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工工作受伤能享受工伤待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9 17:11:22 352 人看过

就兼职人员的工伤赔偿应当向谁主张的问题,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函[2004]256号)第一条规定:

“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也已明确提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如果您兼职的用人单位没有为您购买工伤保险,您只能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行使权利:“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延伸补充:

工伤纠纷的救济途径有哪些?

(1)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2)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在经过行政复议后,对行政复议还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3)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协商解决

《工伤保险条例》第52条规定,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根据《劳动法》第77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凋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可见,就有关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可以协商解决,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需要指出的是,提起民事诉讼之前必须先经过仲裁,否则法院不予受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2日 18: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直系亲属相关文章
  • 才参加工作的工伤待遇能够享受吗
    一、才参加工作的工伤待遇能够享受吗职工才参加工作的工伤待遇不一定能够享受工伤待遇。但若是职员能够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自己的伤情确实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由于工作的原因收到伤害的,职工能够享受工伤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二、职工判刑后享受工伤待遇吗能够的。被收监执行的,不属于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2024-02-11
    173人看过
  • 成都工伤职工享受的工伤待遇是什么
    为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保障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日前,成都市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制定并出台了《成都市建筑业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明确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建筑项目使用的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均应按照本办法实行以建设项目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实行动态实名制管理。根据《实施办法》,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并针对建筑行业的特点,建筑施工企业对相对固定的职工,应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建筑项目使用的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均应按照本办法实行以建设项目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实行动态实名制管理。而交通运输、铁路、水利等相关行业建设项目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可参照本办法规定执行。在缴费标准和方式方面,《实施办法》明确按用人单位参保的建筑施工企
    2023-06-05
    236人看过
  • 工伤职工终止合同也可享受工伤待遇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7级至10级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李某于2011年2月1日到济南市某物业公司从事保安工作,双方签订了1年期限的劳动合同。2011年6月,李某发生工伤,经鉴定为伤残10级。合同期满,李某向该物业公司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在多次与公司交涉未果后,李某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物业公司辩称,公司并没有提出合同期满不再续签劳动合同,而是李某自行提出终止合同,故不同意李某的申请请求。仲裁委经审理认为,《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7级至10级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
    2023-06-09
    109人看过
  • 事业单位职工可享受工伤待遇
    记者昨日从省劳动部门获悉,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刚下发的《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事业单位职工的工伤待遇有了明确的说法,将与企业职工享受同样的待遇。《通知》规定,今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其工伤范围、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标准等,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之前参加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其工作人员在本通知下发前已发生工伤的,其原享受的工伤待遇不变。其中不属于财政拨款支持范围或没有经常性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参加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所需费用在社会保障缴费中列支;依照或者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伤政策;除此两种范围以外的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可参加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也可按照国家机关工作
    2023-06-09
    308人看过
  • 聘用职工工伤待遇可以享受吗
    聘用职工工伤待遇是可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是指职工因工发生暂时或永久人身健康或生命损害的一种补救和补偿,其作用是使伤残者的医疗、生活有保障,使工亡者的遗属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一、停止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通知工伤保险待遇情形包括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和拒绝治疗的情形。工伤保险待遇是指职工因工发生暂时或永久人身健康或生命损害的一种补救和补偿,其作用是使伤残者的医疗、生活有保障,使工亡者的遗属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二、工伤能管一辈子吗工伤保险不可以享受到终生。工伤保险是由公司缴纳的,解除劳动合同后就不能享受了。工伤保险,是指国家或社会为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性疾病的劳动者及家属提供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员工或其遗属能够从国家、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立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社
    2023-06-28
    324人看过
  • 员工受工伤之后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
    员工受工伤之后如果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和工伤赔偿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医疗待遇、以及员工因工伤而支出的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等都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农民工59岁伤残怎么赔偿?59岁的农民工遭遇工伤,如果单位没有为其购买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如果单位为其购买了工伤保险的,则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支付。其依法享受以下工伤保险待遇: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的费用;其他。二、工伤赔偿费用清单工伤赔偿费用清单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的赔偿、工伤的康复费用的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到统筹地区之外就医的交通费及食宿费的赔偿、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要的费用的赔偿以及生活不能自理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确认所需的生活护理费的赔偿。工伤员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定点医
    2023-03-25
    83人看过
  • 工伤保险享受待遇的条件,工伤保险享受
    一、工伤保险享受待遇的条件工伤保险享受待遇的条件:1.工作原因。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是指职工为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而受到事故伤害,这是最为普遍的工伤情形。2.事故伤害,一般包括安全事故、意外事故以及自然灾害等各种形式的事故。如果是职工在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情况,很难确定职工已死亡还是暂时失去联系,本着尽量维护职工权益的基本精神,这种情况也应认定为工伤。3.患职业病。职业病是指职工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职业性疾病。二、工伤保险享受待遇有效期是多久工伤保险享受待遇有效期是一年。按照规定,用人单位须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不申请的,受伤害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2023-06-24
    411人看过
  • 受伤工人能享受什么样的待遇
    受伤工人能享受什么样的待遇;受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由所在单位支付本单位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确需到所在地市(县)外就医的,交通费、食宿费由所在单位按职工出差标准报销,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的工伤医疗费用和工伤职工康复治疗费用,应当符合国家工伤保险医疗项目目录的规定,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和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再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原则上不支付不符合规定标准和不属于工伤医疗范围的费用,如非工伤疾病的救治,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可以就近到医疗机构进行急救,工伤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的,在伤情稳定后5日内转入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继续治疗,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和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在工伤认定前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先行支付。工伤认定后,符合工伤保险医疗支付项目的医疗费用,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销。未按规定看病发生的医疗费用,不由工伤保险
    2023-05-02
    473人看过
  • 工伤可以享受的待遇有哪些,职工工伤有哪些待遇
    工伤可以享受的待遇有哪些,职工工伤有哪些待遇职业病属于工伤赔偿范畴,应当享受工伤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负伤治疗或患职业病,可以享受以下待遇:1、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2、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3、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按月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本人受伤前十二个月内平均月工资收入。4、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但
    2023-06-14
    305人看过
  • 工作导致病情加重,能否享受工伤待遇
    一、工作导致病情加重,能否享受工伤待遇1、如果您的病情加重与工作无关,或者该疾病不在工伤保险范围内,则不能享受工伤待遇。如果您在工作期间或者与工作相关的活动中因工受伤或者患病,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包括医疗费用、伤残津贴、丧葬费等。2、在这种情况下,您需要进行以下几个步骤:(1)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工伤或工作相关的疾病,并尽可能收集证据证明与工作有关。(2)到当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机构申报工伤,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工伤鉴定、医院诊断证明、事故证明等。(3)等待社保机构的审核和工伤鉴定,如果被认定为工伤,则可以享受工伤待遇。3、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单位未及时报告工伤或者未按照法定程序为您申报工伤,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投诉或申请仲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
    2023-12-06
    337人看过
  • 在“黑工厂”打工能否享受工伤待遇
    网友:我在火车站附近的一家纸箱厂当搬运工。不久前,我在搬运纸箱时跌倒,左腿骨折住进医院,老板预付了1000元医疗费后就不管我了,而且还扣了我住院期间的工资。我要求老板为我申报工伤,老板却说他的厂没有办理工商登记,职员都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请问,我该怎么办?律师答疑:《工伤保险条例》第2条第2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由于这里所指的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只限于经依法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经营者,因此,在“黑工厂”做工受伤是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但这并不是说“黑工厂”不用承担赔偿责任。《工伤保险条例》第63条第1款规定:“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
    2023-06-08
    191人看过
  • 异地受工伤享受保险待遇
    哪些情形可以认定工伤?哪些单位的职工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昨天上午,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负责人通过“江苏劳动保障网”和网民零距离接触,在线解答工伤保险政策问题。据了解,120分钟内网站点击率达3000余次,网民提问230条,快报现将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和集中关注的问题挑选出来,提供给广大读者参考。工伤参保职工个人不缴费用人单位应当为本单位全部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费。如果单位不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或只为部分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此外,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已从原来的城镇企业进一步扩大到各类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只要是在2004年1月1日以后发生的工伤,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雇工可以自2005年4月1日起的一年内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七种情形可以认定工伤《条例》对职工工伤的七种情形作出了明确界定,其中包括:因工外出期间
    2023-06-09
    258人看过
  • 职工工伤复发还能享受什么样的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的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可以享受本条例第29条、第30条和第31条规定的工伤待遇。即经过诊断治疗的,可以按照第29条的规定享受工伤医疗待遇;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可以按照规定配置,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1、工伤复发前鉴定为1-4级的不得终止合同,应当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2、工伤复发前鉴定为5-6级的保留用工关系,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每月发放伤残津贴。但职工可以提出终止合同,并一次性付清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3、工伤复发前鉴定为7-10级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付清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2023-06-09
    251人看过
  • 工伤职工离职后待遇还可以享受吗
    伤在辞职前一次性结算,辞职之后,不再享受工伤待遇一、工伤待遇有什么?如果符合工伤条件,应当按以下规定赔偿1:工伤工资照发,报销医药费,一般没有奖金和绩效奖励。2;接受工伤医疗期间的工资按月支付;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护理费伤残津贴一次性发放。3:相关法律:《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
    2023-02-20
    146人看过
换一批
#血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直系亲属一般指的是两者之间存在直接的血缘联系的亲属,其中包含有配偶、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等等,如果养父母因为收养、或者抚养关系也能成为直系亲属的关系,例如收养人与收养的... 更多>

