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律师的相关权利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2 17:52:39 492 人看过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律师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后,具有相应的权利,并代理包括行政诉讼在内的各类诉讼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2)接受民事、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代理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委托,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的委托,代理并参加诉讼。(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七)回答法律问题,撰写诉讼文书和其他与法律事务有关的文书。二是如何处理对拆迁补偿的不满。在确定拆迁补偿金时,将以拆迁方与被拆迁方协商为基础,被拆迁方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如何进行土地补偿的方案通常由拆迁方提出,因此一旦拆迁补偿不满意,最好及时采取维权措施。

在实践中,对拆迁补偿不满意的,应按以下处理:

首先,不签订拆迁安置协议。因为拆迁安置协议是一个合同,一旦在自治的基础上签订,就意味着双方都要受到合同的限制。即使以后回去,也可能要承担违约责任,最终导致得不偿失的结果。

因此,由于我们对拆迁不满意,建议现在不要签订拆迁安置协议。其次,启动行政裁决或行政复议,重新制定拆迁补偿方案。

实践中,对政府提出的拆迁补偿不服的,可以及时作出行政裁定或者行政复议。一般应在拆迁补偿完成后60日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另外,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提出重新制定拆迁补偿方案,也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见。最后,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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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11日 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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