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专利商标局于2月2日宣布“三种途径计划(Three-Track)”的新细节,以增强申请人对专利申请处理速度的控制。2月4日,美国专利商标局在《联邦公报》上征求公众意见,准备就“三种途径计划”中的“途径一”制定规章,让申请人可通过缴纳4,000美元获得优先审查的机会。
根据“途径一”,申请人可通过支付一定费用获得优先审查。优先审查的目标是在4个月内发出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在12个月内作出最终处理。“途径一”有别于美国专利商标局已有的加速审查制度,其不要求提供审查支持文件,但费用可能比加速审查更高。
美国专利商标局在《联邦公报》上征求公众对于“途径一”的意见,包括(a)每件申请建议收费4,000美元;(b)将参与该项目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限制为4项独立权利要求,且权利要求总数不超过30项;(c)通过美国专利商标局电子提交系统(EFS-Web)提交申请和其他条件。公众评论时间为公报通告后30日内。
美国商务部长骆家辉表示,美国专利商标局为促进美国的创新和创业发挥了关键作用,并进一步强调“三种途径计划”切合美国发明人的商业需求,有助于专利技术更快地推向市场以及减少专利积压,将带来最有价值的专利。
美国专利商标局局长卡波斯表示,建议就“途径一”制定规章的原因在于,2010年6月就“三种途径计划”征求公众意见时,美国各地的反馈意见都纷纷支持该计划,尤其是对选择给予最重要申请优先审查的“途径一”反响热烈。
美国专利商标局预计在该计划实施的第一年将参与计划的专利申请控制在1万件内,以确保对实现年度绩效目标不造成影响。此外,美国专利商标局还将为参加“途径一”的小实体发明人提供申请费减半优惠。(李丽娜)
-
美专商局与多局就试行增强的"专利审查高速公路"框架达成一致
326人看过
-
美专商局与挪威局试行"专利审查高速公路项目"
50人看过
-
美国专商局与多局就试行增强的“专利审查高速公路”框架达成一致
61人看过
-
美专商局宣布启动专利加快审查程序
140人看过
-
美澳两局扩大"专利审查高速公路"适用范围
232人看过
-
印度专利局新招94名审查员加快专利审查
470人看过
专利,从字面上是指专有的权利和利益。“专利”一词来源于拉丁语Litterae patentes,意为公开的信件或公共文献,是中世纪的君主用来颁布某种特权的证明,后来指英国国王亲自签署的独占权利证书。 专利在现代一般是由政府机关或者代表若干国... 更多>
-
专利局专利审查的流程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041、受理:需要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向国家专利局提交申请文件。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国家专利局将会进行受理,给予申请号。对于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将不予受理。 2、通过受理之后,专利申请单位或者个人在规定期限内缴纳完费用的,专利申请就进入初审阶段。在这个阶段,国家专利局会对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进行形式审查,尤其审查其是否明显与已经批准的专利相同以及是否明显不是一个新的
-
参加初步审查的专利包括哪些河南在线咨询 2022-12-08依《专利法》之规定,发明专利初步审查的内容有: 1、申请人的申请文件是否完备,撰写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 2、申请人的身份是否合法,各种证明文件是否齐全。申请人是外国人的,是否依法委托代理。 3、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是否属于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及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 4、申请人是否缴纳了申请费等。 依《专利法》之规定,专利局对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初步审
-
专利专利异议审查期限海南在线咨询 2023-02-081异议审查的目的是借助在专利申请审查中实行专门机关与群众结合的办法,吸收群众参与审查,以弥补审查员审查之不足。实行迟延审查制的多数国家专利法均规定,自审定公告之日起,在规定的时限内(中国原专利法为3个月、日本为2个月、荷兰为4个月)任何人均可对公告的专利(申请)提出异议,专利局在收到异议陈述书后,成立异议审查组对异议进行审查。 2无论是发明专利申请,或者是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专利局对异议的
-
专利申请初步审查要求是什么?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091、专利申请初步审查是: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2、法律依据:《专利法》 第三十四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第三十五条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
-
实用新型专利初步审查依照什么进行初步审查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05实用新型专利初步审查依照《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条款进行下列审查: 一、明显符合专利法下列规定: 1、第五条: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 2、第二十五条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 1)科学发现; 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4)动物和植物品种; 5)用于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二、明显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下列规定: 1、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