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承包人优先受偿权怎么进行适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0 21:50:35 104 人看过

建筑承包人优先受偿权是承包人依法律规定而直接取得的一种权利。从维护不动产登记制度的角度出发,建筑承包人优先受偿权是否应以登记为生效条件;对建筑工程的合法垫资款是否应享有优先受偿权。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一、工程欠款能要回来吗

可以去工程所在地或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拖欠工程款属于民事纠纷,凭借欠条可以直接起诉建设单位,但是应当尽可能提供施工合同,竣工结算文件,没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欠款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我国法律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二、被拖欠工程款怎么处理

被拖欠工程款要明确约定工程款的支付期限和逾期利息、及时主张权利、解除合同、运用政府、舆论和民工力量以及利用多种途径收回欠款。发包人没有依据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的期限以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了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和发包人协议将此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把此工程依法拍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1日 19: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证人证言相关文章
  • 建筑价款优先权是否建筑物优先
    关于建设工程中的优先受偿权的规定,它主要指在建设工程项目中,承包商在其应付和应得的建设预算中占据特殊地位,在项目的处置过程中,拥有优先于抵押权以及其它债权的受偿权利。具体而言,以下几个方面值得我们关注:首先,在处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及执行案件时,法院应当明确认定建筑工程承包商的优先受偿权具有优越性,优先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其次,当消费者已经全额或部分支付了购买商品房的款项之后,承包商对该商品房所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将不再对消费者产生影响;再次,建筑工程价款不仅包含承包商为建设工程所需支付的员工薪酬、材料采购等实际支出的费用,还不包括由于发包方违约行为给承包商带来的损失;最后,建设工程承包商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完工之日或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完工之日开始计算。《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
    2024-05-03
    167人看过
  • 违法承包人能享受优先受偿权吗
    违法承包人一般不能享受优先受偿权。建设工程中的优先受偿权是指与发包人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在发包人拒付工程价款时享有的优先受偿的权利。优先受偿权的行使主体为与发包人具有直接关系的当事人,包括总包人、平行发包的名义分包人、与发包人形成事实合同关系的其他主体,合法的分包人、违法分包的承包人、转包的承包人、实际施工人等均不是行使优先受偿权的主体。《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2024-05-13
    72人看过
  • 承包人优先受偿权几个月有效
    一、承包人优先受偿权几个月有效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8个月。法律规定承包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但最长不得超过十八个月,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2.建设用地使用权;3.海域使用权;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6.交通运输工具;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二、行使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有什么条件工程款优先权适用条件:1.必须存在合法有效的建设工程合同;2.建设工程必须具有竣工验收证明;3.建设工程价款确定且已届清偿期;4.承包人已向发包人进行合理期限的催告;5.优先受偿的范围仅限于承包人因承包工程实际支出的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支付工程价款的责任】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
    2023-11-18
    281人看过
  • 房屋买受人与工程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
    在司法实践中,建设工程款的优先受偿权并不一定能对抗房屋买受人,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工程款的优先权不得对抗买受人。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支付工程价款的责任】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一、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和办理执行案件中,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认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二、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建设工程款”是指待受偿的工程款,属
    2023-03-13
    220人看过
  • 承办人优先受偿权期限
    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在2003年1月后竣工的工程项目,自竣工日起六个月,承包人未向发包人主张建设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则其不再享有优先受偿权。为确保自身权益,充分行使建设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承包人在今后承接建设工程时,就主张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的期限与发包人作出特别约定,以延长权利主张的期限。《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第四条中指出: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2023-04-15
    326人看过
  • 债权优先受偿顺序什么情况适用
