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隐匿的伙伴关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12:40:22 405 人看过

隐名合伙与双重公司的比较双重公司是由无限责任股东和有限责任股东组成的公司形式。它和隐名合伙都是从中世纪的“科米达”契约发展而来的。它们有许多相似之处。一方承担有限责任,另一方承担无限责任。隐名合伙人和有限责任股东都为他人的业务作出贡献,并参与其利益的分配。但二者之间存在差异:

(1)隐名合伙是一种契约关系,不具有独立人格。例如,《法国民法典》第1871条明确规定,隐名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两河公司是一家法人

(2)隐名合伙企业的财产为一名知名企业人士所有;两个合资企业的财产由有限股东和无限股东共同拥有

(3)只有一方隐名合伙;两家公司都是著名的

(4)隐名合伙企业中的著名商人不得出资;合营公司无限责任股东必须出资。(5)隐名合伙人对著名企业法人的债权人不负直接责任;两河公司各股东按无限责任或有限责任对债权人承担直接责任。合资公司的概念是大陆法系的一个概念,与英美法系类似的企业组织形式是有限合伙。一般认为,二者具有相似的法律特征,但两河公司在民法上具有法人资格,而英美法上的有限合伙则不具有法人资格。虽然它们的法律特征相似,但它们表现出不同的发展趋势。由于两家合资企业的设立不仅复杂,而且公司治理结构也相当复杂,合伙形式的有限合伙企业不仅设立简单,但是,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通常是按照合伙协议进行的,该协议具有很强的灵活性。更重要的是,有限合伙企业拥有本公司无法比拟的税收优势。因此,两河公司的数量非常少,甚至一些国家根本不承认两河公司的存在。然而,有限合伙在英国和美国得到了广泛的采用和发展,特别是在美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6日 06: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有几种类型的伙伴关系
    国有独资公司
    根据新合伙法,中国的合伙企业包括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企业还包括“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因此,为了保护国有资产或公益事业不受无限责任的侵害,危害社会公共利益,中国《合伙法》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公益机构和社会组织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合伙企业必须在其名称中注明“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或“有限合伙”字样,否则将受到惩罚。合伙企业的基本特征如下:1。合伙企业由合伙人组成。合伙企业不是一个人的行为,而是两个以上个人的联合,因此被称为合伙企业。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合伙协议的订立是合伙人建立合伙关系和合伙关系的前提,也是合伙关系基本属性的体现3。合伙人共同出资合伙人共
    2023-05-07
    288人看过
  • 伙伴关系可以合并吗
    合伙企业可以合并吗?律师回答:可以。合伙企业在中国的设立和运作非常灵活。只要合伙人达成协议,合伙企业就可以有多种经营模式。合伙企业可以参照公司的方式合并,合并前双方的债权债务应当合理清偿,为了避免将来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合伙企业的基本特征合伙企业具有以下基本特征:1。合伙企业由所有合伙人组成。2。合伙企业以合伙协议为法律依据。3。合伙企业的内部关系属于合伙关系。4普通合伙人应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解散时,合伙企业财产的清算顺序为1,合伙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2,合伙企业所欠税款3、合伙企业债务4按上述顺序清偿合伙人的出资额和合伙企业财产后仍有盈余的,利润按照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给股东。如果协议中没有约定,股东的利润应平均分配
    2023-05-07
    478人看过
  • 新合作伙伴加入合作伙伴关系的方式有哪些
    新合伙人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加入合伙企业:1。从原始合伙人处获得部分或全部合伙权益。在获得所有原合伙人的同意后,新合伙人应从一名或多名合伙人处购买其部分或全部合伙权利。新合伙人购买合伙权后,合伙企业原有总资本和净资产保持不变(资产评估前)。在会计中,只需对合伙人资本变动进行记录,无需调整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2。投资资本以获取新和合伙企业的权益。在获得所有原始合伙人的同意后,新合伙人应投资于银行存款或其他资产以加入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资产和权益已经增加,会计应当反映资产和合伙企业权益的增加。由于原合伙企业经营一段时间,各类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不完全一致。为防止新合伙人因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不一致而遭受损失或获取不当利润,需要在入伙时对原合伙企业的资产和负债进行确认和评估。评估结果如下:(1)原始合伙企业的账面净资产等于其公允价值(2)如果原始合伙企业的账面净资产低于其公允价值,
