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与委托合同有何不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4 16:26:12 255 人看过

承揽合同与委托合同不同如下:

1.承揽合同中,仅存在承揽人与定作人之间的关系,一般不会涉及到第三人。而在委托合同中,受托人一般要以委托人名义行事。

2.承揽合同中承揽人要自己承担风险和责任,独立完成工作,定作人一般不会对此承担风险和责任。而委任合同则不同,因为受托人所处理的事务并非自己的事务,而是为委托人处理事务。

3.承揽合同为有偿合同,这是承揽合同的必然特点,不具有有偿性的不是承揽合同。而委托合同虽然在过去的立法。

4.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的工作一般必须有工作成果。而在委托合同中,委托人一般只是要求受托人处理一定事务,这种事务虽然处理会有结果。

一、留置权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第一,留置权可适用于加工承揽合同。

按照加工承揽合同,承揽人应当用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为定作人加工、定作、修理、修缮或完成其他工作;定作方应当接受承揽人制作的物品或完成的工作成果,并给付报酬。如果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给付报酬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折价或变卖,应得价款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费用后,剩余的返还给定作方。当然,有的承揽合同采取留置定作物方式仍不能弥补承揽人损失时,还可以适用违约责任,追索定作人的违约金和赔偿金。

第二,留置权可适用于基本建设合同中的建筑安装承包合同。

按照建筑安装承包合同,建筑安装单位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与建设单位约定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按时提供必要的技术文件资料和其他工作条件,验收已完成的项目并给付报酬。如果建筑安装单位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后,建设单位不给付报酬达一定期限,建筑安装单位可对建设项目实行留置,行使其留置权。当然,由于建筑安装承包合同具有极强的计划性,建筑安装单位在行使其留置权时,注意不能与国家计划相冲突,否则不能行使。

第三,留置权可适用于保管合同。

根据保管合同,保管人为存货人保管财产,保管合同终止时,存货人应按合同规定支付报酬。如果存货人拒绝支付报酬达一定期限,保管人即可对其保管物行使留置权,将保管物折价或变卖,以应得价款或所得价款清偿其保管费。

第四,留置权可适用于运输合同中的货运合同。

按照货物运输合同,承运人应将托运的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并交给收货人,托运人应当给付规定的运输费用。如果承运人将托运的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托运人在一定期限内始终不给付运输费用,那么承运人可将托运的货物留置,折价或变卖求偿。

第五,留置权可适用于财产租赁合同。

按照租赁合同,出租人将租赁物交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给付报酬并于使用(收益)完毕后返还原物。如果承租人不按时交纳租赁费用,出租人可在解除租赁合同的同时留置承租人的相应财产。

第六,留置权可适用于委托合同和信托合同。

按照委托合同和信托合同,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或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一定的委托事务,委托人应补偿受托人因完成委托事务所支出的费用,并给付一定报酬。如果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后,委托人不履行其义务达一定期限,受托人可将其占有的委托人的物品或有价证券留置,从中求偿。

二、承揽关系的特征

1.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必须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但定作人的目的不是工作过程,而是工作成果,这是与单纯的提供劳务的合同的不同之处。按照承揽合同所要完成的工作成果可以是体力劳动成果,也可以是脑力劳动成果;既可以是物,也可以是其他财产。

2.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具有特定性。承揽合同是为了满足定作人的特殊要求而订立的,因而定作人对工作质量、数量、规格、形状等的要求使承揽标的物特定化,使它同市场上的物品有所区别,以满足定作人的特殊需要。

3.承揽人工作具有独立性。承揽人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劳力等完成工作任务,不受定作人的指挥管理,独立承担完成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期限等责任,在交付工作成果之前,对标的物意外灭失或工作条件意外恶化风险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故承揽人对完成工作有独立性,这种独立性受到限制时,其承受意外风险的责任亦可相应减免。

