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工伤赔偿待遇处理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2 16:26:57 240 人看过

湖北省工伤保险待遇处理规定

(鄂劳社文[2004]162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工伤保险条例》和《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实施以来,许多地方反映要求对有关政策问题作进一步明确,为了便于操作,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职工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时,应当认定为工伤。“上下班途中”既包括正常上下班途中,也包括职工加班的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不包括职工本人无证驾驶和酒后驾驶造成的伤害。

二、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48小时”从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开始计算。

三、职工确属在血吸虫危害地区工作或因工作需要临时被派往血吸虫地区执行任务以及下派锻炼,因工作、生产需要接触血吸虫而患了血吸虫病,可以视同工伤处理。

四、职工在下列情况下遭受伤害,有可靠证明,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1、职工在执行企业负责人(包括班组长)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而造成负伤或者死亡的;

2、集体乘车去会、听报告或者参加指派的各类公益性活动(不包括旅游),所乘坐的车,发生了非本人所应负责责任的意外事故,造成职工负伤或者死亡的;

3、企业以临时工棚做职工集体宿舍,因工棚倒塌,职工负伤或者死亡的;

4、因工出差或者因为调动工作赴任往返途中遭遇非本人所应负责任的意外事故而造成负伤或者死亡的;

5、在本单位食堂就餐,因食物中毒,造成疾病或死亡而非本人所应负的责任的。

五、当用人单位和职工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时,先由用人单位或职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劳动仲裁委员会确认后,再进行工伤认定。

六、职工因工死亡,供养亲属享受抚恤金待遇的资格,按职工因工死亡当时的条件核定。

七、符合供养条件的祖母、母、妻年满50岁没有生活来源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子女年满18岁但仍在普通中学或职业中学、普通高等院校(不包括军队院校和研究生)就读者,可以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

八、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职工本人工资低于当地上年度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的,按当地上年度企业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九、职工因工伤同时符合享受工伤保险和民事赔偿双重待遇的,应先进行民事赔偿,赔偿金额低于工伤保险待遇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由用人单位给予补足。

十、工伤职工达到法定正常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部分,以后因享受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增加的金额达到或超过差额部分,工伤保险基金不再支付差额部分。

十一、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本人自愿,可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工伤待遇,终止工伤保险关系。其中,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标准:一至四级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6、24、22、20个月。一次性伤残津贴:以本人当年的伤残津贴为标准,计发到法定正常退休年龄,最高不超过20年。一次性护理费标准:以本人当年护理费为基数,按计发伤残津贴的时间折半计算。

十二、未达到法定正常退休年龄但参加了养老保险的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本人自愿一次性领职工伤待遇,并终止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关系后,养老保险关系的接续和缴费按当地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各类用人单位招用的农民工有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相关待遇;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所在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农民工可以按规定长期领取工伤待遇。也可以由本人申请,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同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一次性领取工伤待遇。其标准按《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7号)和本文规定执行。

十四、工伤职工终止工伤保险关系后,可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辅助器具费。具体计算方法:按国内普及型标准,并根据20年内更换四次计算,每5年为一个更换周期,最高计算年限不超过20年。具体价格由负责安装辅助器具的医疗机构提出意见,同级劳动保障部门核定。

十五、五至六级伤残职工,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后,应该退出工作岗位。如果用人单位重新安排工作,应停发伤残津贴,改发工资。

十六、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停止缴纳工伤保险费,并在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时间内,仍未补交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停止支付职工工伤保险待遇,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再次参加工伤保险的,三个月以内的所有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三个月以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相关费用。

