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儿子名字后妈不一定有居住权。房产权是子女名子,属于子女房产,子女可以处理房产的,当然也可以不让其他人居住。《民法典》规定,居住是由房屋所有人设立的,如果儿子没有设立居住权给父母的,父母不享有居住权。但子女要承担赡养父母的责任,如果父母需要赡养的情况下,对子女房屋享有法定的居住权。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二、居住权有哪些取得方式
居住权有以下取得方式:
1.购买取得。其实购买是人们取得产权的一种主要形式。
2.建设取得。那这是房屋产权的一种原始取得,是指建设者投入一定的资金建造房屋,则该建设者对其所建房屋享有产权。
3.受赠取得。这种产权的取得方式是指原产权人通过赠予行为,将房屋赠送给受赠人。在办理房屋赠予手续时,赠予人与受赠人应签订书面赠予合同,并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4.抵押取得。在产权人已经跟当事人签了合同的情况下,虽然这套房子的产权是归当事人所有的,但实际上是居住人居住的这套房子。
三、居住权的法律特征
1.居住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公民,即有合法依据而占有房屋的公民。
2.居住权的客体只限于房屋。如出租人的房屋。
3.居住权属于一种用益物权。居住权人对房屋的使用应限于居住的目的。属于支配权的一种。
4.居住权的取得应有法定的依据或有关合同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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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是《民法典》物权编新增的用益物权的种类。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 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具有特殊性,即居住权人对于权利客体即住宅只享有占有和使用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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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妻在离婚后能否继续居住于房产证上有儿子名字的房屋?广西在线咨询 2024-12-04如果在民政局签署离婚协议后,双方决定将房产交由男方所有,那么在完成离婚程序之后,双方需要共同携带以下相关文件资料前往房产所在地区的不动产物权登记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1. 离婚协议书,其中应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 离婚证书及其副本。 3. 关于离婚财产分配的协议,若权利人一方申请此类登记,还需提交经过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