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竞业禁止必须要有明确的保护标的
用人单位必须有确需保护的合法利益的存在,才可以与员工订立竞业禁止条款。以防止用人单位泛泛的、无明确保护标的而与员工签订竞业禁止条款,从而限制员工的择业自由。所谓合法利益,是指企业主有值得保障的权益存在。主要包括用人单位的技术秘密和经营机密。对于用人单位对员工进行的特殊培训,也是一种合法可受保护的利益。至于,有没有值得保护的利益,应该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2、竞业禁止的义务主体不宜过宽
用人单位既然是为了防止其合法利益受损,而与员工订立竞业禁止条款,则竞业禁止的义务主体应该也是以其离职后的竞业会造成企业受到损害为范围,而不能及于所有的员工。竞业禁止的义务主体应当限制在接触、了解或掌握企业技术秘密和经营机密的高级管理人员、技术研究人员、财务管理有员、销售人员等范围内。对于在工作中不可能接触到任何经营机密、商业秘密等对用人单位及其竞争对手有价值信息的员工,即使签订了竞业禁止契约,也应当无效。因此,用人单位应当避免不论员工从事的岗位、文化程度及其是否接触到企业商业秘密,一律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现象。
3、竞业禁止的年限应当合理
竞业禁止是用人单位保护其技术秘密和营业机密,以便维持其优势地位。因此,技术秘密和营业机密的时效性,对竞业禁止合理年限的确定具有十分重量的意义。而技术秘密和营业机密性质,决定其时效。有的技术秘密和营业机密维持一个企业竞争优势可能是终身的,如**可乐公司的饮料配方;有的技术秘密和营业机密维持一个企业的竞争优势可能是昙花一现,如电脑的视窗操作系统,几乎每年都在更新换代。可见,由于各行业情形不同,竞业禁止的年限难有绝对标准。因此,如何确定竞业禁止的合理年限,还有待于进一步的探讨。目前,在我国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下,可以参照相关法规,将竞业禁止的年确定为限最高不超过三年。具体到每一件案件,还应根据技术秘密和营业机密的性质,对竞业禁止的年限予以合理的确定。
4、竞业禁止的地域不宜过广
竞业禁止的地域的确定,是一件比较困难的事情。在实践中,往往是以用人单位的业务所遍及的范围为标准来确定竞业禁止的地域。笔者认为,这种做法缺乏一定的合理性。在现代社会的大规模生产、流通形势下,一个单位的业务,或大或小,往往是遍及全国各地,这样,员工就会因签订了竞业禁止条约而失去再就业的机会。笔者认为,以用人单位的竞争利益是否受影响和员工的就业自由是否受到不合理的限制来确定竞业禁止的地域,似乎较具说服力。在实际操作上,要看用人单位在多大范围内有影响及影响程度如何,及在多大的范围内存在着商业秘密的经济利益。如果一个区域内用人单位的业务量仅是微量的,甚至没有,这就说明员工在这一区域内就业,不会与原单位发生竞争关系,不应当被禁止。
5、竞业义务不应超过员工的从业范围
所谓竞业义务,就是指员工离职后不得从事的业务或工作。对此,有人提出,为了在实践中便于操作,应以用人单位营业执照上所确定的用人单位所从事的行业为范围。笔者认为,以用人单位的批准的营业范围来确定竞业业务,就会对员工造成不合理的竞业。因为用人单位的实际经营业务往往小于申报的营业范围,要求员工对用人单位实际并不经营业务承担竞业义务,对员工是不公平的。对此,有人又提出以用人单位的实际经营的行业为范围。笔者认为,此范围同样会使竞业义务将扩大至不合理的范围。一般情况下,员工不可能触及用人全部经营行业,让员工对自己并不涉及的行业承担竞业义务,是不合理的。因此,竞业义务不能超过员工的从业范围。但这并不是说竞业义务为员工的从业范围,而应当小于或等于员工的从业范围。这个范围应该限定在员工因为在企业内服务,有学习或接触到特殊专门的业务范围内,否则,竞业禁止就失其因果性。当然,有关是否为受保护之特殊知识,企业主应负举证责任。
6、竞业禁止应支付补偿费
用人单位给员工经济补偿,是竞业禁止协议生效的基本要件。竞业禁止毕竟限制了员工的生存权利和自由择业权利,员工会因为不能到相关企业就职,收入和生活质量会不同程度的降低,如果员工得不到相应的补偿,就会造成新的利益不平衡。而通过补偿金的支付,不仅员工的损害可以弥补,而用人单位支付一些金额以保障其较大利益也是值得的。在补偿的数额上,目前只有在行政法规中作了原则性规定,实际履行情况是用人单位往往将标准约定得较低。对此,有人提出不低于员工所在地方控制的最低生活费标准。也有人参照深圳或珠海规定的标准,提出平均年补偿费不低于年工资总额的2/3或1/2。笔者认为,补偿费的数额不但要满足员工的生活水平不能明显降低,而且要充分体现对竞业禁止的调节功能。在具体的操作中,以不低于该员工离职前一年的工资总额的1/2为最低标准,采取逐年提高的方法,第二年为2/3,第三年为全部工资总额。这样,年限越长,用人单位的负担也就越大,就会使用人单位对竞业年限作出考虑,通过补偿费用数额的调节,使得竞业年限趋于更加合理。