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二○○四年十一月十五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8日 12: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举证责任相关文章
  • 河北省工伤待遇是否提高?
    河北省符合规定的工伤职工,每人每月将按一级伤残180元、二级伤残170元、三级伤残160元、四级伤残150元的标准增加伤残津贴;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五、六级伤残职工,用人单位也应分别按五级不低于140元、六级不低于120元的标准,为其增加伤残津贴。如果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按国家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人单位补足差额。《通知》还规定: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属于配偶的其抚恤金每人每月增加80元、其他亲属60元。河北省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2.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完全不能自理: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生活部分不
    2023-07-16
    270人看过
  • 湖北省退休老师病故的待遇
    一、湖北省退休老师病故的待遇抚恤金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对死者亲属或伤残工人发给的花费。工人、员工因工负伤被确定为残废时,完全丧失劳动力不能工作离任后,饮食起居需人扶助者,发给因工残废抚恤费,至丧命时止。完全丧失劳动本领不能工作离任后,饮食起居不需人扶助者,发给因工残废抚恤费,至恢复劳动力或丧命时止。工人、员工因工丧命时,按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人数,每月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至受供养人失去受供养的要求为止。我国还限定有革命伤残军人抚恤费,革命军人牺牲、病故抚恤费,国家工作人员伤亡、病故抚恤费等。(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丧命一次性抚恤金准则和计发办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丧命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64号)的限定执行。(二)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
    2023-04-06
    171人看过
  • 湖北省拆迁赔偿
    法律综合知识
    一、湖北省拆迁赔偿湖北省拆迁补偿新标准囊括了房屋补偿费、周转补偿费及奖励性补偿费三个方面。其中,房屋补偿费用以弥补被拆迁方所受损失,依据被拆房屋结构与折旧程度进行划分,并以每平米单价为计价方式;周转补偿费则是为了解决被拆迁方因临时居住或寻找临时住所带来的不便,按照其人口数及临时居住条件进行补贴;而奖励性补偿费的目的在于激励被拆迁方积极配合拆迁工作或自愿放弃部分权益,例如选择到郊区定居或放弃住房安置权等。具体的补偿标准将由各地级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政策作出裁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据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超过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确保本行政区
    2024-07-25
    105人看过
  • 湖北工伤工资规定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二)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湖北标准)1、五级伤残就业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4个月2、六级伤残就业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8个月(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湖北标准)1、五级工伤医疗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
    2023-03-16
    163人看过
  • 九级工伤湖北省孝感市赔偿标准
    一、九级工伤湖北省孝感市赔偿标准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2)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
    2023-04-01
    201人看过
  • 湖南省伤残职工工伤赔偿标准最新规定
    湖南省五级工伤赔偿标准包括了: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18个月;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五级伤残为二十四个月的本人工资;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伤残为三十六个月的本人工资;4、其他费用根据实际确定。需要注意,五级伤残职工保留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适当安排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放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海西5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与计算方法例如下工伤伤残5级的赔偿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70%;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医疗费按实际支出的费用计算;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工伤医疗补助金,五级
    2023-07-07
    438人看过
  • 湖北省工会福利发放规定
    全省基层工会在现行的职工集体福利支出限额标准基础上,按照每人不超过500元的标准,购买湖北省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发放给职工。根据本单位职工需求,可优先通过各地各类消费扶贫专馆、专区、专柜等平台组织集体采购,也可以向职工发放指定平台消费券,由职工自行选购。工会福利发放的范围和标准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包括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可以用工会经费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慰问品一般应是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日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也就是俗称的职工福利。对于福利有严格控制,全年发放总金额应控制在基层工会当年工会经费收入的30%以内,年人均发放金额标准不超过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年人均工资的5%。慰问标准人均不得超过200元,并在会员生日当月发放。职工通过培训学习或自学提高了学历层次或职业技能的,可按规定给予奖励,奖金标准不超过1500元/人,对同一个获奖者只奖励一次。
    2023-07-23
    208人看过
  • 北京市处理工伤认定和工伤保险待遇的意见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妥善处理工伤认定和工伤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意见京劳社工发[2003]14号各区、县劳动保障局,各局、总公司、计划单列企业,中央在京企业:为做好工伤保险工作,规范企业的行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现就妥善处理有关工伤认定和工伤保险待遇问题提出以下意见:一、1996年10月1日之前劳动者发生的工伤,不再办理工伤认定手续。二、劳动者因工受到伤害时,企业或个人应当自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有特殊情况超过申请时限的,应由企业书面报请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但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予受理:(一)与企业就赔偿问题达成协议并已执行的;(二)已经就伤害待遇问题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的。三、劳动者在规定的申请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企业已被吊销或注销营业执照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也应予以受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申请人受伤
    2023-06-10
    224人看过
  • 河北省农民工一次性工伤保险待遇
    (一)满16周岁不满30周岁伤残等级一级的为161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级为14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级为118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四级为97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满30周岁不满50周岁伤残等级一级的为108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级为97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级为8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四级为7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满50周岁以上伤残等级一级的为8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级为7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级为65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四级为54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四)因工死亡农民工供养亲属一次性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支付标准为:配偶为54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其他供养亲属为33个月
    2023-07-21
    269人看过
  • 河北省工伤职工待遇标准是怎样的
    一、河北省工伤职工待遇标准是怎样的首先值得注意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任何行为人如果出于营利目的聚集他人进行赌博活动,或者将赌博作为自己的主要事业,都将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其中包括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处罚,以及相应数额罚金的缴纳。此外,若行为人扮演开设赌场的角色,同样将被视为违法行为,并且给予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刑罚,同时附加罚金;对于情节较为恶劣者,则可能会面临三年以上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以及更高额的罚金。其次,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对赌博犯罪实行加重处罚的原则。具体来说,当出现如下任一情形时,按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应该对行为人予以更为严格的惩罚:首先,如果行为人身居国家公职岗位,即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那么将会受到更加严肃的对待;其次,如果行为人驱使或组织国籍人员远赴海外参与赌博活动,那么无疑将加剧其所面临的法律风险;最后,行
    2024-04-08
    253人看过
  • 在湖南工伤旧伤复发待遇是怎么规定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三十二条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
    2023-06-28
    321人看过
  • 工伤后期的待遇和赔偿如何处理?
    工伤有哪些赔偿和待遇(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四)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五)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六)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
    2023-07-07
    475人看过
  • 湖北省人社厅关于做好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的意见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国务院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切实保障工伤职工合法权益,经研究,在《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修订前,就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一、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因工死亡职工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亦称因工死亡补助金),其标准为工伤发生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0年度为19109元、2011年度为21810元。二、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职工住院治疗工伤(含工伤康复治疗)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标准为每人每天15元,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三、跨统筹地区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从统筹地区至治疗所在地区的交通费,按照火车硬卧价格标准据实报销;该区间
    2023-05-05
    466人看过
  • 四川省成都市工伤待遇怎么理赔
    一、成都市工伤待遇赔偿标准医疗费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1、住院伙食补助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住院天数;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费、食宿费;交通费根据地方标准规定;食宿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人数×天。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辅助器具费用:1、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2、辅助器具费用参照地方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费用限额标准;停工留薪期工资:1、停工留薪期内工资=职
    2023-05-13
    181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公诉案件的公诉机关(检察院)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 公诉案件的检察院负责举证,公安机关有侦查权,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检察院举证的材料,但公安机关没有向法庭举证的资格。... 更多>

