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中的风险负担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9 11:12:48 51 人看过

承揽合同的风险负担:

1、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因保管不善造成损毁、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成果交付负担。即在承揽人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之前,工作成果的意外毁损、灭失风险应由承揽人负担,交付之后则由定作人承担风险。

《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四条规定,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民法典承包合同等于承揽合同吗

一、民法典承包合同等于承揽合同吗

承包合同不是承揽合同,两者对应的法律活动和签订的主体不同。

承包合同签订的主体是承包人和发包人,而承包合同签订的主体是定作人和承揽人。

我国法律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二、承保合同承保人的违约责任有哪些

承保合同承保人的违约责任有:

1、标的质量的责任;

2、标的数量的责任;

3、包装定作物的责任;

4.未按合同规定交付标的的责任;

5.不妥善保管或擅自调换定作人所提供的原材料等物的责任

二、承揽关系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1、承揽关系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在承揽关系中,承揽人必须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但定作人的目的不是工作过程,而是工作成果,这是与单纯的提供劳务的合同的不同之处。

2、承揽关系的标的物具有特定性。承揽关系是为了满足定作人的特殊要求而订立的,因而定作人对工作质量、数量、规格、形状等的要求使承揽标的物特定化,使它同市场上的物品有所区别,以满足定作人的特殊需要。

