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国有资产程序及应提交的材料清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5 16:34:34 174 人看过

一、提交转让申请

转让方应委托经纪会员向北京产权交易所(简称北交所)提交以下申请文件:

(一)《产权转让申请书》;

(二)转让方和转让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转让标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

(四)转让方的内部决策文件;

(五)产权转让有权批准机构同意产权转让的批复或决议;

(六)转让标的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提交标的企业的股东会决议和公司章程;转让标的企业为中外合资或中外合作企业的,提交标的企业的董事会决议和公司章程;

(七)涉及职工安置的,提交标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八)转让标的企业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项目核准表或备案表;

(九)转让标的企业审计报告;

(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十一)向转让标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转让的,提交法定代表人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

(十二)《产权交易委托合同》。

二、转让申请审查

转让方委托经纪会员提交文件齐备后,北交所对转让文件进行形式审查,审查通过的,向转让方出具《产权转让受理通知书》。

三、信息披露

产权交易项目挂牌公示不少于20个工作日。通过北交所网站、电子显示屏及指定的各类媒体对外披露产权交易信息。信息披露内容以《产权转让申请书》内容为主。

四、提交受让申请

挂牌期间,意向受让方应委托经纪会员向北交所提交以下文件:

(一)《产权受让申请书》;

(二)法人资格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企业法人的近期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四)公司章程复印件;

(五)有关此次收购的内部决议及批准情况;

(六)《产权交易委托合同》;

(七)符合受让条件的相关文件或证明;

(八)按照交易规则应提交的其他文件、材料。

五、受让申请登记

北交所对所有提出受让申请的意向受让方均予以登记,并出具《产权受让申请登记通知书》。

六、受让申请受理

北交所会同转让方依据转让方提出的受让条件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意向受让方进行资格审核,并出具《产权受让申请受理通知书》或《产权受让申请不受理通知书》。

七、确定受让方

挂牌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洽谈成功,确定其为受让方;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转让方按照约定通过拍卖、招投标、网络竞价或北交所组织的其他竞价程序确定受让方。

八、签订交易合同

转让方和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至少六份)。

九、交易价款结算

受让方将产权交易价款交纳至北交所。如最终受让方属于管理层,价款应来源于管理层本人银行帐户。

十、出具交易凭证

产权交易价款到帐后,北交所审核并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交易双方将产权交易服务费统一交纳至北交所并领取产权交易凭证。

