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经营公用电话征收营业税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5 21:22:50 336 人看过

状态:有效发布日期:1998-02-16生效日期:1998-02-16发布部门: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发布文号:沪地税一[1998]8号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7)161号《关于经营公用电话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根据本市实际情况,补充规定如下:一、邮电部门公用电话话费收入征收营业税的计税依据,应以每部话机用户通话实际通话量所计算的收入为准,不得扣除支付给代办点的代办费金额后作为计税依据。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对公用电话征收营业税的规定,对邮电部门设置的公用电话代办点取得的代办费收入,应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其中对属街道里委托代办点取得的代办费收入,暂缓征收营业税。

三、对未经邮电部门同意,本市私人、小卖店及其它单位利用私人或单位电话,从事公用电话业务取得的话费收入,应全额按“邮电通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纳税人申报不实的,可由主管税务分局核定征收。

四、根据沪地税一(1996)24号文规定,本市物业管理单位为业主或租赁户代收代付电话费而取得的收,可以扣除实际支付给电话局后的余额依“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一九九八年二月十六日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经营公用电话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61呈据一些地区来文反映,目前经营公用电话业务的方式有三种:第一种是自办,即公用电话设在邮电局营业厅,由邮电部门的工作人员值守,电话费作为邮电部门的收入。第二种是委托代办,俗称“公用电话亭”。各电话亭属邮电局的经营网点,在邮电局一个统一营业执照下分列,邮电部门将“电话亭”经营人称之为代办人。代办人将向用户收取的话费全额上交,作为邮电部门的营业收入,邮电部门付给代办人劳务费。第三种是兼办,即私人住宅、小卖店以及其他单位(即兼办人),利用其自用电话兼办公用电话业务。邮电部门按月向兼办人收取管理费,并按自用电话标准收取电话费。兼办人的经营收入为按公用电话向顾客收取的话费,扣除上缴给邮电部门的话费和管理费的余额。对此,现就征收营业税问题明确如下:一、公用电话无论采取哪种经营形式,对邮电部门取得的话费、管理费收入,均依全额按“邮电通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二、对代办人取得的劳务费(或手续费等)应按“服务业”税目中的“代理服务”项目征收营业税。三、对兼办人取得的收入按“服务业”税目中的“代理服务”项目征收营业税。其营业额为向用户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支付给邮电部门的管理费和电话费的余额。

