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分立后原有债权债务怎样承担,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2 08:56:34 99 人看过

一、公司分立后原有债权债务怎样承担,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二、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怎么继承

除非另有约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可以依法分成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公司。公司分立时,其财产要作相应的分割。同时,还要妥善处理好债务承担。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在诉讼时效内向分立后的任一公司主张权利,请求偿还债务。

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只要债权人同意,并与公司在分立时就债务清偿达成书面协议,可以免除其他分立后的公司的清偿责任。债权人一旦与分立的公司签订前述书面协议,就只能按照协议的约定行使权利,其他分立后的公司不再承担责任。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公司法人变更后原公司债务怎样去承担

法定代表人的变更不影响公司对外债务的承担,因为债务人是公司,不是法定代表人。

1、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包括变更法定代表人),原公司的债权债务应该由变更后的公司全部承担,不需要另行说明。如果确实需要出具相关情况说明的,也只要说明变更前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单位承担其债权债务。

2、若公司名义贷款,更换法人不影响还款,由公司承担还款责任。债务不是法人来承担的,是公司来承担,法人只是处理债务问题。如果法人不是股东,那法人没有直接的利益损失。如果新法人是股东,也就是公司是转让过来的,但股权转让是协议是有规则的,如果原股东债务没有告诉新股东,那按规定是可以追究原股东的责任!在公司法人转让前务必弄清楚债务清偿的事情,并有协议划分原股东的债务清偿问题。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九章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00: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公司分立后的债务承担方是谁,公司分立程序
    一、公司分立后的债务承担方是谁1、公司分立后的债务承担方一般是分立后的法人根据《民法典》第六十七条【法人合并、分立后权利义务的享有和承担】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分立公司需要遵守的规定《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第一百零三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
    2024-01-06
    236人看过
  • 分立后的公司应承担哪些债务?
    债权人可以向任意一家公司请求债权。偿还债务的公司可以向其他公司追偿。公司分立时应对财产进行划分,同时将债务进行分割。但是不论公司之间如何约定债务,公司都对债权人负担连带还债义务。分立后公司对债权人负担连带偿还责任,都对债权人负有债务,因此债权人可以分别向各公司请求债权。但是所请求的债权之和不能超过债权人的总债权。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公司分立后债务怎么办我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由此可知,对公司分立债务的归属有以下两种:(一)公司与债权人没有特别约定公司与债权人没有特别约定,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1、新设分立的债务归属。所谓新设分立,就是将原公司法律主体资格取消而新设两个及以上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即原公司不再存在,取而代之的
    2023-07-06
    90人看过
  • 并存的债务承担怎样承担债务,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一、并存的债务承担怎样承担债务,法律的规定是什么并存的债务承担由原债务人和新加入的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二条规定,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第六百九十七条规定,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债权人和保证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人加入债务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受影响。《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七条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债权人和保证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人加入债务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受影响。二、法律关于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范围是怎样规定的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的范围如下:
    2024-02-01
    252人看过
  • 公司设立成功时的债权债务承担问题是怎么样的?
    公司设立成功后因设立产生的法律责任承担问题,各国法律规定各有不同。英美法系国家根据契约更新制度,认为设立过程中产生的权利义务并不当然由公司承担。即,设立中的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人格,发起人以公司名义或设立中公司名义对外进行设立行为,没有独立资格的主体进行授权,其法律后果应当由发起人承担。但是,设立后公司以明示或默示接受发起人设立行为的,由设立后公司承担。这种契约更新制度实际上是民法意义上的债权债务概括转让,需要债权人的明示或默示接受。如美国《示范公司法》修正本的相关规定,一切人明知根据本法某家公司尚未组成而仍以该公司名义或代表该公司从事商务活动,则这些人应连带地并且也是个别地承担因从事上述商务活动而引起的一切责任。通过上述文章的解析,我们可以解决合伙之前的债务怎么处理的问题,同时我们也可以了解到我们国家对于合伙之前的债务的处理是有严格规定的。我相信,在我们国家的带领下,我们的生活质量会越来越
    2023-03-05
    191人看过
