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主城区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的实施意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1-21 22:30:22 345 人看过

为全面推进城乡面貌三年大变样工作深入开展,加快主城区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步伐,营造宜居环境,提升城市整体形象,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城市总体规划,按照“政府引导、区县负责、市场运作、企业实施”的总体思路,提出以下意见:

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主城区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的实施意见

一、运作方式

充分发挥现有市级资产运营公司的作用,区(县)政府可成立资产运营公司,进行主城区的拆迁改造。鼓励市内外有资质、有实力的开发企业参与主城区旧城和城中村改造工作。实施拆迁时,市发改、规划、国土、建设等部门应予以办理相关手续。

(一)净地出让。鼓励以净地出让方式进行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先期拆迁安置,腾出土地,进行公开出让。

(二)毛地出让。不具备净地出让条件的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项目,可以毛地方式公开出让,进行开发改造。

(三)自行改造建设。符合城市规划并办理相关手续后,产权单位(业主)可以对自有商业及公建设施进行改造;具备条件

的城中村,可以由村(居)民集体组织进行自行拆迁改造。

二、运作程序

(一)旧城区改造。住宅改造项目,须征得80%以上住户同意,由业主委员会或居委会制定拆迁改造安置方案。未参加房改的住宅和商业、公建等项目,土地已经出让的,须经其主管部门同意;土地属于国有划拨的,须征得原产权单位主管部门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同意,由原产权单位制定拆迁改造安置方案。拆迁改造安置方案经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同意,由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报市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称旧改办)批准后实施。

(二)城中村改造。城中村改造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由村集体组织制定拆迁改造安置方案,拆迁改造安置方案经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同意,由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报市旧改办批准后实施。

三、优惠政策

(一)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项目,将土地出让收支全额纳入政府基金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应缴纳的土地出让总价款最多可以分3次缴纳,但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市财政部门按土地出让总价款4%提取政府土地收益基金、按出让土地面积每平方米65元的15%提取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按土地出让政府净收益的10%提取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后,剩余部分由市财政部门列支于7个工作日内拨付给项目所在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财政拨付的资金,属于毛地出让的按100%、属于净地出让的按90%的比例,由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于5个工作日内拨给改造项目业主单位,用于拆迁安置和补偿。净地出让剩余的10%财政拨付资金用于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织旧城和城中村改造工作。

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项目,须按税法及有关政策规定缴纳土地出让契税,而后由市财政部门按照上述程序列支,拨付给项目所在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由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于5个工作日内拨付给改造项目业主单位,用于拆迁安置和补偿。

(二)以毛地方式竞得和自行改造的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项目,免缴征(土)地管理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费、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等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规定修建人防地下室的,免交人防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因地质、地形和规划等原因不宜建人防地下室的,减免人防易地建设费二分之一;出让条件中规定配建廉租住房并由市政府按成本价收购的,不再提取廉租住房保障资金。

(三)按照城市规划,旧城区改造项目范围内不可分割的非住宅用地或空闲地,能独立开发的,由政府收回或收购后公开出让;不能独立开发的,按规划设计条件进行评估,与旧城区改造项目一并出让,享受优惠政策。需要缴纳的土地差价全额上缴市财政,所需拆迁安置补偿费用由市财政按程序列支。具体项目的补偿办法由市旧改办提出意见,报市政府同意后实施。

(四)城中村改造,规划道路围合内的空闲地和非宅基地占规划总用地面积的比例,300亩以下的项目不超过10%的,300亩以上的项目不超过8%的,可与城中村一并公开出让,享受优惠政策。在城中村改造中,为城市立交桥、主次道路、公共绿地等城市基础设施腾地面积或配建中小学校用地面积,超过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20%的,对超过部分按照“腾一补一,先拆后补”的原则给予补偿。有周转用地的村庄,可用净地“捆绑”一并出让的方式进行补偿;没有周转用地的村庄,可按等价置换的原则进行补偿。具体项目的补偿办法由市旧改办提出意见,报市政府同意后实施。

(五)自行改造的城中村,用于市政及公用设施、安置村民、回迁安置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商业服务及办公设施的用地,由村集体组织申请,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审核、市规划部门审批,可以划拨方式供给;所建房屋可申请登记,核发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改造范围内剩余土地可用于发展村集体经济,也可以进入土地市场公开出让。

