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推倒花盆伤人物业有责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0 11:42:01 199 人看过

2007年12月23日,小亮和小浩在天河区某小区罗马广场一个景观花盆边互推花盆玩耍。花盆被小浩推动后,花盆与花基的接合处突然裂开,花盆倒下将小亮右手指砸伤。经诊断,小亮右手中指完全离断伤、右环指不全离断伤。小亮父母将物业公司等诉至法院。

天河法院判决认为,公共场所的花盆竟能被7岁儿童推倒,可推断花盆本身存在明显安全隐患。物业有责任保障小区内公共物业设施的安全,其未尽到保护义务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故应应该承担事故70%的责任。小浩和小亮的监护人有一定过错,各自承担20%和10%的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4日 15: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监护相关文章
  • 暖气井盖绊倒8岁男童物业供暖所互相推责
    8岁的乐乐在小区里玩耍时,被小区暖气井盖上的提手绊倒,导致左肱骨踝上骨折、正中神经损伤,于是乐乐的父母将物业和供暖所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3万余元。1月21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原告乐乐(化名)称,去年7月份,他在自家楼下与小伙伴嬉戏时被暖气井盖上捆绑的提手绊倒,受到严重损伤。后经父母送至医院治疗,诊断为左肱骨踝上骨折、正中神经损伤,手术后至今,他的神经损伤无法逆转,手臂未回复正常功能,手指无法完全伸直,还要继续接受神经康复治疗。原告认为,供暖所作为暖气井盖的管理者,物业公司作为小区设施的管理者,二者对原告被绊倒均应负有责任,故起诉二被告,要求二被告共同承担医药费等各项损失3万余元。开庭时,乐乐的母亲称,当时是乐乐三年级的暑假期间,他在院子里玩被绊倒受伤。当时父母都在上班,爷爷在家里,乐乐吃完午饭到楼下玩。发生事故后,物业将钢筋
    2023-04-22
    418人看过
  • 六岁智障儿童被推倒致伤代课老师失职学校负全责
    6岁的小佳就读于上海某智障学校。2007年3月7日下午,小佳在楼道上被身后同学推了一下后倒地受伤。经鉴定,小佳遭外力作用致右股骨颈骨折,评定七级伤残。经劳动能力鉴定,被确认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因小佳父亲为精神类残疾人,母亲为弱智残疾人,小佳的舅舅和叔叔作为法定代理人将智障学校和“推人”的小俊告上法庭,要求智障学校赔偿各类损失,小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小佳认为,智障学校系教育智障学生的特殊学校,学校应特别为智障学生提供一个安全、管理有效的教学环境。事发当天由代课老师代班,但代课老师在组织学生们下楼梯时并没有按照学校的规定,在边上监管学生,而是自行去办公室拿包准备下班。就在此时被同学推倒致伤,整个事发的过程老师均不在现场。有关被小俊推倒这一细节,是由代课老师听其他同学转述的。故智障学校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而由小俊承担连带责任。智障学校辩称,事发过程很短暂,老师也是从其他同学口中得知推人的是
    2023-06-13
    434人看过
  • 儿童燃放烟花致人伤赔偿责任谁来担
    放鞭炮造成他人受伤一般由侵权行为人进行赔偿,如果无法确定具体由谁承担赔偿责任,客观上无法证明到底是哪个人实施的放鞭炮行为导致了损害结果的发生;则法律推定每个实施放鞭炮的行为人与损害后果都有因果关系,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律师补充:侵权责任构成要件是:1、发生侵权的行为,侵犯他人财产或者对他人身体造成了损害;2、侵权行为对被侵害人造成损害;3、侵权行为和造成的损害有必然的联系;4、侵权人实施的侵权行为是有过错的。【法律法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条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
    2023-05-06
    335人看过
  • 4岁幼儿被推倒园方有责任
    市民赵先生:董某5岁的儿子在幼儿园把我家4岁的女儿推倒,致使我女儿眼睛摔伤,董某是否应当对我女儿承担赔偿责任?安桥所袁伟律师:董某的儿子系未成年人,董某夫妇系儿子的法定监护人。未成年人致使他人利益遭受损失的,其法定监护人应承担赔偿责任。董某夫妇应对你家女儿的伤害承担赔偿责任。该事故发生在董某家儿子上幼儿园期间,若幼儿园在此事故中未尽到安全管理责任,幼儿园应当在未尽管理责任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2023-06-06
    215人看过
  • 花盆坠地是谁的责任
    一.花盆坠地是谁的责任花盆坠地的责任为:如果花盆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是如果有其他责任人的,则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侵权人追偿。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二.高空抛物和高空坠物有什么区别高空坠物属于个人违法行为,从法律意义上
    2023-06-11
    114人看过
  • 被坠落的花盆砸伤谁来承担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被坠落的花盆砸伤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2023-06-13
    392人看过
  • 风吹花盆砸死人,责任该由谁负?
