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免除行为是否是属于单方行为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5 20:32:41 252 人看过

债务免除行为不再是单方行为。《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五条赋予了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的拒绝权,这就导致债务免除行为不再是一个单纯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一、终止双方的债权债务的原因

1、债的履行,即清偿,债务人向债权人为特定行为,从债务人方面说,为给付;从债权人方面说,为履行;从债的消灭上说,为清偿。债务人清偿了债务,债权人的权利实现,债的目的达到,债当然也就消灭。

2、债的解除。即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或双方的协议而导致债的消灭。双方协议终止债的,债即因双方的协议而消灭。

3、抵销。抵销是指当事人双方相互负有相同种类的给付,将两项债务相互冲抵,使其相互在对等额内消灭。抵销债务,也就是抵销债权。抵销可分为法定抵销与合意抵销。

4、提存。这是指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时,将无法给付的标的物交提存机关,以消灭债务的行为。债务人履行债务需要债权人协助,如债权人不协助债务人的履行,对债务人的履行拒不接受,或者债务人无法向债权人履行,债务人就不能清偿债务

5、债务免除。这是指债权人抛弃债权,而使债务人的债务消灭的单方的民事法律行为。因免除成立后,债务人自不再负担被免除的债务,债权人的债权也就不再存在,债即消灭,因此免除债务也为债的消灭原因。免除债务实质上是对债权的抛弃,所以就法律禁止抛弃的债权而免除债务的,其免除为无效,不发生债消灭的效果。

6、混同。即债权与债务同归于一个民事主体,而使债的关系消灭的法律事实。发生混同的原因可分为两种:一是概括承受,即债的关系的一方当事人概括承受他人权利与义务

7、债务更新,是指当事人双方成立新债务而使旧债务消灭的法律行为。

二、债权人放弃债权的成立条件有哪些呢

债权人放弃债权的成立条件具体如下:

1、免除必须是债权人的意思表示,可以是口头或者是书面;

2、债权人放弃债权是不可撤回的,即表示送达给债务人之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3、免除必须是指向债务人,如果债权人和其他第三人表示免除,是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债的关系不消灭;

4、债权人必须有处分该项债权的权力,无行为能力的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得为免除行为;债权人被宣布破产时,债权人不能任意处分其债权债务,故也不能做免除的意思表示。