(六)对开发企业已经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土地,因城市规划调整,为城市道路、立交桥、停车场、中小学校、公共绿地等城市公共设施拆迁腾地的,按“腾一补一、先拆后补”的原则进行补偿。有周转空地的城中村,等面积置换;没有周转用地的城中村和旧城区片,按占地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四、相关问题的处理

(一)土地出让政府净收益,由市国土资源局指定有资质的评估机构,依据有关政策规定测算确定。

(二)已经出让的土地应严格按规划设计条件和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容积率执行,不得随意改变。因特殊原因确需改变的,须经市规委会或市政府研究确定,变更出让合同,补交土地出让价款。

(三)由于历史原因,在工业用地上建造的用于居住的房屋,其用地的性质可视为住宅用地。

(四)旧城区内非经营性用地实施改造,符合城市规划、不改变用地性质,可以在原址自行拆迁改造。

旧城区内商业、工业等经营性用地实施改造,根据城市规划需要改变用地性质和条件的,应补交土地出让差价,办理相关手续。不需要改变用地性质和条件,属于划拨用地的,补交土地出让价款,办理出让手续;属于出让用地的,按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改造。

(五)城中村改造为村民建设的产权调换房和商业、公建设施房屋应优先建设,不计入配建廉租住房基数。

(六)因自然条件和现状情况较差,不便于单独开发改造,或单独开发改造将出现亏损的旧城区项目,可以与其它条件较好的项目捆绑一并实施开发改造。

(七)规范已出让的旧城改造项目管理。以净地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开发企业自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之日起,满一年未进行开发建设的,按土地出让金总额20%的标准收取土地闲置费,超过两年以上未进行开发建设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以毛地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开发

企业自摘牌之日起,一年内未实施拆迁、改造建设的,由政府无偿收回,重新出让。

(八)严格执行《邯郸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暂行规定》(邯建字[2008]2号),拆迁单位不得随意提高或降低补偿标准。

