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拆迁必须具备的法定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0 08:01:48 207 人看过

1、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法律后果一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二是人民法院不能强制执行。实践中有些市、县人民政府不守法,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不能依法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进行强制拆迁。

2、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前提

如果没有补偿决定,任何单位都不能采取强制拆迁。实践中,可以强制拆迁的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签订了补偿协议,不搬迁的;二是作了补偿决定,既不搬迁又不按照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3、必须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

没有提供货币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的不能强制拆迁。

4、征收补偿决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

(1)明显缺乏事实根据;

(2)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

(3)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使被执行人基本生活、生产经营条件没有保障的;

(4)明显违反行政目的,严重损害公共利益;

(5)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正当程序;

(6)超越职权;

(7)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宜强制执行的情形。

一、依法强拆需要哪些证据

(1)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

(2)证明被拆除房屋的结构、房屋的性质、房屋的建筑面积等证据;

(3)当被拆除的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与主张权利的被拆迁人不同时,还需要提交证明拆迁人对于被拆迁房屋享有接受补偿安置权利的证据;

(4)证明房屋被拆除的时间的证据;

(5)已达成前拆补偿协议的,还应当提交拆迁补偿协议;

(6)经过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裁决的,还应提交裁决书;

(7)拆迁许可证;

(8)房屋拆迁公告及张贴公告的照片资料。

二、行政机关的强制拆迁处理

1、行政机关违法强拆的行为可诉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之规定可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法院通常以不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为由拒绝立案,但其却拒绝出具书面不予受理裁定,可见立案庭法官非常清楚,行政机关违法强拆的行为可诉,只是口头搪塞委托人,这也是实践中行政案件立案难的一个具体体现。行政机关违法强拆行为可诉,当然也可提起复议程序。

