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确认解除劳动关系的合同无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7 10:31:50 314 人看过

能否确认解除劳动关系的合同无效。但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存在损害国家、集体或社会利益,违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等条件的,应当认定为无效行为。

一、二手房合同不备案受法律保护吗?

二手房合同不备案受法律保护。合同无效包括以下情形: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方式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方利益;

3、以法律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二、股份代持协议有效吗

股份代持协议满足以下条件就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股份代持协议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协议,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三、无效合同是民事法律行为吗

无效合同是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04: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解除劳动关系相关文章
  • 未解除劳动关系是否能签订有效的派遣合同
    劳务派遣,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向劳务派遣部门提出所用人员的标准条件和工资福利待遇等,劳务派遣部门通过查询劳务库资料及各招聘储备人才中心等手段搜索合格人员,经严格筛选,把人员名单送交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进行选择并确定后,与派遣部门签订劳务租赁(派遣)协议,派遣部门和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而本案却是原告将自己的员工交由劳务派遣部门,再由劳务派遣部门“派遣”回到本单位,既不存在用人单位提出用人要求、在劳务派遣部门提供的人选中选择并确定人员,也不存在劳务派遣部门搜索、筛选。而且是在用人单位未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务租赁(派遣)协议时,派遣公司就把被派遣人派遣到用人单位,明显是弄虚作假,并非实质意义上的劳务派遣。未续签派遣合同,劳动关系如何认定未续签派遣合同,但仍代发工资,举证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通常需要的证据材料包括如下:1、劳动者工作内容的证据,如电子文本,资料,公司相
    2023-07-05
    277人看过
  • 解除劳动关系没有解除社保关系是否正确?
    员工离职后,由原公司在15日内为员工办理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和社保报停手续。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有电子版本形式,由公司和员工分别盖章确认后拿去劳动局盖劳动局公章,再有人力资源部员工带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去社保局办理保险报停手续。离职员工如果需要转移社保,公司还应该将人员减少表、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一并交给离职员工。一、社保转移申请资料1、申请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缴费职工于缴费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可以由本人或缴费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1)《申请》(附件二)(2)缴费职工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缴费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请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职工养老保险手册》(5)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6)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调动手续
    2023-04-04
    376人看过
  • 劳动合同无效是否属于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对无效劳动合同所形成的劳动关系,采取认可的态度,确定劳动关系的无故原则,即书面劳动合同的无效不一定会导致劳动关系无效,不影响劳动者依法享有各种劳动权益。劳动合同不是认定劳动关系存在的唯一标准。《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使用者自雇佣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工之日即发生了劳动行为,意味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已经从法律上形成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招聘工人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以下情况,劳动关系成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使用者对劳动者是否有实际劳动者的事实是双方劳动关系的唯一标准。劳动合同无效和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劳动关系是一种状态,而不是一种法律行为,只有法律行为才存在效力问题。
    2023-08-18
    82人看过
  • 劳动合同能否解除职业病雇佣关系?
    根据法律规定,“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员工拒接调岗用人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具体分析;1、如果在劳动合同中与劳动者约定了调岗的,员工拒绝调岗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仍然不能适应工作,用人单位提出给劳动者调岗员工拒绝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3、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有没有与劳动者就调岗进行协商,员工拒绝调岗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违法。《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
    2023-07-19
    92人看过
  • 劳动关系的确认:工伤与合同的关系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申请工伤认定没有劳动合同的,可以通过上述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确认劳动关系的工伤案例被告徐建海为认定工伤,向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确认其与山东三德装饰有限公司(下称三德公司)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仲裁委员会裁决确定原、被告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原告三德公司不服仲裁裁决,向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徐建海为认定工伤,向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确认其与山东三德装饰有限公司(
    2023-07-12
    254人看过
  • 劳动关系解除确认书有什么法律效力?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具有法律效力的是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这个证明如果用人单位不出具,就是违法;出的不符合实际,是损害劳动者利益。目的是为劳动者提供相应的保障,同时也为后面的用人单位顺利录用该劳动者创造条件。一、辞退需要开具离职证吗吗被公司辞退有权要求
    2023-06-19
    95人看过
  • 劳动无效合同是否存在合同关系
    劳动关系存在。劳动合同是对劳动关系的确认,劳动合同有效力问题,劳动关系没有效力问题,劳动合同无效不影响劳动关系的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劳动关系可以先建立,之后再签订劳动合同,也可以先签订劳动合同,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的存在是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关系是否符合劳动关系的特征,劳动合同是对这种权利义务关系的确定,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是一直存在的。同样,劳动合同无效并不必然导致劳动关系不存在。即便劳动合同无效,也不影响双方劳动关系的存在。第二十八条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同样,第三十八条规
    2023-02-18
    323人看过
  • 解除劳动关系无效是什么?
    一、解除劳动关系违法无效的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三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便可以解除劳动法律关系。若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如在上述三种情况出现的时候,直接书面辞退劳动者,用人单位的行为便属于非法解除劳动关系。另外对:(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
    2023-04-29
    84人看过
