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用工备案的规定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7 22:20:33 100 人看过

(一)用人单位招用、调入职工的备案程序

用人单位招用、调入职工,应自招用、调入之日起30日内,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备案时,用人单位须提交以下材料:

1、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2、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

3、用人单位招用、调入职工备案花名册一份;

4、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协议书一份;

5、签订《劳动合同书》文本一份(劳动合同已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鉴证留存的,不在重复提供)。

(二)用人单位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备案程序

用人单位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自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备案时,用人单位须提交以下材料:

1、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2、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

3、用人单位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一份;

4、签订《劳动合同书》文本一份(劳动合同已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鉴证留存的,不在重复提供)。

(三)解除、终止职工劳动合同的备案程序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7日内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

备案时,用人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2、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书》文本一份;

4、解除或终止职工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一份;

5、双方签订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协议书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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