4.承揽合同具有一定人身性质。承揽人一般必须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劳力等完成工作并对工作成果的完成承担风险。承揽人不得擅自将承揽的工作交给第三人完成,且对完成工作过程中遭受的意外风险负责。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7日 04: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合同终止相关文章
  • 委托合同与信托合同的比较
    信托合同和委托合同的区别如下:1、委托合同,受托人处理的是委托人的事务。也就是说,委托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财产;信托合同,受托人管理或处分的,必须是,仅限于委托人的财产,包括财产权利;2、委托合同,无论受托人以谁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委托人都必须受到受托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的约束;信托合同,受托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委托人完全不受订立合同的约束;3、委托合同,不一定是必要的合同;信托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即必要合同;4、委托合同,可以是受托人收取的,也可以是受托人不收取的;信托合同,受托人有权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获得报酬;5、委托合同,委托人和受托人可以随时终止委托合同;信托合同不能单方面撤销。网签和备案有何区别1、网签和备案的区别在于办理时间,网签是在开发商已经取得了预售证,且购房者也满足购房资格,完成选房,签订合同之后,在售楼部或者在房屋管理部门完成的。备案是在签约之日起3
    2023-07-14
    132人看过
  • 委托采购合同和购销合同有何不同
    1、概念不同:原材料委托采购合同是企业(供方)与分供方,经过双方谈判协商一致同意而签订的“供需关系”的法律性文件。销售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2、用途不同:采购合同用途是确定供需关系,销售合同的用途是确定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购销合同的用途是在购买对方货物的同时向对方销售某些货物的合同。购销合同与技术合同的区别购销合同与技术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合同的内容不同。购销合同是买卖合同的一种形式,它同买卖合同的要求基本上是一致的。是一方将货物的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转移给对方,对方支付价款的协议。技术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就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或技术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2023-07-03
    130人看过
  • 定制合同与承揽合同区别,承揽合同的法律特征
    一、定制合同与承揽合同区别定制合同与承揽合同区别在于承揽合同的范围要广于定制合同。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定作合同只是承揽合同的一个种类,定作合同是由承揽人根据定作人要求的品种、数量、质量及规格,使用自己的原材料、设备、劳动为定作人加工特定的产品,定作人给付相应报酬的合同。二、承揽合同的法律特征承揽合同有如下法律特征:1.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2.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具有特定性。3.承揽人工作具有独立性。承揽人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劳力等完成工作任务,不受定作人的指挥管理,独立承担完成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期限等责任。4.承揽合同具有一定人身性质。承揽人一般必须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劳力等完成工作并对工作成果的完成承担风险。如果经过定做人的同意,承揽人可以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但是工程成果承揽人还是要负责的人。5.
    2023-06-21
    452人看过
  • 买卖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关系,加工承揽合同的特征
    一、买卖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关系买卖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关系当中主要有以下方面的不同:1.合同目的不同。在买卖合同中,买受人要取得的是出卖物的所有权。而在承揽合同中,定作人要取得的主要是承揽人的工作。2.合同对标的物的特定性要求不同。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是双方当事人约定的特定的标的物;而承揽合同的标的物的特定性是承揽人只能以自己的设备、技术。3.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必须交付;而承揽合同中则并不一定必须要求承揽人将工作成果交付给定作人。4.承揽合同的定作人有权监督和检查承揽人的工作,而买卖合同的买受人则无此权利。5.对标的物的风险和责任负担不同。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在将工作成果交付给定作人之前,对于工作过程中标的物的意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要由自己负担。二、加工承揽合同的特征加工承揽合同的法律特征为:1.加工承揽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即加工承揽合同中承揽人负有完成并交付工作成果的义务,定
    2023-05-03
    149人看过
  • 承揽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分,承揽合同需要资质吗
    一、承揽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分雇佣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分在于:1.合同双方在从事劳务活动中的地位与关系;前者是支配和从属,后者是相互独立的;2.计酬依据和方式:前者计酬依据是劳务本身,后者依据则是劳动成果;3.对劳务提供者的亲历性要求不同。广义上的劳务合同是包括承揽合同的,狭义上的劳务合同仅指雇佣合同。二、承揽合同需要资质吗承揽合同要求专业性,所以承揽人需要具备相应的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二条规定,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三、承揽合同包括哪些合同承揽合同包括以下内容:1.加工合同即承揽人以自己的设备、技术,用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为其加工制作成特定产品,定作人接受产品并给付报酬的合同,亦称来料加工合同。2
    2023-05-03
    475人看过
  • 安装合同是承揽合同吗,如何认定承揽合同
    一、安装合同是承揽合同吗安装合同是不是承揽合同,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定作人委托承揽人完成设备安装而签订的,属于承揽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定义和承揽主要类型】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二、如何认定承揽合同1、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目的承揽人应当按照与定作人约定的标准和要求完成工作,这是他的主要义务。而定作人订立合同的主要目的,也是要取得承揽人完成的工作成果。虽然承揽合同要完成一定工作,为完成这一工作,承揽人就必须提供一定的劳务,故而也属提供劳务的合同。但是定作人订立合同的目的,并非仅仅是为了获得承揽人提供劳务的过程,而是为了获得承揽人所完成的工作成果。2、承揽人完成工作的独立性定作人与承揽人之间订立的承揽合同,一般是定作人基于对承揽人的能力、条件等的信任
    2023-04-18
    491人看过