3、承揽人工作具有独立性。承揽人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劳力等完成工作任务,不受定作人的指挥管理,独立承担完成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期限等责任,在交付工作成果之前,对标的物意外灭失或工作条件意外恶化风险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4、承揽关系具有一定人身性质。承揽人一般必须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劳力等完成工作并对工作成果的完成承担风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7日 01: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企业负责人承担的风险
    风险是不可预料的,所以公司法人是有风险的,法律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二)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三)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四)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五)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六)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一、公司股东变更原合同有效吗公司股东变更原合同有效。公司法人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其法定代表人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更换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变更、终止时未及时申请登记公告,给利害关系人造成重大损失的,企业应当承担责任,对原法定代表人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照相关规定,公
    2023-04-11
    87人看过
  • 如何负担租赁合同风险
    1、租赁物毁损、灭失风险的承担问题。租赁物的毁损、灭失如果是由出租人自身的过错造成的,出租人应当自己负责;租赁物的毁损、灭失如果是由承租人的过失造成的,由承租人向出租人负损害赔偿责任;租赁物的毁损、灭失如果是由第三人造成的,则第三人向出租人负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租赁物的毁损、灭失如果是由不可归责于任何人的原因,例如不可抗力,引起的,则根据“不幸事件由被击中者承担”的原则,由出租人对自身负担财产损失风险。2、租赁物毁损、灭失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风险承担问题。如果租赁物的毁损、灭失导致合同无法按照约定履行是由出租人造成的,那么出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租赁物的毁损、灭失导致合同无法按照约定履行由承租人造成,那么承租人不得向出租人主张任何权利;如果租赁物的毁损、灭失导致合同无法按照约定履行由第三人造成,那么出租人首先应当向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之后可以向侵权人追偿;如果租赁物的毁损、灭失导致
    2023-05-31
    193人看过
  • 承揽合同一般应规定的内容,风险承担是怎么规定的
    一、承揽合同一般应规定的内容承揽合同一般应规定的内容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承揽合同的主体是双方当事人,即定作人和承揽人,定作人的主体资格原则上不受限制,公民、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均可成为定作人;承揽人作为主体要有合法资格。承揽合同当事人既可以口头约定合同的内容,也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二、承揽合同的风险承担是怎么规定的承揽合同的风险承担在民法典当中有所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五条【定作人提供材料时双方当事人的义务】定作人提供材料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材料。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应当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约定时,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承揽人不得擅自更换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得更换不需要修理的零部件。第七百七十六条【定作人要求不合理时双方当事人的义务】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或者技术要求不合理
    2023-05-03
    405人看过
  • 承揽合同的安全事故谁负责,承担关系中定作人义务
    一、承揽合同的安全事故谁负责如果承揽人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工作的,一般由承揽人承担安全责任。如果定作人有过错的,定作人承担相应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二条【承揽工作主要完成人】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第一千一百九十三条【承揽关系中的侵权责任】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者自己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二、承担关系中定作人义务(1)合同约定由定作人提供材料的,应按约定提供材料。(2)定作人因怠于答复等原因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其损失。(3)定作人中途变更承揽工作的要求,给承揽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4)承揽工作
    2023-06-17
    481人看过
  • 融资租赁合同中租赁物的风险负担规则
    物的风险由所有权人承担,此系买卖合同及普通租赁合同的一般原则。但就车辆融资租赁交易而言,兼具融资与融物双重属性,既包括买卖合同与融资租赁合同两个合同,又有出卖人、出租人和承租人三方当事人,由此导致融资租赁交易中的车辆的风险负担问题争议较多。本文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对车辆融资租赁交易中的车辆的风险负担问题作一简要梳理。《解释》第七条之规则设定:以承租人负担为原则《解释》第七条规定,在融资租赁物期间,租赁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承租人承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车辆融资租赁交易中,车辆出租人的核心功能在融资,而非提供租赁物。故有别于普通租赁,融资租赁合同中的车辆风险一般由承租人承担。换言之,因非承租人的原因导致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并不能免除承租人继续支付租金的义务。实务中,车辆通常由出卖人直接交付给承租人。在车辆交付之前,车辆的风险系
    2023-06-09
    103人看过
  • 货物运输合同中如何承担风险
    一、货物运输合同的概念和特征1、货物运输合同标的是运输行为。2、收货人具有特殊的法律地位。3、货物运输合同格式具有标准性。二、货物运输合同的签订、变更和解除1、货物运输合同的签订。托运人办理货物运输,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或者凭指示的收货人,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收货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因托运人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损失的,托运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托运人应当将办理完有关手续的文件提交承运人。2、货物运输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当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三、货物运输合同的效力1、托运人的义务。第一,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包装运输货物。第二,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运输货物。第三,交付运输费用。托运人不支付运
    2023-04-23
    167人看过
  • 承揽合同承揽人瑕疵担保的条件
    承揽合同中,承揽人的主要义务之一就是遵守合同约定和定作人的要求,按质按量地完成工作成果,也就是说,承揽人应当保证其完成的工作成果符合合同约定,在质量上要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承揽人所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承揽人应当对工作成果负瑕疵担保责任,定作人有权要求承揽人承担违约责任。承揽人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应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承揽合同中当事人约定了质量标准和要求的,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质量不符合该约定的,即可认定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如果当事人未约定质量标准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工作成果应当符合根据合同条款或者交易习惯所确定的质量标准,不符合的,则可认定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如果合同条款或者交易习惯难以确定质量标准的,工作成果应当具备其通常使用效用,如果不具备,则可认定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原因可以有多方面,如承揽人偷工减料,以
    2023-06-09
    180人看过
  • 承揽合同过程中发生伤亡谁负责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的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的,要依据具体情况确定责任。如果承揽人自己原因造成的,定作人不承担责任,由承揽人自己承担责任。如果第三人造成的,由第三人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定义和承揽主要类型】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第七百七十一条【承揽合同主要内容】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第一千一百九十三条【承揽关系中的侵权责任】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者自己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一、刺定作人的义务有哪些(1)合同约定由定作人提供材料的,应按约定提供材料。(2)定作人因怠于答复等原因造成承揽人损失的