2、行政机关违法强拆的行为可复议

从房屋征收纠纷行政复议的原则来看,将其范围限定在征收管理机关或人民政府及其其他部门就征收管理所作出的行政行为。在以往的城市房屋拆迁过程涉及许多具体行政行为,如行政机关作出的建设项目审批、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认定拆迁单位的资格、安置办法、裁决、强制执行等行政行为,当事人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征收条例》在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过程的两个环节中明确规定了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复议作为救济途径:一是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二是对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补偿决定不服的。被征收人对市、县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6日 01: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强制拆迁相关文章
  • 强制拆迁必须符合什么法律规定
    一、强制拆迁必须符合什么法律规定强制拆迁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法定条件:1.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法律后果一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二是人民法院不能强制执行。实践中有些市、县人民政府不守法,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不能依法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进行强制拆迁。2.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前提如果没有补偿决定,任何单位都不能采取强制拆迁。实践中,可以强制拆迁的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签订了补偿协议,不搬迁的;二是作了补偿决定,既不搬迁又不按照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3.必须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没有提供货币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的不能强制拆迁。4.征收补偿决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1)明显缺乏事实根据;(2
    2023-06-27
    390人看过
  • 必须达到哪些条件才能进行强制拆迁
    一、必须达到哪些条件才能进行强制拆迁1.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出裁决并送达拆迁当事人;2.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超过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未搬迁;3.拆迁人已对被拆迁人作了补偿安置或提供周转用房的;4.拆迁人依法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的;5.有要求必须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理由的。二、强制拆迁的方式有哪些房屋强制拆迁的方式有以下两种:1.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三、哪些部门可以实施强制拆迁补偿可以实施强制拆迁的部门是市、县级人民政府的房屋管理部门。强制拆除权属于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
    2023-06-12
    428人看过
  • 强制拆迁必须由法院来完成
    1、强制拆迁是否必须由法院来完成?强制拆迁不必由法院完成。不过,司法强拆需要经过法院审理。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决定不服的,行政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强制拆除。所谓司法拆迁,是指以法院为主体对公民房屋的拆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补偿决定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应当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新条例实施后,没有行政强制拆迁的,按照原条例作出的判决将由法院执行。根据《国有土地和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法院应当审查以下三个要件:1。申请人是否合格。申请人应当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其他主体无权向法院申请强拆。2。赔偿决定是否仍在当事人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法定期限内,或者是否已经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与“在赔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
    2023-05-31
    249人看过
  • 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必须具备的条件(一)申请的行政机关自身没有强制执行权。根据行政强制执行权法定原则,行政机关的行政强制执行权只能由法律规定。行政强制法实施前已经设定了行政强制执行的行政法规,在行政强制法实施后必须加以修正,如不修正的,自2012年1月1日起,有关行政强制执行的条款自动失去法律效力。同时也应当注意,一旦法律授予了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该行政机关就不能主动放弃强制执行权转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行政决定的相对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限届满后,人民法院方可受理、审查并执行,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限未满时,人民法院不得强制执行,在行政复议
    2023-04-12
    313人看过
  • 职业病认定必须具备的条件
    职业病诊断应当由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职业病诊断工作的规范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与开展职业病诊断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二)具有与开展职业病诊断相适应的仪器、设备;(三)具有健全的职业病诊断质量管理制度,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不得拒绝劳动者进行职业病诊断的要求。一、职业病认定程序与工伤认定程序相同吗职业病认定程序与工伤认定程序相同。但是鉴定机构不同,职业病鉴定是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由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赔偿有相同的地方,也有不同的地方。职业病赔偿在获得工伤赔偿后,依照有关法律,仍有权获得赔偿,并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诊断鉴定管理法是职业病和工伤保险处理的依据,劳动者可以依法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或者经
    2023-03-31
    486人看过
  • 高铁拆迁是强制性的吗?必须拆迁吗?
    相关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第九条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
    2023-03-22
    77人看过
  •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必须具备的条件
    依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出发点必须是行政机关履行行政管理职责。2、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3、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4、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程序:(1)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2)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3)出示执法身份证件;(4)通知当事人到场;(5)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6)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7)制作现场笔录;(8)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9)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依照法律规定实施限
    2023-06-21
    204人看过
  • 合法的拆迁应具备的条件
    一、合法的拆迁应具备的条件(一)空白协议书在拆迁的时候,往往开放商会口头承诺相关的拆迁赔偿事宜,但不管他们说的有多好,但一定要注意白纸黑字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些农民听到对方口头的拆迁补偿诱惑,然后在有关人员的洗脑下急急忙忙签下了空白协议,这种协议的主体部分他们稍微修改一下,那农民的利益将会得到很大的损失。(二)拖欠租金国家针对农民的征地拆迁过程讲究先签订合同,然后拿到补偿款,之后再进行拆迁的过程。而在拆迁的过程中拆迁的补偿款将会是一个大麻烦,双方需要进行多次的协商,农民满意之后拿到补偿金才能进行拆迁行为。(三)拆迁补偿问题各地区针对拆迁的补偿款有着明确的要求,包括房屋、附着物、收益权等,但开发商往往只和农民计算了房屋的面积,但对于房屋前后的附着物忽略不计。同时国家规定宅基地的确权之后将会补偿宅基地,所以在拆迁的时候大家一定要看清。二、征收方威胁不搬迁要强拆拆迁户应该相信吗征收方威胁不搬
    2022-03-23
    208人看过
  •  制沙厂必须具备的设备
