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劳务损伤算工伤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6 10:50:56 468 人看过

如果劳动者所提供的劳务仅为短期的、暂时的劳动,且不受用人单位的管理和监督,与用人单位之间未形成事实劳动关系,那么在其劳动过程中受到伤害的,不应认定为工伤。其所受伤害可以通过民事法律规定要求救济。

一、劳务关系发生工伤如何处理

劳务关系不同于劳动关系,在劳务关系中发生的损伤只能算是人身损害,而非工伤。

劳务关系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通过劳务合同建立的一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比如雇佣关系。主要适用的法律是《民法典》。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适用法律是《劳动合同法》《劳动法》等等。

工伤是员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原因受到的人身伤害。

在劳务关系中,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二、没有劳动关系能认定为工伤吗

如果没有劳动关系就不能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适用与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三、出了事实劳动关系算工伤吗?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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