以上四个条件必须要同时具备,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只要其中一个条件有瑕疵或者不成立都属于无效的债务免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00: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债务免除相关文章
  •  房屋抵压行为是否属于债权债务范畴?
    房屋抵押是指将房屋作为债务履行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屋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房屋抵押并不影响房产的其他权利的行使,如果房屋所有人在抵押期间想要出售房屋,就需征得抵押权人的允许,并且债权人可以要求抵押的债务人实现债权或直接转换抵押物。抵押房屋属于债务和债权范畴。房屋抵押是指抵押人将其合法的房屋作为债务履行担保,且不转移占有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屋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房屋的抵押并不影响房产的其他的权利的行使,如果是在房屋的抵押期间房屋的所有权人想要将房屋进行出售的,就应当征得抵押权人的允许是不能出售的,并且房产在出售的时候,债权人可以要求抵押的债务人实现债权或者是直接转换抵押物。 房 屋 抵 押 是 否 属 于 债 权 债 务 ?房屋抵押属于债权债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96条规定,抵押权人可以就抵押的房屋优
    2023-09-12
    460人看过
  • 换中介是否都属于“跳单”行为?
    如今二手房交易税费成本相当高昂,为了降低购房成本,不少购房者就动起了规避或少缴中介费的脑筋。这种以少缴中介费为目的的做法是否一律被视为跳单呢?中介公司想要讨回自己的辛苦钱,又是否能获得法院的支持呢?不少有过买房经历的人都知道,二手房市场上出现一套新房源后,除非房东授权某中介公司独家代理权,否则一般的房源信息都可以在附近各大中介公司查询到,中介公司为了招揽生意,之间的竞争也非常激烈。因此有的买房人看准了这一点,为了少交佣金,从A中介处得到房源信息后,又跳开A中介,委托佣金更低廉的B中介成交。买卖未成退还意向金上海A地产经纪公司近来就遇到了这样的烦心事。去年7月,A中介的业务员小张带着他的客户孟晓清(化名)先后两次到上海市静安区巨鹿路某高档楼盘的一处待售房源看房(非A独家代理),在两次看房后,孟晓清又分别两次签订了《物业需求看房证明单》,证明单上以格式合同形式写明:孟晓清如若私下或通过其他第三
    2023-04-22
    500人看过
  • 债务人借钱是否属于敲诈勒索行为?
    和债务人要钱算不算敲诈勒索。敲诈勒索罪量刑标准如下:1、敲诈勒索公私财产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敲诈勒索和抢劫的区别敲诈勒索和抢劫的区别如下:1.犯罪客体的区分两罪都在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的同时,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但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具体内容却不完全相同。抢劫罪侵犯的是公民的生命权与健康权,而敲诈勒索罪侵犯的范围明显要广,还包括公民的名誉权等。如果行为人以当场或事后诋毁他人名誉相威胁,就构成敲诈勒索罪,而非抢劫罪。2.犯罪客观方面的区分犯罪客观方面是区分两罪的关键。抢劫罪表现为当场以暴力或威胁抑制被害人反抗,从而当场直接取得财物;而敲诈勒索罪一般表现为通过要挟或威胁的方法,对被害人精神上施
    2023-07-14
    68人看过
  • 婚前债务的隐瞒是否属于骗婚行为
    不算。如果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夫妻双方应该共同偿还。有的男方在婚前欠了很多债务,但是并未告知女方。婚姻关系并非是免责条件,如果因为有婚姻关系,就把诈骗犯罪的主体要求为非婚姻关系的双方主体,显然违背了《刑法》关于诈骗罪为一般主体的规定。隐瞒婚前债务算不算骗婚,如果对方是用于结婚准备的,是属于共同债务;但如果仅仅是用于本人,是属于个人债务。婚姻诈骗罪是以借婚姻索取财物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并构成犯罪的行为。一方隐瞒婚前债务怎么办?一方隐瞒婚前债务,另一方不需要承担。婚前一方隐瞒债务的,改债务属于其个人债务,需要自己清偿。所以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如果夫妻中的一方把婚前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那么该方的婚前债务也会因为财产性质的变化而变化。该债务就会变为夫妻共同的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都应当偿还。《
    2023-07-04
    346人看过
  • 债的免除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注意事项
    债的免除不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而是双方的行为,如果债务人想要免除债务的,是需要双方同意才能产生效力。其注意事项是在作出免除行为的时候,是需要有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同意即可,否则是不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债的免除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债的免除不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是双方行为。如果债权人免除债务的,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可以拒绝;而债务人拒绝的,就不发生债务免除的效力。因此债务免除行为是双方法律行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债的免除的注意事项包括了免除是处分债权的行为,作出免除意思表示的债权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免除行为除非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经法定代理人同意,否则
    2023-06-05
    106人看过
  •  不作为是否属于侵权行为?
    不作为侵权行为包括两种类型:不作为和作为。不作为是指行政主体在履行法定职责时,对相对人产生负面影响的消极行为。不作为侵权指的是政府部门的不作为从而造成对当事人权利的侵害等。刑法理论的通说分为纯粹不作为和不纯粹不作为两种类型。作为和不作为本身的区别在于违反的义务法规的性质,作为违反禁止性义务法规,而 不作为违反命令性义务法规。不作为侵权行为包括:不作为是指行政主体在履行法定职责时,对相对人产生负面影响的消极行为。然而不作为侵权指的则是,政府部门的不作为从而造成对当事人权利的侵害等。而且关于不作为的类型,并且关于不作为的类型,刑法理论的通说是分为纯粹不作为和不纯粹不作为这两种的。作为和不作为本身的区别并非简单的在于身体动静,而最主要在于违反的义务法规的性质,作为是违反禁止性义务法规,然而不作为是违反命令性义务法规。 不作为侵权行为类型不作为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以一定的不作为致使其权利人受到损害,
    2023-08-30
    423人看过
  • 抗辩权是否为单方行为
    同时履行抗辩权
    只有一方当事人行使请求权,另一方当事人才可能对此进行抗辩,否则“对抗”就无从谈起。比如同时履行抗辩权,《德国民法典》第三百二十六条规定:“因双务契约而负担债务者,在他方当事人未为对待给付之前,得拒绝自己的给付,但自己有先为给付的义务者,不在此限。”《日本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也规定:“双务契约当事人的一方,于相对人履行其债务前,可以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但是,相对人的债务不在清偿期时,不在此限。”台湾地区民法典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因契约互负债务者,于他方当事人未为对待给付前,得拒绝自己之给付;但自己有先为给付之义务者,不在此限。””从以上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对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规定可以看出,只有在负有同时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请求履行时,另一方才可行使抗辩权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否则就不能行使抗辩权。再比如时效完成抗辩权,台湾地区民法典”我国制定的民法典的学者建议稿中也有类似的规定。这
    2023-03-30
    171人看过
  • 冒领行为是否属于职务违规?