    2023-05-07
    279人看过
  • 确定金融伙伴关系的范围
    合伙企业中存在的合伙纠纷是否可以起诉有三种情况:一是法律明确规定可以起诉;第二,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其是否可诉,但争议的内容是可诉的,并且符合受理条件;第三,争议的内容是一个简单的合伙人自治问题。法院不得受理司法权不能取代决策权、不可审理的纠纷明确可起诉的纠纷类型合伙法规定了三种情形:一是合伙退市纠纷。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种是有限合伙人保护其权利的诉讼。也就是说,当他们在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犯时,他们有权向责任合伙人提起诉讼,类似于《公司法》中的股东诉讼;第三,有限合伙人的代位权诉讼。当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怠于行使其权利时,有限合伙人可以为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代位权诉讼,这类似于《公司法》中的股东派生诉讼《金融合伙概念》(1)确定伙伴关系。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否属于合伙关系是合伙纠纷的基本问题之一。在某些情况下,双方争议的
    2023-05-07
    458人看过
  • 如何理解商业伙伴关系
    【合伙】商业合伙的含义和特征商业合伙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根据法律和《合伙协议》的规定,普通商业合伙的法律特征如下:1。商业合伙由两个以上的合伙人组成,是一种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资企业。这是从伙伴关系成员主体的角度出发的。商业合伙作为合伙的一种,自然具有合伙的基本特征。这与民事合伙制相同,这使其不同于商业个人。商业合伙是一种非法人组织。商业合伙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商业合伙本身不是一个独立的纳税人,这既是其非法人性质的重要体现,也是商业合伙区别于商业法人的主要法律特征。商业合伙是根据商法和商业法律规范建立的。民事合伙一般由民法调整,不需要特别的商事登记。商业合伙是为了利润。设立商事合伙的目的是将民事主体用于投资或者生产经营活动。从这个角度看,商业合伙与各种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一样,是一种商业经营的组织形式,其直接目的是为了盈利。商业合伙与民事合
    2023-05-07
    318人看过
  • 如何确定个人伙伴关系
    [个人合伙企业](1)缺乏书面的合伙协议个人合伙的认定:人民通信意见第50条规定,双方之间没有书面的合伙协议,也没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批准和登记,但也有其他的合伙条件,超过两个不相关的当事人证明有口头合伙协议,法院可以认为它是一个合作伙伴关系。在没有书面合伙协议的情况下,承认个人合伙有两个条件:A.具有合伙的实质性要素B.两个以上的无利害关系人证明存在口头协议(2)缺乏共同经营和共同劳动正式要素的个人合伙企业的确认条件:合伙企业投资和约定的收益分配,但不参与合伙经营或劳动的,应视为合伙人。根据协议提供技术服务但不提供资金或实物,但同意参与剩余分配的公民应视为合伙人①书面合伙协议是确定个人合伙企业的首要条件:A.如果没有书面合伙协议,可以是由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认证的口头合伙协议。B.没有书面或口头协议,但也可以是合伙企业盈余分配协议②提供资金、实物或技术服务以及同意参与盈余分配是确定合伙企
    2023-05-07
    399人看过
  • 能否确定这种伙伴关系
    马是个体饲料经营者,魏是一个村庄的村民。一天,魏突然收到法院的传票,表明马诉他的债务纠纷。最初,宿迁徐在魏家养鸡,期间他欠了马的一部分饲料。徐以自己的名义向马发了借条。后来,由于管理不善,养鸡场倒塌了,徐不知道该去哪里。然后,马云以魏和旭是合伙企业为由,要求魏和旭承担合伙期间所欠的债务。魏拒绝付款,理由是他只把网站借给了徐,并为徐工作。在庭审中,原告提供了两项证据:一项是徐先生向他支付了欠款;第二,一份调解记录(上面有一句话,问:“你和徐有合作关系吗?”回答:“是的。”)。被告魏对该违约法案没有异议。他说他的教育水平很低,当时他不知道什么是合作关系。他在法庭上否认存在合伙关系,但没有提供任何证据。在法庭辩论中,原告的委托代理人提出了以下两种观点:第一,由于被告在双方调解期间已承认与徐先生合伙,原告无需提供证据。2、如果被告认为他和徐只是订婚,被告人应当提供就业证据。分析: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
    2023-05-07
    185人看过
  • 如何认定事实上的伙伴关系
    如何确定事实上的合伙法律承认的是事实上的协议。如果合伙关系是双方意图的真实表达,且不违反现行法律,则可以随时订立任何形式的合同。协议是最容易被承认的合同之一,口头合同也可以被称为合同,因此,确定合伙关系的关键在于双方真实意图的表达。在没有协议的情况下,关键在于双方承认合伙关系的存在。可以通过公证获取意向书,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要求对方提供合伙意向书,或者首先通过经办人的物证、账户、签名和证书证明合伙关系的存在,没有书面的合伙协议,但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符合其他合伙条件的,可以认定为合伙企业。在这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个人合伙的批准和登记,应视为国家具体行政部门对个人之间形成经济组织形式的确认,具有法律效力,可以认定为个人合伙的成立。二是在没有书面合伙协议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情况下,在合伙企业个人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条件下,合伙经营,共同工作,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的
