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办理船舶变更登记流程怎么走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25 10:17:14 349 人看过

一、宿迁办理船舶变更登记流程怎么走

1、企业法人或个人申请

2、资料审查

3、确认意见

4、录入资料,制作并发放证书

5、立卷归档

二、宿迁办理船舶变更登记办理条件

(1)申请事项属本机构管辖范围

(2)申请人主体适格、申请材料齐全

三、宿迁办理船舶变更登记办理材料

1、船舶变更登记申请书

2、变更项目的证明文书及其复印件

3、与变更项目有关的船舶登记证书

4、共有人同意变更的书面文件(如船舶属于共有)

5、抵押权人书面同意变更的证明文件(如船舶已抵押)

6、承租人同意变更船舶登记机关的证明文件(如船舶已光船租赁)

7、船舶航线或所有人住所地变更证明文件

8、船舶国籍证书

9、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

10、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11、委托证明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

四、宿迁办理船舶变更登记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国务院令〔1994〕195号)

第三十五条规定:船舶登记项目发生变更时,船舶所有人应当持船舶登记的有关证明文件和变更证明文件,到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三十六条规定:船舶变更船籍港时,船舶所有人应当持船舶国籍证书和变更证明文件,到原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船籍港变更登记。对经审查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原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应当在船舶国籍证书签证栏内注明,并将船舶有关登记档案转交新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船舶所有人再到新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船舶登记工作规程》(海船舶〔2017〕46号)第五章第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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