十一、外资并购审批

外国投资者应根据外资股权并购及/或外资资产并购的程序办理外资并购国有资产的合同章程审批。

十二、办理变更手续

转让方向北交所出具工商部门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工商部门核准的企业组织章程,并领取产权交易价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7日 14: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律师事务所相关文章
  • 南宁市外国投资者并购企业审批申请材料(资产并购)
    提交材料1.项目核准部门出具的项目核准文件(原件)2.外商投资企业土地、环保信息表3.外商投资企业办理事项的申请书(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有委托书,原件)4.外国投资者购买境内公司股东股权或认购境内公司增资的协议(原件)5.外国投资者(授权人)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被授权人)签署的《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原件)6.审批机关依法要求补充的其它文件7.若并购导致国有资产投资形成的股权变更或国有资产产权转移时,必须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原件)8.经投资者所在地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外国投资者的身份证明文件或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资信证明文件(原件)9.股权价值评估报告;10.董事会成员名单、投资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董事委派书(原件)、董事身份证(复印件)11.并购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投资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的合同、章程,独资企业提交章程(原件,一式
    2023-05-10
    498人看过
  •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须报告备案的情形
    根据《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在哪些情况下,应就所涉情形向商务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报告备案?(一)并购一方当事人当年在中国市场营业额超过15亿元人民币;(二)1年内并购国内关联行业的企业累计超过10个;(三)并购一方当事人在中国的市场占有率已经达到20%;(四)并购导致并购一方当事人在中国的市场占有率达到25%。虽未达到上述条件,但是应有竞争关系的境内企业、有关职能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请求,商务部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为外国投资者并购涉及市场份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影响市场竞争等重要因素的,也可以要求外国投资者作出报告。
    2023-06-05
    434人看过
  • 境外投资核准程序及提交的材料
    境内投资主体申请到境外投资开办企业或机构,应当经区、县、局(总公司)向北京市商务局提出申请,并报送如下申请材料(一式两份):(一)申请书(内容包括境内外投资主体介绍、境外开办企业(或机构)的名称、注册地点、企业注册资本、投资金额、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组织形式、股权结构等);(二)注册地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或者所属局(总公司)的意见;(三)境外企业章程及相关协议和章程,境外机构(办事处、代表处)工作条例及主要负责人简历;(四)境内投资主体营业执照影印件以及法律法规要求的相关资格或资质证明;(五)董事会决议;(六)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需报送的其它材料。北京市商务局在收到上述申请材料后,对于符合规定的,在7个工作日内征求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室)意见。对于不符合规定的申请,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者。境内投资主体到境外开办企业如需从境内汇出外汇,在向北京市商务局提出申请的同时,须向外汇管理部
    2023-06-05
    484人看过
  • 外国投资者并购拥有驰名商标境内企业的有关规定
    根据《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并取得实际控制权,涉及重点行业、存在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经济安全因素或者导致拥有驰名商标或中华老字号的境内企业实际控制权转移的,当事人应就此向商务部进行申报。当事人未予申报,但其并购行为对国家经济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商务部可以会同相关部门要求当事人终止交易或采取转让相关股权、资产或其他有效措施,以消除并购行为对国家经济安全的影响。
    2023-04-23
    438人看过
  • 外资并购境内企业的程序有哪些
    1、外国投资者通过与境内公司股东初步谈判,了解公司基本情况,若有并购意向,起草框架协议或意向协议,拟定双方合作步骤、基本合作框架等内容。2、签订保密协议,外方聘请境内律师代表外方对境内公司的历史沿革、重大资产、股东情况、债权债务、或有负债、诉讼仲裁等法律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根据需要也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境内公司进行审计。3、尽职调查结束后,针对事实情况律师出具法律尽职调查报告,提示相关法律风险;审计机构出具财务尽职调查报告,提示相关财务风险。4、综合评估风险,决定进行并购的,聘请评估机构对拟转让的股权价值或拟出售资产进行评估,并以评估结果作为确定交易价格的依据。一、外资对国内企业并购的一般规则虽然相对来说,上市公司由于财务制度、信息披露比较规范、经营状况和股权结构明晰,应是外资并购的首选,但毕竟上市公司资产规模都比较大、数量也有限、而且并购要受制于很多条件,因此从数量上来说更多的外资并购将
    2023-02-25
    154人看过
  • 外资并购我国境内企业的现状及其特征
    (一)外资并购境内企业的现状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采取外资激励政策,大力吸引外资,截至2008年12月实际利用外资累积达8860亿美元.全球500强已有近490家在中国设立了企业和机构,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研发中心超过1160项。外资企业为中国创造了1/3的工业产值,提供了1/5的税收,并创造了2000多万个就业机会,外资经济已成为中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我国吸引的外国直接投资以绿地投资为主,并购所占比重很低,其原因在于中国限制外资以并购方式进入中国市场的特殊外资政策。但在世界投资市场范围内,自20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外国直接投资的的主体已由绿地投资易主为并购投资。我国加入WTO后,并购市场开始发育,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对并购认识的加深,中国的并购市场逐渐繁荣起来,如始于2005年10月的美国凯雷投资集团收购徐州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案(该收购于2008年7月22日宣告失败)、2006年
    2023-06-05
    360人看过
换一批
#律师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律师事务所在组织上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监督和管理。它在规定的专业活动范围内,接受中外当事人的委托,提供各种法律服务;负责具体分配和指导所属律师的业务工作;根据需要,经司法部批准,可设立专业性的律师事务所,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可按专业分工... 更多>

    #律师事务所
    相关咨询
    •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流程有哪些,外商投资企业改制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4-15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流程有:一、审批前置流程1、标的企业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做出同意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的决议;2、对标的企业进行审计、评估;3、并购方与标的企业股东签署协议、合同、章程等文件;二、审批根据限额的规定,报经商务部或者省级商务部门审批,应提交下列审批文件:1、标的企业同意并购的股东会决议;2、被并购境内公司依法变更设立为外商投资企业的申请书3、并购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章程4、外
    •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流程有哪些, 外商投资企业改制程序是怎样的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4-08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流程有:一、审批前置流程1、标的企业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做出同意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的决议;2、对标的企业进行审计、评估;3、并购方与标的企业股东签署协议、合同、章程等文件;二、审批根据限额的规定,报经商务部或者省级商务部门审批,应提交下列审批文件:1、标的企业同意并购的股东会决议;2、被并购境内公司依法变更设立为外商投资企业的申请书3、并购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章程4、外
    • 外国投资者并购拥有驰名商标境内企业的有关规定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0
      根据《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并取得实际控制权,涉及重点行业、存在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经济安全因素或者导致拥有驰名商标或中华老字号的境内企业实际控制权转移的,当事人应就此向商务部进行申报。当事人未予申报,但其并购行为对国家经济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商务部可以会同相关部门要求当事人终止交易或采取转让相关股权、资产或其他有效措施,以消除并购行为对国家经济安全的影
    • 外国投资者并购拥有驰名商标的境内企业的有关规定
      广东在线咨询 2021-08-02
      根据《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并取得实际控制权,涉及重点行业、存在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经济安全因素或者导致拥有驰名商标或中华老字号的境内企业实际控制权转移的,当事人应就此向商务部进行申报。  当事人未予申报,但其并购行为对国家经济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商务部可以会同相关部门要求当事人终止交易或采取转让相关股权、资产或其他有效措施,以消除并购行为对国家经济安全
    • 国有企业境外投资流程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09
      为加强国资委监督管理,规范区属国有企业投资活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海淀区国资委《关于国有企业重大事项审批报告备案制度的暂行规定(试行)》,制定本工作流程。 一、适用范围。适用于国资委代表区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投资行为。 二、工作程序。 (一)企业发生对外投资业务时,需向国资委提交提交请示件或备案材料。 (二)企业应提交的材料包括: 核准项目提交的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