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怎么进行鉴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6 16:02:09 87 人看过

一、医疗损害怎么进行鉴定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发生医疗纠纷后,经行政调解,调解未能解决者,医患双方都有权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其程序如下:

1、由申请者向当地医疗事故技术签定委员会递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写明事情发生的经过及时间、地点,提出申请鉴定的理由。

2、提出申请鉴定方应向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

3、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听证、取证。发生病员死亡事件,临床诊断不能明确死因或双方对死因有争议者,应请法医进行尸体解剖,费用由申请鉴定方负责。

4、召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会议。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成员由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由相关专业技术专家及法医组成。

5、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受理申请日起30日内,受理机构将鉴定意见书送达当事双方,对当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所作的结论不服的,可在接到鉴定意见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复议,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为最终鉴定。

二、法律规定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十二条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提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

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医学会不予受理。

不予受理的,医学会应说明理由。

我们可以了解到医疗鉴定是要经过一定的流程的,双方需要达成一定的协议,然后按照规定来执行就可以了,法律上也有相关的规定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1日 03: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纠纷相关文章
  • 医疗损害多久可以鉴定
    医疗损害申请鉴定的,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要在收到申请鉴定材料之日起45日人出具鉴定报告。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可以向双方当事人调查取证。一、?医疗事故鉴定费用由谁出医疗事故鉴定是需要一定的费用的,那么鉴定费用由谁来支付的问题也是双方当事人关注的问题。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根据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卫生行政部门移
    2023-03-27
    391人看过
  • 医疗损害鉴定由谁提出
    一、医疗损害鉴定由谁提出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决定进行医疗损害鉴定的,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及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鉴定。人民法院委托进行医疗损害责任过错鉴定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鉴定机构组织鉴定。在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医疗损害鉴定的新规定颁布之前,人民法院也可以委托各级医学会进行医疗损害责任技术鉴定。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时间期限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也就是说如果是现在申请鉴定,医学会正式受理后60日内应该拿到鉴定书。三、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1、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2、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
    2023-06-16
    309人看过
  • 医疗损害鉴定有多重要?
    医疗纠纷案件涉及专业的医疗知识,具有案件复杂,争议大,疑难点多的特点,办理此类案件涉及如何还原医疗事实,又涉及医疗评价、法律评价等诸多专业问题。尤其医疗损害鉴定,被喻为案件处理中重中之重。双方在争取对己有利的鉴定结果,可谓是竭尽全力。很多患方当事人不明白,认为自己去做鉴定,鉴定结果出来,再委托专业律师处理的做法,不能说是错误,至少可以说不完美,费时费力。下面引用司法部网站公开的案例做如下阐述说明:1998年2月的一天,患者樊某在山东省临清市某医院分娩一名男婴,男婴随后被诊断为新生儿缺氧缺血性脑病,经多年治疗确诊为脑瘫。患儿父母在四处求医过程中对导致脑瘫的原因产生疑虑,于是调取了患儿母亲生产时的病历,认为医院对樊某的诊疗过程存在过错,是导致脑瘫的直接原因。面对儿子终身残疾的现实,以及高昂的治疗及康复费用,2008年6月,患儿父母将医院告上法庭。2009年底,临清市人民法院委托当地医学会对该起
    2023-04-23
    126人看过
  • 医疗损害鉴定和医疗过错责任鉴定有什么区别
    一、法律依据不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法律依据是2002年实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7个配套卫生法规文件,包括《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学科专业组名录》、《医疗事故争议中尸检机构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定办法》、《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和《中医、中西医结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同时参照现行有效的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的主要法律依据则是《民事诉讼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司法部《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管理办法》、《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以及各省市地区《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等。二、鉴定程序不同1、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各级医学会组织进行。设区的
    2023-06-01
    449人看过
  • 医疗损害鉴定在哪里做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相关专业的专家,由医患双方在医学会主持下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在特殊情况下,医学会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需要,可以组织医患双方在其他医学会建立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专业的专家参加鉴定或者函件咨询。一、鉴定材料包括哪些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1)住院患者的病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例资料原件;(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3)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做出的检验报告;(4)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此外,在医疗机构建有
    2023-02-16
    205人看过
  • 医疗损害再次鉴定不服怎么办,医疗事故伤残鉴定程序
    一、医疗损害再次鉴定不服怎么办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以两次为限的,对再次鉴定结果不服的,不能再申请鉴定,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第三十九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符合本条例规定,予以受理,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再次鉴定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2023-04-19
    393人看过
