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案件调取证据程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1-10-01 13:32:49 241 人看过

一、行政案件调取证据程序

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证据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调取证据申请书。

调取证据申请书应当写明下列内容:

(一)证据持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址等基本情况;

(二)拟调取证据的内容;

(三)申请调取证据的原因及其要证明的案件事实。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调取证据的申请,经审查符合调取证据条件的,应当及时决定调取;不符合调取证据条件的,应当向当事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送达通知书,说明不准许调取的理由。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复议一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答复。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经调取未能取得相应证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二、行政案件调取证据适用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行政机关以及其他组织、公民调取证据:

(一)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认定的;

(二)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程序性事项的。

原告或者第三人不能自行收集,但能够提供确切线索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取下列证据材料:

(一)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而须由人民法院调取的证据材料;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证据材料;

(三)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材料。

人民法院不得为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调取被告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收集的证据。

三、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程序

1、作出提起公诉的决定。案件审查完毕,需要提起公诉的,应当由检察长决定或由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在实行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情况下,主诉检察官对其办理的部分案件可以决定提起公诉。

2、制作起诉书。人民检察院作出起诉决定后,应当制作起诉书。起诉书必须加盖检察院的公章并附上有关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

3、移送起诉书和其他证据材料。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应当向人民法院移送起诉书、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如果人民法院提出书面意见要求补充证据材料,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移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侦查 第八节 技术侦查措施  第一百五十条 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n人民检察院在立案后,对于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执行。\n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过批准,可以采取追捕所必需的技术侦查措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3日 01: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行政案件立案前是否可以先进行调查取证?
    根据我国《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程序》第四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违法嫌疑人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案件应及时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记录,并作出相对应的处理。有些行政案件,在立案前是可以进行调查取证的,具体情况则根据相关法规规定而定。一般情况下行政案件不能在立案前进行调查取证的,必须要先通过立案才能够进行调查,但有些案件是不需要进行立案的,例如现场处罚案件,情节不严重是不需要进行立案的。根据我国《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程序》第四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违法嫌疑人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案件应及时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记录,并作出相对应的处理。法院能否独立调查取证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是具有独立取证权利的,人民法院是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的,有关单位要配合取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2023-06-30
    95人看过
  • 行政案件的行政审查程序
    在立案登记制度的前提下,案件受理只进行正式审查。立案登记制度的本质在于将案件受理改为立案,法院不需要也不允许对案件进行实质性审查。与旧《行政诉讼法》仅用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两条法条对立案审查的规定相比,修订后的《行政诉讼法》用第四条法条详细规定了符合立案条件和立案庭登记后的具体形式审查方法,并对违反立案登记制度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保证了立案登记制度的顺利进行,清理了公民立案的门槛。法院立案庭或者建设后的行政诉讼中心在审查起诉状时,只需要审查形式上是否有明确的原告、被告、诉讼请求,不需要审查是否有真实的利害关系原告、被告是否合适、证据是否充分,只要符合形式要求,就要接受案件。当然,在正式审查中,应赋予立案机构审查重复起诉的权利,避免重复起诉和多头起诉,在一定程度上遏制滥诉进入司法程序。行政案件办理期限行政案件办理时限是从立案到结案期限一般是90日,案情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处理
    2023-08-05
    307人看过
  • 刑事案件转行政案件程序
    一、刑事案件转行政案件程序在我国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不构成犯罪或者不需要追究或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构成行政违法的案件,在不同的诉讼阶段不一样:1、在侦查阶段,侦查机关需要先撤销案件,然后将行政案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2、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需要作出不起诉决定,然后将案件移送有关行政机关。3、在审判阶段,法院应当驳回起诉或者宣告无罪,然后将案件移送有关行政机关。二、刑事转行政处罚案底是否能消除刑事转行政处罚案底不能消除,如果是行政处罚(如治安拘留)是不会留下案底的,同时,案底是不可以消除的。受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记录是终生无法删除的。但行政处罚的记录只有在公安机关可以查询到;刑事处罚的记录可以在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查询到,判处缓刑的,在司法局也可以查询到。三、行政诉讼与刑事诉讼存在的关系有哪些首先是移送关系。其次是先后关系。最后是排斥关系。在某一些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有可能存在冲突的,我
    2023-06-14
    485人看过
  • 公安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证据章节讲了什么?
