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植物新品种纠纷案件审判工作的通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6 03:20:27 417 人看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植物新品种纠纷案件审判工作的通知状态:有效发布日期:2001-02-05生效日期:2001-02-05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文号:法〔2001〕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已于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1999年4月23日我国正式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承诺履行该联盟公约义务。1999年6月16日和8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的农业部分和林业部分也已经分别发布施行。农业部、国家林业局按照职责分工,已从1999年4月23日起受理国内外植物新品种权申请,并已对符合条件的申请授予了植物新品种权。对植物新品种权的司法保护,是国家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一项新的审判职能,是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又一个新的领域。做好这项审判工作将有利于建立我国自己的植物新品种优势,为农业、林业的快速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为确保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公正审判涉及植物新品种保护的纠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植物新品种纠纷案件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审判植物新品种纠纷案件是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的一项新的工作,各高、中级人民法院要组织有关审判人员,认真学习和研究植物新品种保护国际公约和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熟悉、掌握相关的法学理论和专业知识,积极开展该领域的内外业务交流,及时总结审判经验,努力提高审判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二、涉及植物新品种的纠纷案件,属于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类别,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法发[2000]30号文件的规定,由相关的审判业务庭办理。

三、要主动与有关行政主管机关沟通情况,积极开展有关植物新品种纠纷的调研工作。对于社会影响重大、案情复杂、适用法律难度大的案件,要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及时向最高人民法院通报情况。涉及植物新品种纠纷案件的终审裁决,应将法律文书及时报送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

2001年2月5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7日 02: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植物新品种相关文章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申请权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通知(1987.10.19)
    1.1987年10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2.法(经)发〔1987〕29号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各级军事法院,各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各海事法院:自专利法实施以来,有关专利申请权的纠纷时有发生。为了正确地贯彻执行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妥善解决专利申请权纠纷,保护专利申请权人的合法权益,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当事人因专利申请权纠纷对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其所在地区专利管理机关的处理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二、专利申请权纠纷案件包括:1.关于是职务发明创造还是非职务发明创造的纠纷案件;2.关于谁是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纠纷案件;3.关于协作(合作)完成或者接受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谁有权申请专利的纠纷案件。三、专利申请权纠纷案件的管辖,按我院1985年2月16日《关于开展专利审判工作的几个问题的通知》中有关案件管辖问题的第2项规定办理,即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2023-04-26
    163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国各高、中级人民法院开展减刑、假释工作专项大检查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为了进一步贯彻人民法院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维护司法公正,保证刑罚的正确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在全国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开展减刑、假释工作专项大检查。现将大检查的工作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一、大检查的目的、意义减刑、假释是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重要刑罚执行制度,是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减刑假释工作关系到刑罚的执行和对罪犯的改造,关系到维护监管场所的监管秩序,关系到服刑人员的切身利益。多年来,全国各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在审判人员少、审判任务繁重的情况下,严格依照刑法、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办理了大量的减刑、假释案件,为改造罪犯、预防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全国法院减刑、假释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对这些问题不重视、
    2023-06-11
    491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行政审判庭的通知
    最近有的地方法院来电、来人请示关于建立行政审判庭的问题。根据法院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经与有关部门研究,现通知如下:1.建立行政审判庭要采取积极而又慎重的态度,要先试点,总结了典型经验再推开。各高级人民法院可以选几个中级法院试点,高级法院工作量大、条件具备的,也可以试办,但不要求一律都办。2.基层人民法院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商中级人民法院选几个点试办。点不宜多了。3.凡目前尚不试办行政审判庭的地方法院,仍按最高人民法院的通知,分别由民事审判庭和经济审判庭受理行政案件。特此通知。最高人民法院
    2023-06-06
    387人看过
  • 广东首例植物新品种申请权纠纷案件在穗开审
    广东省首例植物新品种民事纠纷案件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双方当事人为一甜玉米新品种权打起了官司。华珍和新美夏珍都是深受市场欢迎的甜玉米种子,华珍的所有者+++种苗股份有限公司在厦门设立的独资企业++种苗中国有限公司,将新美夏珍的所有者珠海市++种苗发展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称对方侵犯了自己的植物新品种权,要求确认被告提出新美夏珍品种权申请为侵权行为。据悉,+++从上世纪60年代开始,专门从事农业和果蔬、花卉种苗培育和推广。农友种苗的优良品种在世界各地特别是东南亚地区深受欢迎,并有多个杂交一代新品种陆续于1975年至2005年间在全美艺新品种比赛中获奖。其在大陆所设的独资企业+++于1989年设立,主要从事+++的优良品种在大陆的培育和推广,并代表++对在大陆地区有关台湾农友的知识产权进行起诉和应诉。华珍杂交一代甜玉米是+++培育的系列优良品种之一,深受农户欢迎。但由于玉米在台湾地区
