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公租房复核不符合条件将取消保障资格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0 09:24:29 308 人看过

监督管理

(一)市住房保障中心有权对保障对象的保障资格进行抽查复核,保障对象应予以配合。通过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家庭管理系统对保障对象进行定期检查和抽查,对不符合条件的,取消保障资格。

(二)房屋管理机构应当组织对保障对象履行租赁合同约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配合,如实提供资料。在监督检查中,房屋管理机构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1、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可持相关证明,在至少1名成年家庭成员在场的情况下,进入公共租赁住房检查使用情况。

2、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制止并责令改正。

(三)保障对象隐瞒或伪造住房、收入等情况,骗取公共租赁住房的,取消租住资格,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已领取租金补贴的,退回补贴,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承租期间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3倍计收租金,并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四)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公共租赁住房资格或公共租赁住房的,由市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做出行政决定,取消申请人的公共租赁住房资格或收回公共租赁住房,当事人不服的,可按规定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保障对象拒不执行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行政决定,在法定期限内又不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按法定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五)对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单位和个人,由市住房保障中心提请有关部门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六)市住房保障中心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接受社会监督,对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要及时核实并作出处理。

(七)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在资格审核和监督管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06: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公租房相关文章
  • 大连公积金购房提取条件
    大连公积金提取条件:(一)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三个月以上。(二)房屋坐落地应在申请提取人或配偶的户籍或实际工作所在设区城市的行政区域内;房屋坐落地在户籍所在地的,需提供户口簿或其他有效户籍证明;房屋坐落地在实际工作所在地的,需提供单位相关证明文件。(三)职工因家庭月均收入低于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家庭中子女考取国家、省(自治区)、市教育主管部门和计划部门录取计划内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大学,无力供其就学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条件: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三个月以上。(四)职工因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本息额,同时注销个人账户。(五)因男职工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连续失业两年以上的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本息额,同时注销个人账户。一、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是什么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
    2023-03-04
    433人看过
  • 大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基本条件:1、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9个月以上,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9个月以上。2、所在单位不得欠缴住房公积金。3、除托管职工外,住房公积金账户应为正常缴存状态。(二)住房消费类提取条件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3、本人和配偶无所有权住房,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4、支付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三)销户类提取条件1、离休、退休的。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3、出境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的。(四)购房类提取条件1、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a.现金购买具有所有权商品房且未办理购房贷款。b.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且所在单位不得欠缴住房公积金;并且除托管职工外,住房公积金账户应为正常缴存状态
    2023-04-26
    372人看过
  • 公司法人资格取得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一)公司必须依法设立。公司的依法设立主要是指设立程序而言,即公司的设立必须依据法定的程序办理相关的登记手续,领取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有的公司如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的设立还需经审批程序。(二)公司必须具备必要的财产。一定的财产是公司得以存在的物质基础。公司享有的独立的法人财产称之为法人财产权,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三)公司必须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公司的名称相当于自然人的姓名,可以自由选用,但必须标明公司的种类即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四)公司必须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商事活动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公司若要与自然人一样,就必须拥有权利。公司必须在依法自主组织生产和经营的基础上自负盈亏,用其全部法人财产对公司债务独立承担责任。一、法人证书是什么《法人证书》是由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并向核准设立登记的单位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的唯一合法凭证。证书分
    2023-03-01
    434人看过
  • 大连廉租房申请条件
    大连首批公租房主要面对是低保家庭和一些刚刚就业的大学生,大连各区公租房面对的群体不太一样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廉租住房保障:(一)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低收入家庭待遇二年以上;(二)具有本市城镇户口;(三)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低收入专项救助待遇;(四)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包括申请之日起前五年交易或者拆迁的住房面积)低于公布的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标准。家庭人均住房面积,按照同一地址户口薄所记载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抚养关系的所有家庭成员分摊家庭成员的住房使用面积确定。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最低生活保障证或者低收入专项救助证明;(二)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薄;(四)住房保障机构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五)其它特殊条件。
    2023-05-01
    196人看过
  • 大连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大连公积金提取条件2021大连公积金提取条件:(一)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三个月以上。(二)房屋坐落地应在申请提取人或配偶的户籍或实际工作所在设区城市的行政区域内;房屋坐落地在户籍所在地的,需提供户口簿或其他有效户籍证明;房屋坐落地在实际工作所在地的,需提供单位相关证明文件。(三)职工因家庭月均收入低于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家庭中子女考取国家、省(自治区)、市教育主管部门和计划部门录取计划内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大学,无力供其就学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条件: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三个月以上。(四)职工因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本息额,同时注销个人账户。(五)因男职工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连续失业两年以上的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本息额,同时注销个人账户。二、公积金贷款怎么贷(一)初审。那是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
    2023-04-15
    398人看过
  • 大连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大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具体如下:(一)大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部分提取条件1、职工因购买具有所有权自住商品房且未办理购房贷款而提取住房公积金;2、职工因购买自住上市交易存量产权住房且未办理购房贷款而提取住房公积金;3、职工因购买自住公有住房产权且未办理购房贷款而提取住房公积金;4、职工因购买军队土地上建造的自住商品住房且未办理购房贷款而提取住房公积金;5、职工因购买集体土地上建造自住商品房且未办理购房贷款而提取住房公积金;6、职工因提前部分或全部偿还购买自住住房商业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7、职工因患有市政府公布列入社会就医救助范围的重大疾病(恶性肿瘤,慢性肾衰竭并定期进行血液透析、腹膜透析,再生障碍性贫血,红斑狼疮,中晚期慢性重症肝炎及并发症)提取住房公积金;8、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9、职工因遇突发事件(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自然灾害等)提取住
    2023-03-02
    454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租赁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租房
    词条