    需要具体分析,如果犯罪嫌疑人属于单位领导或财会人员,符合职务侵占罪的特殊犯罪主体;其主观上有侵占的故意;客观上已实施了占有该工资款的行为;由于该款尚未转移给应领取人,仍属单位公款,故其侵犯的客体应是本单位的财物,且数额巨大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伪造企业名称冒领失业待遇怎么处罚对情节轻微的,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退还。所谓情节轻微,一般是指行为人具有骗取时间较短,数额较小,行为系首次发生,主动交待问题并退还所骗待遇等情节。对情节严重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是指行为人骗取时间较长,数额较大,曾经因骗取行为受过处罚仍不改过,组织多人骗取失业保险待遇,拒不退还已骗取的失业保险待遇等情节。对具有这些情节的行为人,应当给予严厉的处罚,除责令其退还外,还应视其情节处以罚款。对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经办机构应及时通报司法部门。这里要注意的是,罚款处罚决定只
    2023-07-04
    101人看过
  • 拼多多刷单是否属于侵权行为
    拼多多刷单是违法的。属于通过虚假交易来提升自身商业信誉的行为,应当受到工商管理部门以及平台方的处罚。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拼多多刷单违法吗会怎么样?刷单犯法,平台上也一直在明令禁止这种行为,并且对于此种行为给予了明确的处罚规定的。一般情况下,刷单行为可能触犯的罪名主要包括:1.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2.破坏生产经营罪。3.虚假广告罪。4.敲诈勒索罪。5.诈骗罪。《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第二十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
    2023-08-02
    272人看过
  • 经济违法行为是否属于刑事行为?
    经济案件不一定属于刑事案件,因为经济案件分为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依据其情节的严重程度才能确定其构不构成犯罪,如果是经济纠纷一般属于民事领域,主要包含经济合同纠纷、经济损害赔偿纠纷、经济权属纠纷等案件,适用民法典处理。而经济犯罪严重侵犯国家经济管理制度,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则会被追究刑事责任,适用刑法处理。经济案件怎么报案1、经济案件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方式直接向犯罪地或者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报案。报案时须带上身份证明材料,报案材料以及基本证据材料等,可以亲自向公安机关报案也可以拨打110报案。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一条,公安机关内部对经济犯罪案件的管辖,严格按照刑事案件管辖分工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二条,上级公安机关若认为有必要,可以直接立案侦查或者组织、指挥、参与侦查下级公安机关管辖的经济犯罪案件;下级公安机关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公安机关侦
    2023-06-30
    324人看过
  • 债权人免除债务行为有效吗
    一、免除是无因行为债权人免除债务不论是为了赠与、和解,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这些原因是否成立,都不影响免除的效力。二、免除为无偿行为免除债务表明债权人放弃债权,不再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因此,债务人不必对免除为相应的对价。三、免除不需要特定的形式免除债务不必有特定形式,口头、书面,明示、默示都无不可。比如,债权人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通知债务人不必再履行债务,是以明示方式免除债务。而债权人不对债务人主张债权,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也产生债务免除的效果。四、免除是处分债权的行为作为免除意思表示的债权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免除行为除非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经法定代理人同意,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五、免除可以附条件或者附期限附生效条件的免除比如,债权人表示只要债务人在合同履行期归还本金,可以免除利息。附解除条件的免除比如,赠与人表示赠与合同成立后,如果经济状况恶化,赠与合
    2023-04-16
    381人看过
  • 第三方是否代为履行债务
    根据当事人的不同,并存的债务承担一般可以分为两种形式:(1)由承担人与债权人签订债务承担契约。这种契约一旦成立,无须征得债务人同意,即产生并存的债务承担的效力;(2)由承担人与债务人签订债务承担契约。构成并存的债务承担,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1.并存的债务承担属于契约的一种,因而必须具备关于契约成立生效的一般要件。2.并存的债务承担,以原债务的有效并存为前提。原债务如果自始无效或在承担契约成立时已归于消灭,则契约不生效力。原债务如果有得撤销或解除的原因,承担人仍不得代替债务人主动行使撤销权或者解除权,在撤销或解除之前,债务承担契约仍可有效成立。3.并存的债务承担,承担人所承担的债务不得超过原债务的限度。第三人承诺代为清偿债务与债务转移的区别第三人承诺代为清偿债务与债务转移的区别:第三人代为履行,主要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由合同以外的第三人代替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形。债务转移是指债
    2023-07-07
    163人看过
  • 单位有哪些工资扣除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1、请假时扣除三倍工资是违法的如果员工请假,工资计算公式为:(21.75天-请假天数)×日工资。例如,假设甲方月薪为2175元,则日薪为2175÷21.75=100元。如果甲方在10月份请4天事假,则甲方在10月份实际工作17.75天。所以10月份的工资是17.75×100=1775元。怀孕女员工在产前检查期间扣除工资是违法的关于女员工劳动保护的规定,第6条规定怀孕女员工应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工作时间。在《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的答疑中,进一步说明女职工产前检查应视为考勤,而不是病假、事假和旷工;对于生产第一线的女工,应相应减少生产配额,以确保产前检查的时间。根据《公益事业捐赠法》第4条,雇主强制扣除捐赠工资是违法的,员工有权决定捐赠的金额,是否捐赠以及如何捐赠必须是自愿的,任何雇主不得强行扣减员工的工资;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扣除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
    2023-05-07
    221人看过
  • 违约行为是否属于客观存在的行为?
    违约行为是事实行为。侵权行为、无因管理、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都属于事实行为。事实行为指的是当事人实施行为的目的并不在于追求法律后果,事实行为依据法律的规定直接产生法律后果,并且不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通俗一点理解就是,行为人主观上没有追求法律后果的意思表示,但是客观上依据法律的规定却引起了法律后果。违约行为种类根据违约行为违反合同义务的性质和特点对违约行为所作的划分。违约行为包括以下种类:预期违约预期违约又称先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无正当理由并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可能履行合同。1.明示毁约,指在履行期届满前,债务人无正当理由明确肯定地表示其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形态。明示毁约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债务履行期还没有到来。明确肯定地向对方表示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义务。表示不履行合同的义务是该合同的主要义务。违约的一
    2023-07-04
    210人看过
换一批
#债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务免除是指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 免除债务的直接后果是绝对消除债务。由于债务消除的结果,债务从利息债务、担保债务等债务中消除。债务全部免除的,债务全部消除的,部分免除的,只应当部分免除。 免除... 更多>