    花盆被风吹下楼砸死人应承担赔偿的责任。花盆从楼上坠落砸伤路人,花盆的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在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花盆掉落砸伤人是什么的责任?花盆掉落砸伤人是花盆所有人的责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
    2023-07-07
    158人看过
  • 女儿小区受伤物业有责?
    【长江网讯】楚天金报消息李先生:我女儿在小区玩耍时,因石桌的支柱发生断裂,右脚被压伤,花了数千元医药费。事后找物业公司赔偿,物业公司却要我找景观工程公司。这个责任到底要谁负?湖北百思得律师事务所陈德军律师:根据《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的规定,物业公司对小区的管理,是指对住宅小区内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市政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容貌等管理项目进行维护、修缮与整治。因此,物业公司对小区的石桌负有管理、维护义务,对你女儿受伤应承担赔偿责任。另外,你作为监护人未尽足够的监护义务,亦应承担部分责任。
    2023-06-10
    285人看过
  • 危房倒塌儿童亡屋主有责应赔偿
    中国法院网讯自家危房突然倒塌,造成他人五岁幼女丧命废墟。原告侯遂生为追索赔偿将被告张石头告上法庭。近日,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依法判决被告张石头赔偿原告丧葬费和精神抚慰金共计八千元。2003年10月11日中午,侯遂生五岁的女儿侯嵌嵌玩耍途经张石头家房屋山墙时,该山墙突然倒塌,将侯嵌嵌埋在废墟内。当其家人四处寻找该女无果时,看到了张石头家倒塌的山墙,便找人挖开,发现女儿已被砸死。对此后果,张石头辩称,由于连日降雨,墙倒属自然灾害,无力抗拒,自己没有什么过错。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属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一起特殊侵权赔偿案,适用过错推定原则。被告张石头作为倒塌房屋的所有权人,应当对自己的房屋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所以,被告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2023-06-10
    117人看过
  • 花盆跌落砸伤行人应该怎么处理?
    花盆跌落砸伤行人的情况属于物件致人损害,由花盆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一、高空坠物坠落我国怎么赔偿在我国被高空物砸伤赔偿方式主要是通过民事赔偿,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用等等。凡是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本身损坏而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的,均应根据规定责令其承担民事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二、窗户掉地上砸伤算谁的责任窗户掉落,砸伤他人的,一般应当由其管理人、使用人以及所有人对受害人进行赔偿;即租客与房东都对受害人具有民事赔偿责任。《民法典》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023-06-28
    247人看过
  • 物业强拆花盆是否犯法,业主家里被盗物业该怎么赔偿
    一、物业强拆花盆是否犯法物业强拆业主花盆一般不会构成犯法,但是属于侵权行为,物业公司没有权强拆业主的物品,给业主造成损失,物业要赔偿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七条【业主合法权益的保护】业主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以及其他业主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请求其承担民事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二、业主家里被盗物业该怎么赔偿实际中,根据具体情形的处理方式如下:1、如果在业主家被盗时,物业没有尽到小区安全防范的义务,物业怎么赔偿根据物业具体过错大小而定。这一点其实按照实际判断就能够明确,如果实际中物业不肯承担较重的责任,建议业主就是联合被盗损失的几家业主,找物业协商,要协商不下来的,那就只有收集足够的证据向法院起诉。例如,物
    2023-04-18
    90人看过
  • 女童在幼儿园摔倒死亡,幼儿园有何责任?
