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食品风险评估有什么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20:07:55 330 人看过

食品安全法》第十四条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制定、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获知有关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后,应当立即核实并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对有关部门通报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以及医疗机构报告的食源性疾病等有关疾病信息,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分析研究,认为必要的,及时调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制定、调整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并实施。

第十五条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技术机构应当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和监测方案开展监测工作,保证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并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和监测方案的要求报送监测数据和分析结果。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人员有权进入相关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经营场所采集样品、收集相关数据。采集样品应当按照市场价格支付费用。

第十六条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表明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通报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组织开展进一步调查。

第十七条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运用科学方法,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科学数据以及有关信息,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因素进行风险评估。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成立由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生物、环境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公布。对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的安全性评估,应当有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的专家参加。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不得向生产经营者收取费用,采集样品应当按照市场价格支付费用。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一)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

(二)为制定或者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提供科学依据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

(三)为确定监督管理的重点领域、重点品种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

(四)发现新的可能危害食品安全因素的;

(五)需要判断某一因素是否构成食品安全隐患的;

(六)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为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农业行政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建议,并提供风险来源、相关检验数据和结论等信息、资料。

属于本法第十八条规定情形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向国务院有关部门通报评估结果。

第二十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农业行政部门应当及时相互通报食品、食用农产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国务院卫生行政、农业行政部门应当及时相互通报食品、食用农产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等信息。

第二十一条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是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和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科学依据。经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得出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不安全结论的,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立即向社会公告,告知消费者停止食用或者使用,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该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停止生产经营;需要制定、修订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立即制定、修订。

第二十二条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信息,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对经综合分析表明可能具有较高程度安全风险的食品,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警示,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及其技术机构,应当按照科学、客观、及时、公开的原则,组织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检验机构、认证机构、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以及新闻媒体等,就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信息进行交流沟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0日 19: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医疗机构相关文章
  •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评估的标准是什么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用香精,现行标准号为GB30616-2014。GB30616-2014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于2014年4月29日发布,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适用于食品用香精,自2014年11月1日起开始实施。食品用香精辅料对食品用香精生产、储存和应用所必需的食品添加剂和食品配料。所加的食品添加剂(增味剂、酸度调节剂除外)在最终加香产品中无功能。食品用热加工香味料为食品香味特性而制备的一种产品或混合物。它是以食材或食材组分经过类似于烹调的食品制备工艺制得的产品。试样从所抽取的样品中取出供检测用的样品。标准样品企业技术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人员对样品进行检定和评香确定为检验用标准样品。液体香精以油类或油溶性物质为溶剂、以水或水溶性物质为溶剂的香精。常温下一般为液体。乳化香精经乳化均质得到的水包油的香精。浆(膏)状香精以浆(膏)状形态出现的各类香精。一、产品质量法的基本原则(1
    2023-03-23
    101人看过
  • 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
    第十一条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组织制定、实施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第十二条国务院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获知有关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后,应当立即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信息核实后,应当及时调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第十三条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食品、食品添加剂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进行风险评估。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成立由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对农药、肥料、生长调节剂、兽药、饲料和
    2023-06-06
    224人看过
  • 食品安全风险切忌分段评估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应该对整个食物链进行综合评估。昨天,在上海参加食品安全与公共政策国际研讨会的专家指出,对食品风险评估不能仅对食物的原料因素进行安全评价,还应考虑烹饪的习惯以及流通领域内受到的影响等各方面因素。昨天,中国工程院院士陈君石在谈及国务院新近通过的《食品安全法(草案)》时表示,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制度,把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制定食品安全标准、确定食源性疾病控制对策的重要依据。记者了解到,在陈君石日前主持的对丙稀酰胺的风险评估已经尝试进行整体评估。其调研范围不仅仅包含炸薯条,还包括中式食品、饼干,人群年龄范围从15岁到55岁,风险评估涉及到食物的原料因素、烹饪的习惯以及流通领域内受到的影响等。
    2023-06-06
    249人看过
  •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依据有哪些?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二章第14条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对其产生的风险性进行评估。第二章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第十四条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制定、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获知有关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后,应当立即核实并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对有关部门通报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以及医疗机构报告的食源性疾病等有关疾病信息,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分析研究,认为必要的,及时调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制定、调整本行政区域的
    2023-04-27
    388人看过
  •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情形主要有哪些
    新《食品安全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一)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二)为制定或者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提供科学依据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三)为确定监督管理的重点领域、重点品种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四)发现新的可能危害食品安全因素的;(五)需要判断某一因素是否构成食品安全隐患的;(六)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为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其他情形。一、为什么要对食品安全风险进行评估?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是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和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科学依据。如果评估结果显示食品安全存在较大危险,各级政府部门能够尽快告知消费者停止食用,并停止生产、经营该食品,降低酿成大型食品安全事故的风险。二、谁可以对食品安全风险进行评估?新《食品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农业行政等部门在监督
    2023-03-31
    92人看过
  • 卫生部就《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管理规定》征求意见
    生部监督局6月9日通过卫生部网站全文公布《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组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下达风险评估任务,并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及时依法采取相应的监测、检测、通报和监督措施。征求意见稿规定,以下情形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下达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任务。(一)为制定或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提供科学依据的;(二)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在组织进行检验后认为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三)国务院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建议并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的;(四)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认为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其他情形。征求意见稿规定,对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委员会提出意见
    2023-06-06
    406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机构
    相关咨询
    • 根据规定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是对什么进行风险评估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19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指对食品、食品添加剂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对人体健康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所进行的科学评估,包括危害识别、危害特征描述、暴露评估、风险特征描述等。一是获知有关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后,应当立即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通报;二是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建议,并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三是当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得出食品不安全结论的,应当依据职责范围立即采取相应措施,确保该食品
    • 什么是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应该如何进行评估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2-15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主要是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食品安全评估制度主要是对食品、食品添加剂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进行风险评估。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十一条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国
    • 什么是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在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时应当注意什么?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18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是指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所进行的科学评估,具体包括危害识别、危害特征描述、暴露评估、风险特征描述四个阶段。危害识别,是指根据相关的科学数据和科学实验,来判断食品中的某种因素会不会危及人体健康的过程。危害特征描述,是对某种因素对人体可能造成的危害予以定性或者对其予以量化。暴露评估,是通过膳食调查,确定危害以何种途径进入
    • 组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应注意什么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2-02
      1、为制定或者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提供科学依据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 2、为确定监督管理的重点领域、重点品种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 3、发现新的可能危害食品安全的因素的; 4、需要判断某一因素是否构成食品安全隐患的; 5、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为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其他情形。
    •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由谁进行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16
      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进行。国境口岸食品的监督管理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照食品安全法和本条例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实行严格监管,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