    #债务免除
    相关咨询
    • 什么行为属于债务免除
      广西在线咨询 2023-10-29
      1、债务免除是无因行为。 2、债权人免除债务,无论是赠与、和解还是其他原因,这些原因是否成立,都不影响免除效力。 3、免除为无偿行为。 4、免除债务表明债权人放弃债权,不再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 5、因此,债务人不必将免除作为相应的对价。 6、免除不需要特定的形式。 7、没有必要有特定的免债形式,口头、书面、明示、默示都可。
    • 债务免除是什么行为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23
      1、债务免除是无因行为。 2、债权人免除债务,无论是赠与、和解还是其他原因,这些原因是否成立,都不影响免除效力。 3、免除为无偿行为。 4、免除债务表明债权人放弃债权,不再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 5、因此,债务人不必将免除作为相应的对价。 6、免除不需要特定的形式。 7、没有必要有特定的免债形式,口头、书面、明示、默示都可。
    • 免除权是抵债债权的单方行为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1-18
      债务免除行为不再是单方行为。《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五条,赋予了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的拒绝权,这就导致债务免除行为不再是一个单纯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 免费乘坐是否属于侵权行为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14
      免费搭乘可不可以免除侵权责任,要依据事故的责任人是谁而定,如果是第三人承担全部责任的,司机免除责任,如果是司机责任的,对搭乘人员要进行赔偿。 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五条【第三人过错】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什么叫债务免除行为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1-23
      免债的性质是债权人单方面抛弃债权,这是一种恩惠行为。债务人可以依法决定免除债务人的全部或部分债务,但债务人也可以在合理的期限内及时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