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合同的涉外因素包括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22:44:04 383 人看过

涉外合同,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合同,涉外因素包括:

1、合同主体的一方或双方是外国自然人、或法人,或无国籍人;

2、合同标的是位于外国的物、财产或需要在外国完成的行为;

3、合同权利义务内容据以产生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外国。

涉外合同常见的有:涉外货物买卖合同,涉外运输合同,涉外保险合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来料加工合同,来件装配合同,补偿贸易合同,涉外租赁合同,涉外技术转让合同,涉外科研合同,工程承包合同,涉外劳务合同,涉外信贷合同等。

涉外合同原则:

一、维护国家主权的原则

订立涉外合同时,不得违反我国的司法管辖权、税收管辖权等,不得有损于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道德。

二、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这一点同国内的合同是相同的。

三、适用国际惯例的原则

适用国际惯例是当今国际经济交往的趋势。当前,国际上影响较大的国际惯例有:国际商会制订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国际法协会制订的《华沙—牛津规则》,国际法协会500号文件《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0日 19: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涉外合同相关文章
  • 影响涉外民事关系的因素有哪些?
    民事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一)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外国公民,外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无国籍人;(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经常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外;(三)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外;(四)发生变更或者消除民事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外;(五)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的其他情形。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问题涉外民事关系又称作涉外民事法律关系,是指在主体、客体和法律事实方面含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涉外因素的民事法律关系。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涉外民事关系具体表现为:民事关系的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是外国的自然人、法人、或者是无国籍人,以及在特殊情况下以民事法律关系主体面目出现的外国国家;民事关系的标的物在外国领域内;产生、变更或消灭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外国的民事法律关系。涉外民事关系包含着本国公民、法人和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法人等多方主体的利益,在处理
    2023-08-05
    73人看过
  • 特定涉外合同包含有哪些
    一、特定涉外合同包含有哪些涉外合同具有涉外因素这一特征,是涉外合同与国内合同最显著的区别。涉外合同的涉外因素一般包括下列三种情况:合同的主体至少一方是外国人;合同的客体位于本国境外或者超过本国国境;合同的某种法律事实发生于境外。特定涉外合同包括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涉外借款合同、涉外租赁合同、涉外技术合同、国际工程承包合同、涉外承揽合同、国际劳务合同、补偿贸易合同、涉外保险合同、涉外仓储合同、涉外保管合同和涉外委托合同、涉外赠与合同、国际运输合同(以运输对象划分,包括国际客运合同和国际货运合同;以运输工具划分,包括国际公路运输合同、国际海上运输合同、国际航空运输合同、国际铁路运输合同等)。二、涉外合同产生争议怎么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四条规定,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时效
    2023-05-06
    285人看过
  • 涉外合同适用哪些法律,涉外合同的主要种类
    一、涉外合同适用哪些法律涉外合同诉讼适用的法律如下:1.买卖合同,适用合同订立时卖方住所地法;如果合同是在买方住所地谈判并订立的,或者合同明确规定卖方须在买方住所地履行交货义务的,适用买方住所地法。2.来料加工、来件装配以及其他各种加工承揽合同,适用加工承揽人住所地法。3.成套设备供应合同,适用设备安装地法。4.不动产买卖、租赁或者抵押合同,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5.动产租赁合同,适用出租人住所地法。6.动产质押合同,适用质权人住所地法。7.借款合同,适用贷款人住所地法。8.保险合同,适用保险人住所地法。二、涉外合同的主要种类涉外合同的主要种类包括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含成套设备供应合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涉外借款合同、涉外租赁合同、涉外技术合同(包括涉外技术转让或者引进合同、涉外技术服务合同等)、国际工程承包合同、涉外承揽合同、国际劳务
    2023-05-03
    87人看过
  • 涉外法律事务是什么涉外法律业务包括哪些
    一、涉外法律事务是什么中国的涉外法律业务一般包括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境外上市、境外诉讼等一系列方面,但是最终可分为诉讼和非诉讼两大类。由于在境外诉讼一般得聘请境外顾问进行,所以涉外诉讼业务在中国也只是局限在国内搜集证据,国外接洽外国顾问的阶段,尚无更广泛的业务量。而非诉业务,则包括很多方面,其中既有对外贸易合同纠纷,又有国际间投资法律服务甚至涉及资本融资领域,所以市场潜力巨大。中国做涉外法律服务的顾问事务所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几个城市,而且服务内容和外资顾问事务所比较,服务比较基础、内容比较单一、没有形成系统化,所以和外资所比较,中资的律所竞争力不强。所以我们应当认识到自身的缺点,加快服务形式和内容,加强自身队伍建设,最终达到外资律所的水平和能力。外资顾问事务所对于外国法律制度熟悉,可以扶持中国公司对外投资和上市,甚至协助境外诉讼。但是,外资所一般不是很了解中国的法律制度,因