    公租房就是公共租赁住房,是一种政策支持、面向特定群体出租的住房。 公租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包括一些退休老人及残疾人,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 更多>

    #公租房
    相关咨询
    • 公租房资格复核的流程?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03
      按照现行政策,公租房备案家庭在签约入住前、租赁期间,租赁合同到期前,住房保障部门要对家庭资格进行复核。其中,在租赁期间,每年住房保障部门对家庭住房情况进行公租房资格复核;签约入住前、合同到期前,住房保障部门对家庭人口、婚姻、收入、住房等情况进行复核,在复核期间,家庭须主动申报上述情况,并提供纸质证明材料。
    • 公租房资格复核是怎样的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30
      按照现行政策,公租房备案家庭在签约入住前、租赁期间,租赁合同到期前,住房保障部门要对家庭资格进行复核。其中,在租赁期间,每年住房保障部门对家庭住房情况进行公租房资格复核;签约入住前、合同到期前,住房保障部门对家庭人口、婚姻、收入、住房等情况进行复核,在复核期间,家庭须主动申报上述情况,并提供纸质证明材料。
    • 符合什么条件才能取消股东资格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1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第十七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在前款规定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应当释明,公司应当及时办理法定减资程序或者由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缴纳相应的出资。 在办
    • 符合什么条件可以取消股东资格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1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第十七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在前款规定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应当释明,公司应当及时办理法定减资程序或者由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缴纳相应的出资。 在办
    • 公租房资格复核是怎么样的?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28
      《通知》发布后,住房保障部门对家庭的复核内容统一为家庭人口、婚姻、住房是否发生变化,不再复核家庭收入变化情况。但家庭人口、婚姻、住房发生变化时,备案家庭按原规定进行全面复核。复核流程简化后,相关情况没有变化的家庭,不必再重复提供相关材料了。这样也将大大缩短相关家庭从摇号到签约入住的时间,从而加快公租房分配进度,提高承租家庭承租期的稳定性。 在简化对公租房资格的审核流程的同时,《通知》明确,对于公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