    11月10日晚,屯溪公安分局通报称,2022年11月8日17时04分,程某某拨打110报警,称其女儿程某彦在屯溪某幼儿园玩滑滑梯摔倒。接报警后,警方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调查;目前已排除刑事案件可能,程某彦送医后于当晚抢救无效死亡。幼儿园要承担什么责任?在此案中,幼儿园可能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根据《民法典》1199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所以,如果涉案幼儿园无法证明他们已经对程某彦尽到了管理、教育职责的话,那他们就需要为她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如果涉事的滑梯本身是存在安全隐患的,那幼儿园也是需要为程某彦的死承担赔偿责任的。所以对于此案还需要进一步的详细调查,才能确定责任承担的情况。若要承担赔偿责任,怎么赔偿?根据民法典1179条规定,侵
    2023-05-06
    62人看过
  • 儿童高空坠物砸伤该由谁来负责
    儿童高空坠物砸伤,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以维护受害人的合法利益。一、高空坠落致人伤亡应承担什么责任1、按实际情况,单纯高空坠物,没有造成任何后果的,不存在责任问题。2、但高空坠物造成侵权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3、另外,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二、非人为高空坠物谁负责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也就是说高空坠物承担的是过错责任,也就是说除非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不然要承担责任。当事人双方
    2023-04-01
    376人看过
  • 污水倒灌物业有责任吗
    物业公司是否承担责任,关键看其是否违反了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义务。若违反了合同约定义务,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小区里东西失窃物业有什么责任小区里东西失窃物业的责任,需根据具体情况决定。1、如果物业公司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履行了相应的义务,特别是安保义务,小区业主财产被盗窃,物业公司一般不需要向业主承担赔偿责任;2、如果物业公司没有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中关于安保条款的约定,导致业主财产被盗,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小区住户失窃,物业应承担赔偿责任吗小区物业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不能一概而论:首先要看物业合同和物业服务手册等文件中,是否有明确约定物业负责小区的安全,保障住户的财产安全,如果有,则物业应付全部赔偿责任。如物业合同中无以上明确约定,就要看物业公司是否尽到了管理义务,管理措施是否得当,是否有管理上的纰漏导致了盗窃事件的发生,如果有,则物业公司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当的赔偿责任三
    2023-03-17
    334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监护
    词条

    监护,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民事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法律制度。履行监护职责的人称为监护人,受到监督和保护的人是被监护人。 早在古罗马的《十二铜表法》里就有关于为浪费人和精神病人设置监护的规定。但当... 更多>

    #监护
    相关咨询
    • 儿童摔下扶梯受伤物业有责任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10
      物业公司是否担责主要取决于是否尽到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服务的职责。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物业公司对损坏的基座没有及时拆除,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 我的阳台花盆砸伤人谁负责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1-14
      走在小区散步时,挨着楼房走的时候不少人会担心楼上突然掉落一些砖块,花盆等等砸伤自己,如果发生建筑物上搁置的花盆坠落砸伤人的情况,受害人应当如何救济自己的权利呢,建筑物所有人是否应当承担责任还是使用人承担呢?
    • 把人推倒受伤算负责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17
      看是否主观故意客观实施应当预见但自信可以避免是间接故意伤情鉴定轻伤以上构成故意伤害
    • 高楼上花盆吹落砸伤人谁负责?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0
      由花盆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责任,根据《民法通则》第126条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民法通则》
    • 楼上单位私自打倒的花盆砸伤邻居该谁负责
      重庆在线咨询 2023-12-10
      花盆跌落砸伤行人的情况属于物件致人损害。 花盆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所以花盆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应尽量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否则将会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