    2023-03-26
    102人看过
  • 涉外专利诉讼考虑哪些因素,涉外专利诉讼注意哪些问题
    涉外专利诉讼考虑哪些因素第一,手续并不比去法院更简便。中国大多数专利管理机关都需要委托手续的公证认证,过去非常简单,签署一个委托书就够了,现在跟法院的要求基本上是一样的。第二,专利管理机关没有对损害赔偿进行调处的权利,所以当事人要获得损害赔偿还得另行起诉。第三,专利管理机关的决定还要经过司法审查。不服的一方还可以去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还要打两审。本身行政调处的效力就不是很强,再加上时间的拖延,显然不如直接到法院起诉效率高。第四,请求专利管理机关处理侵权,在诉讼的策略和技巧上的选择余地小。比如同一案件涉及三地侵权人,三地只要向一地的法院起诉就可以了,而如果请专利管理机关查处,这种选择就会带来一定的困难,跨省执法有一定的难度,而且几乎每一个省一级的专利管理机关都有自己的专利保护条例。也就是说,提起诉讼的话,按照诉讼法和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就可以了;要是请各省的专利管理机关调处,还得研究各省
    2023-06-28
    113人看过
  • 涉外仲裁管辖的机关包括哪些?
    目前,我国除了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海事仲裁委员会受理涉外仲裁案件,按照有关规定,依据仲裁法设立或重新组建的仲裁机构也有权受理涉外仲裁案件。(一)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是以仲裁的方式,独立、公正地解决契约性或非契约性的经济贸易等争议的常设仲裁机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设在北京,在深圳设有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在上海设有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二)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是以仲裁方式,独立、公正地解决产生于远洋、近洋、沿海和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的运输、生产和航行等有关过程中所发生的契约性或非契约性的海事争议的常设仲裁机构。海事仲裁委员会设在北京。(三)其他受理涉外仲裁案件的仲裁机构长期以来,我国受理涉外仲裁案件的仲裁机构只有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海事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海事仲裁委员会也因此成为专门受理涉外纠纷案件的常设
    2023-04-18
    254人看过
  • 涉外因素的离婚该怎么办
    一、双方同意,协议离婚持户口本、身份证、证以及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经常遇到的难题是:双方离开户口所在地在外地居住,而居住地民政局一般不受理;离婚协议书不符合要求(一般要包括同意离婚、和三大方面)。注意,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二、夫妻争议,国内诉讼离婚1、双方户口在同一辖区,且居住在户口所在地。提出起诉的一方持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及财产证明(备2分复印件)去当地基层法院立案即可。2、双方户口在同一辖区,一方居住在外地且超过1年。居住在外地的一方提起诉讼,需要在对方户口所在地基层法院立案;居住在户口所在地的一方提起诉讼,在本地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在对方经常居住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基层法院起诉。3、双方户口在同一辖区,均居住在外地且超过1年,一方提起诉讼,向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提出;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在本方经常居住地法院立案。4、双方户口不在同一辖
    2023-04-26
    267人看过
  • 涉外离婚协议的条款包括哪些?
    涉外离婚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二、决定子女由谁抚养,未抚养的一方支付抚养费的数额、支付的方式及期限;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四、夫妻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承担;五、离婚后双方居住问题的解决方案;六、对生活困难XX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七、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XX方协助的义务;八、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九、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十、涉外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涉外离婚协议书的程序法律分析:涉外协议离婚的程序为:1.申请协议离婚时,双方必须共同到市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2.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亲笔签名或按指印;3.双方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
    2023-07-16
    303人看过
  • 涉外婚姻公证包括哪些方面
    涉外婚姻公证包括结婚公证、未婚公证、未再婚公证和离婚公证四类公证。1、结婚公证,结婚公证申请人一般应亲自办理,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并应提交相关的证件和材料。2、未婚公证,未婚公证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公证处在公证员面前发表未婚声明书,并提交相应的材料。申请人也可以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开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提交公证处,由公证处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公证书。3、未再婚公证,未再婚公证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公证处在公证员面前发表未再婚声明书,并提交相应的材料。4、离婚公证,离婚公证申请人一般应亲自办理,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并应提交相关的证件和材料。一、涉外婚姻如何办理1、婚登记申请填写《结婚登记申请书》。申请结婚登记,必须分别按照《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或者《大陆居民与
