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财产归属事先约定为好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5 21:33:29 119 人看过

对婚姻观念认识的差异直接导致国家间、地区间或国家与地区间法律对法定夫妻财产制作出不同的规定,使得涉外婚姻中的夫妻财产成为一个极其复杂的问题。不过,虽然对法定夫妻财产制有着不同的规定,但是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还是十分尊重夫妻间对夫妻财产归属的约定的,都规定了夫妻对财产归属的约定的效力优于法定的效力。涉外婚姻的夫妻双方若婚前或婚后能对夫妻财产的归属有个书面协议,则可避免由于对异国法律规定的陌生而带来的不必要的纠葛。

夫妻双方约定财产归属的好处到底体现在哪里呢?假设一中国籍女士嫁给了一澳大利亚男士,根据中国的法律,若无约定,婚后财产为夫妻共有财产;而澳大利亚的法律则规定,若无约定,夫妻婚后财产为夫妻分别财产。婚后,他们定居在中国,大部分财产也在中国,而该澳籍男士婚后以其个人收入在澳大利亚购置了一处房产,后两人闹离婚,因财产分割不能达成共识在中国法院诉讼。对于在中国的婚后财产的分割,双方并无争议;而对澳大利亚那处房产的归属问题双方争执不下,该中国籍女士认为自己也应该分得一半,但法院的判决令其大失所望。究其原因,由于双方先前未对夫妻财产的归属做过约定,故在中国的婚后财产为双方共有,而澳大利亚的房产则根据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的规定,适用澳大利亚法对夫妻财产财采夫妻财产分别制的规定,只为该澳籍男士所有,而其妻子则无权分得。可见,由于对异国民法典以及国际私法冲突规则的不了解,往往使得涉外婚姻离婚时在财产分割时由于理解的差异而产生纠纷,不能好聚好散,但其实也很难要求普通民众在缔结涉外婚姻时冷静地对异国法律制度作一番深入研究。而若此异国夫妻在婚前或婚后能对夫妻财产归属有个书面的协议,那么在离婚时,就可以按照约定各拿各的,既规避了适用法定财产制分割财产所带来的与预期相左的意外结果,也避免了为诉讼耗费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2日 12: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涉外婚姻财产相关文章
  • 涉外婚姻的婚前财产怎样认定
    一、涉外婚姻的婚前财产如何认定1、婚前存款认定婚前存款本应该属于婚前财产,无可厚非。因为婚前存款均有银行记录,这种记录也容易被法官采信。但是,很多时候,一方将婚前存款用于婚后生活或购买婚后财产,如果对方没有任何投入、也没有动用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所购买婚后财产属于个人财产。2、婚前房产认定如果产权登记已经在婚前完成,且在自己名下,那么产权是归自己的。若婚后财产混入该房屋按揭贷款偿还之后,对婚前房产的认定就比较困难,这时就需要聘请专业的离婚律师来帮您分析解释。3、婚前财产之婚前投入婚后收益如果认定为婚前财产,与“婚后取得”矛盾;如果定性为婚后财产,与一方实体上婚前投入相对,有失公允。另外,婚前个人财产也属于婚前财产。二、婚前个人财产有哪些?1、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的劳动所得,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还包括,婚前各自为结婚所购置的财产;2、复员、转业军人从部队带回
    2023-04-26
    231人看过
  • 涉外婚姻中的财产怎样界定
    不论是涉外婚姻,还是涉港、澳、台婚姻,夫妻财产制度一般都包括两种制度:一种是夫妻约定财产制,一种是法定财产制。我国一般原则。有关涉外离婚案件应该以“原告就被告”作为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一般地域管辖范围一般地域管辖,是指以当事人的所在地与法院辖区的关系来确定管辖法院。经济诉讼案件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为公民的,其任所地为户籍所在地;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其住所地一般为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二、离婚经常居住地标准在我们在婚姻走到终点,想要结束婚姻关系的时候,必须要走的程序就是离婚的程序。而离婚的方式主要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即将离婚的双方在对财产、孩子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2023-03-17
    466人看过
  • 涉外婚姻的婚前财产如何认定
    1、婚前存款认定婚前存款本应该属于婚前财产,无可厚非。因为婚前存款均有银行记录,这种记录也容易被法官采信。但是,很多时候,一方将婚前存款用于婚后生活或购买婚后财产,如果对方没有任何投入、也没有动用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所购买婚后财产属于个人财产。2、婚前房产认定如果产权登记已经在婚前完成,且在自己名下,那么产权是归自己的。若婚后财产混入该房屋按揭贷款偿还之后,对婚前房产的认定就比较困难,这时就需要聘请专业的离婚律师来帮您分析解释。3、婚前财产之婚前投入婚后收益如果认定为婚前财产,与“婚后取得”矛盾;如果定性为婚后财产,与一方实体上婚前投入相对,有失公允。另外,婚前个人财产也属于婚前财产。一、房产是否夫妻共同财产1、婚前财产:如果一方在结婚前就已经取得了房产的所有权,则房产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2、婚后财产:如果买房发生在结婚之后,那么不论是谁出资,房产均为夫妻共同财产。还有一种特殊的情况是父母
    2023-03-12
    158人看过
  • 涉外婚姻的婚前财产怎样认定
    涉外婚姻的婚前财产认定为婚前存款属于婚前财产,对于房产的认定为如果产权登记已经在婚前完成,且在自己名下,产权属于婚前财产,婚前个人财产也属于婚前财产。一、子女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吗夫妻有处理分配共同财产的权利,子女是无权参与的。但是如果子女在成年后仍是与父母同住,并且将收入都交给父母,这种情况在离婚处置财产时,应先分析资产,明确哪部分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哪部分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然后就夫妻共有财产部分还是依据民法典进行依法分割。属于婚前财产有:1、婚前存款属于婚前财产,没有争议,证明难度也不大,一般来说,婚前存款均有银行记录,而且,这种记录公信力比较强,法官采信的程度高;2、婚前房产这种情况,如果产权登记已经在婚前完成,且在自己名下,那么,产权归属没有争议财产婚后所得且夫妻财产具有区别于一般主体之间财产关系的地方;3、婚前投入婚后收益,如果认定为婚前财产,与婚后取得矛盾;如果定性为婚后财
    2023-04-05
    106人看过
  • 涉外婚姻的婚前财产怎样认定
    一、涉外婚姻的婚前财产如何认定1、婚前存款认定婚前存款本应该属于婚前财产,无可厚非。因为婚前存款均有银行记录,这种记录也容易被法官采信。但是,很多时候,一方将婚前存款用于婚后生活或购买婚后财产,如果对方没有任何投入、也没有动用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所购买婚后财产属于个人财产。2、婚前房产认定如果产权登记已经在婚前完成,且在自己名下,那么产权是归自己的。若婚后财产混入该房屋按揭贷款偿还之后,对婚前房产的认定就比较困难,这时就需要聘请专业的离婚律师来帮您分析解释。3、婚前财产之婚前投入婚后收益如果认定为婚前财产,与“婚后取得”矛盾;如果定性为婚后财产,与一方实体上婚前投入相对,有失公允。另外,婚前个人财产也属于婚前财产。二、婚前个人财产有哪些?1、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的劳动所得,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还包括,婚前各自为结婚所购置的财产;2、复员、转业军人从部队带回
    2023-04-20
    374人看过
  • 涉外婚姻中的财产怎样界定
    一、涉外婚姻中的财产怎样界定不论是涉外婚姻,还是涉港、澳、台婚姻,夫妻财产制度一般都包括两种制度:一种是夫妻约定财产制,一种是法定财产制。对于财产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来界定是属于共同财产还是一方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二、我国涉外婚姻处理原则1、我国一般原则。有关涉外离婚案件
    2023-04-15
    359人看过
换一批
#涉外婚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涉外婚姻财产纠纷可以采取协商解决的方式,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请求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法院会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 更多>

