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违约的情况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0 21:00:34 476 人看过

1、由于合同主体方面的原因而造成违约。

⑴在合同中经常因为对对方的资信情况了解不全面或者根本不了解,在签约时没有认真考虑对方是否具有履约能力,从而造成合同不能履行

⑵企业合并或者兼并、分立、甚至破产的现象也时常发生,这些情况也往往导致企业订立的合同难以得到履行。另外,三个以上企业之间互相存在着的很复杂的连环经济业务往来关系,一旦其中一个环节发生问题,就会造成其他环节中断,从而导致有关合同不能履行。

⑶一些不法商人在经济交往中心怀不轨意图或者故意实施毁约行为,造成合同得不到履行。

2、由于合同的标的不明确、不具体而造成的违约。

⑴一是标的物的质量不明确、不具体或者样品与交付的产品相差太远。

⑵是标的物的价款规定不明确、不具体,有的没有规定计价单位,有的没有规定计价货币,有的没有规定保值条款。

⑶是数量条款规定不明确,经常出现的是交货不足。

⑷是技术条款规定的不具体或者有漏洞,给外商以可乘之机。

3、由于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不明确、不完备而造成的违约。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不明,容易使当事人误解或者曲解,致使当事人违约。

4、由于主管机关对合同审查、管理不严,合同缺乏可行性研究,所签合同不能履行。

5、市场行情变化或者价格大幅升降,从而影响合同的全面履行,造成当事人违约。

6、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事件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

7、因发生情势变更而导致合同当事人违约。

双方一旦签订了符合法律相关规定的合同,并且是在协商一致,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签订的,就必须要履行合同相关的义务,如果是违背了合同,那么就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是一方当事人有权向另一方当事人要求继续承担,或者是直接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承担相应的补救措施以及赔偿责任。

一、相关解决办法是什么?

对于一方当事人的违约,可以采取以下办法:

1、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

继续履行合同是《民法典》规定的违约责任,是违约方必须承担的法律义务,同样也是非违约方享有的法定权利。不论违约方是否情愿,只要存在继续履行的可能性,非违约方就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原合同约定的义务。

2、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

在我们接触到的案件中,许多当事人根本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违约责任条款,或者虽然有约定,但是这种约定不明确,不具有可操作性。比如“一方违反合同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因为违约金是当事人预先约定的违约给付,不以实际损害作为前提条件。也就是说,不管是否发生了损害,只要有明确约定,违约方就应当支付违约金。特别是在没有损害的情况下,通过约定违约金,可以对违约方进行法律制裁。

3、定金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4、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对于第三人造成的违约,或因第三人原因造成的违约,我们可以采取的办法:

因第三人原因造成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如第三人迟延交货造成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的,该当事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该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后,应当向第三人追偿。

