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由一位合伙人单独执行合伙事务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20 13:14:31 197 人看过

一种能够由一名合伙成员独立完成所有合伙业务的方式。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及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各种专业服务机构等皆归类为非法人组织范畴。

在此类非法人组织内,可以指派一位或者多位代表来行使其民事行为职责。

因此,在合伙企业环境下,协议各方可以商定由一位或几位合伙人负责执行合伙事务,而其余的合作伙伴则对该事务的执行进行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二条

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第一百零五条非法人组织可以确定一人或者数人代表该组织从事民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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