    2023-02-20
    292人看过
  • 中国的涉外合同有哪些
    中国关于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原则如下:一、意思自治原则。但是以下合同不允许当事人意思自治,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股权或者资产转让合同;(二)外资并购中资企业的合同;(三)外国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承包经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合同。(四)外资承包在中国领域内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不强制适用中国法。二、最密切联系原则。也就是适用履行义务最能体现该合同特征的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其他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一、解决国际合同纠纷的方式有哪些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涉外合同或者涉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用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二、对追究外国人犯罪的规定有什么我国法律对追究外国人犯罪的
    2023-03-11
    413人看过
  • 涉自贸区民商事案件涉外因素凸显
    截至今年10月,浦东新区法院共受理各类涉自贸试验区案件954件,其中,涉自贸区民商事案件体量增长显著,且涉外因素较多。截至今年10月,浦东新区法院共受理各类涉自贸试验区案件954件,审结770件。期间,涉自贸区民商事案件体量增长显著,且涉外因素较多。2013年11月至2014年10月受理的涉自贸区民商事案件同比上一年度同区域同类案件上升超过28%。除了32起涉外案件,非涉外案件中也存在诸多涉外因素:涉诉外商投资企业占比较高,受理案件中涉及区内注册或经营的企业635家。在投资贸易商事案件中,服务贸易纠纷比重上升,仓储及运输环节引起的纠纷数量增多,电子商务纠纷不断出现。金融商事案件中,新类型金融商事纠纷不断涌现。上海高院方面表示,随着自贸试验区开放程度日益提升,涉金融创新产品纠纷时有发生。在自贸区知识产权案件中,设国际知名企业或知名品牌多,国内外社会关注度均较高。出口商品被诉侵犯商标权案件多发
    2023-06-05
    177人看过
  • 涉外诉讼的管辖包括哪几种
    从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来看,民事诉讼案件的管辖主要分为四类:级别管辖、区域管辖、转移管辖和指定管辖,其中区域管辖分为普通区域管辖和特殊区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相关管辖等。涉外民事诉讼案件的管辖权主要是地区管辖权,理解时需要掌握以下事项: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一、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的种类主要有(1)管辖权。也就是特殊的地域管辖,是在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中,对在我国境内没有住所的被告起诉的,可以由与案件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2)协议管辖,即涉外合同或其他产权纠纷,当事人可以书面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方的法院管辖。(3)应诉辖区,即涉外民事诉讼案件被告对人民法院辖区不提出异议应诉答辩的,视同承认人民法院有辖区权。(4)专属管辖,即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而发生的诉讼,由人民法院专
    2023-08-18
    412人看过
  • 涉外合同的法律效力,涉外适用哪里的法律?
    一、涉外合同的效力1、适用合同的准据法。在确定涉外合同效力的法律适用中,首先要看合同准据法是不是当事人自主选择的法律,如果是当事人自愿选择的法律,则应依意思自治原则,适用合同当事人选择的法律。因为意思自治原则是指合同的准据法应由合同当事人双方自由协商加以选择的一项原则,是确定合同准据法的普遍原则。如果当事人没有选择法律,则适用合同缔结地法,或者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或适用法院推定的法律。2、在合同关系中,如果涉及物权方面的问题(如买卖合同中,所有权于何时何地转让给买受人),一般应适用物之所在地法,而不应适用合同的准据法。因为:(1)物为客观存在的有形物质体,根据属地优先权原则,一国法对于其国境内的物有支配权,物乃受物之所在地法的约束和控制;(2)适用物之所在地法有利于判决的承认和执行;(3)适用物之所在地法使法律适用具有稳定性和统一性;(4)适用物之所在地法能对物权提供最有效的法律
    2023-02-21
    471人看过
  • 涉及债务重组方式选择的因素包括哪些
    一、对负债企业控制权的影响如果采用债务转为资本或者债务转为资本与其他方式的组合,债权人因此而成为债务企业的新股东,原有股东对企业的控制可能受到削弱。如果采用以资产清偿债务、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如减少债务本金、减少债务利息等),虽不会直接影响债务企业的控制权结构,但债权人在接受对原有偿债条件和方式的修改时,一般会对债务企业附加许多限制。如在还清债务之前不得发放股利或分配利润;提供具体的担保品;在债务结清前双方继续发生商品交易,一律以现金支付等。这些限制条件对债务企业的经营运作同样会产生重要影响。二、债权人承受的风险经过重组后的债务清偿时间基本上可分为三种情况:即期清偿、展期、债务转为资本,不再清偿。采用即期清偿,债权人承担的风险小,但作出的让步可能很大。在展期的方式下,债务得到偿还的可能具有不确定性。采用债务转为资本的方式,获得回报的大小将取决于债务企业今后能在多大程度上改善其经营状况。三、债
    2023-04-02
    223人看过
换一批
#涉外法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涉外合同,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合同,即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客体或者产生、变更、终止合同关系的法律事实中任何一个具有涉外因素的合同。涉外合同的涉外因素一般包括下列三种情况: (一)合同的主体(即当事人)至少一方是外国人(含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 更多>