第三人原因构成意外事故致使一方当事人违约,且第三人无力赔偿的,损失由双方当事人分担。

法律规定因第三人原因造成违约第三人直接承担责任的,第三人应当直接承担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7日 22: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哪些情况下,教师合同违约会承担违约金
    1、用人单位出资让劳动者去培训,可以约定服务期违约金,但金额最高不能超过用人单位支出的培训费用,且按约定期限逐年递减。2、关于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的保密协议,可以约定竞业期违约金,约定劳动者在离职后一段时间不得到同类的公司就职。但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离职后原用人单位需按月向劳动者支付不能到同类单位任职的经济补偿,否则劳动者不算违约。一、教师签订合同违约违约金怎么处理?在教师聘用合同中,几乎无一例外地都有违约金条款,并且是教师违约要向校方支付违约金,而极少有校方违约向教师支付违约金的情形,许多教师因为需要工作而不得不接受这种权利义务不平等的聘用合同。如果教师单方解除聘用合同,则按没有履行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来计算支付违约金。一般以没有履行期限1年赔偿校方1万元甚至更多来计算,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除此之外,也有一些聘用合同约定,如果教师不遵守单位工作纪律,或在年终各项工作综合评比中不达标或属于
    2023-03-02
    236人看过
  • 哪些情况会导致劳动合同违约?
    以下情况下要承担劳动合同违约责任:(1)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承担的违约责任方式有哪些承担的违约责任方式如下:1、继续履行,指合同义务没有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直至达到合同目的;2、采取补救措施,指履行债务的标的物品质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在不需继续履行而只需采取适当补救措施时,即可达到合同目的或守约方认为满意的目的;3、支付违约金,指合同各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一方或各方违约时,违约方要支付给守约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以弥补守约方损失同时兼有惩罚违约行为作用的违约责任方式;4、支付赔偿金。指合同各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一方因违约给对方造成实际损害的,按实际损害数额给予赔偿的责任承担方式。《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者违
    2023-07-18
    305人看过
  • 加盟者有哪些违约的情况?
    加盟者违约的情况占据了多数比例。常见的违约行为有拖欠特许加盟费用,其中尤以特许权使用费(品牌管理费)居多。除此外,运营中存在不规范行为,违反加盟手册的规定也不在少数。在被摘牌的加盟者当中,欠费是第一因素,其次就是加盟店的服务不符合特许者统一规范要求。加盟者其他的违约情况,还包括超出授权区域或授权范围经营,不从指定的供货商处购买设备设施,不接受特许者的督导,擅自提高或降低商品或服务价格,擅自转让特许经营权,违反竞业禁止规定而与特许者的竞争对手合作等等。特许加盟双方解除合同关系后,发生的纠纷主要集中在加盟者欠费或违反竞业禁止条款等行为。大多数情况是,合同到期终止了,加盟者还欠特许者品牌使用费、配送费用,或者是该归还的资料不归还等等。
    2023-06-09
    464人看过
  • 有哪些合同违约情况会产生很严重的后果
    1、先期违约的根本违约先期违约场合,如债务人已先期明确表示届时不履行合同,此时即可以不待履行期的到来,以其拒绝履行作为根本违约,可以因此解除合同。如果债务人没有明示拒绝履行,但由于债务人的信用状况恶化而致履行不可期待,此时的合同目的也就无法期待能够实现,自然也应作为根本违约,允许债权人解除合同并请求损害赔偿。2、迟延履行所致的根本违约如果合同对履行期有明确的约定,而且履行期之约定在合同中显然处于重要地位时,则迟延履行通常会构成根本违约。对于并非特别强调履行期的合同,在迟延履行的情况下,只要迟延方当事人未在允许的额外期限届满前履行合同,亦可以此作为根本违约,非违约方当事人可解除合同。3、不完全履行场合的根本违约在不完全履行场合,通常债务人已履行给付义务,只不过是由于履行义务不完全,或者是由于附随义务的不履行而给债权人造成损害,此种场合通常是通过赔偿损失的方式解决:如果因违反附随义务而造成扩大
    2023-03-26
    406人看过
  • 借款人有哪些违约情况
    一、借款人有哪些违约情况(一)不按约定接受借款占多数借款人没有按约定接受借款,应赔偿贷款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于贷款人的损失实际上是利息损失,所以《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借款人未按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按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二)不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借款人不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是一种违约行为,会损害贷款人的利益。如金融贷款合同中,某些贷款是根据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国家的信贷政策、国家的产业政策发放的,如果借款人不按借款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将使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流于形式,最终影响经济安全和国家经济政策的贯彻落实,同时也可能造成部分产业投资过热,影响金融运作。因此,法律明确规定,借款人不按约定使用借款,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同时,贷款人还可以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贷款或解除合同,体现了不同于自然人借款合同的强制性。(三)没有按约定支付利息借款合同多为有偿合同,借款
    2023-05-03
    455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会触发合同违约责任?
