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19:04:55 498 人看过

一、医疗事故有哪些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二、构成医疗事故罪的行为的条件有哪些

(一)有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严重不负责任,是指医务人员在对就诊人进行医疗护理或身体健康检查过程中,在履行职责的范围内,对于应当可以防止出现的危害结果由于其严重疏于职守,因而导致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严重不负责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就诊人的生命和健康采取漠不关心的态度,不及时就治;

2、严重违反明确的操作规程;

3、经别人指出,仍不改正对就诊人错误处置的等等。严重不负责任是构成本罪的必要条件之一,这一必要条件,将本罪限定于责任事故的范畴。对不是因严重不负责任,而是由于其他原因造成医疗事故的不构成本罪。

(二)造成严重后果,即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这里所说的就诊人,是指到医疗机构治疗疾患、进行身体健康检查、或者为计划生育而进行医疗的人。医务人员犯医疗事故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医疗事故鉴定期限多久

医疗事故鉴定期限是60日,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0日 12: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计划生育相关文章
  • 医疗事故证据有哪些如何收集医疗事故证据
    一、医疗事故证据有哪些医疗事故案件中,除了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及专家鉴定结论之外,还需要注意收集以下几方面的书证或物证:1、门诊及住院病历。门诊病历是患者来医院就诊时最原始的证据材料,上面记载了病人的主诉、医生的查体、诊断及最后的处理意见等。住院病历包括病程记录、死亡病历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抢救结束后补记的病历资料等。门诊及住院病历是病情发展和医疗活动的真实记录,是认定医疗过失的重要依据。2、化验单及各类检查结果。化验单及各辅助科室的检查结果,如心电图、脑电图、B超结果、X片等,这些资料是医生诊断时的重要参考,对于认定医疗事故也具有很大价值。3、处方、药品及药品包装袋。有的医疗事故是由于医疗人员用错药、发错药导致的,而患者当时所服用药品的处方笺的底方及其复印件、剩余药液及药品包装袋等。在此类案件中极具证明力,故患者及其家属应注意保存。二、如何收集医疗事故证据1
    2023-03-25
    163人看过
  • 医疗责任事故与医疗技术事故的区别有哪些
    将医疗事故分为医疗责任事故和医疗技术事故,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而制定的。笔者认为两者有个本质的区别:把医疗事故鉴定为医疗责任事故,为司法部门提供判定当事人刑事责任的证据换名话说是给司法部门提供了给当事人判定做牢、做多长时间牢的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惩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惩严惩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所谓严惩不负责任,是指医务人员离岗、失职、贻误治疗、违反操作规程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如当班医生离岗,结果住院病人疾病突发,没能即时抢救而造成病人死亡的。又如手术室医务人员到儿科去接当天手术的两个小孩,由于只有一个推车,就把两患不同疾病的患儿放在一个推车上,结果两台手术医生开刀后找不到病灶,才发现两个患儿调换了。再如乡村医生在给女孩做阑尾炎手术时,把子宫切除了,造成女孩终生不能生育。把医疗事故鉴定为医疗技术事故是基于医
    2023-06-01
    462人看过
  • 具有哪些医疗事故特征的事故
    1、医疗事故是法律事实,其高位概念是医疗事件。医疗事故不仅包括错误的医疗行为,还包括损害结果。2、医疗事故是由过失引起的。医疗事故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医疗事故的简单性。也就是说,医疗过程中发生的事故都是医疗事故。3、医疗事故是由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引起的。医疗事故是法律事实,不仅指某一行为的结果,还包括行为本身,因此医疗事故可能发生在接受医疗服务的过程中,也可能发生在该过程之后。4、医疗事故是指发生严重不良后果的医疗事件。医疗事故是否以发生严重不良后果为条件,在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争论大,笔者认为应以严重不良后果为条件。医疗事故特征类型1、医疗事故的主体只能是医务人员,非医务人员不能构成医疗事故的主体。2、医疗事故在主观方面,必须是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所致。3、医疗事故在客观上,必须有直接造成病人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事实。4、医疗事故在时间上,必须是发生在诊断、治疗和护理工作中
    2023-08-05
    207人看过
  • 医疗事故的处理方式有哪些,处理医疗事故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处理医疗事故的方式有:一、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11条规定:“病员及其家属和医疗单位对医疗事故或事件的确认和处理有争议时,可提请当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由卫生行政部门处理。”所谓“确认和处理有争议”,是指病员或其家属和医疗单位对诊疗护理过程中发生的病员死亡、残废等不良后果,在认识上不一致,即在定性上有不同认识,以及双方在认定性质上无分歧,即都认为属于医疗事故,但在处理上却各持不同意见。即使如此,当医疗事故或事件发生后,也首先要通过医疗单位和病员或其家属自行协商的方式予以确认和解决,而不应跨越这一步骤直接提请当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由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处理。二、卫生行政部门的处理。医疗事故纠纷,经医疗单位和病员及其家属通过自行协商,对医疗事故的确认(即定性)和处理不能达成协议时,应由当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之后,由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处理。三
    2023-02-27
    312人看过
  • 医疗事故二次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程序有哪些
    医疗事故技术二次鉴定的启动程序有三种,分别是:卫生行政部门移交鉴定(行政鉴定)、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自行鉴定)和法院委托鉴定(司法鉴定)。1、卫生行政部门移交鉴定(行政鉴定):指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接到医患双方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书面移交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2、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自行鉴定):指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由双方当事人共同书面委托医疗机构所在地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3、法院委托鉴定(司法鉴定):是指法院在民事审判中,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决定进行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的,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一、申请医疗事
    2023-03-24
    155人看过
  • 医疗事故赔哪些,医疗事故赔偿多少钱?
    一、医疗事故赔哪些,医疗事故赔偿多少钱?医疗事故赔偿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后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构成医疗事故由医疗机构对患者进行的赔偿。赔偿项目是:(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
    2023-06-01
    316人看过
  • 医疗事故调解流程,医疗事故调解都有哪些注意事项
