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乐山生育津贴申领办理地址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郑坝街街道-56号,详细地址:乐山市医疗保障局3楼309室。
二、乐山生育津贴申领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8:00备注:(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乐山生育津贴申领办理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
2.病历资料
四、乐山生育津贴申领办理流程
1、申请:参保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经办人员确认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
3、审核: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审核;
4、拨付:审核完成后进行拨付;
5、办结:将生育津贴划入参保单位的银行账户。
五、乐山生育津贴申领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指导意见》
第一条(一)统一参保登记。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实施过程中要完善参保范围,结合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摸清底数,促进实现应保尽保。
(二)统一基金征缴和管理。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征缴,统一缴费基数。用人单位按照参加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之和确定新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根据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情况和生育待遇需求,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建立费率确定和调整机制。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不再单列生育保险基金收入,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待遇支出中设置生育待遇支出项目,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加强收支预算管理。探索建立健全基金风险预警机制,坚持基金运行情况公开,加强内部控制,强化基金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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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是医生诊断和治疗疾病的依据,也是医学教育、科研和法律的重要依据。病历包括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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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生育津贴申领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21生育津贴申领时需携带审核资料: ①住院医疗费收据; ②诊断证明书(盖专用章); ③《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卡》原件及复印件、二胎《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终止妊娠无此项); 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⑥医保卡(异地证或异地备案表); ⑦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⑧单位出具的参保职工请假条; ⑨参保职工在享受生育津贴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 用人单位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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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申领安徽在线咨询 2022-09-03津贴申领条件: 1、本市(含农村户籍)的生育妇女,无论在职或失业,参加过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个人帐户的; 2、非本市户籍的从业妇女,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在单位工作、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五险)期间生育的。 3、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且用人单位连续为其缴费满6个月以上。缴费以正常参保缴费时间为准,正常参保缴费前的补缴时间不能计算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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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生育津贴领取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121.在享受生育津贴前,单位需要为本人申缴生育保险,需要准备三个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社保登记表、养老、工作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些三表由企业准备; 2.由单位持此三表前往社会劳动保险部门进行申报,劳动保险部门受理后,会返回两个盖章后的表; 3.等到下个月,单位就可以正常缴纳新增员工的生育保险费用,这个要去税务部门交纳; 4.办理医疗证:怀孕后,由用人单位携带相关材料到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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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职工生育津贴申领时间是多久,如何申领和领取生育津贴申领材料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14申领时间:女职工产假休完后三个月之内,单位按季度申报,每年1、4、7、10月1号至10号工作日(法定假日顺延),领取上一季度职工生育津贴(特殊情况请事先申报)。3、提供资料:企业职工生育津贴申报表(单位签章)、婴儿出生证及复印件、准生证及复印件、女职工身份证及复印件、定点医院出院小结、费用结算清单及发票原件。男职工配偶无经济收入者,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男女双方身份证及复印件,居住地居委会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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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指南,具体什么流程?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07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指南包含以下几点: 1.《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 2.《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原件和复印件); 3.《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4.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 5.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7.《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 8.《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变更表》(一式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