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参保缴费人员增减申报法律依据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9 08:45:58 407 人看过

一、南宁参保缴费人员增减申报法律依据是什么

《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第十三条社保经办机构为参保单位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后,参保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办理人员参保登记手续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第三条第(一)点关于参保范围。……要根据《决定》要求,严格按照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规定确定参保人员范围

《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第二条本决定适用于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第十四条参保人员登记信息发生变化时,参保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人员信息变更登记业务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四条在一个缴费年度内,用人单位初次申报后,其余月份可以只申报前款规定事项的变动情况;无变动的,可以不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二、南宁参保缴费人员增减申报受理条件

1.参保人员管理单位因各种原因发生改变;

2.转出及转入单位均在同一社保经办机构参保且参保险种一致,由转入单位负责申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22: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险费相关文章
  • 南宁医疗保险人员减员申报要办多久
    一、南宁医疗保险人员减员申报要办多久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二、南宁医疗保险人员减员申报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章第五十七条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及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七条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户银行帐号以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关于印发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三章第八条用人单位和个人应按照规定,
    2023-05-18
    285人看过
  • 牡丹江社会保险费欠费补缴申报法律依据是什
    一、牡丹江社会保险费欠费补缴申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二、牡丹江社会保险费欠费补缴申报流程怎么走(一)提出申请:1.用人单位整体未参保补缴养老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书面参保补缴申请,并提供相关参保资料,经审定后办理补缴手续。未全员参保单位为未参保人员补缴养老保险费,在单位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缴。2.参保人员中断缴费补缴:由用人单位(含原用人单位)或本人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经审定后办理参保补缴手续。3.对于达到或超过退休年龄人员补费:由设区市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其资格进行审定,社会保险
    2023-05-19
    459人看过
  • 南宁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南宁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法律依据是什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十三)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对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第四条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社会保险补贴……第七条:……(二)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二、南宁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办理材料1.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领审批表2.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3.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劳动合同4.毕业
    2023-05-18
    253人看过
  • 南宁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南宁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法律依据是什么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2、《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养老保险待遇及调整。(二)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死亡,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3、《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本决定实施后到达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4、《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本决定实施后达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处理和基本养老金计发比照《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3-05-18
    200人看过
  • 南宁工伤保险待遇变更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南宁工伤保险待遇变更法律依据是什么1、《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三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2、《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三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二、南宁工伤保险待遇变更受理条件1.工伤人员在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期间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终止或暂停的;2.因暂停条件消失需要继发的;3.领取伤残津贴的工伤人员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需要办理退休补差的;4.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拒绝治疗的情形的待遇停止
    2023-05-14
    198人看过
  • 安康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安康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法律依据是什么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一条: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按月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2、《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七、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3、《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第三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二、安康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多少
    2023-05-13
    333人看过
  • 南宁非学历证书免考申请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南宁非学历证书免考申请法律依据是什么《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的试行规定》(〔89〕考委字011号,1989年6月13日发布实施)第十二条:课程免考,由应考者向当地自学考试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正本证明材料(毕业证书、原所在学校的课程名称和成绩单等),经查验核准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审核批准。《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桂考委办〔2010〕56号)自治区自考办对免考材料进行审核后,于4月和10月自学考试成绩公布的时间将审核结果公布在“广西自考网上系统”。所有免考课程的成绩,一律标注为“免考”。考生可根据需要向各市、县、助学院校自考办申请打印免考课程合格证书。二、南宁市非学历证书免考申请受理条件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区自学考试考生如果在参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以及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中取得合格证书,
    2023-05-18
    243人看过
  • 南宁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南宁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法律依据是什么1、《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第四条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等支出……第八条: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的人员范围为就业困难人员,重点是大龄失业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对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岗位补贴,补贴标准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十四)加强对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可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托底安置
    2023-05-14
    214人看过
  • 南宁职工正常退休(职)申请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南宁职工正常退休(职)申请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七条:公务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当退休。《关于认真做好干部出生日期管理工作的通知》全文。《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第四条: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本决定实施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和《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第四条: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二)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三)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国
    2023-11-26
    239人看过
  • 南昌市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南昌市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法律依据是什么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八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2.《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77号)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费。二、南昌市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受理条件【予以批准的条件】失业人员在失业前参加了医疗保险的,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继续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代缴。【不予批准的条件】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批准。三、南昌市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办理流程1.申请2.受理符合批准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
    2023-05-18
    369人看过
  • 南宁对公民法律援助申请的审批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南宁对公民法律援助申请的审批法律依据是什么(节选)《法律援助条例》第十八条: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可以要求申请人作出必要的补充或者说明,申请人未按要求作出补充或者说明的,视为撤销申请;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需要查证的,由法律援助机构向有关机关、单位查证。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理由。二、南宁对公民法律援助申请的审批受理条件有哪《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
    2023-05-18
    424人看过
  • 汉中市失业保险缴费人员增减申报需要多久
    一、汉中市失业保险缴费人员增减申报需要多久1个工作日二、汉中市失业保险缴费人员增减申报设定依据(节选)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2、《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第四条:……在一个缴费年度内,用人单位初次申报后,其余月份可以只申报前款规定事项的变动情况;无变动的,可以不申报。3、《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第十五条:企业分立、合并、破产、撤销或者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自发生变动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其登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4、《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第四条:……在一个缴费年度
    2023-05-14
    88人看过
  • 阜新专利费用减缴备案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阜新专利费用减缴备案法律依据是什么【规范性文件】《专利收费减缴办法》(财税[2016]78号)第三条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减缴上述收费:(一)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4.2万元)的个人;(二)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应当分别符合前款规定。二、阜新专利费用减缴备案办理材料加盖公章的法人证书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1份所在单位出具的上一年度收入证明,无固定工作的提交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县级民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证明(个人)(原件)1份上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企业)(原件)1份备案人身份证明(个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提交加盖公
    2023-05-19
    166人看过
  • 淮南血吸虫病病人医疗费减免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淮南血吸虫病病人医疗费减免法律依据是什么【行政法规】《血吸虫病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463号)第三十三条国家对农民免费提供抗血吸虫基本预防药物,对经济困难农民的血吸虫病治疗费用予以减免。因工作原因感染血吸虫病的,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待遇。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血吸虫病病人,不属于工伤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对未参加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的人员因防汛、抗洪抢险患血吸虫病的,按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规定解决所需的检查、治疗费用。二、淮南血吸虫病病人医疗费减免受理条件有哪些医疗救治对象:1、符合诊断标准,有需住院进行内科治疗的症状体征;或有晚血外科手术指征。2、全省晚期血吸虫病病人情况核查后经省认定列入救治范围的晚血病例。3、新增或复发晚期血吸虫病病人。三、淮南血吸虫病病人医疗费减免办理流程第一步:申请人申请;第二步:受理;第三步:审核;第四步:;第五步:送达。
    2023-05-25
    311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费
    词条