  • 医疗鉴定怎么判断鼻子歪,医疗损害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一、医疗鉴定怎么判断鼻子歪鉴定由专家鉴定组组长主持,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双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陈述意见和理由。陈述顺序先患方,后医疗机构;(二)专家鉴定组成员根据需要可以提问,当事人应当如实回答。必要时,可以对患者进行现场医学检查;(三)双方当事人退场;(四)专家鉴定组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陈述及答辩等进行讨论;(五)经合议,根据半数以上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专家鉴定组成员在鉴定结论上签名。专家鉴定组成员对鉴定结论的不同意见,应当予以注明。《医疗事故鉴定管理办法全文》第九条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共同书面委托医疗机构所在地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二、医疗损害鉴定需要哪些材料患者提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应当提供的资料:1、提起鉴定当事人的身份证明;2、病历资料:由患者保管门急诊病历的,患者应当
    2023-04-19
    227人看过
  • 为什么要申请医疗损害鉴定?
    医疗纠纷处理实践中,往往需要做医疗损害鉴定,来查明事实,医疗损害鉴定主要鉴定内容:1、医疗行为是否违反诊疗规范,是否存在医疗过错;2、有无侵权事实、损害结果;3、侵权事实与损害结果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医院过错程度。以此来判断医院是否应当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不是认定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的必要条件。医疗损害鉴定需要2名法医、2名副主任以上级别临床医生参与,遇到专科问题,首先会邀请临床医生发表意见,法医再结合临床医生的意见出具鉴定结论。当事人如果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可以要求鉴定人出庭说明,当事人在庭上可以向鉴定人提问,要求鉴定人做出解释,如果鉴定人不出庭,可以要求退鉴定费。一方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鉴定资格的,鉴定程序严重违法,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
    2023-04-23
    308人看过
  • 医疗损害鉴定适用什么法律
    适用的法律是《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医疗损害鉴定启动、交费和不配合鉴定的诉讼后果)当事人可以申请进行医疗损害鉴定。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依职权委托进行医疗损害鉴定。当事人申请进行医疗损害鉴定的,应当预交鉴定费。人民法院依职权委托进行医疗损害鉴定的,可以要求医疗机构预交鉴定费。案件审结时,鉴定费由败诉方承担。当事人应当配合鉴定,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的,应承担相应不利的诉讼后果。第十四条(医疗损害鉴定机构的选择)医疗损害鉴定可以委托医学会组织鉴定专家进行,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委托医学会进行首次医疗损害鉴定的,由诉讼双方当事人协商选择医疗机构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区)地方医学会组织进行鉴定;双方当事人不能协商一致的,由当事人在上述医学会中随机抽取确定。
    2023-02-23
    275人看过
  • 医疗纠纷司法鉴定怎么进行
    医疗纠纷司法鉴定陈述书的要求有:1、涉及到医疗过错的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切忌仅仅扣大帽子而没有具体内容;2、撰写鉴定陈述书之前应当进行相应的准备工作;3、陈述书按照相关顺序撰写。一、二级医疗事故的鉴定程序是怎样的1、医患双方协商一致共同向市医学会提起鉴定申请,或患方向医疗行政部门投诉由医疗行政部门移交医学会鉴定,或由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委托医学会鉴定。2、医学会受理鉴定委托。3、由申请一方或双方交纳鉴定费。4、医学会通知双方提交陈述书、答辩书及鉴定所需材料。5、查看相关专科专家名录并选出需回避的专家。6、对双方认可的专家随机编号,由医患双方及医学会随机抽号组成专家鉴定组。7、召开鉴定会,医患双方按先患方后医方的顺序各陈述(答辩)15分钟、专家提问、退庭。8、专家讨论,出具医鉴结论报告。9、若不服鉴定报告,向省医鉴会提起再次鉴定。二级医疗事故按下列标准赔偿:(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
    2023-06-28
    246人看过
  • 鉴定组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实行
    做医疗事故鉴定的三种申请途径:一是直接委托医学会进行鉴定;二是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由卫生行政部门把鉴定申请移交到医学会;三是由人民法院委托。首次鉴定:由医院所在辖区的各区县医学会来组织,如果医患任何一方,对首次鉴定的结论不服,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之日15天内,申请再次鉴定。再次鉴定:由市一级的医学会组织。医学会在接到鉴定申请后,会向医患双方发放提交材料的告知书,医患双方交齐鉴定材料后;由医学会确定专家鉴定组的人数,组织医患双方当事人随机抽取专家,向鉴定专家送达鉴定材料,组织召开鉴定会。在专家合议形成鉴定结论后,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书,由医学会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送达移交方或委托方。一个鉴定周期通常需要60天左右。一、治疗医疗纠纷法院, 刑事司法鉴定中心, 要多少钱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应当按规定缴纳鉴定费。若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
    2023-03-14
    395人看过
  • 医疗损害鉴定的有关问题
    医疗损害鉴定(一)医疗损害鉴定包括各级医学会主持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损害鉴定及其他具备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主持的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与江苏省卫生厅联合出台的《关于医疗损害鉴定工作的若干意见(施行)》的规定,人民法院委托的医疗损害鉴定由本行政区域内医学会组织进行,当事人均同意委托其他具备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在本次调研中发现医学会出具的相关鉴定报告已不能完全满足目前的审判实践需要、多数法官认为在此现实状况下前述规定如遇特殊情形,可通过请示途径允许患方当事人直接申请其他具备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二)人民法院应当与鉴定部门加强联系并积极参与鉴定程序,相关案件承办法官应当列席鉴定会,以便准确了解案情。(三)当事人基于其举证需要可以申请进行医疗损害鉴定,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委托进行医疗损害鉴定。1、当事人申请进行医疗损害鉴定的,
    2023-06-08
    415人看过
  • 医疗损害鉴定的质证规则
    (1)鉴定机构及鉴定人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进行医疗损害鉴定的鉴定单位以及鉴定人均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否则所出具的鉴定意见就是无效的鉴定意见,不能作为定案依据。(2)鉴定人是否签字、鉴定机构是否盖章(3)鉴定程序是否合法可以重点审查是否违反回避规定、专家鉴定组组成。以医学会进行鉴定为例,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医学会应当根据医疗事故争议所涉及的学科专业,确定专家鉴定组的构成和人数。专家鉴定组组成人数应为3人以上单数。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学科专业的,其中主要学科专业的专家不得少于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二分之一。”如果专家组成员不符合规定,则视为鉴定程序不合法,所出具的鉴定意见不能作为定案依据。(4)鉴定检材是否真实、完整鉴定的检材一般是病历资料,而病历资料需要经过法庭质证、认证之后才能作为鉴定依据。如果依据未经质证、认证的病历进行鉴定,则该鉴定意见可能因鉴定检材不真实而影响鉴定意见
    2023-02-12
    279人看过
  • 到哪做医疗事故损害鉴定
    发生医疗争议后,医患双方均可申请医疗事故鉴定。①由专申请方向医疗争议发生地的卫生行属政部门提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后向州医学会委托鉴定。州医学会接受委托后,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后,由医患双方进行抽专家,并在医学会组织下进行医疗事故鉴定。②直接到州医学会的情形,医患双方共同申请或由司法机关委托。鉴定时限,自双方材料收集齐之日起45日内发出鉴定结论。1、本市受理医疗事故鉴定的有:市、县级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以下简称鉴定委员会)。2、市、县级市鉴定委员会负责受理辖区内医疗事故或事件的鉴定,其日常工作由同级卫生局医政部门承担。3、市鉴定委员会负责受理对县级市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不服而要求重新鉴定的案件,以及市市范围内医疗机构医疗事故或事件的鉴定,其日常工作由市卫生局医政处承担。一、医疗事故怎么赔偿?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
    2023-03-16
    325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服务、医疗诊断、医疗保健、医疗美容、病历书写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与患者之间的纠纷。 对于医疗纠纷的处理,可由医患双方协商进行处理;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处理;可以申请行政调解;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还可... 更多>