    合同中违约责任的形态有:1、继续履行;2、采取补救措施;3、赔偿损失;4、违约金;5、定金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租房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1、租房协议违约责任,在于租客方面,双方签订是定期租赁合同,未经租客同意,房东若在租赁合同规定期限内,随意将房子转租给他人,属于房东单方违约。此时,租客不仅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租赁合同,或也可要求房东承担他重新租房的实际损失费用。若双方签订是不定期租赁合同,房东有权随时解除租赁合同,但是必须承担租客因此造成的损失租房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合同范本。2、租房协议违约责任,在于房东方面,未经房东同意转租,租客若在租赁合同规定期限内,随意将房屋转租给他人,并且在租赁合同明确规定禁止转租,属于租客单方违约,此时房东既可以主张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又可以追究租房协议违约责任,并可以要求
    2023-07-04
    98人看过
  • 租赁合同期间乙方有哪些情况算违约金
    一、租赁合同期间乙方有哪些情况算违约金(一)合同中有约定违约金1、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租房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而确定的)、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如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为一个月的租金,那么一旦违约,出租人就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一个月租金同样数额的违约金,作为违约赔偿。2、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如房屋租赁费用每月仅为1000元,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达到了一万元,那么违约的一方可以请求降低。(二)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房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应按对方违约对你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费。租房违约金的支付是独立于履行行为即给付房租之外的给付,即如果承租人尚拖欠出租人租金1500元,那么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是不包含在这1500元以内的。总之,租房违约金的
    2023-05-03
    212人看过
  • 常见的违约行为有哪些情况?
    常见的违约行为如下:1、当事人因自身主观原因未按照合同约定的义务履行义务的,即虽有履行义务的能力和条件,但以各种理由拖延或拒绝履行;2、由于一些可以克服的客观条件的影响,当事人没有如期实际履行合同,而是拖延履行或根本不履行合同;3、当事人履行的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要求,目标履行不当。违约行为,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行为。侵权行为与违约行为的区别有哪些侵权行为与违约行为的区别有:1.归责原则不同。侵权责任通常以过错责任为基本原则,而仅对极少的特殊侵权行为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违约责任采用严格责任原则。2.举证责任不同。在一般侵权责任中,受害人有义务对加害人的过错举证,在特殊侵权责任中,由加害人反证自己没有过错。违约责任中,违约方应当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3.责任构成要件不同。侵权责任中,损害事实是侵权责任的前提,无损害事实便无侵权赔偿;在违约责
    2023-07-03
    469人看过
  • 劳务合同中的违约金适用于哪些情况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此处的培训费用包括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值得注意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限的不影响正常的职位、工资调整机制。因此劳动者无须担心约定服务期后的职位和工资问题。2、约定保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劳动者对工作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有保密的义务。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签订保密条款,同时约定违约金,如果劳动者违反关于保密条款的规定,应当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同时,劳动者违反该义务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数额超出违约金的,用人单位可以请求法院
    2023-03-21
    300人看过
  • 不能履行合同算违约吗,合同违约的情形有哪些?
    一、不能履行合同算违约吗不能履行,又叫给付不能,是指债务人在客观上已经没有履行能力,或者法律禁止债务的履行。不能履行有自始不能履行和嗣后不能履行之分,通常系以合同订立时为标准。前者是合同无效的原因,后者是违约的类型,分别债务人是否具有免责事由,或依风险负担规则处理,或依违约责任规则处理。不能履行还有永久不能履行与一时不能履行之分。前者指在履行期限或者可以为履行的期限届满时不能履行。后者则为在履行期满时因暂时的障碍而不能履行。永久不能履行如属嗣后不能履行,则可为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一时不能履行在继续性合同场合便成为部分不能履行,可构成违约责任的要件。一时不能履行因债务人在不能履行的暂时障碍消除后仍不履行,可以成为迟延履行,可为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不能履行又可以分为全部不能履行与部分不能履行。全部不能履行如属嗣后不能履行,可构成违约责任的要件。部分不能履行如属嗣后不能履行时,自然属于违约责任的
    2023-02-14
    168人看过
  • 租赁合同违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租赁合同违约
    租赁合同违约责任如下:1、出租人违约责任:(一)未按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负责赔偿。(2)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者未按合同规定对房屋进行维修,危及承租人正常安全使用的,应当负责维修;承租人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负责赔偿。(3)出售。转租房屋时,未依法保证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或者承租权的,应当赔偿损失。二、承租人违约责任:(1)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的。(2)出租屋使用不当,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造成不合理损害的,应当负责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三)擅自转租、转借、转租或者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支付违约金。建筑机械租赁合同违约责任是什么?建筑机械租赁合同违约责任,是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