  • 劳动者能否随意解除与公司的合同关系?
    公司一般是不能单方面解除与劳动者的合同关系的,但是有劳动者有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欺诈、胁迫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司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经济补偿的两倍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
    2023-07-06
    221人看过
  • 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形:劳动合同的解除与劳动关系的关系
    解除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等等。企业无条件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所谓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狭义的用人单位行使劳动合同解除权的情形,是指符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下,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而实施的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劳动合同解除就属于此类。具体包括:劳动者被证明在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隐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严重损失的;劳动者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
    2023-07-12
    310人看过
  • 劳动监察部门能否确认劳动关系
    劳动监察部门不可以确认劳动关系。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确认,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何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1、在投诉之前,我们首先要了解到,劳动监察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部门。劳动监察的职能,目前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它的下属机构中有劳动监察大队和劳动仲裁委员会,其中只有劳动监察大队是作为行政执法机关。所以,无论是来人、来电、来信,最终处理单位都是劳动监察大队。2、口头报案。自己的工资或者劳动报酬没有支付,涉及切实利益必然要维权。什么仲裁、起诉,先不用着急,到劳动监察大队去投诉。是的,本人直接亲自去口头报案,对方一般都会受理。但是如何处置,那么就要劳动法的具体规定了。3、涉案群体的问题。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报酬的问题,往往涉及很大的群体。为
    2023-07-27
    243人看过
  • 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关系是否能够随时解除?
    不可以。合同期满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一般是不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无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就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而言,一般认为目前我国《劳动法》只认可了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从实践中看,无书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一般又分为两种:一种是自始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另一种是原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未以书面形式续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仍在原单位工作。无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是引起事实劳动关系发生的最主要的原因。在审理劳动合同纠纷中,相当一部分仲裁机构或法院对于无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争议案,或者不受理,或者认定为无效,因此导致许多劳动者的权益得不到保护。如何判断没有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的效力
    2023-07-07
    97人看过
  • 无效劳动合同与劳动关系是否存在
    劳动合同与劳动关系并不必然同时存在。劳动关系可以先建立,之后再签订劳动合同,也可以先签订劳动合同,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的存在是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关系是否符合劳动关系的特征,劳动合同是对这种权利义务关系的确定,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是一直存在的。同样,劳动合同无效并不必然导致劳动关系不存在。即便劳动合同无效,也不影响双方劳动关系的存在。不签劳动合同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1、可用其他方式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
    2023-07-21
    370人看过
  • 未签劳动合同合同可以否与劳动关系解除?
    未签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会补偿。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第二个月起的双倍工资,最多支持11个月的工资。一、签订劳动合同后哪天开始上班新员工入职一个月之内,用人单位是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如果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从第二个月开始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从劳动者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二、工作时间超过一个月未签劳动合同的怎么补偿工作时间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未签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支付双倍工资不超过11个月。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其终止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三、入职不签合同如何赔偿如果上班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要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补交社
    2023-06-19
    497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办理了离职手续后双方解除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由双方协商解除;可以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通知解除;或者用人单位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终止导致劳动关系的自然解除。劳动合同期满... 更多>

    #解除劳动关系
    相关咨询
    •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是否要解除劳动合同呢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27
      劳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不用“依法”解除,无效合同本身就没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
    • 被确认无效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4-22
      劳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不用“依法”解除,无效合同本身就没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
    • 无劳动合同农民工能确认是否有劳动关系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8-10
      没合同的农民工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确认劳动关系: 1、双方主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基本的劳动条件的,并且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3、农民工还可以通过提供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等材料证明。
    • 不服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在仲裁时能否主张确认无效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10
      可以,需要证据。前提是你没在协议书中签字。
    • 合同没解除的劳动关系是否有效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18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 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