一九九七年十月十一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06: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营业税相关文章
  • 国家税务局关于临时经营营业税征税范围的通知
    【发布单位】税务总局【发布文号】(88)国税流字第039号【发布日期】1988-12-03【生效日期】1988-12-03【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国家税务局关于临时经营营业税征税范围的通知(1988年12月3日(88)国税流字第03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不发西藏),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加发南京、成都市税务局:原财政部税务总局(88)财税营字第003号《关于对未办“外销证”外出经营如何征税问题的批复》下发后,各地普遍反映:这一批复不利于税务管理。根据全国营业税业务会议讨论的意见,经研究决定:对虽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发给营业执照但未办理“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含外销商品税收管理证明、外出服务证)而外出经营的固定业户,在经营地按临时经营征收营业税。
    2023-06-07
    454人看过
  • 大连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人寿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
    状态:有效发布日期:2001-10-09生效日期:2001-10-09发布部门:大连市财政局发布文号:大财税[2001]25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规范对人身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的管理,现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若干项目免征营业税的通知》[(94)财税字第002号,以下简称“002号文”]中有关对人身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的问题明确如下:一、根据国务院《关于研究财税体制改革方案出台后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国阅字[1994]42号)的精神和保险企业核算制度的变化,对保险公司开展一年期以上(包括一年期)返还本利的普通人寿保险、养老年金保险,以及一年期以上(包括一年期)健康保险免征营业税。二、对保险公司开办的普通人寿保险、养老年金保险、健康保险的具体险种,凡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审核并列入免税名单的可免征营业税,未列入免
    2023-05-05
    62人看过
  •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依据柴油质量标准认
    发布部门: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发布文号:沪国税流[2007]62号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依据柴油质量标准认定消费税征收范围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76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二OO七年八月八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依据柴油质量标准认定消费税征税范围问题的批复山东省国家税务局:你局《关于柴油消费税质量标准认定问题的请示》(鲁国税发〔2007〕56号)收悉,批复如下:倾点和凝点虽然是衡量柴油性质的同一类指标,并且在数值上比较接近,但属于两个不同的指标。将“凝点”等同于“倾点”来确定消费税征税范围,在税法上缺乏依据,并且会引起征税范围的变化。“倾点”指标既然有国家规定的检测标准(GB/T3535),必然可以通过检测取得。柴油的征收范围仍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修订后的〈汽油、柴油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的通知》(国税发〔1998〕192号)确定。国
    2023-06-07
    87人看过
  •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增值税防伪税控主机
    发布部门: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发布文号:沪国税稽[2003]28号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为规范增值税防伪税控主机共享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共享系统)的标准化、程序化管理,维护共享系统的正常运转,防范利用共享系统实施偷骗税的不法行为,加强共享系统的安全措施和严格监督,确保逐步实现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全覆盖的目标,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防伪税控主机共享服务系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3]18号)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市局制定了《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防伪税控主机共享服务系统管理试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一并按照执行。一、本市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推广,仍按“先实行一机一卡,后实施一机多卡,先试点,后推开”的总体原则进行。二、为避免出现管理上的漏洞,共享系统(一机多卡)推广工作由市局统一安排。具备条件的分局,可对所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全部实施一机一卡,不再另行实
    2023-05-03
    133人看过
  •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涉外税收检查工作的
    发布部门: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发布文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关于做好1999年涉外税收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税际函[1999]23号,下称:23号文)的要求,现对本市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纳税检查工作布置如下:一、根据23号文精神,涉外税收检查工作应作为涉外税收征收机关的一项经常性工作。今后,各征收单位应结合日常征管工作的实际情况,有重点、有计划地安排好涉外税收日常检查工作,有关当年涉外税收重点检查内容由市局作统一部署。二、今年涉外税收重点检查内容是:(一)预提所得税扣缴情况1、范围:对自1998年以来外国企业从境内取得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其中重点检查户不少于检查范围的30%。2、检查重点:(1)各单位结合贯彻国税函[1998]757号文的精神,检查企业支付或应付并已列支的境外的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是否按规定
    2023-06-07
    92人看过
  • 山西省税务局、太原海关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进口货
    发布部门:山西省税务局、太原海关发布文号:晋税外发[1994]7号各行署、市税务局,平朔涉外税务分局:.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国税发(1993)155号《关于进口货物征收增值税、消费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抄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进口货物征收增值税、消费税有关问题的通知1993年12月25日国税发[1993]155号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从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起,对进口货物由征收产品税、增值税、工商统一税和特别消费税改为征收增值税、消费税。为使海关和税务部门正确执行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的货物均应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办理报关手续的单位和个人,为进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二、增值税、消费税的税目、
    2023-06-07
    290人看过
  •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重申规范开具增值税发票
    发布部门: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发布文号:沪国税征[2008]7号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中华会计网校为进一步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开具增值税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实施细则》、《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税发[2006]156号)及《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精神,现将有关规定重申如下:一、关于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规定符合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条件的,可根据下列要求重新开具发票。(一)销售方在开具专用发票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当月收到退回的未抄税的发票联、抵扣联且购买方未认证的,按作废处理,可重新开具发票。(二)销售方开具发票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重新开具发票。二、关于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规定(一)不符合作废条件的,可根据下列要求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1、可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范围购买方取得专用
    2023-05-03
    279人看过
  • 东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
    [发布单位]: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文号]:东地税发[2003]190号[发布日期]:2003年09月30日东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各分局: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208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市局补充规定如下:一、通知第六条第二款有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营业税起征点,具体按照《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提高营业税起征点问题的通知》(深地税发[2003]330号)规定执行。二、通知中的个体经营是指根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1987年8月5日国务院发布)规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纳税人。根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根据经营情况请一、二个帮手;有技术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带三、五个学徒
    2023-06-10
    464人看过
  • 苏州市国家税务局层转《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
    发布部门:苏州市国家税务局发布文号:苏州国税发[2004]46号各市国家税务局、吴中区、相城区国家税务局、市区各分局: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废旧物资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28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如下实施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海关完税凭证和废旧物资发票管理的重要性,要采取各种形式,尽快将《通知》的精神和要求宣传到广大纳税人,同时做好相关的辅导培训工作,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实施。二、关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有关项目的调整。为了保证废旧物资发票、海关完税凭证、农产品收购凭证和运输发票等四种非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凭证的“一窗式”比对需要,总局决定对《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的4个栏次的填报内容作适当调整。虽然此次调整的范围较小,不至于对广大一般纳税人带来很大麻烦,但由于调整的内容关系到增值税申报的准确性,市局要求各单位
    2023-05-03
    415人看过
  •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农业土地出租征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单位: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文号:沪地税流(2008)34号发布日期:2008-4-24执行日期:2008-4-24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近期部分分局要求市局对农业土地出租如何征税予以明确。经研究,现明确如下:一、对纳税人将农业土地承包(出租)给个人或公司用于农业生产,收取的承包金(租金),可免征营业税。二、纳税人将出租土地中收取的承包金(租金)全部给流转出土地的农民,则承包金(租金)应作为流转出土地农民的个人收入,不征收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将出租土地中收取的承包金(租金)未全部给流转出土地的农民,则对纳税人自留部分的承包金(租金)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有新规定,从其规定办理。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二OO八年四月二十四日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2023-06-07
    409人看过
  •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发布部门: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发布文号:深税联发[1995]75号各分局:现将《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关于税收征管范围及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的通告》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一、凡有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个体工商业户其带征各税的带征率经市国家税务局主管分局商得市地方税务局主管分局同意后确定。集贸市场(指肉菜市场)内的各项税收由地方税务局征收管理。其核定的营业额(不包括缴纳营业税的业户)由市地方税务局主管分局商得市国家税务局主管分局同意后确定。自发形成的集贸市场(指肉菜市场)的界定,由两局主管分局协商解决。二、在国家税务总局对税务登记证件的字轨、代码未作新的规定之前,原已核发给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注册税务登记证的字轨、代码不变。按《通知》规定新核发给纳税人税务登记证的字轨,代码仍按原深圳市税务局关于税务登记证件的字轨、代码的编制规定执行。既要交纳中央税、共享
    2023-06-07
    105人看过
  •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无偿转让
    发布部门: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发布文号:深国税发[1999]357号各征收、稽查分局,各区局: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无偿转让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2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无偿转让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1999年6月23日·国税发[1999]124号上海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国家税务局:为了加强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的管理,明确税收政策,支持国有企业改革,现就有关国有股权无偿转让征收征券交易印花税的问题,明确如下:一、对经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或批准进行政企脱钩、对企业(集团)进行改组和改变管理体制、变更企业隶属关系,以及国有企业改制、盘活国有企业资产,而发生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行为,暂不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二、对不属于第一条所述情况的国有股权无偿转让行为,仍应征收证券交易
    2023-05-03
    130人看过
  •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抵扣
    发布部门: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发布文号:渝地税发[2005]70号各区县(自治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抵扣凭证审核检查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5〕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国税发〔2004〕119号文以及渝地税发〔2004〕263号文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一、原由市局流转税处负责的自开票纳税人资格的认定、年审,货运发票信息的采集、汇总、传递、审核比对及相关工作,现移交至征管处负责。因此,原向流转税处上报的与上述工作相关的报表、数据请向征管处上报。二、《货物运输业营业税统计表》和《货运发票审核检查情况统计表》必须使用总局统一制定的《货运业征管-营业税情况统计表-模版》和《地税_发票审核检查情况统计表模版》填写上报,相关模版格式放于市局广域网(FTP://162.20.1.13/)—“征管处”—“软件下载”文件夹下,请自行
    2023-05-03
    114人看过
  •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以房换土地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状态:有效发布日期:2001-07-20生效日期:2001-07-20发布部门: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发布文号:沪税流[2001]255号浦东新区税务局:你局《关于以房换土地征收营业税规定溯及力问题的请示》(沪税浦办[2001]1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及《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的规定,纳税人有偿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的应按规定征收营业税。这里的“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纳税人以房换取土地,取得的日土地使用权这个经济利益,按规定应征收营业税。国家税务总局在1995年4月17日印发《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中,对合作建房中的土地换房产和房产换土地如何征收营业税的问题也进行了解答,明确对这种行为应征收营业税。这一解答,也是在条例细则的基础上对具体行为的进一步解释,不存在对以房换土地征税应从何时执行的问题。由于在确定以
    2023-05-05
    116人看过
换一批
#财税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营业税
    词条

