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的直接财产损失有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3 23:03:07
471 人看过
直接财产损失通常包括车辆、随身携带财产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现场抢救、善后处理的费用等。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折价赔偿。
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等。
3、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
4、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折价时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等因素进行折价赔偿。
出现交通事故以后,误工费是按照实际的误工时间来计算的,与受害者的收入水平也有关系,受害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误工时间,受害者的收入来计算误工费,受害者没有固定收入,可以按照本人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误工费,无法计算平均收入的,按照本地近三年的收入计算误工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财产损失赔偿中直接损失指的是什么
166人看过
-
直接损失的财产损失赔偿附录
391人看过
-
(法律问答)财产损失赔偿直接损失
95人看过
-
财产损失交通事故赔偿多少
440人看过
-
直接财产损失赔偿的几个问题
364人看过
-
直接损失,指的就是因为交通事故所导致的一个财产的损失。
95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
词条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文章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交通事故的直接责任赔偿,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失,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失怎么认定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06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是指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而不能修复的,以及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由相关事故责任人对上述直接的财产损失折价进行赔偿。直接的财产损失是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受到人身侵害同时受到的财产侵害,是一种典型的侵权行为,在不能恢复原状的情形下,应该对该损失予以赔偿。其计算公式为: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失费赔偿标准:因道
-
什么是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 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失费怎么算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08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是指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而不能修复的,以及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由相关事故责任人对上述直接的财产损失折价进行赔偿。直接的财产损失是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受到人身侵害同时受到的财产侵害,是一种典型的侵权行为,在不能恢复原状的情形下,应该对该损失予以赔偿。其计算公式为: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失费赔偿标准:因道
-
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失赔偿项目有哪些,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害赔偿项目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06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失赔偿有哪些,一、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失赔偿有哪些直接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利益的直接减损。通常包括车辆、随身携带财产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现场抢救、善后处理的费用等。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折价赔偿。 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
-
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失怎么计算,划分损失赔偿标准广东在线咨询 2022-04-23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是指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而不能修复的,以及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由相关事故责任人对上述直接的财产损失折价进行赔偿。直接的财产损失是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受到人身侵害同时受到的财产侵害,是一种典型的侵权行为,在不能恢复原状的情形下,应该对该损失予以赔偿。其计算公式为: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失费赔偿标准:因道
-
直接损失赔偿标准交通直接损失天津在线咨询 2022-04-06赔偿参考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