    2023-06-08
    486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行政案件案由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各地法院行政案件案由的确定和表述不尽一致,有些法院在这方面作了积极的探索,积累了一些经验。为规范行政案件案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和行政案件的特点,结合行政审判实践经验,现就有关行政案件案由问题提出如下意见,请各级人民法院试行:一、行政案件案由的构成要素和确定方法行政案件的案由分为:作为类案件、不作为类案件、行政赔偿类案件。其确定方法如下:(一)作为类案件案由的构成要素和确定方法确定作为类案件案由的基本方法是划分案件的类别,以行政管理范围为“类”,以具体行政行为种类为“别”进行构造。案由的结构应当具备以下两个要素:1.行政管理范围。行政管理范围是指行政主体代表国家管理行政事务的领域。以行政管理范围作为行政案件案由的第一个要素,将行政案件初步分为“公安”、“工商”、“税
    2023-06-06
    461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再审改判案件几个问题的通知【1987-12-2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再审改判案件几个问题的通知(1987年12月23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最近,我院发现有些再审、改判案件,由于判决书写得不够清楚,又没有做好当事人和有关方面的工作,引起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到处申诉,影响不好。为此,特请注意:一、在改判判决书中,应当写明案件事实和改判的理由,使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能够了解法院改判的事实、法律根据。二、案件改判后,要认真做好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进行法制教育。对不构成犯罪但确有一般违法行为和严重错误的,要严肃指出其错误的性质和危害,以防止其改判后翘尾巴。三、在案件改判前后,要加强同有关单位联系,请他们协助做好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对宣告无罪但有一般违法行为或严重错误,需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可建议有关常委和行政部门研究处理。
    2023-06-05
    179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2003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02次会议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已于2003年12月2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0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月7日起施行。二○○四年一月二日==================================================================根据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02次会议决定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作如下修改:一、删去第二条第二款。二、第三条修改为:"已在报刊
    2023-04-26
    161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经济纠纷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文号:法发〔1993〕35号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各级军事法院、各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各海事法院:为改进经济审判工作,提高审判水平,抓好开庭审理,正确适用简易程序,实现审理案件规范化,现将《经济纠纷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的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各地在执行中,有什么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我院。附:经济纠纷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602会议讨论通过)1、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收到起诉状经审查立案后,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经济纠纷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2、原、被告双方同时到庭请求解决纠纷的,可以当即审理,当即调解。3、原告到庭请求解决纠纷,被告在本地的,可以用书面、电话、请基层组织工作人员捎信等简便方式传唤另一方当事人到庭。被告口头答辩的,记入笔录,可以当即审理;被告要求书
    2023-06-11
    246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生产、销售伪劣种子、化肥等纠纷案件审理的通知
    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要求全面发展和繁荣农村经济。几年来,生产和销售伪劣农用种子、化肥等生产资料,造成严重恶果的事件时有发生,这直接影响了农业生产,严重侵害了农民的合法权益。为了保障农村经济的发展,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各地人民法院在依法严厉打击坑农、害农犯罪行为的同时,必须加强对生产、销售伪劣种子、化肥等纠纷案件的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地人民法院要从发展农村经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十分重视这类纠纷案件的审理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大法律制裁的力度,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严厉制裁违法行为。二、对违法生产、销售伪劣种子、化肥等纠纷案件,当事人起诉要求赔偿损失的,应当及时立案,抓紧审理。对重大疑难案件,要集中力量及时审结,及时执行,把赔偿落到实处。有的案件还可以依法采取先予执行、诉讼保全等措施,以避免损失扩大,同时也使受害人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赔偿。三、在处理这
    2023-06-11
    229人看过
  • 河南高院进村审理植物新品种侵权案
    国以农为本,农以种为先。日前,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郑州种子市场公开开庭审理3起植物新品种侵权案件,给种子经营单位和人员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课。此次庭审活动由河南省高院副院长史小红主审,采取了巡回开庭、圆桌审理的新形式。这3起植物新品种案件庭审的种子经营户、育种科研单位、种子主管部门、农民代表等旁听了审理过程。在法庭上,因不服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此前做出的侵犯“中科4号”植物新品种权、赔偿2万元的判决,3家种子经营户向省高院提起上诉,并向法庭陈述了各自的上诉理由。“中科4号”玉米品种权权利人、北京联创种业有限公司的代理律师表示,2009年3月11日,该公司在周口市沈丘县付井镇分别在3名农民经营的门市部里,购买了“中科4号”玉米散籽若干斤,整个过程已由该县公证处予以公证。我国种子法和种子管理条例都有规定,不得销售散籽种子,不得销售未经审定的种子品种。上诉人辩称其销售的是“中科四号”、“中4号”,而
    2023-06-05
    109人看过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律师工作的通知