此前已经摘牌或已经公示出让的旧城和城中村改造项目,在优惠政策上仍按原出让约定执行。以前市政府出台的文件与本实施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本实施意见自发文日起实施。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n(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n(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n(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n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08: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白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对白城市区集中供热楼房进行分户改造的试行意见
    洮北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全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改革意见的通知》(吉政发[2000]6号)文件要求,加强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改善供热效果,现结合实际,对我市市区内集中供热楼房的分户改造工作,提出如下试行意见:一、分户改造的原则(一)改造以楼为单位,以多数热用户同意改造为原则。供热单位在改造前必须向本楼热用户征求意见,经半数以上热用户同意,方可确定改造。对确定改造的楼房中个别热用户拒不执行分户改造的,供热单位将不再对其供热。(二)对因同意改造的热用户超不过半数而不能对本楼实施改造,使其室内供热效果得不到改善的,供热单位将不再对其负责。(三)对拟要改造的楼房,应以供热设施腐蚀、漏水、用户管线堵塞严重和室温偏低以及欠缴热费严重的为重点,并结合市内维修进行分户改造。(四)对改造后的楼房,本着热是商品,交费受益,不交费不受益的原则,实施供热。二、分户改造
    2023-04-22
    289人看过
  • 关于旧城改造重点项目的实施意见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企事业单位:改革开放以来,我市的城市建设事业发展迅速,但旧城改造相对滞后,必须加快旧城改造步伐。实施旧城改造,是落实江总书记“三个代表”思想,为人民办实事的具体体现;是增强城市功能,改善城市形象的重要举措;是拉动经济增长,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是改善居民居住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民心工程”。它也是关系到我市城市建设的全局性工作,关系到我市经济发展的全局性工作。因此,市政府决定在淮府[2000]38号文的基础上,继续加大旧城改造的力度,制定更加优惠的政策,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鼓励各类开发商投资参与我市旧城区改造。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旧城改造重点项目的范围旧城改造重点项目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拟开发改造的地块,其现状民用建筑密度大于30%,或建筑容积率大于0.5的旧城区;2、成片开发改造旧城区面积为:田家庵区不少于6公顷;谢家集区不
    2023-06-10
    197人看过
  •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城市棚户区改造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近年来,由于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全省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到2003年底,全省累计拆除棚户房2796万平方米,解决了85.5万户、282.3万人棚户区居民的住房问题。但是,由于我省城市人口比重大,历史欠帐多,目前仍有32.5万户、108.7万人居住在1142万平方米的棚户区里。为进一步加快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步伐,确保实现2006年底基本完成全省棚户区改造的目标,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加快城市棚户区改造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坚持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党和政府关心人民群众疾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凝聚力工程,是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质量,加快城市建设步伐,改变城市面貌,完善城市功能,优化城市投资环境的需要。加快城市棚户区改造,对于促进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辽宁老工业基地的振兴以及确保
    2023-06-10
    150人看过
  •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旧城区改造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府,市府直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旧城区改造的战略部署,保障旧城区居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去年以来,市人民政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制订扶持旧城区改造的若干优惠政策和措施,形成了若干《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并先后批转了市旧城区改造指挥部《关于加快市区旧城区改造的工作意见》和《关于要求对列为近期改造的旧城区特危房密集片区给予适度放宽规划指标的请示》(汕府〔1995〕12号、汕府〔1996〕10号),下发了《关于给予旧城区“上永安”片改造优惠政策的复函》(汕府办函〔1995〕321号)。为便于执行,现再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减免有关税费问题凡属旧城区改造指令性计划项目,可根据市旧城办经济成本测算结果和财政不增加直接投入的原则,酌情给予减免下列税费:(1)市政设施配套建设费;(2)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附加费;(3)城市绿化费;(4)人防易地建设费;(5)消防
    2023-04-22
    262人看过
  • 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区城市规划区内结合旧村改造进行房地产开发管理的补充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市区城市规划区内结合旧村改造进行房地产开发的管理,根据《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区城市规划区内结合旧村改造进行房地产开发管理的意见》,现就市区城市规划区内结合旧村改造进行房地产开发管理提出如下补充意见。一、本补充意见适用于旧村改造范围内适龄青年结婚用房、旧村改造拆迁安置用房、城市重点工程建设拆迁安置用房及结合旧村改造进行的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适龄青年结婚用房系指安置有当地公安机关登记的本村村(居)民常住户口(不含空挂户)、年满20周岁以上的未婚公民以及婚后无房户的用房。一对夫妇只能申请一套适龄青年结婚用房,每套住房建筑面积控制在90平方米以内。原则上每3年安置一批。旧村改造拆迁安置用房系指在旧村改造(不包括村居整体改造)过程中,为安置需拆除各项手续齐全的房屋而建设的用房。城市重点工程建设拆
