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能不能加上竞争限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4 14:11:13 446 人看过

保密协议中是能加上竞争限制条款的。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可以在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和违约金、经济补偿金条款;或者双方依法签订单独的竞业限制协议也是可行的。

一、竞业限制协议未约定补偿是否有效?

竞业禁止协议未约定补偿是有效的。当事人仅约定劳动者应当履行竞业限制义务,但未约定是否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或者虽约定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但未明确约定具体支付标准的,基于当事人就竞业限制有一致的意思表示,可以认为竞业限制条款对双方仍有约束力。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二、竞业限制约定需要履行吗

没有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不需要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期间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就业,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三、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违约金合法吗?

只有在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才可以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1、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

2、在竞业限制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需要补充的是,所谓的约定经济补偿金应该是竞业限制条款生效的必要条件,没有约定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可以不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竞业限制的人员并非全体劳动者,而是仅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无效。《劳动合同法》第24条还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竞业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除以上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或者以赔偿金、违约赔偿金、违约责任金等其他名义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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