  • 如何区分居间合同和委托合同?居间合同与委托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委托合同与居间合同十分近似,它们均是一方当事人接受另一方当事人的委托,实施相应的民事行为,处理受托事务,因此有些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如《瑞士债务法》)将二者合并归一。但是,在事实上这两类合同是存在着本质的区别的:1、受托一方的法律地位不同。委托合同中的委托一方为受托人,他在与第三人从事民事法律活动的过程中,实际上处于类似委托代理人的地位。而居间合同中的受托一方为居间人,他不介入委托人与第三人所签订的合同关系之中,在居间过程中他只处于一个中介服务人的地位。2、受托一方的委托内容不同。委托合同中的受托人接受委托的内容是办理委托事务。而委托事务的范围,既包括法律事务,又包括非法律事务,其中,后者又包括了有经济意义的事务和单纯的事实行为。但是在居间合同中,居间人接受委托的内容则只限于为委托人报告订约机会或介绍
    2023-04-13
    417人看过
  •  委托创作合同与一般合同有何区别?
    委托创作合同具有承揽合同性质,受托方需按照委托方要求进行创作。成果质量因个人喜好等因素不同而难以确定,创作方通常处于较弱地位,但委托方需承担市场风险。委托创作所签订的合同类型与普通委托合同有区别。委托创作合同其实具有承揽合同的性质,受托方应当按照委托方的要求进行创作;而且智力成果与工业成品不同,没有相对统一的质量标准,委托创作成果的质量往往因个人喜好、文化程度、价值观、审美观的不同而不同,不确定性较大。同时创作方通常处于较为弱势的地位,但委托方也要承担较大的市场风险。委托创作合同与普通委托合同区别委托创作合同与普通委托合同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委托内容:委托创作合同是针对特定类型的创作项目,如文学、艺术、设计等,而普通委托合同则可以涵盖各种类型的服务,如法律咨询、财务咨询等。2. 合同形式:委托创作合同通常采用书面形式,而普通委托合同则可以根据需要采用书面或口头形式。3. 权
    2023-11-18
    259人看过
  • 委托合同与不当得利有何区别
    1、委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是指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而委托人则按约支付报酬的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其特征有:委托合同是典型的劳务合同;受托人以委托人的费用办理委托事务;委托合同具有人身性质,以当事人之间相互信任为前提;委托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委托合同是诺成的、双务的合同。2、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不当得利作为债的发生根据之一,在受益人与受损人之间发生不当得利返还的债权债务关系。因此,受害人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请民事诉讼,要求不当得利受益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一、应该怎样签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自双方达成一致的协议时即
    2023-03-10
    161人看过
  • 承揽合同纠纷与买卖合同纠纷有何联系?
    1、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可以是特定的物,也可以是替代物。而且,在现代社会一般都是替代品。但是在承揽合同中,工作成果是有形的,其标的物是具体的;2、合同成立时,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可以存在,也可以根本不存在;但是合同标的物在合同成立时绝对不存在,只有承包人完成工作后才能存在;3、在合同中,承包人应亲自完成主要或次要工作,以满足订货方的特殊需要。承揽合同纠纷怎么处理?承揽,合同,损失,先锋,赔偿,修理承揽合同纠纷怎么处理?个体运输户李某将一台重型大货车送到先锋汽车修配厂维修。由于是简单修理,修配厂说两天就能提车,双方没有订立书面合同。可是先锋修配厂在修车中不慎引起火灾,将该车烧毁。经双方协商,先锋修配厂同意赔偿李某经济损失10万元。可是协议达成后,先锋修配厂拖了两个多月也未履行。李某多次讨要未果,将修配厂告上法庭,要求赔偿车损10万元及停运损失2万元。对本案如何处理有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本案双方没
    2023-07-02
    496人看过
  • 承揽合同有何风险
    1、质量条款要约定明确仔细。质量条款必须明确具体,加工承揽业务切忌质量约定不清或口头约定质量,一旦发生纠纷,后患无穷。2、原材料提供及风险负担。原材料可以由定作方或承揽方提供。不管哪方提供,均要约定对原材料的质量要求。3、关于留置权的变通。作为定作方在订立合同时,应特别注意因自己因资金周转不灵而引发承揽方行使留置权带来的连锁风险。4、交货方式。双方应慎重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方式。加工承揽合同风险承揽合同中的风险负担,是指在承揽工作完成过程中,工作成果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任何一方的事由而毁损灭失时,应当由何方负担损失的问题。如果由承揽人负担,则承揽人不能向定作人请求支付报酬或其他费用;如果由定作人负担,则定作人虽然不能得到工作成果,也应当支付报酬或有关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
    2023-07-26
    158人看过
  • [承揽合同]—承揽合同(含运输)
    订立合同双方:承揽方:____,以下简称甲方;定作主:____,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为了保证全面地履行各自的义务,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第一条甲方加工定作物的名称、规格、质量、数量、加工费等。┌─────┬───┬───┬─────┬────┬───┬─────┐│定作物名称│型号│规格│质量要求│计量单位│数量│加工费│││││││├──┬──┤│││││││单位│总价│├─────┼───┼───┼─────┼────┼───┼──┼──┤│││││││││├─────┼───┼───┼─────┼────┼───┼──┼──┤│││││││││├─────┼───┼───┼─────┼────┼───┼──┼──┤│││││││││└─────┴───┴───┴─────┴────┴───┴──┴──┘第二条加工成品的完工时间、检验标准与方法、包装标准与费用承担等。┌─────
    2023-06-09
    85人看过
  • 雇佣合同与承揽合同都为劳务合同
    雇佣合同与承揽合同都为劳务合同,二者区别如下所示:(1)给付劳务侧重不同。雇佣合同中,受雇人仅为一定的目的而劳动,即在一定时间内服劳务而已,侧重劳务给付的过程;承揽合同则以工作成果所有权的转移为合同主要内容。在承揽合同中,劳务给付与工作成果之间有不可分之关系,侧重劳务给付的结果。(2)签订合同时双方的出发点不同。雇佣合同中,雇主一般是以雇员的劳动技能是否适合于自己的要求为出发点,雇员则从劳动报酬是否达到自己的要求为出发点。承揽合同中,定作方选任承揽方是以承揽方的技能、生产设备或生产规模、信誉等能否胜任工作为条件,承揽方则是以自己的技能或现有的条件能否完成工作,能否获得利益为出发点。(3)雇佣合同中,雇员对于工作如何安排没有自主选择权,雇主可以随时干预雇员的工作;承揽人的劳务给付系“独立劳动”,定作人与承揽人自始至终地位平等,承揽人对工作如何安排完全有自主决定权,定作方无权进行干预。(4)报
    2023-06-09
    224人看过
  • 买卖合同与承揽合同的主要区别,常见的承揽合同有哪些
    一、买卖合同与承揽合同的主要区别买卖合同与承揽合同的主要区别是:1.主体名称不同,承揽合同的主体是承揽人和定作人,买卖合同的主体是出卖人和买受人;2.合同的权利义务不同,承揽合同是一方交付工作成果,另一方支付报酬的合同,而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二、常见的承揽合同有哪些常见的承揽合同有:1.加工合同。加工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具体要求,使用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或半成品,加工制作出成品,定作人接受该成品并支付报酬的合同。2.定作合同。定作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具体要求,使用自己的材料和技术制作出成品,定作人接受该成品并支付报酬的合同。3.修理合同。修理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修复损坏的物品,定作人为此支付报酬的合同。4.复制合同。复制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制作与定作人提供的特定物相同的成品,定作人接受该成品并支付报酬的合同。5.测试合同。
    2023-06-27
    384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终止是指合同当事人消除继续合同的未来效力。合同终止有以下几点: 1、债务已按约定履行; 2、解除合同;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提取标的物; 5、债权人免除债务; 6、债权债务属于一人; 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 更多>