    营业税是对有偿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营业收入额征收的一种税。 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 更多>

    #营业税
    相关咨询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船税的作用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2-07
      1.为地方政府筹集财政资金开征车船税,能够将分散在车船人手中的部分资金集中起来,增加地方财源,增加地方财政政府的财政收入。 2.有利于车船的管理与合理配置随着经济发展,社会拥有车船的数量急剧增加,开征车船税后,购置、使用车船越多,应缴纳的车船税越多,促使纳税人加强对自己拥有的车船管理和核算,改善资源配置,合理使用车船。 3.有利于调节财富差异在国外,车船税属于对不动产的征税范围,这类税收除了筹集地
    • 税务局打电话让去税务局退税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20
      这位朋友。第一种办法:《税收征管法》规定:纳税人自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之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不应缴纳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查实后应立即退还。这个应该由你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退还申请,税务机关必须在接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办理退还手续。1这个方法比较麻烦。第二种办法,税务局之间的划转。这个比较好,不用你麻烦。
    • 地方税务局征收私营企业的起征点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6
      、私营企业分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私营有限责任。二,以及5%-35%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没有起征点的规定。四、对于私营合伙企业、针对所得,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应按照“先分后税”的原则,即,将年终所得在合伙人中进行分配,然后对单个合伙人,按照上述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祝您工作愉快;私营有限责任需
    • 国家税务局管辖3501个人经营业务范围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12
      1、第四十五类:法律服务;由他人提供的为满足个人需要的私人和社会服务;为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的服务。【4501组】安全服务【4502组】提供人员服务【4503组】提供服饰服务【4504组】殡仪服务【4505组】单一服务【4506组】法律服务2、第三十五类:广告;商业经营;商业管理;办公事务。【3501组】广告【3502组】工商管理辅助业【3503组】替他人推销【3504组】人事管理辅助业【3505组
    • 税务局是否废止营业税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0-15
      从2016年5月1日开始,全面实施营业改革,营业税全部征收增值税,营业税永远退出历史舞台。营改增后,全部行业都征收增值税了,没有营业税的项目了。营业税改为增值税,简称营业改为增值税,是指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为增值税。营改增的最大特点是减少重复征税,可以促使社会形成更好的良性循环,有利于企业降低税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