    #涉外合同
    相关咨询
    • 2022年涉外因素的离婚包括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2-10
      1、国内结婚定居国外的华侨,在定居国法院办理离婚;定居国不受理,在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办理离婚; 2、国外结婚定居国外的华侨,在定居国法院办理离婚;定居国不受理,在一方原住所地或国内最后居住地法院办理离婚; 3、中国公民分居国内外,国内法院有权管辖,双方均可在国内一方住所地法院立案起诉; 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可以选择在原告或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办理离婚诉讼; 5、外
    • 请问涉外合同涉及哪些因素?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9-02
      涉外合同的涉外因素:涉外合同具有涉外因素这一特征,是涉外合同与国内合同最显著的区别。涉外合同的涉外因素一般包括下列三种情况:(一)合同的主体(即当事人)至少一方是外国人(含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下同);(二)合同的客体位于本国境外或者超过本国国境;(三)合同的某种法律事实发生于境外(如合同成立或者履行均发生于国外时,虽然合同的当事人均为本国人,仍被视为涉外因素的合同)。
    • 涉外合同由哪些因素组成的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10
      1、合同的主体(即当事人)至少一方是外国人(含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下同); 2、合同的客体是位于本国境外的或者超过本国国境; 3、合同的某种法律事实发生于境外(如合同成立或者履行均发生于国外时,虽然合同的当事人均为本国人,仍被视为涉外因素的合同)。
    • 涉外合同有哪些构成因素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2-06
      1、合同的主体(即当事人)至少一方是外国人(含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下同); 2、合同的客体是位于本国境外的或者超过本国国境; 3、合同的某种法律事实发生于境外(如合同成立或者履行均发生于国外时,虽然合同的当事人均为本国人,仍被视为涉外因素的合同)。
    • 涉外民事诉讼中, 涉外因素有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0-27
      (1)法律关系主体具有涉外因素,诉讼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外国人、外国企业或组织。(2)法律关系的内容有涉外因素,即诉讼当事人之间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中止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国外(3)法律关系的客体有涉外因素,诉讼当事人争论的诉讼目标在国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