    营业执照是企业合法经营的证明文件,采矿(矿)经营许可证是企业进行采矿活动的合法证明,而环境保护审查是对矿山、工厂等企业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和审批的环节。针对河道采砂,使用水是禁止的,因此适用《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河道采砂监督管理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1.营业执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证明企业合法经营的身份证明文件。2.采矿(矿)经营许可证:采矿(矿业)企业进行采矿活动的合法证明。3.环境保护审查:相关部门对矿山、工厂等企业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和审批的环节。用水是河道采砂,归水利部门关闭,适用《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河道采砂监督管理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制沙工艺及设备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第四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禁止生产、进口或者出口不符合规定要求制砂工
    2023-11-16
    227人看过
  • 控股股东必须具备的条件
    导读:控股股东必须具备的条件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监[1997]16号)的规定,控股股东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1、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选出半数以上的董事;2、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控股股东必须具备的条件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监[1997]16号)的规定,控股股东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1、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选出半数以上的董事;2、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行使公司30%以上的表决权或者可以控制公司30%以上表控股股东必须具备的条件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监[1997]16号)的规定,“控股股东”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1、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选出半数以上的董事;2、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行使公司30%以上的表决权或者可以控制公司30%以上表决权的行使;3、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
    2023-02-25
    64人看过
  • 必须具备的正当防卫条件
    正当防卫条件如下:1、有不法侵害发生;2、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3、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4、正当防卫必须基于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的目的;5、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者本人。哪些方面构成必须具备的正当防卫条件构成一般正当防卫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五个条件:1、必须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而实施的。这种不法侵害可能是针对国家、集体的,也可能是对本人或他人的;可能是侵害人身权利,也可能是侵害财产或其他权利,只要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实施的行为,即符合本条。2、必须有不法侵害行为发生。所谓“不法侵害”,指对某种权利或利益的侵害为法律所明文禁止,既包括犯罪行为,也包括其违法的侵害行为。3、必须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正当防卫的目的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避免危害结果发生,因此,不法侵害必须是正在进行的,而不是尚未开始,或者已实
    2023-07-21
    192人看过
  • 必须具备的紧急避险条件
    紧急避险应当满足以下条件:1、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2、客观上具有正在发生的真实危险;3、迫不得已而采取的行为;4、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危害。留置权必须具备的条件是哪些成立留置权必须具备的条件是:债权人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权已届清偿期、债权的发生与该动产有关。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因合法手段占有债务人的财物,在由此产生的债权未得到清偿前留置该项财物并在超过一定期限仍未得到清偿时依法变卖留置财物,从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一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2023-07-04
    460人看过
  • 查封店面必须具备的条件
    公安机关办理哪些案件时,可对无证经营场所进行查封办理下列行政案件时,对专门用于从事无证经营活动的场所、设施、物品,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依法查封。但对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公民个人及其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不得查封:(1)擅自经营按照国家规定需要由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的;(2)依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可以由公安机关采取取缔措施的;(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适用查封的其他公安行政案件。
    2023-03-19
    359人看过
  • 损害赔偿必须具备的条件
    损害赔偿的构成条件:1、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2、行为的违法性。3、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4、行为人的过错。人身损害赔偿,其实是指当人的生命、健康或者身体遭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甚至死亡时,要求行为人或者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一种侵权法律制度。《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024-05-01
    236人看过
换一批
#拆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拆迁是一种拆迁行为,即拆迁人未按照条例的规定给予拆迁补偿、未安置拆迁户,并作出书面决定后,由政府有关部门依法作出房屋拆迁决定并组织实施强制拆迁。 强制拆迁是一种不得已而为之的措施,在实施过程中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程序合法、公正、透... 更多>

    #强制拆迁
    相关咨询
    • 哪些拆迁条件必须是强制拆迁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9-16
      强制的条件有哪些:强制拆迁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法定条件:一、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法律后果一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二是人民法院不能强制执行。实践中有些市、县人民政府不守法,违法向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不能依法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进行强制拆迁。二、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前提如果没有补偿决定,任何单位都不能
    • 拆迁法院必须强制执行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11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的申请,作出强制执行的决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
    • 法律制定犯罪未遂的必须具备什么条件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8-08
      犯罪未遂要满足的要求: 1、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 2、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3、犯罪未得逞。 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
    • 强制拆除必须满足哪些条件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4-28
      1、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 2、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前提; 3、必须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 4、征收补偿决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 (1)明显缺乏事实根据; (2)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 (3)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使被执行人基本生活、生产经营条件没有保障的; (4)明显违反行政目的,严重损害
    • 申请强制拆迁必须提供相关方面要件,强制拆迁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08
      申请强制拆迁必须提供相关方面要件;未经行政裁决,不得实施行政强制拆迁;拆迁人未按裁决意见向被拆迁人提供拆迁补偿资金或者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不得实施强制拆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实施强制拆迁,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行政强制拆迁应当严格依法进行。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被拆迁人单位代表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的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