    一、债权优先受偿顺序什么情况适用债权优先受偿顺序通常在特定的法律情境下适用,特别是在涉及破产清算、债务清偿等场景。这些顺序的设定,旨在确保特定类型的债权得到优先保障,以维护社会公平和经济的稳定。优先债权的范围一般包括税收、雇员工资、破产程序的费用及其他有关费用等。这些债权在清偿过程中,享有特定的优先顺序,以确保这些债权能够得到及时和充分的清偿。二、优先债权的清偿顺序1.优先债权的清偿顺序,按照《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首先应当清偿的是共益债务和破产费用。这是因为这些费用是为了保障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而必须支付的。2.清偿顺序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这些费用直接关系到职工的基本生活权益,因此也需要得到优先保障。3.破产人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这些费用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也需要得到优先清偿。4.普通破产债权的清偿。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
    2024-08-05
    203人看过
  • 建筑价款优先权是怎样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该条规定确立了我国的工程价款优先权制度,所谓工程价款优先权,就是指当发包人违约不支付工程价款时,承包人可以和发包人协商以工程抵款或者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拍卖工程获得优先受偿的制度。一、工程价款优先权制度出台的经济背景在我国的建设工程领域,由于社会诚信制度的缺失,导致产生了大量的工程价款结算纠纷,而在诸多纠纷当中,由于发包方往往处于强势地位,肆意拖欠承包商的工程款。而一个工程往往会涉及建设单位、承包商、分包商、劳务承包人、广大农民工等纷繁复杂的各种主体。三角债频发,农民工血泪讨薪等事件不断上演,严重损害了良好的建设工程秩序和正常的经济活动。在这样
    2023-03-02
    465人看过
  • 建设工程承包人优先权行使所需条件
    1、当事人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应是因建设工程合同所生之债权。2、涉案的标的物应为发包人所有的建设工程。3、承包人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部适当地履行了义务,即工程按期完工,质量合格且经过竣工验收,如承包人存在违约行为,发包人拒付工程款的,承包人不得行使优先权。4、承包人在发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价款的,一般应先行催告,在催告期限届满后不支付的,承包人可行使优先权。5、优先权的实现方式分为协议和拍卖两种方式,行使优先权时应充分考虑建设工程价款法定优先权的法定性、从减少讼累和节约司法资源的前提出发,当事人尽量通过协商解决,只有在协商未果时,准予债权人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依法拍卖;优先权的行使是有限制的,对不宜拍卖、折价的工程不得行使。换言之,并非所有的建设工程项目都享有优先受偿权。房屋建设工程合同承包人需要履行的义务1、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的义务。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人,也不得将其承包
    2023-07-03
    495人看过
  • 抵押权人可以优先受偿新建建筑物所得的价款吗
    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筑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七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是,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一、抵押后新增加的建筑物不能作为抵押财产的原因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新增加的建筑物是不能作为抵押财产的。这样规定的主要原因是在设定抵押权时,其标的物不包括新增加的建筑物,新增加建筑物不属于抵押权设定后,抵押人对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和收益,抵押权的效力不能及于这部分新增加建筑物。新增加的建筑物虽然不属于抵押财产的范围,但是债权人在实现抵押权时,如果不将新增加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一
    2023-03-28
    249人看过
  • 动产可适用承租人优先权吗
    动产不适用,只有房屋不动产适用承租人优先购买权。一、房产证上有两个人的名字,一方可以卖房吗需要房屋共有人同意才能处分房屋。房产证上写两个人的名字,其中一方拿去卖房是不可以交易的。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禁止转让。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二、房子卖了怎样要求房租赔偿可以,作为承租人在出租人买卖房屋时有优先购买权,如果房东在卖方时没有征求承租人的意见,则属于侵害你的优先购买权,可以向原出租人请求损害赔偿。如果出租人向承租人说明卖房意愿,而承租人没有购买意愿,则出租人不需要赔偿。另外,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即便是房东把房屋在租赁期间卖了,也不会因为房屋买卖而是你搬出房屋,租赁合同仍然有效。三、规避优先购买权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规避优先购买权订立
    2023-02-04
    107人看过
  • 建筑工程承包方债权优先权的规定条件是什么
    一、建筑工程承包方债权优先权的规定条件是什么建筑工程承包方债权优先权的规定条件是:1.必须存在合法有效的建设工程合同;2.建设工程必须具有竣工验收证明;3.建设工程价款确定且已届清偿期;4.承包人已向发包人进行合理期限的催告;5.优先受偿的范围仅限于承包人因承包工程实际支出的费用。二、建筑工程发包和承包是什么意思区别建筑工程发包和承包区别如下:1.概念不同。发包人是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承包人是指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2.责任不同。发包方是建设单位或业主、项目法人;承包方是承包单位、施工企业、施工人。三、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是什么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是:1.工程范围,主要包括工程名称及地点,建筑物的栋数、结构、层数、面积等;2.建设工期,即施工人完成施工工程的时间或期限;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4.工程质量,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023-09-24
    107人看过
  • 承包人优先受偿权的成立要件有哪些