    2023-06-10
    393人看过
  •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中心城区(五城区和高新区)土地统征统供和收益分配的实施意见
    五城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为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省政府《关于规范土地出让行为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的通知》(川府发[2001]23号)、省纪委《关于违反城镇国有建设用地供地管理规定行为的党纪政纪处分暂行规定》(川纪发[2002]5号),市政府《关于加快成都市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成府发[2001]54号)文件精神,依法履行市政府对土地的高度垄断管理和宏观调控职责,建立政府统一征地、统一供地和统一收益分配的机制,实现中心城区土地资源和土地资产的优化配置,充分发挥土地资产效益,更好地促进经济发展,现就我市中心城区(五城区和高新区)土地统征统供和收益分配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关于土地征用(一)征地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四川省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市政府是中心城区土
    2023-06-10
    494人看过
  •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防办关于在市中心城市旧城区改造建设中加强人防工程保护意见的
    吉州、青原区政府,市直有关单位:经研究同意,现将市人防办《关于在市中心城市旧城区改造建设中加强人防工程保护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按《意见》要求认真执行。二OO四年四月十二日关于在市中心城市旧城区改造建设中加强人防工程保护的意见吉安市人防办(2004年3月15日)为加强市中心城市范围旧城区改造建设中原有人防工程保护事项,现根据人防法律法规规定,提出如下意见:一、凡组织旧城区改造开发建设项目协调会,负责牵头单位应通知市人防主管部门派员参加,以便人防主管部门了解情况,及时提出建议,由会议统一协调解决涉及人防工程保护事项。二、市人防主管部门应依据人防法规和中心城市总体规划及人防规划布局的要求,从城市建设需要和早期人防工程现状实际出发,对分布在旧城区的早期人防工程分类提出保护和改造、补建或补偿方案意见,在方案允许范围内,由开发建设单位依法向市人防主管部门办理保护和改造、补建或补偿审批手续,落实保护之
    2023-06-10
    344人看过
  •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小城镇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市委、市政府2003年6月出台的《关于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对我市村镇建设的一系列问题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意见。实践证明是正确的,有力地推动了全市村镇建设事业的发展。随着形势的变化,村镇建设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急需解决。为此,市政府研究,对小城镇建设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一、关于村镇发展战略的问题按照党的十六大关于“统筹城乡发展”的指导思想,我市的城乡建设应作为一个统一的整体加以推进。为此,需对村镇建设“136”工程进行适当调整,从今年开始,在全市村镇建设中组织实施“1412”战略:集中力量建设中心城市晋城市主城区。加快发展高平市主城区,阳城县凤城镇、陵川县崇文镇、沁水县龙港镇等四个卫星城;重点发展城区北石店镇、泽州县南村镇、巴公镇、高平市马村镇、河西镇、阳城县北留镇、润城镇、陵川县平城镇、礼义镇、沁水县嘉丰镇等10个重点镇;努力建设北石店
    2023-06-10
    191人看过
  •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杭州市区实施一区一统筹一村一方案城中村改造试点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加快实施城中村改造试点工作,促进农村向城市、农民向居民转变,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市区城中村改造试点范围内实施“一区一统筹,一村(片)一方案”的城中村改造模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定义“一区一统筹,一村(片)一方案”城中村改造模式,是指在执行和不违反现有各项撤村建居和城中村改造试点的政策原则前提下,由各区政府享受市政府在土地运作方面的部分权限,统筹运作城中村改造试点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并兼顾城中村试点各类问题解决的一种运作模式。二、适用范围全市现有经市政府批准同意的30个城中村改造试点(40个撤村建居村,名单见附件),适用“一区一统筹,一村(片)一方案”(以下简称“统筹方案”)改造模式。三、政策原则1、在保证市级基础设施和重点工程建设用地需要的前提下,40个撤村建居村的集体土地均交由区政府统一运作、统筹平衡,实施城中村改造。改造
    2023-04-22
    181人看过
  • 晋中市城区旧城改造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快晋中市城区旧城改造步伐,完善城市功能,优化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加快城市化进程,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城区旧城区域内国有土地上建筑使用年限长、质量差,基础设施不全、影响城市功能,建筑结构陈旧、存在安全隐患,环境脏乱差以及因公共利益需要拆迁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均纳入旧城改造范围。第三条旧城改造遵循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相统一和“政府主导、统一规划、市场运作、渐次推进”的原则,坚持重点改造与成片开发相结合,综合开发与配套建设相结合,逐步实现居住安全、配套齐全、管理有效、环境美化的工作目标。第四条旧城改造拆迁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执行,切实维护拆迁人和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第二章旧城改造区域第五条旧城改造根据城市总体规划,按照轻重缓急,划分为重点改造区域、支持改造区域和允许改造区域。(一)
    2023-06-15
    69人看过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控制主城区尘污染的通告
    为深化“五管齐下”净空工程成果,进一步控制主城区大气环境污染,确保2005年主城区环境质量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市人民政府决定,进一步加大控制道路扬尘、施工扬尘、工业粉(烟)尘、餐饮业油烟、机动车废气污染的力度并建设基本无煤区(以下统称尘污染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尘污染控制的重点区域为:(一)渝中区:七星岗街道、较场口街道、解放碑街道、朝天门街道、望龙门街道、南纪门街道、菜园坝街道、两路口街道、王家坡街道、上清寺街道、大溪沟街道、大坪街道、化龙桥街道;(二)大渡口区:新山村街道、跃进村街道、九宫庙街道、茄子溪街道、八桥镇、建胜镇、跳蹬镇;(三)江北区:观音桥街道、华新街街道、大石坝街道、五里店街道、石马河街道、江北城街道、寸滩街道、唐家沱街道、郭家沱街道;(四)南