    #医疗纠纷
    相关咨询
    • 医疗损害与医疗损害司法鉴定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09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决定进行医疗损害鉴定的,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及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鉴定。 人民法院委托进行医疗损害责任过错鉴定的,医疗损害鉴定与医疗损害司法鉴定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鉴定机构组织鉴定。 在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医疗损害鉴定的新规定颁布之前,人民法院也可以委托各级医学会进行医疗损害责任技术鉴定。
    • 医疗鉴定医疗损害等级如何鉴定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0-26
      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根据对患者人身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一级医疗事故:患者死亡,严重残疾的;(二)二级医疗事故: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造成严重功能障碍的;(三)三级医疗事故: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造成一般功能障碍的;(四)四级医疗事故: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结果。具体的等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另外,需要指出的是,在我国出台的医疗事故标准,例举的情形是
    • 县法院是如何进行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的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01
      当事人有权对以下内容申请鉴定:(1)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有无过错; (2)医疗机构是否尽到告知义务; (3)医疗机构是否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 (4)医疗过错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5)医疗过错行为在损害结果中的责任程度; (6)人体损伤残疾程度; (7)其他专门性问题。 在医疗损害民事诉讼中,医疗损害鉴定结论是诉讼中的一项重要证据,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的《证据规则》,未
    • 医疗损害的进行怎样处理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04
      1、保存医疗的所有材料,包括诊断书,病历和记录等,然后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确认医疗事故后,通过协商或者诉讼来进行权益追索。需特别注意的就是就诊医疗材料的封存。 2、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1号《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发生医疗纠纷需要封存、启封病历资料的,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原件,也可以是复制件,由医疗机构保管。病
    • 做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时,医疗损害司法鉴定人是谁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15
      很多患者或家属在医院遭遇预料之外的治疗结果时,往往首先就会怀疑是不是医疗事故,是不是构成医疗损害,如输液后出现休克、死亡,如手术后出现大出血、出现再次手术情形,如患者不明原因死亡,甚至治疗效果不好时,也怀疑是不是医疗事故或医疗损害。那么做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时,医疗损害司法鉴定人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