    #涉外婚姻财产
    相关咨询
    • 婚姻存续期间可否约定财产归属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2-31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所有权也可以约定,因为《民法典》明确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所有权,财产协议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 婚后双方约定财产归属,是先分割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1-04-25
      适用家务补偿的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夫妻对婚后财产进行了约定。这种约定只能是对婚后财产的约定。针对此种情况,如果离婚时按照约定分割财产,则对那些对家庭事务付出较多的一方有失公平。如果双方约定只是针对婚前财产,或者约定婚后财产为共同所有,则不适用该条规定。因为,如果未约定夫妻婚后财产分割的方式,夫妻婚后的财产大部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则不会出现对一方不公的现象。
    • 婚后双方约定财产归属是先分割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6-03
      适用家务补偿的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夫妻对婚后财产进行了约定。这种约定只能是对婚后财产的约定。针对此种情况,如果离婚时按照约定分割财产,则对那些对家庭事务付出较多的一方有失公平。如果双方约定只是针对婚前财产,或者约定婚后财产为共同所有,则不适用该条规定。因为,如果未约定夫妻婚后财产分割的方式,夫妻婚后的财产大部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则不会出现对一方不公的现象。
    • 涉外婚姻的财产规定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25
      涉外婚姻中的财产界定具体规定上,我国跟大多数国家一样,将财产分为动产和不动产,并分别适用不同的原则。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动产适用受理法院所在地法。 一、以下属于夫妻一方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
    • 涉外婚姻离婚孩子抚养权归属
      甘肃在线咨询 2021-01-18
      在涉外离婚中,关于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由于我国和国外法律规定差异较大,解决的关键还在于适用哪一个国家的法律。而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47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所以,如果中国法院受理涉外离婚案件的,其关于子女的抚养权的纠纷如子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以及父母探望权的相关事务都适用我国法律进行处理。   具体地说,根据中国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