    2023-04-24
    357人看过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主城区洗车场(站)管理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了进一步加强主城区洗车场(站)的管理,维护城区环境卫生,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重庆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现就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大渡口区、渝北区、巴南区城区范围内洗车场(站)的规划设置及经营管理通知如下:一、设置城区洗车场(站),应当符合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规划,合理布局,规范设计,配套建设并符合下列条件:(一)地点适宜,不影响交通;(二)环境整洁,进出道路经硬化处理;(三)泥沙存积及排污设施符合有关技术标准。二、禁止在城区主干道上设置洗车场(站)。临时占用其他城区道路设置洗车场(站),必须经所在区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三、从事机动车清洗经营服务,应当经所在区市政(环卫)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并在指定的地点进行。四、从事机动车清洗经营服务,由经营者持申请表、洗
    2023-06-10
    467人看过
  • 北京市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实施意见
    为深入推进中心城区城市建设,实现人民生活改善、城市环境改善、安全隐患消除的发展目标,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和《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京政发〔2011〕27号)相关规定,现就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实施事宜提出如下意见:一、基本原则旧城区改建工程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工程,按照优化征收程序、简化审批手续的基本思路,坚持加快手续办理、简化审批要件、下放审批权限、做好政策衔接的基本原则,在切实保障被征收居民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多措并举加快推进旧城区改建工作。二、适用范围本实施意见适用于全市实施旧城区改建范围的房屋征收项目。旧城区改建具体包括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平房区院落修缮、危旧房改造(不含解危排险等紧急情况)、城中村边角地环境整治等项目。三、实施主体(一)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论证,作
    2023-06-10
    306人看过
  • 上海市关于加快本市中心城区危棚简屋改造的若干意见
    自市第六届党代会提出“到本世纪末完成市区范围365万平方米危棚简屋改造”的目标以来,市、区两级政府通过土地批租和房地产开发,进行旧区改造,取得了很大成绩。据统计,截至1995年底,全市共拆除各类旧房500余万平方米,其中属1991年危棚简屋统计范围的有179.7万平方米,约占365万平方米危棚简屋的49.2%。但是,本市旧区改造的任务还相当艰巨,特别是通过前几年的土地批租,大部分尚待改造的危棚简屋分散在三、四、五级地段。居民密度较高,土地级差效益低,改造成本高,难度大。为了进一步加快本市中心城区危棚简屋的改造,确保完成市六届党代会提出的目标,根据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两级政府、两级管理”的原则,在进一步明确各区政府对旧区改造责任的前提下,现对加快365万平方米危棚简屋改造提出如下意见:一、制订改造计划,明确责任部门各区应以1991年统计的365万平方米危棚简屋数为基础,界定改造范围,经市房地
    2023-04-22
    13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重庆市主城区县县城区县城区、主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控房价的通知。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1-27
      一、落实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我市的各项房地产调控政策,保持房价基本稳定。主城区(包括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主城区以外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制定本区域房价控制目标,于四月底向社会公布。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各区县的分类
    • 重庆主城区危旧房改造的意义是什么纳入主城区危旧房改造的实施范围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2-10
      1、实施主城区危旧房改造的意义?答:危旧房改造是改善民生、提升城市品质的大事。主城区是重庆综合实力、文明程度、管理水平的集中展示窗口:实施危旧房改造是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问题,改善市民居住条件的重大举措;实施危旧房改造是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城市品质的重要抓手;实施危旧房改造是调整经济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现实需要;实施危旧房改造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2、纳入主城区危旧房改造的实施范围需要符合什么条
    • “城中村”改造常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方式
      江苏在线咨询 2023-11-06
      “城中村”改造常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方式 常见的商品房开发供地模式为:第一步,政府征收土地;第二步,政府负责平整土地;第三步,政府将土地挂牌出让;第四部,开发商通过招拍挂获得土地使用权,最后办齐手续,施工建设。 2009年住建部就提出“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改造方式。此后,国家接连发布政策吸引市场资金参与“城中村”改造。“城中村”改造已经突破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关于实施征收必须
    • 旧城改造和征地的区别?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8
      征地拆迁与旧城改造实质上是一个意思,只不过是词解不同。都是当地政府对现有土地挂牌拍卖,在由开发商开发。只是补偿有所不一样。征地拆迁大多在郊区和农村,主要以荒田和宅基地为主,补偿以统建房和金钱为主。而旧城改造则以建设新城市为主,把以前的影响市容的建筑利用招商引资的方式改造。对于旧房补偿多以金钱补偿,按当地经济适用房的价格给予补偿。..。
    • 城市棚户区改造和旧城改造拆迁,补偿标准一样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19
      无论是棚户区改造还是旧城改造,只是征收拆迁的项目名称不同。对于补偿还是依据关于征收拆迁的法律进行。根据国务院590号令的规定,补偿不低于周边新建同用途商品房的市场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