    (一)合法有效的建设工程合同;(二)工程已竣工,有竣工验收证明。优先受偿的建设工程原则上应为已竣工工程,但由于不可归责于承包人的原因而停建的,承包人亦应享有优先受偿权利;(三)工程款数额已经确定;(四)承包人已经给付发包人合理期限的催告。一、民法典上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期限是多久根据民法典的相关法律规定,工程款的优先受偿权期限一般是六个月,其具体规定是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是指,承包人对于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优先于一般的债权,而且根据最高院答复,建设工程优先权为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二、工程合同有效期限是多久工程合同的有效期限时长一般由合同的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来确定。依据现行《民法典》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一般包含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
    2023-03-31
    481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不适用担保物权优先受偿
    1、在担保物权设定人欠税的情况下,国家的税收权优于担保物权。《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行政机关决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税务机关应当对纳税人欠缴税款的情况定期予以公告。第四十六条纳税人有欠税情形而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的,应当向抵押权人、质权人说明其欠税情况。抵押权人、质权人可以请求税务机关提供有关的欠税情况。2、在特定情形下未清偿职工债权将优于担保物权。《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九条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第一百三十二条本法施行后,破产人在本法公布之日前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
    2023-02-06
    432人看过
  • 债权优先受偿的顺序,债权优先受偿权是否包括利息
    债权优先受偿的顺序是优先债权,普通债权,交付遗赠,优先债权包括遗产有抵押权、质权等的债权,普通债权在优先债权清偿完毕后进行清偿,债权优先受偿权包括利息。一、债权优先受偿的顺序债权优先受偿的顺序:1.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所谓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在遗产上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2.普通债权为第二清偿顺序。普通债权是相对于优先债权而言的。在继承债务的清算中,首先要清偿优先债权。优先债权清偿完毕以后,再清偿普通债权;3.交付遗赠为第三顺序。优先受偿权即非担保物权之优先受偿权,是相关规定的特定债权人优先于其他债权人甚至优先于其他物权人受偿的权利。二、债权优先受偿权是否包括利息建设工程款债权优先受偿权的优先范围包括利息部分。法律规定,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
    2023-06-04
    362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证人就是由于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依法被人民法院传唤作证的人。证人对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为证人证言。 证人证言作为一种证据,必须是证人亲眼看到或亲耳听到的,臆想推测的、道听途说的、未来预见的等等,都不能作为证人的证言。... 更多>

    #证人证言
    相关咨询
    • 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哪些人?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3
      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和办理执行案件中,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认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
    • 承包人行使优先受偿权时的优先条件包括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30
      一、什么是承包人优先权承包人优先权,是指工程竣工验收之后,发包人未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价款且经承包人催告后于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拍卖,承包人就工程折价或者拍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承包人优先权,是一项法定权利,通常被称为法定抵押权。二、承包人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条件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承包人优先受偿权的行使,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承包人
    • 优先受偿权适用情形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4-25
      优先受偿权适用情形是: 1、建设工程承包人必须按照合同履行全部义务,建设项目必须按时完成,并通过验收; 2、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先行催告权,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不得直接折价、拍卖项目,但应当催促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3、符合法律规定的实现程序和方法,实现优先受偿权有两种方式,即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折价项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依法拍卖项目; 4、建设项目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期限,建
    • 建筑业的优先受偿权是怎样的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5-23
      1、工程价款的支付,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2、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 工程部门对建筑工程承包人优先受偿权的立法机制
      山西在线咨询 2021-11-12
      在建工程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期限自竣工之日起6个月。承包人一旦超过上述6个月的期限,将自愿放弃这一优先权,从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