-
竞业禁止如何约定
388人看过
-
企业如何约定竞业禁止
330人看过
-
如何约定竞业禁止条款
187人看过
-
企业如何约定竞业禁止,企业约定竞业禁止应注意什么
495人看过
-
员工竞业禁止如何约定
145人看过
-
竞业禁止协议中如何约定范围
474人看过
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公诉案件的公诉机关(检察院)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 公诉案件的检察院负责举证,公安机关有侦查权,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检察院举证的材料,但公安机关没有向法庭举证的资格。... 更多>
-
企业如何约定竞业禁止,企业约定竞业禁止应注意什么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28一、企业如何约定竞业禁止 企业在运用竞业禁止条款进行自我保护时,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有相应规定或协议的企业,一定要将条款尽量细化。在条款设置时要考虑全面,将所有可能性都考虑进去,落实到纸面上。 2、明确竞业补偿金问题。获得补偿是执行竞业禁止条款的前提,有部分企业对于竞业补偿金的问题上常与职工产生矛盾,往往在员工离职后不愿支付相应的竞业补偿金。可一旦发生纠纷,员工就可以企业未支付补偿金为由自由
-
如何约定竞业禁止条款江西在线咨询 2022-02-03第一,竞业禁止的约定是有条件的,一是必须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还有负有保密义务的其他人员,如果你不是这三类人员,这样的竞业约定也无效。第二,竞业禁止补偿金是应该在你辞职以后支付,而不是事先补偿。你们公司如此做也是违反法律规定的。第三,签订保密协议与竞业禁止条款,用人单位应该事先予以告知,而且要与你们协商。如果没有告知与协商,你们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或者人民法院申请裁决这样的约定无效。
-
竞业禁止条款如何约定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12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竞业禁止条款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约定,如约定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等等。其中竞业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应当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
如何约定竞业禁止协议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12竞业禁止约定只有同时符合形式合法和内容合理两个方面要求时,才能产生法律约束力。《员工手册》或者企业规章中虽有竞业禁止的规定,但用人单位不能举证证明劳动者已明确表示愿意承担规定中的禁止义务的,不能视为双方之间存在竞业禁止的约定。同时,对竞业禁止的合理审查,主要应围绕对象合理、补偿合理、限制时间合理三个方面进行。 A公司主张与你之间存在竞业禁止约定,但并未提供双方签字确认的书面协议予以证实。同时,A公
-
约定竞业禁止湖南在线咨询 2022-06-01一、竞业禁止必须要有明确的保护标的。 二、竞业禁止的义务主体不宜过宽。 三、竞业禁止的年限应当合理。 四、竞业禁止的地域不宜过广。 五、竞业义务不应超过员工的从业范围。 六、竞业禁止应支付补偿费。竞业禁止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