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
关于企业作为出借方借款给个人的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解答
企业将资金借给个人的行为性质及效力认定问题,商事司法实践中存在争议,处理方式亦不统一。我庭经研究,作如下解答。
一、企业作为出借方与个人之间的借贷行为是否属于民间借贷?
企业作为出借方与个人之间发生的借贷行为属于民间借贷。企业向公民出借款项,是其行使财产权的表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发[1991]21号《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一条和第六条,以及法释[1999]3号《关于如何确定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的规定,民间借贷包括公民与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因此,企业与个人之间借贷行为的性质应认定为民间借贷。
二、企业作为出借方与个人之间借贷行为的效力应如何认定?
由于企业作为出借方与个人之间发生的借贷行为属于民间借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发[1991]21号《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只要借贷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该借贷行为一般应认定为有效,但是,经审理查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企业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出借款项的行为,因其违反《商业银行法》关于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属于金融业务范围的法律规定,故该出借行为属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应认定无效;
(二)企业向名为个人实为企业的借款人出借款项的行为,违反有关金融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法复[1996]15号《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的批复》的规定,属企业间非法借贷行为,应认定无效;
(三)公司违反《公司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向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的行为,应认定无效。审理中应注意审查公司以支付报酬等形式向上述主体提供资金的行为是否实属《公司法》第一百一十六条所禁止的借款行为;
(四)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行为。
二OO八年四月十日
-
关于借款人的借款行为涉嫌犯罪的处理问题
498人看过
-
公司能否借款给个人,借款行为的效力如何
429人看过
-
关于名为投资,实为借贷的问题
410人看过
-
关于对信用社用借据发放贷款行为定性处理问题的答复
100人看过
-
借款人与出借人之间的时效问题
134人看过
-
借款合同(企业借给个人)
64人看过
借款指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也可以指当事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合同也是一般的民事合同,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律以及相... 更多>
-
公司能否借款给个人,借款行为的效力如何天津在线咨询 2021-09-28公司可以借款给个人,借贷行为有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第十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
-
关于中小企业进行银行借贷的问题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22借款人所需条件1.年龄在18-60岁的自然人(港澳台,内地及外籍亦可)2.具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按期偿付本息的能力3.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限不应超过70岁借款人应提供的材料1.夫妻双方身份证、本/外地人需暂住证和户口本2./或判决书/2份3.(银行指定格式)4.所在单位的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5.资信证明:包括学历证,其他房产,银行流水,大额存单等6.如果借款人为企业法人的还必须提供经的
-
公民与企业之间的借贷行为是否属于民间借贷, 哪些借款行为是有效的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28公民与企业之间的借贷行为属于民间借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的规定,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是,具有非法集资等情形的,应当认定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已于1999年1月2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41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1
-
有关于企业贷的问题?求解答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3首先,在这里我先给你说一下上海企业贷款的要求: (1)一是企业客户信用等级至少在AA-(含)级以上的,经国有商业银行省级分行审批可以发放信用贷款; (2)二是经营收入核算利润总额近三年持续增长,资产负债率控制在60%的良好值范围,现金流量充足、稳定(3)三是企业承诺不以其有效经营资产向他人设定抵(质)或对外提供保证,或在办理抵(质)押等及对外提供保证之前征的贷款银行同意; (4)四是企业经营管理规
-
企业间的相互借贷,可能被认定为无效?企业间借贷行为效力如何认定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25企业间的相互借贷,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答:企业之间的借贷行为因违背相关法律规定,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第六十一条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不得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