    我国在办理行政案件时,一般有公安机关实施。在长期处理此类案件的过程中,公安机关总结出来相关的办理时的程序式规范。这就是公安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有人咨询,公安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证据章节讲了什么?本文将会进行专题讲解。公安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证据章节讲了什么?第四章证据第二十三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被侵害人陈述和其他证人证言;(四)违法嫌疑人的陈述和申辩;(五)鉴定意见;(六)勘验、检查、辨认笔录,现场笔录;(七)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第二十四条公安机关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违法嫌疑人是否违法、违法情节轻重的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欺骗等非法方法收集证据。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违法嫌疑人的陈述和申辩以及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被侵害人陈述、其他证人证言,不能作
    2023-06-03
    280人看过
  • 行政案件收集调取书证可以是复印件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安机关处理行政案件时,需要向有关单位紧急调取证据的,书评应该为原件,在取得原件确有困难时,可以使用副本或者复制件。《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九条收集调取的物证应当是原物。在原物不便搬运、不易保存或者依法应当由有关部门保管、处理或者依法应当返还时,可以拍摄或者制作足以反映原物外形或者内容的照片、录像。物证的照片、录像,经与原物核实无误或者经鉴定证明为真实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第三十条收集、调取的书证应当是原件。在取得原件确有困难时,可以使用副本或者复制件。书证的副本、复制件,经与原件核实无误或者经鉴定证明为真实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书证有更改或者更改迹象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或者书证的副本、复制件不能反映书证原件及其内容的,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对复印件怎样进行审查1,一方当事人虽然不能提供证据原件,而仅能提供复印件,但是能够指明原件所在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当
    2023-04-27
    409人看过
  • 行政案件行政机关伪造证据
    如果是行政机关伪造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不予采纳证据,并且可以给行政机关负责人罚款、拘留等民事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一、证人虚假陈述的法律后果民事诉讼中证人故意作虚假陈述,可能承担被处以罚款、拘留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后果。当事人在庭审时作虚假陈述的,如果是民事案件的,是属于妨害司法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行政诉讼中受案范围有哪些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5、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6、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7、
    2023-02-18
    353人看过
  • 走私、违规等行政违法案件的调查程序
    1、立案海关缉私部门对管辖范围内的走私、违规等行政违法案件或线索,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及时受理、立案。经审查,对属于其他执法部门管辖的案件,应当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执法部门处理。2、调查海关缉私部门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应全面、客观、公正地收集当事人有无违法事实、违法情节轻重的证据材料。调查应由两名或两名以上办案人员进行,办案人员凭执法证件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表明身份进行调查取证。办案人员查问当事人,询问证人,可以到其所在单位或住所进行,也可以要求其到指定的地点进行。在对涉嫌走私、违规等行政违法案件进行调查时,不得对当事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不得制作或出具刑事法律文书。一、走私、违规等行政违法案件的处罚决定1、简易程序简易程序是指海关办案人员在违法案件发生的现场,对当事人当场做出处罚决定所适用的法律程序。适用简易程序,办案人员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当场送达当
    2023-03-16
    335人看过
  • 公安机关证据侦查调取的程序
    刑事证据的侦查调取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在发现某单位或者个人持有与案件有关的物证、书证或者视听资料以后,依照法定程序,要求单位或者个人向侦查机关提供相应的物证、书证或者视听资料的活动过程。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律的规定,侦查机关在从事相关侦查活动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侦查机关在从事证据调取行为时,也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向有关单位收集、调取的书面证据材料,必须由提供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公安机关向个人收集、调取的书面证据材料,必须由本人确认无误后签名或盖章。检察机关可以凭人民检察院的证明文件,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取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证据材料,并且可以根据需要拍照、录像、复印和复制。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证据,应当严格保密。一、盗窃案件中律师的职权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
    2023-03-12
    188人看过
  •  行政案件的法律程序
    根据素材,该段文字描述了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行政诉讼的范围,包括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对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以及对行政许可不服的。因此,答案为“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行政诉讼,包括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对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以及对行政许可不服的”。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行政诉讼,其中包括对行政拘留、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不服的;对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对限制人身自由或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以及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逾期未予答复,或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等。 法 院 受 理 行 政 案 件 范 围根据提供的核心内容,人民法院受理的范围包括民事、经济纠纷案件和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包括婚姻家庭、继承、房屋
    2023-10-05
    214人看过
  • 2024行政案件移交程序
    法律综合知识
