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具体有哪些种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4 15:11:45 380 人看过

修订后的《刑法》规定,检察机关管辖53种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划分为三大类:贪污贿赂犯罪(第八章);渎职罪(第九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

贪污贿赂犯罪,在我国刑法中第八章中用了十五个条文,规定了十二个罪名(394—396)包括:

1、贪污罪;

2、挪用公款罪;

3、受贿罪;

4、单位受贿罪;

5、行贿罪;

6、对单位行贿罪;

7、介绍贿赂罪;

8、单位行贿罪;

9、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10、隐瞒境外存款罪;

11、私分国有资产罪;

12、私分罚没财物罪。

渎职罪在我国刑法第九章中用了二十三条规定了34个罪名。包括:

1、滥用职权;

2、玩忽职守;

3、枉法追诉裁判罪;

4、私放在押人员罪;

5、国家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被骗罪等。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有七个: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罪;

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搜查罪;

3、刑讯逼供罪;

4、暴力取证罪;

5、虐待被监管人罪;

6、报复陷害罪;

7、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破坏选举罪。

其实对于有些老人的所作所为完全可以用倚老卖老来形容,退休、老人等这些字眼不是违法犯罪的保护伞,中华民族传统的尊老爱幼的道德品质,在有些老人眼中反而成了理所应当。如果职务犯罪的情节本身就很恶劣,就算是已经退休了,也不能因为年纪大了就必须判缓刑。

一、什么是立案侦查

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

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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