    2023-05-07
    392人看过
  • 企业与隐名合伙人是什么关系
    一、企业与隐名合伙人是什么关系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但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记载为他人的出资人。法院较多的采用“实质说”,认定隐名股东的股东身份有两个前提条件,一是实际出资;二是不存在规避国家强制性法律规定的情形,如利用国家对某些特殊群体的优惠政策,规避法律对主体的限制等。通过综合涉案的证据,首先查明案件涉诉企业的改制运作模式、隐名股东产生的原因、隐名股东出资金额及工商登记等情况,从理论上分析隐名股东与显明股东的实质法律关系,即委托代理关系,是双方意思的真实表示,未规避国家强制性法律规定,应视为合法有效。二、一般合伙与隐名合伙的主要区别是什么1、出资财产的性质与归属不同。在一般合伙中,合伙人各自出资,财产属于合伙人共同所有;而隐名合伙中,则是由隐名合伙人向显名合伙人出资,在名义上这些财产是归显名合伙人所有的。2、主体资
    2023-05-03
    495人看过
  • 一个合作伙伴能否同时参与多个合作伙伴关系
    一名合伙人能否同时参与多个合伙企业在合伙法的起草过程中存在争议一种观点认为,如果一名合伙人同时参与多个合伙企业,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财产是相同的,这增加了交易对手与其参与的合伙企业进行交易的风险,应受到法律的限制另一种观点是,如果一个人同时参与多个合伙企业,他应为每个合伙企业做出相应的贡献,这是他承担合伙企业债务的基本保证。同时,他对其他企业的投资也可以作为企业债务的担保。如果其在企业中的无限连带责任需要对其其他财产进行追索,则投资于其他企业的财产经过多次讨论和评论后可用于抵消债务,考虑到一个合伙人同时参与多个合伙企业,需要依次收回其财产,一是概率较低;第二,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的其他合伙人对交易对手承担连带责任,这不会损害他们的利益。一方面,这是一种内部合作关系。当其他合伙人加入合伙企业时,他们知道自己的情况。如果他们没有异议,则表明他们认识到这一风险;另一方面,他可以从合伙人那里收回损失
    2023-05-07
    209人看过
  • 隐名合伙关系是如何认定的
    隐名合伙关系的认定没有明确的规定。隐名合伙与两合公司的比较两合公司是由无限责任股东和有限责任股东共同组成的公司形式。它与隐名合伙均是由中世纪的康美达契约发展而来,两者有许多相似之处,都是一方负有限责任,另一方负无限责任,隐名合伙人和有限责任股东均对他人的营业出资,而参与其利益的分配。但两者之间又有不同:(1)隐名合伙是一种合同关系,不具有独立的人格。(2)隐名合伙的财产为出名营业人所有;两合公司的财产为有限股东和无限股东共有。(3)隐名合伙只有一方出名;两合公司双方都出名。(4)隐名合伙中出名营业人可不出资;两合公司中无限责任股东必须出资。(5)隐名合伙人对出名营业人的债权人不直接负责;两合公司各股东按其责任的无限或有限,对债权人直接负责。两合公司是大陆法系的概念,英美法中与之相似的企业组织形式是有限合伙。一般认为,两者具有相似的法律特征,只是大陆法中两合公司被赋予了法人资格,而英美法中有
    2023-06-15
    486人看过
  • 隐藏的合作伙伴是否有权索赔
    隐藏的合作伙伴是否有权请求有权请求。请求权是民事诉讼法中最基本的权利。请求权是提起诉讼的基石,是实现胜诉权的充分必要条件;从本质上讲,请求权只能向特定的对方当事人提出请求,对对方当事人具有一定法律后果的诉讼权利只能以债权或物权或其他一定的法律关系为基础,体现在诉讼的相对性和请求性上;提起诉讼的权利是通过法院的请求权进行审查、审议和推测的权利,并最终根据法律程序获得支持和确认。它是绝对的、世俗的、排他性的从请求权的性质来看,它是基于一定的法律关系而获得法律保护请求权的民事主体。因此,民事主体是否具有请求权,取决于其提出了何种法律关系。从目前的相关诉讼规定来看,所有权利人或特定利害关系人在受到侵害时,都可以请求法院保护该关系所延伸的权利因此,中国有权在法律上要求隐名合伙人,并将在法律上得到支持和保护。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应当依法维护自己的基本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有任何其他相关问题,请
    2023-05-07
    428人看过
  • 个人伙伴关系活动应如何管理
    (1)合伙决策权:个别合伙的原则是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经营活动具有共同决策权,但不排除根据多数合伙人或多数股份原则行使合伙企业的共同意志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权利: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的一名或多名合伙人共同执行,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推荐的负责人共同执行。(3)合伙企业经营监督权: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或单独行使(4)合伙企业经营成果的承担:全体合伙人对合伙企业负责人和其他合伙企业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①合伙企业负责人是指由所有合伙人选出的在外部代表所有合伙人利益并运营和管理内部组织的合伙人②合伙企业负责人在执行合伙企业业务决策时所承担的经营损失、意外损失和债务等民事义务和责任:A.所有合伙人应承担外部责任B.如果能够证明是由合伙企业负责人的业务造成的,则所有合伙人应承担内部责任决定超出合伙企业,合伙企业负责人应承担个人责任
