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证妨碍在现实生活中可能以各种各样的形态出现,但形形色色的形态都是由一些基本要素构成的,这些基本要素就是举证妨碍的构成要件,主要有:
1、妨碍行为。这是构成举证妨碍的客观要件。妨碍行为最基本的要素是行为,如同犯罪行为、行政违法行为一样,不具有行为这一基本要素,就无法成立妨碍行为,同样也不能构成犯罪、不能构成行政违法行为。妨碍行为另外一个要素就是行为的妨碍性,必须是自己的行为对他人的举证行为造成客观上的妨碍,如果不存在对他人举证行为的实际妨碍,无论讼争事实最终能否有证据证实,能否达到证明标准的要求,均与妨碍行为无关。行为,通常是人的积极的举动,但也可以是不作为的妨碍,这种场合是以作为义务为逻辑前提加以解释。作为义务有基于具体法规发生的场合和基于先行行为发生的场合。
2、过错。这是构成举证妨碍的主观要件。过错是指行为人主观上的一种可归责的心理状态,具体表现为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过错作为可归责事由,在于其本质上的不正当性或不良性。行为人的过错只有外化为行为,才具有法律上的意义,正如我们不得在刑事领域追究所谓单纯思想犯的刑事责任一样,因此,在举证妨碍的构成要件中,妨碍行为是与过错紧密相联的。故意是指当事人一方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使他人举证困难或是举证不能,仍然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因而造成他方举证不能或困难的后果,以致讼争事实陷入真伪不明的状态。当事人主观故意所为行为既可能指向他人的举证行为,也可能指向相关的证据,前者是对他人举证行为的干扰,后者是对证据本身证据能力的干扰。与故意不同,过失作为举证妨碍构成要件,当事人必须具备保管证据的法定或约定义务,或具有程序前义务,如法院将某物诉前证据保全查封等,如果没有此项义务,即使有妨碍行为,也不认为是举证妨碍行为。举证妨碍中的过失,具有双重意义:其一,不负举证负担的当事人一方,必须能够认识到,他对该证据负有法定或约定义务,或具有程序前义务,即对此义务须有认识;其二,该证据对于将来发生的诉讼,可能具有的意义,也为该当事人认识。
3、诉讼中实施的行为。这是构成举证妨碍的时间要素。一般来说,只有诉讼系属形成之后,为证明某种事实,才会产生举证的现实要求,妨碍行为才会有现实的指向对象,因而,举证妨碍行为常见于诉讼过程之中。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妨碍行为也有可能发生在诉讼系属之前,比如当事人在诉前申请证据保全,就可以利用法院所调查的证据及所采集的事证资料,了解事物或物体的现状,进而把握纷争的实际状况,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就应负证据上协力的义务,基于此种当事人间的特殊关系,当事人于诉讼系属前亦有证据作成、保存义务,如妨碍他方使用,亦可构成举证妨碍。
4、诉争事实真伪不明。这是构成举证妨碍的结果要素。举证妨碍制度设立的目的就是为了处理由于当事人的举证妨碍行为而致诉争事实无法查明时的情况,如果诉争事实没有受到妨碍行为的影响,并未陷入真伪不明的状态,也就没有适用举证妨碍规则的必要。诉争事实真伪不明作为构成举证妨碍的结果要件,必须具备以下特征:
(1)具有客观性,诉争事实真伪不明应当是已经发生的、真实存在的事实状态,而不能是想象的、捏造的、捕风捉影的。
(2)不可补救性,诉争事实真伪不明的状态已经固定,诉争事实已无证据可以证明,也没有其它方法可以查清当事人之间的诉争事实,也就是说发现案件事实已不可能。
5、诉争事实真伪不明与妨碍行为具有因果关系。因果关系反映了诉争事实真伪不明与妨碍行为二者之间的联系,是构成举证妨碍的关键因素。它要求诉争事实不明与妨碍行为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妨碍行为是因,诉争事实真伪不明是果。如果诉争事实真伪不明的状态不是因为先前的妨碍行为,而是由于其它原因造成的,就不能构成举证妨碍。同时,妨碍行为必须是造成诉争事实真伪不明的充分必要的原因,也就是说妨碍行为有致使诉争事实真伪不明的充分的客观可能性,而诉争事实真伪不明应当是妨碍行为合乎逻辑的最为可能的结果。
-
民事妨碍举证推定的适用
88人看过
-
妨碍公务罪是怎么认定的
112人看过
-
举证妨碍如何抗辩
149人看过
-
妨碍公务罪的认定
189人看过
-
妨碍公务罪是如何认定的
214人看过
-
排除妨碍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180人看过
刑事诉讼证明标准是指司法机关在审理刑事案件时,根据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的证据进行审查、判断,以确定案件事实是否成立的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刑事诉讼证明标准应当达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程度,即司法机... 更多>
-
妨碍作证罪的认定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11妨害作证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诉讼活动和公民依法作证的权利。采用暴力或威胁手段妨害证人作证的,还侵害了公民的人身权利,是复杂客体。 证人证言是最普遍使用的证据,对司法机关及时查明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有着非同一般的意义和作用。依法作证是证人的一项法定义务。既然法律规定证人有作证的义务,那么就应该依法规定证人相应的权利,其中之一便是证人应该享有能够顺利及时依法作证的环境和条件,也即证人作证
-
妨碍公务犯罪怎样认定云南在线咨询 2022-12-23妨害公务罪怎么认定: (一)手段要求采取暴力、威胁的方法。但是,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的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就成立本罪。 (二)本罪中的暴力程度,仅限于致人轻伤,如果使用暴力致人重伤或死亡的,以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 (三)罪数问题:实施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经营罪的同时触犯妨害
-
妨碍司法公正罪怎样认定宁夏在线咨询 2021-09-29妨害司法公正罪的相关罪名的认定: 1、妨害司法罪是指违反法律规定,使用各种方法妨害国家司法机关正常诉讼活动,破坏国家司法权的行使,情节严重的行为。 2、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3、明知他人有间谍犯罪行为,在国家安全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情节严重的行为。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
-
妨碍作证罪与伪证罪怎么认定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10(1)妨害作证罪的主体要件是一般主体;而伪证罪的主体要件仅限于证人、鉴定人、翻译人、记录人四种,属特殊主体。 (2)妨害作证罪与伪证罪虽同是直接故意犯罪,但具体罪过内容和犯罪目的不同。前者一般是出于为自己或他人谋利的目的;而后者则出于出人人罪的目的。 (3)妨害作证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妨害证人依法作证或指使他人作伪证的行为;而伪证罪的客观方面则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作虚假的陈述
-
妨碍公务罪的认定贵州在线咨询 2020-12-301、划清妨害公务罪与人民群众抵制国家工作人员违法乱纪行为的界限。极少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假公济私,滥用职权,违法乱纪,损害群众的利益,引起公愤,群众对之进行抵制、斗争是应当支持、引导的。 2、划清妨害公务罪与人民群众因提出合理要求,或者对政策不理解或者态度生硬而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发生争吵、围攻顶撞、纠缠行为的界限。群众围攻、顶撞国家工作人员,通常是由于群众对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宣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