    行政案件移交有什么程序1、发现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犯罪后,指定两名或者两名以上的行政执法人员组成专案组专门负责,核实情况后向公安机关提出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书面报告,报经本机关正职负责人或者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审批。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主要负责人(即正职负责人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应当自接到报告之日起3日内作出批准移送或者不批准移送的决定。决定批准的,应当在24小时内向同级公安机关移送;决定不批准的,应当将不予批准的理由记录在案。3、移送案件时,应随案附送下列材料:(1)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2)涉嫌犯罪案件情况的调查报告;(3)涉案物品清单;(4)有关检验报告或者鉴定结论;(5)其他有关涉嫌犯罪的材料。4、公安机关应当自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之日起3日内,依照有关规定决定是否予以立案。依法决定立案的,应当书面通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
    2023-12-14
    231人看过
  • 行政复议中可否申请调取证据
    行政复议中能否申请调取证据要区别对象,根据法律规定,被申请人不得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组织和个人收集证据。申请人、第三人可以查阅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行政复议机关不得拒绝。行政复议机关有权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可以看出被申请人不能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组织和个人收集证据,主要考虑到行政机关在做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应遵循“先取证、后裁决”的原则,应当充分收集证据,然后根据事实做出决定,而不能在毫无证据的情况下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机关是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二条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
    2023-02-16
    418人看过
  • 探讨调取行政诉讼证据的方法
    调取证据的方式有依职权调取证据和依申请调取证据。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行政机关以及其他组织、公民调取证据。由国家机关保存而须由人民法院调取的证据;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原告或者第三人不能自行收集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行政诉讼证据范围:1、书证书证即以文字、符号、图案等所记载的内容表达的与案件事实有关的人的思维或者行为的书面材料。如行政机关的文件、文书、函件、处理决定等。作为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在诉讼中必须提交的书证。2、物证物证即以物品、痕迹等客观物质实体的外形、性状、质地、规格等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肇事交通工具、现场留下的物品和痕迹等。3、视听资料视听资料即以录音、录像、扫描等技术手段,将声音、图像及数据等转化为各种记录载体上的物理信号,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音像磁带、计算机数据信息等。4、证人证言
    2023-07-19
    162人看过
  • 书证的调取程序
    实物证据
    一、书证的调取程序(一)收集/调取的书证应当是原件:1、取得原件有困难/因保密工作需要的,可以是副本/复制件:只有在取得原件确有困难时,才可以是副本/复制件。2、公安机关/法院收集/调取书证证据材料规则:向有关单位收集/调取书证证据材料:必须由提供人签名/加盖单位印章;向个人收集/调取书证证据材料:必须由本人确认无误后签章。(二)收集/调取的书证应当是原件:1、原物不便搬运/保存/依法应当返还被害人的,可以拍摄足以反映原物外形/内容的照片/录像:只有在原物不便搬运/不易保存/依法应当返还被害人时,才可以拍摄足以反映原物外形/内容的照片/录像。2、公安机关向有关单位/个人调取实物证据: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开具《调取证据通知书》;被调取证据的单位/个人应当在通知书上签字/盖章;拒绝签字/盖章的,应当注明。(三)收集/调取的书证应当是原件:应当附有关制作过程的文字说明及原件/原物存
    2023-04-22
    253人看过
  • 行政案件终止调查的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经过调查,发现行政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以上负责人批准,终止调查:(一)没有违法事实的;(二)违法行为已过追究时效的;(三)违法嫌疑人死亡的;(四)其他需要终止调查的情形。终止调查时,违法嫌疑人已被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一、行政处罚法中行政处罚如何终止?经过调查,发现行政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公安派出所或者县级公安机关办案部门以上负责人批准,终止调查:(一)没有违法事实的;(二)违法行为已过追究时效的;(三)违法嫌疑人死亡的;(四)其他需要终止调查的情形。公安机关终止调查时,违法嫌疑人已被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一、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1、行政处罚法定原则行政处罚的法定原则包括以下三层含义:(1)实施处罚的主体必须是法定的。三个主体: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经授权的
    2023-03-27
    29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行政诉讼中哪些案件需要调取法院的证据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29
      在行政诉讼中,依据原告或第三人的申请,法院可以调取如下证据: (1)由国家有关部门保管而必须由法院调取的证据材料。这些证据材料主要是国家的档案材料,即法律、法规和其它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当事人向行政机关或公权力机关办理许可登记、审批、申报权利等事项时,在公权力机关保存的档案,如房地产档案、行政处罚档案等。虽然随着近几年来政务公开制度的推行,行政相对人可获取的信息范围日益扩大,公众可依法查阅、复制、摘录
    • 行政案件调查取证机关会给查调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1-11-21
      需要立案的,先立案,再调查。有些行政案件不需要立案。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行政案件分为现场处罚案件和立案调查案件。前者不立案,直接处理:违法事实清楚,情节简单,违反质量、标准化、计量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适用现场处罚工作程序。以下案件立案调查:a)在质量技术监督管理中,认为需要追究行政法律
    • 行政案件立案前可以先调查取证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10
      1、我国人民法院对于行政案件一般是不能在立案前进行调查取证,必须要先通过立案才能够进行调查,但有些案件是不需要进行立案的,例如现场处罚案件,情节不严重是不需要进行立案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
    • 行政处罚案件调查取证一般调查几天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21
      不同的单位系统,有不同的案件办理程序。从立案时间算起,到做出处罚决定一般不超过三个月,但是,其中要扣除鉴别、鉴定、分析等花费的时间。如果不能及时做出处罚还可以经上级批准延长办案时间。
    • 行政案件的行政审查程序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0-29
      在立案登记制度的前提下,案件受理只进行正式审查。立案登记制度的本质在于将案件受理改为立案,法院不需要也不允许对案件进行实质性审查。与旧《行政诉讼法》仅用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两条法条对立案审查的规定相比,修订后的《行政诉讼法》用第四条法条详细规定了符合立案条件和立案庭登记后的具体形式审查方法,并对违反立案登记制度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保证了立案登记制度的顺利进行,清理了公民立案的门槛。法院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