    #举证责任
    相关咨询
    • 湖北事业拘役工资待遇规定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19
      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拘役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九条【被管制犯罪的义务与权利】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四)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五)
    • 北京工伤死亡待遇规定和哪些待遇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28
      关于北京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的标准第一、赔偿项目: 1、丧葬费:标准一律调整为5000元,发给死亡职工家属统筹用于有关装殓(如:服装、整容、遗体存放、运送、火化、骨灰盒、存放埋葬等)和遗体告别(如:租赁礼堂、花圈、遗像放大)等项费用开支。我市今后不再执行遗体告别费用报销和直系亲属来京办理丧事路费补助等相关规定。 2、供养直系亲属救济金: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仍按照《中华人民
    • 湖北省人社厅关于工伤待遇标准是哪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10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湖北啤酒厂工资待遇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8-21
      啤酒厂拆迁补偿没有统一的标准,具体要根据工厂的规模大小,综合评估工厂的价值及损失情况进行补偿。评估主要涉及几个方面: 第一,厂房土地的补偿,厂房使用的国有土地且拥有使用权的,根据土地实际性质评估其价值,获得土地的补偿; 第二,工厂厂房的补偿,根据厂房的面积、结构类型评估其价值确定补偿金额; 第三,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工厂的年产值和纳税情况确定工厂停产损失的补偿; 第四,工厂员工的安置补偿,因为
    • 湖南省工伤医疗待遇规定有哪些条例啊?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21
      1、项目: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 2、赔偿标准: a、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27个月本人工资,二级25个月本人工资,三级23个月本人工资,四级21个月本人工资; b、伤残津贴:一级本人工资的90%,二级本人工资85%,三级本人工资80%,四级为本人工资75%。 3、要求: a、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b、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湖南省工伤医疗待遇规定是工伤职工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