    #直系亲属
    相关咨询
    • 职工工伤享受哪些工伤待遇,工伤保险待遇发生后,如何享受工伤待遇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1-25
      (1)在医疗期间享受如下待遇:①工伤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医疗费用全额报销。②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单位按照省内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住宿费用由单位按照职工因工出差标准报销。③工伤职工在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由单位按月发给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受伤前的本人工资。(2)职工工伤或患职业病评定伤残等级
    • 住院能享受哪些待遇,职工工伤复发能享受哪些待遇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工伤住院能享受哪些待遇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劳动者因工受伤或者患职业病,在医疗期间可以享受如下待遇:挂号费、治疗费、药费、检验费、手术费、住院普通床位费、就医路费等,由社会保险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用人单位还应当承担职工住院治疗期间伙食费的23,并按当地因公出差的伙食补助标准进行支付。如果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没有订立劳动合同,或订立无效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医疗待遇损失的,用人单位除按国家规
    • 未享受退休待遇发生工伤的能否享受工伤待遇?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31
      不能了。 退休后的治疗费用,单位为你买的社保的医疗保险可以报销。
    • 工伤职工享受哪些工伤待遇, 工伤职工享受哪些待遇, 应注意哪些事项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2-11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至四十五条,工伤职工享受医疗、假牙等辅助器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伙食费、护理费、交通费、停工留薪期等工伤保险待遇。具体条款如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
    • 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职工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2-09
      关于工伤保险享受的待遇的回答为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