    保险费是指当投保人参加保险时,根据其投保时所订的保险费率,向保险人交付的费用。当保险财产遭受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全部或部分损失,或人身保险中人身发生意外时,保险人均要付给保险金。保险费由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构成。... 更多>

    #保险费
    相关咨询
    • 社保问题企业参保人员增减申报表内容是什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6-29
      目前社保问题企业参保人员增减申报表来说,社保五险的暂停缴费业务都是当月申报,次月开始暂停参保缴费。社保增员也是当月增员下月生效。
    • 企业职工增员后怎么缴纳社保费,网上申报社保费,如何申报增减员费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06
      增员后可按规定申报缴纳社保费。已开通网络申报社保费的缴费单位,办理增减员业务可在网上办税大厅或主管税局前台办理。提交以下资料:1.《缴费单位应缴险种登记表》一式二份;2.《委托银行代划缴税、费协议书》原件一式二份。缴费单位为职工办理参保增减员手续前,须先按规定到劳动部门(就业中心)办理用工备案,缴费单位自行保存经劳动部门盖章的《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以备核查(本市城镇户籍员工只需办理增员备案
    • 遂宁生育保险参保人员缴费管理办法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06
      打破城乡差异职工个人不缴费《细则》彻底打破以前因城乡差异、区域不同的生育保障限制,实行“统收统支”的模式和“六个统一”的业务管理标准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的参保对象为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简称用人单位及其在职职工雇工参保单位职工将享受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生育医疗费包括生育的医疗费、计划生育的医疗费以及生育、计划生育手术相关并发症住院医疗费近日,
    • 社保问题增减员后申报是如何的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26
      社保增员大多是当月增员下月生效,也就是下月扣费 当月减员也是下月生效,那么就要当月继续扣费 有些以月初5号为划分点,例如当月5日前增员可以算当月生效,当月需扣费 当月5日前减员可算上月已生效,则算上月已停保,社保问题增减员后申报当月不需缴费。 各地政策和时间划分有不统一,这就需要你具体咨询当地社保部门了哦。
    • 抵押人未申报债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河北在线咨询 2023-10-15
      抵押权人未申报债权,如果超过了诉讼时效的,则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抵押权的存续期间为主债权的诉讼时效,如果抵押权人未在主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的,则人民法院不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