    2023-05-07
    113人看过
  • 建立伙伴关系可以满足哪些条件
    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根据合伙法的规定,合伙企业的设立应当符合下列五个条件。有两个以上的合伙人依法承担无限责任合伙企业应至少有两个合伙人,这是最低限额。没有指定天花板。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同,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合伙企业不允许有有限责任合伙人。有书面的合伙协议合伙协议是所有合伙人通过协商达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共同确定其权利和义务。合伙协议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以书面形式订立。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每个合伙人实际缴纳的出资额合伙人的出资额可以是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其他产权。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后,合伙人也可以以劳务出资。对于劳务贡献,评估方法应由所有合伙人协商确定。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建立合伙企业时,合伙人必须确定其合伙企业的名称。名称必须符合企业名称管理的相关规定。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合伙企业要经常、持续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有一定的经营场所
    2023-05-07
    281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那么什么是“合伙伙伴”?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1-14
      合伙合同是由全体合伙人依法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利润、共担风险。除了遵循合同行为的一般规则外,还受到法律对合伙关系的特殊限制,即合伙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的合伙财产共有原则、合伙人相互代理原则和无限连带责任原则,违反此类强制性条款的约定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在准备签订合伙协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合作前清理账目。二、认真审查对方的资本实力。三、制定详细的合伙协议。注意
    • 什么是“隐匿电报罪”?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0-11
      一是行为者必须实施擅自拆卸、隐瞒、丢弃邮件、电报的行为。如果行为者没有实施上述行为,而是由于邮件本身的包装不严格等原因,信件和其他物品丢失的,不应视为成本罪的行为。二是行为者实施拆卸、隐瞒、丢弃邮件、电报是违法的。三是行为者主观上有故意的心情。如果行为人没有犯罪的故意,由于疏忽大意错误拆除,邮袋、信件、包裹、电报的丢失,不构成本罪。四是构成成本罪也必须情节严重。例如,多次实施上述行为,丢失邮件、电
    • 离婚后可以追究隐匿财产关系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8-18
      在夫妻双方离婚都已经超过20年的情况下已经不能追溯隐匿财产,正常情况下离婚后的财产分割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虽然诉讼时效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益受损之日起开始计算的,但是,自权益受损之日起已经超过20年的,法院不再保护当事人的权益。
    • 什么是逃税罪的隐匿手段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11
      逃税罪概念:逃税罪是指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等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或者因逃税受到两次行政处罚又逃税的行为。
    • 离婚是最关心的是财产隐匿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24
      我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离婚时发现对方隐匿财产的,有证据证明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对方隐藏财产的证据,法院会根据提交的证据判决在分割夫妻财产时,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