    2023-02-19
    220人看过
  • 单务合同承担相关的风险
    订立单务合同的承担风险是:履行义务的一方履行有瑕疵的,一般不承担责任;但是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要承担损失赔偿责任。例如赠与人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但是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需承担赔偿责任。一、赠与合同的条件是有偿合同吗有条件的赠与合同不是有偿合同。赠与合同可以附有义务,附有义务的赠与合同又称附有负担的赠与合同或附有条件的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或财产权益时,要求受赠人承担一定义务作为附加条件的赠与合同;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无偿将自己的财产交给受赠人,受赠人接受赠与的合同。二、赠与合同在民法是否要求赠与人承担责任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赠与合同需要承担责任,赠与人负有交付赠与财产和瑕疵担保责任。1、交付赠与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条: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
    2023-04-11
    298人看过
  • 违反合同所应承担的风险
    1、违约金适用的一般原则性规定。(1)合同对违约金有具体约定的按约定,对违约金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没有约定处理。(2)违约金的计算依据是合同总价。(3)约定违约金数额一般以不超过合同未履行部分的价金总额为限。2、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应注意不同时期的计算参考依据。3、合同当事人明确约定适用地方规章规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执行。合同违约金必须2倍吗约金由双方自行协商后确定,法律上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标准。一般情况下,违约金的标准应当于一方违约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数额相当。如果违约金约定过高,超过损失金额的百分之三十,人民法院可在一方请求调低违约金的情况下,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对违约金数额进行调整。《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
    2023-07-07
    355人看过
  • 分析租赁合同中风险承担的实质问题
    租赁合同的风险承担:一、租赁物的毁损、灭失如果是由出租人自身的过错造成的,出租人应当自己负责;二、租赁物的毁损、灭失如果是由承租人的过失造成的,由承租人向出租人负损害赔偿责任;三、租赁物的毁损、灭失如果是由第三人造成的,则第三人向出租人负侵权损害赔偿责任。融资租赁合同范本具体是什么样的融资租赁合同范本出租方(甲方):地址:___电话:___传真:___银行帐户号:__承租方(乙方):地址:___电话:___传真:___银行帐户号:__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合同依据和租赁物件甲方根据乙方租赁委托书的要求,买进____(以下简称租赁物件)出租给乙方使用。第二条租赁物件的所有权1.在租赁期内,附表所列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物件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租赁物件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它任何侵犯租赁物件
    2023-07-09
    177人看过
  • 签承揽合同雇主责任免除吗,承揽合同中承揽人的义务
    一、签承揽合同雇主责任免除吗承揽合同雇主责任免除是否有效,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造成对方人身损害;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第五百零六条【免责条款效力】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二、承揽合同中承揽人的义务(1)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未经定作人同意,承揽人不得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2)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3)承揽
    2023-06-17
    270人看过
  • 加工承揽合同的法律风险提示有什么
    1、质量条款必须明确具体。加工承揽业务切忌质量约定不清或口头约定质量,一旦发生纠纷,后患无穷。质量条款要约定明确仔细。如关于成品的厚度,要约定以成品哪个(些)点的测量为准,是测量某一个点还是测量几个点;是取平均值还是取上下限值;厚度的标准误差率是多少;质量验收时期及次品处理(是拒收还是降低加工费)---等等。均要在合同里约定明确具体到位,不要遗漏任何细节。如果质量是以样品为准,除了双方封存样品外,还应有样品质量描述的书面材料。以免样品灭失或自然毁损或对样品内部质量有异议而发生纠纷。2、原材料提供及风险负担。原材料可以由定作方或承揽方提供。不管哪方提供,均要约定对原材料的质量要求。特别是定作方提供原材料的情况下,承揽方更要注意对原材料的质量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承揽方因保管不善而造成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及完成的成果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应该负损害赔偿责任。为此,承揽方应该
    2023-06-14
    303人看过
  • 谁来负担技术开发合同风险
    技术开发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出现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者部分失败的,该风险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风险由当事人合理分担。一、租房合同到期了不给退押金怎么办租房合同到期后,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三十条的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二、面积不符承租人能否拒付减付租金?租赁房屋需要依据合同约定的面积来确定具体范围,租金数额与租赁面积直接相关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承担减少相应租金的违约责任。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规定,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
    2023-04-02
    270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合同期间的承揽风险负担怎么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03
      承揽合同的风险承担: 1、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因保管不善造成损毁、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成果交付负担。即在承揽人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之前,工作成果的意外损毁、灭失风险应由承揽人负担,交付之后则由定作人承担风险。根据《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四条规定,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风险的转移,承揽合同风险的承担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买卖合同风险的转移买卖合同风险转移的主要问题是风险在何时由卖方转移给买方。 (1)如果买卖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则按约定转移风险。 (2)合同没有约定情况下,风险转移以货物交付为标准。货物交付,通常情况下是卖方将货物的占有和实际控制权移交给买方。出卖人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标的物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在货交承运人这种情况下,卖方将货物交付第一承运人就履行了交付货物的义务。
    • 租赁合同的风险负担是什么,租赁合同的风险由谁承担,风险由谁承担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15
      租赁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租赁物的毁损、灭失或者部分毁损灭失的客观情况以及因为发生这些客观事件而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因此,租赁合同的风险包括租赁物灭失风险和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的风险。所谓租赁合同的风险负担,就是指对于上述的风险由谁承担的问题。 1、租赁物毁损、灭失风险的承担问题。租赁物的毁损、灭失如果是由出租人自身的过错造成的,出租人自己负责;租赁物的毁损、灭失如果是由承租人的过失造成的,
    • 承揽合XX工作成果风险承担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0
      承揽合同工作成果风险的承担承揽合同工作成果发生毁损、灭失的风险的承担,应区别情况,有以下三种承担情况:一、承揽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在没有交付给定作人之前毁损、灭失的,灭失、毁损的风险应由承揽人承担。《合同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二、承揽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因定作人的原因延迟,交付延迟交付期间发生的工作成
    • 承揽合同定作物风险由谁承担,发生承揽怎么办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10
      要看双方的协议约定确定责任承担,发生承揽合同纠纷,可以先行协调,调解不成,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