    这段内容讲述了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的合作和程序。当公安机关认为符合逮捕条件时,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逮捕请求,经过审查后,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的请求并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随后,公安机关将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最后,案件从派出所移交检察院,标志着侦查终结,证据充分,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在收到公安机关提出的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后,经审查认为符合逮捕条件,即同意公安机关的逮捕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査批准。案子从派出所移交检察院,是指侦查终结,查明犯罪事实,证据充分,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案 件 从 派 出 所 移 交 检 察 院 的 意 义案件从派出所移交检察院的意义在于,它标志着案件进入了司法程序。在此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将负责审查案件是否符合起诉条件,
    2023-09-14
    224人看过
  • 最高院:关于票据纠纷案件的审理问题
    第一,关于正确理解票据无因性和认定票据权利人问题。无因性是《票据法》的基本原则。票据行为具有独立性,不受原因关系的影响。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时不负证明给付原因的责任。持票人只要能够证明票据的真实和背书的连续,即可以对票据债务人行使票据权利。但应予注意的是,票据无因性的宗旨在于促进票据流通,保护善意第三人而非非法持票人,因此,《票据法》规定了无因性的例外情形,其中之一为持票人取得票据的手段不合法,不得取得票据权利。在司法实务中,尤其是在票据贴现时,如何认定贴现人是否因恶意或者重大过失取得票据,往往存在着争议。《票据法》及其司法解释均未对《票据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恶意和重大过失进行明确界定。案件审理中应结合法理和相关业务规则,区分票据的种类和功能进行认定。既要避免绝对无因性倾向,避免以票据无因性为由一概不审查持票人是否以合法手段取得票据;也要防止无视票据无因性倾向而混淆票据法律关系和票据基础法律关
    2023-06-06
    497人看过
  • 植物新品种权相关法律知识
    植物新品种权的法律保护植物新品种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形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保护。中国已初步建立起植物新品种权保护体系,对育种者及其新品种实施有效的保护。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部门依据各自的职权,可以对植物新品种侵权案件进行处理,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5倍以下的罚款。但是长期以来,植物新品种的发现只是一种发现权,未得到人们重视。我国现行植物新品种保护立法方面的缺陷及建议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保护生物技术知识产权,1985年4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保护生物技术方法发明,包括获得动物和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和药品的生产方法发明。1993年1月1日起经过修改的专利法将大部分涉及生物技术产品和物质纳入专利法的保护范围。但是,专利法第25条第四项明确规定,对"动物和植物品种"仍然不授予专利权。尽管可以申请方法专
    2023-06-12
    394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地产案件受理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1992-11-25【实施日期】1992-11-25【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文号】法发(1992)38号发布随着我国当前经济的发展和住房制度、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有关房屋和土地使用方面的纠纷在一些经济发达的地区,不仅收案数量和纠纷种类有增多的趋势,而且出现了许多值得重视和研究的新的情况和新问题。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现就不少地方提出的而又需要明确的有关房地产纠纷案件的受理问题通知如下:一、凡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房地产方面的权益发生争执而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讼争的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庭依法受理。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人民政府或者其主管部门就有关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归属的处理决定不服,或对人民政府或者其主管部门就房地产问题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行政诉讼,由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庭依法受理。三、凡不符合民事
    2023-06-10
    208人看过
换一批
#知识产权保护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植物新品种是指经过人工培育的或者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并有适当命名的植物品种。 植物新品种不属于专利,如果是生产这种植物的新方法,可以被授予专利的。... 更多>

    #植物新品种
    相关咨询
    • 人民法院受理哪些植物新品种纠纷案件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6-13
      (一)是否应当授予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件; (二)宣告授予的植物新品种权无效或者维持植物新品种权的 纠纷案件; (三)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更名的纠纷案件; (四)实施强制许可的纠纷案件; (五)实施强制许可使用费的纠纷案件; (六)植物新品种申请权纠纷案件; (七)植物新品种权权利归属纠纷案件; (八)转让植物新品种申请权和转让植物新品种权的纠纷案件; (九)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的纠纷案件; (十)不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法院保险合同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2-12
      新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二十六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管辖】第二十六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解释】本条是关于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管辖的规定。本条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保险合同,是指投保人支付保险费给保险人,保险人对于投保人因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所致的损害或者责任,承担赔偿责任或者支付一定
    • 植物新品种纠纷案件由哪些管辖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02
      (一)以上所列第(一)至(五)类案件,由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人民法院受理。(二)以上所列第(六)至(十一)类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人民法院受理。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案件的处罚是如何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2-04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最高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最高人民法院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2-10
      以下典型案例供参: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这4笔借款跨度长达4年,且数额巨大,在前款未清的情况下,又不断出借大额款项,有违借贷关系的常理及习惯;这4张借据全文为电脑打印,在落款处只有借款人的手印却无亲手签名,这对有高中文化、有书写签名能力的夏某来说也有违常理;从资金来源看,陈某的实际收入也无力有80万元现金出借给夏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