    #合同终止
    相关咨询
    • 管理合同是委托合同还是承揽合同?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7-20
      不是的,委托合同可以是任何形式的,这点和要式合同是不一样的。并且在实际生活中,大部分的合同都是诺成合同。 1、委托合同是诺成合同,非要式合同,当委托人将自己的事务托付他人办理时,受托人作出允许才可达成合意,自受托人作出允诺之时,委托合同即告成立。 2、委托合同可以是无偿单务合同,也可以为双务有偿合同。凡属于民事日常生活与活动的事务,通常为无偿单务性委托合同。只有在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要支付报酬的情
    • 2022年委托作品合同是承揽合同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12
      不是。承揽合同与委托合同的主要区别是: 1、承揽合同一般应在承揽人与定作人之间履行,委托合同一般是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与第三人之间实施法律行为。 2、承揽合同的风险在交付工作成果以前由承揽人承担,委托合同的风险始终是委托人承担。
    • 买卖合同与承揽合同争议案件中,如何区分雇佣合同与承揽合同的争议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05
      在实际中买卖合同与承揽合同发生争议的案件大多源于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人员的伤亡、标的物损坏的责任承担的争议而提起诉讼。基于这一原因提起的诉讼在审判中一从以下几点进行区分。 1、雇佣合同以直接提供劳务为目的,合同的标的是提供劳务,雇员只要提供了劳务就有权获得报酬。承揽合同则是以完成工作成果为目的,提供劳务仅仅是完成工作成果的手段。 2、雇佣合同中雇员与雇主具有一定的人身依附性,即雇员在一定程度上要服从
    • 赠与合同与委托合同如何区分?
      上海在线咨询 2023-11-22
      一、赠与合同与委托合同如何区分 赠与合同与委托合同这样区分: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委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是指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而委托人则按约支付报酬的协议。委托合同的标的只限于法律行为,它是委托代
    • 保管合同与赠与合同和承揽合同区别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22
      劳动合同不适用,其他是适用的。如果满意,臂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