    2023-08-07
    393人看过
  • 购房合同改名字承担违约金有哪些情况
    购房合同改名字承担违约金主要表现在:一是一方无正当理由不交或不收货;二是一方无正当理由不适当履行。(一)、卖方不履行。按照客观的计算方法,损失额的计算应以货物的市场价格与合同价格之间的差额作为标准,在以客观标准计算损失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是这一标准仅适用于合同标的物价格不断上涨的情况。如果合同标的物的价格是在不断下跌,那么买方就不存在损失赔偿的计算问题。当然,如果违约行为给买方造成了其他损失或合同订有违约金条款,买方仍可要求赔偿或要求支付违约金。二是作为计算损失额依据的市场价格一般应是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如果履行地没有市场,难以确定客观的市场价格,在此情况下,应当以买方最容易购买替代物的地点的市场价格加上合理的运输费用作为计算损失额的依据。三是在计算损失额时,还应考虑各种受害人应节省的费用和应减轻的损失。因为违约发生以后受害人负有减轻损失的义务,如果没有尽到这一义务,就应自行承担这一部
    2023-02-14
    83人看过
  • 劳动合同中对违约责任的内容都有哪些情况
    1、用人单位的违约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2、劳动者的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一)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二)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三)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四)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
    2023-02-20
    249人看过
  • 合同违约责任没有违约金的情况下怎么办?
    合同违约责任没有违约金的情况下可以按照实际损失来进行承担违约责任。签订合同应该遵循公平原则,也就是从合同双方因客观原因承担的风险来分析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从此条可以看出,合同当事人是否承担违约责任的依据是基于其是否有违约行为。只要当事人一方存在违约行为,对方就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即使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或者承担违约责任的方法,依法也必须承担违约责任。一、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民法典》第114条第
    2023-04-04
    498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这主要...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房屋买卖可以违约的情况是房屋买卖合同违约有哪些情况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01
      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协议解除;(2)根本违约;(3)迟延履行;(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本违约是指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售给第三人;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迟延履行是指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办理
    • 合同违约的情形有哪些,合同违约方应承担哪些违约责任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合同违约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07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根据该条款,违约情形划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不履行合同义务,第二类是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一)所谓不履行合同义务,又称毁约行为,指债务人拒绝履行任何合同义务。(二)所谓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是指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有瑕
    • 加盟者有哪些违约的情况?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01
      加盟者违约的情况占据了多数比例。常见的违约行为有拖欠特许加盟费用,其中尤以特许权使用费(品牌管理费)居多。除此外,运营中存在不规范行为,违反加盟手册的规定也不在少数。在被摘牌的加盟者当中,欠费是第一因素,其次就是加盟店的服务不符合特许者统一规范要求。加盟者其他的违约情况,还包括超出授权区域或授权范围经营,不从指定的供货商处购买设备设施,不接受特许者的督导,擅自提高或降低商品或服务价格,擅自转让特许
    • 哪些情况下开发商卖房合同有违约金约定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11
      1、开发商卖房合同违约金约定过低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2、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3、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 合同违约责任的免除有哪几种情况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5-12
      合同违约责任的免除的情况有: 1、因不可抗力致使违约责任全部免除的; 2、免责条款具有法律效力的; 3、受害人对违约行为或违约结果的发生、扩大有过错的。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第五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