终止劳动合同日期和离职日期是同一天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7 09:15:24 188 人看过

终止劳动合同日期和离职日期为同一天,员工原则上应提前三十天、试用期提前三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并领取离职手续表。人事行政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员工原则上应提前三十天、试用期提前三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并领取离职手续表。

一、离职日期是最后一天上班时间吗

最后一天还是要上班的,办理离职手续不能占用上班时间。如果员工提前一个月(试用期提前三天)书面向单位申请离职,或者与单位协商经过单位同意,或者单位有违法情形的,当事人都可以离职。单位故意刁难不让离职,是违法的,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申诉。

二、劳动合同到期离职是如何规定的

劳动合同到期离职规定具体有以下几点:

1、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劳动者在期满后,可以直接提出不续签的请求。

员工离职流程如下:

1、离职员工将离职手续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

2、由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的助理向离职员工收回工作证、办公用品,确认上交无误后由助理签字确认 ;

3、由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在财务上是否有拖欠,如有拖欠当场清还,无拖欠则由财务部在离职手续表上签字确认;

4、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凭备案审核意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

5、人事行政部在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

6、人事行政部将离职员工的档案重新归档,同时结清工资。

三、离职合同注销日期和解除的日期怎么看?

终止劳动合同日期和离职日期一般都是同一天;员工原则上应提前三十天、试用期提前三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并领取离职手续表。人事行政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员工原则上应提前三十天、试用期提前三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并领取离职手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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