    医疗事故调解注意事项:一是医院应当立即进行调查处理,并向当地卫生行行长部门报告,这是医疗机构的法定义务。其次,当发生医疗事故或可能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纠纷时,患者及其家属可以向医疗单位提出查处要求,这是患者的法定权利。三是部分医疗机构无权自行调查处理医疗纠纷。第四,医疗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立即查处病例、相关物证和原始材料。第五,在医疗事故或可能是医疗事故的医疗纠纷中,死因不明确的,应当解剖尸体。第六,根据《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因医疗事故增加的医疗费用由导致医疗事故的单位支付,不计入一次性经济补偿。第七,患者可以与医院协商经济赔偿金额,但最好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在此基础上,他们可以依法协商赔偿金额,这样会更合理,对双方都有保障,防止以后因为赔偿太低太高而扯皮。医疗事故调解的方式有哪些1、人民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共同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由后者主持调解达成协议。这种调解程序规
    2023-08-18
    394人看过
  • 医疗事故鉴定机构有哪些权限?医疗事故鉴定相关依据有哪些?
    我们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之前是需要选择合适的医疗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一般的医疗鉴定机构按省、自治区、直辖市等划分,不同的划分所负责的鉴定有所不一样,因此我们需要了解不同的划分机构所有的权限,当然我们也需了解医疗事故鉴定的一些相关的法律依据。一、医疗事故鉴定机构与权限1、医疗事故鉴定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各级医学会的权限为:(1)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它们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2)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它们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3)中华医学会,它在必要时,可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启动上,应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商请。应注意,各医学会是否只能对本行政区的医疗事故争议进行技术鉴定,法无明文。我们认为由于专家等人员依法不受行政区域限制,而且,特殊情况下,依鉴定需要,专家鉴定组
    2023-06-08
    314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中有哪些医疗费
    医疗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于造成一定的人身伤害,为恢复健康而需要就医诊治,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医疗费主要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住院费和药费等。医疗费可以为住院医疗费,也可以为门诊医疗费,但支出的目的在于治疗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伤残人员以及抢救伤重死亡人员。医疗费的发生是道路交通事故的显而易见的后果,体现了对受害人身体权和健康权等基本人身权利的尊重和保障,自然应当予以赔偿。一、车祸赔偿医药费怎么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
    2023-02-20
    306人看过
  • 有哪些医疗事故鉴定机构
    各级地方医学会及中华医学会。1、第一级医疗事故鉴定我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也就是说,如果发生医疗纠纷的地点如果是一个市辖区的,那么就是在该区的医学会负责医疗事故鉴定工作;如果发生医疗事故的地点是不设区的市,或者县的,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应当就是当地的市、县的卫生局的医学会。由于是分级鉴定的,鉴定后出具的医疗事故鉴定书,分别是XX市XX区医疗事故鉴定书,或者是XX市、XX县医疗事故鉴定书。2、第二级医疗事故鉴定如果,对初次的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的,往往都在鉴定文书的最后一页,规定当事人可以在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由省级医学会负责再次组织鉴定工作。这就是第二级医疗事故鉴定。省级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与市县级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相同,鉴定机构往往设定在各地省会、
    2023-08-01
    350人看过
  • 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
    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综上所述,三级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也要结合当地经济水平来计算,患者被鉴定为三级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赔偿所有的医疗费以及必须的交通费和住宿费等,如果因为医疗事故给患者或患者家属带来了精神损害,还要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以上就是“三级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是什么”全部内容,阅读。医疗事故构成要件有哪些1、医疗机构或其工作人员在主观上必须有过失2、医疗机构或其工作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3、必须有人身损害的事实发生,且该人身损害应当达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的损害程度。损害后果包括:(1)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2)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2023-08-04
    142人看过
  • 除了专业医疗事故,还有哪些医疗责任?
    医疗事故的除外情形是:(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四级医疗事故有哪些情形(一)双侧轻度不完全性面瘫,无功能障碍;(二)面部轻度色素沉着或脱失;(三)一侧眼睑有明显缺损或外翻;(四)拔除健康恒牙;(五)器械或异物误入呼吸道或消化道,需全麻后内窥镜下取出;(六)口周及颜面软组织轻度损伤;(七)一拇指末节1/2缺损;(八)其他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第一款规定,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
    2023-07-04
    84人看过
  • 事故医疗赔偿有哪些项目
    新生儿医疗事故赔偿
    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包括11项,具体为: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一、诊所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是什么赔偿的标准如下: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3.住院伙食补助费。4.陪护费。5.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计算。6.残疾用具费。7.丧葬费。8.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9.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10.住宿费。11.精神损害抚慰金。二、应该怎么赔偿医疗纠纷?医疗纠纷一般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
    2023-06-22
    298人看过
  • 医疗事故的定义:哪些情形属于医疗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整形失败是医疗事故吗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过失地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常见的医疗事故可能是由于管理、手术、错用药物、检查治疗、诊断错误等导致。整容失败范围很广,可能是达不到整容者的预期,也可能是并发的可预期的后遗症,这些都不属于医疗事故。而如果整容失败是由于整形医院或者医生违反相关法律或者操作规范,则属于医疗事故。遇到整容失败导致的医疗事故:(一)及时到医院就诊,降低整容失败损失;(二)及时
    2023-07-04
    64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计划生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即按人口政策有计划的生育。1982年9月被定为基本国策,同年12月写入宪法。主要内容及目的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从而有计划地控制人口。 2021年8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 更多>

    #计划生育
    相关咨询
    • 医疗事故是什么医疗事故的范围有哪些,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4-07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四)无过错输血感染
    • 医疗事故就是医疗事故罪吗,有哪些规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8-11
      医疗事故不是医疗事故罪。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发生医疗事故满足医疗事故罪的全部要件的,会构成此罪。
    • 医疗事故免责事由有哪些医疗事故免责事由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5-01
      1、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在抢救垂危病患的生命时,采取紧急医学措施,有可能造成不良后果,在这种情况下造成的不良后果,不认为是医疗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 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医疗意外有两个主要特征。一是医务人员或医疗单位对损害结果的发生,没有主观上的过失,通常是由于患者病情特殊或者病员体质特殊引起的。二是损害后果的发生
    • 一级医疗事故包括哪些医疗事故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15
      (一)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死亡。 (二)一级乙等医疗事故: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植物人状态; 2、极重度智能障碍; 3、临床判定不能恢复的昏迷; 4、临床判定自主呼吸功能完全丧失,不能恢复,靠呼吸机维持。
    • 医疗事故刑事责任是哪些,哪些是医疗事故罪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9-02
      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员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员身体健康的行为。 从犯罪构成上分析该罪: 首先,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正常的医疗秩序和就诊人员的生命和健康权。医务人员在我国被视为白衣天使,负有救死扶伤的神圣使命,国家对从医的主体、职业活动都制定了许多法律、法规以确保医疗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以保证广大就诊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如果他们在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轻则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