  • 公司分立后产生的新债权承担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按所达成的协议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1.分立后的企业分得的有效资产与其分担的债务基本相当,或分立后的企业资产足以保证其履行所分担的债务的,一般宜按分立协议的约定确定债务承担主体。2.分立协议约定的事项不得对抗第三人。企业分立导致债务转移,根据“债务转移须经债权人同意”的基本法理,债权人应为协议的一方当事人。另外,企业分立行为一般为企业的单方行为,企业分立时关于债务承担的协议不具有约束、对抗债权人的效力。《公司法》
    2024-04-18
    383人看过
  • 公司分立后债务怎么办,公司分立后债权人向谁
    (一)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按所达成的协议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二)由分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一、合并与分立需要多少比例的股权同意根据《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二、标准式分立公司法中的规定有哪些标准式分立公司法中的规定有:公司分立,财产相应分割。公司分立时,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
    2023-04-10
    249人看过
  • 总公司承担债务后,是否有权追诉分公司
    依据法律规定,总公司承担债务之后,无法对其下属的分公司进行追讨。这是因为总公司作为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其所应负担之债务须由自身负责解决。然而,由于分公司并无独立的经济资产,其拥有的全部资产均归属于总公司所有,因此,当总公司现有的可供支配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便可以运用分公司所持有的资产来替补总公司的债务缺口。《合伙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第三十九条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
    2024-08-16
    252人看过
  • 新成立公司原有的债权债务
    是由公司自己独立承担对外债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是不承担清偿责任的。但要是公司股东、发起人、高管等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的话,则就会对相应的债务承担责任。一、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依据有哪些在有限公司中,股东一旦完成了出资义务,公司的债务则由公司独立承担,但在特殊情况下,股东除了对自己认缴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外,也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谁来偿还破产重整债务一般来讲,对于公司的债务,肯定是由公司来承担的,股东不会承担公司的
    2023-04-03
    441人看过
  • 债权债务是由法人承担还是公司承担
    公司债务是由由公司以自身的全部财产来承担,公司是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法人组织,公司的债务由公司以自身的全部财产来对外担责任。但是公司承担债务后,依照法律或者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分公司的债权债务能否由其他分公司承担分公司的债权债务能由其他分公司承担。当被执行人是企业设立的分公司,其不能偿还债务时,法院将裁定企业法人为被执行人。当企业法人也不能偿还时,法院还可以裁定由企业的其他分公司来偿还。也就是说,当一个公司设立了多个分公司,其中若干个分公司产生了债务,它们的财产不够偿还的,则由总公司来偿还。如果总公司的财产也不够偿还的,则由其他分公司的财产来偿还产生的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第五十八条法人应当依法成立。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
    2023-07-25
    326人看过
  • 公司有欠债分立之后要怎么承担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对公司分立债务的归属有以下两种:公司与债权人没有特别约定,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公司与债权人有债务归属约定。在分立前债权人得知公司即将分离后,可以与公司就债务承担达成协议,约定债务由其中一家公司偿还或者其他偿还方式。公司资质分立流程?公司资质分立流程:向行政机关申请。公司分立相当于公司发生变更,因此需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申请通过后,企业还需要通知债权人,公司分立本来债权人就拥有知情权,这是法律对其实行的保护,一般情况下还需要进行登报公示。以上是公司分立的基本流程。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法律规定公司在分立以后,债务这一块具有连带责任。《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2023-08-02
    270人看过
  • 企业分立后原债务承担的基本原则
    推荐阅读:▶公司变更的内容(详解)☞【阅读全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知识大全☞【阅读全文】▶公司注册条件(详细)☞【阅读全文】【企业改制】企业分立后原企业债务承担的基本原则【理解与适用】企业分立是指企业因为生产经营或管理的需要等,依据法律法规或合同的约定,将企业依法变更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法律行为。企业分立是企业改制的方式之一。七、八十年代,许多企业在大规模生产的产业结构下,纷纷采取企业合并、企业并购等模式追求事业的规模成长。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消费者需求的日益多样化,出现了企业规模不效益的现象,此时,为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企业就有必要通过规模的缩小、事业的分立来确保企业经营活动的灵活。企业分立的主要原因:一是企业部分生产经营的专业化水平大大提高,将该部分分立出来成为新企业,有利于专业化的进一步发展,有利于
    2023-06-23
    379人看过
  • 破产公司债务的承担原则是什么?
    很多公司由于经营管理不善等各种原因导致公司破产,一般情况公司破产之后会牵扯到债务的纠纷,由于公司是企业法人,然而大多公司又是以注册资本为限的方式对所有债权人承担债务,公司的股东在完成出资的义务后,没有特殊情况是不需要股东用个人的财产来偿还公司的债务的,除非公司的股东为公司的债务提供了担保,或者从公司私自转移了部分财产等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是附带有牵连责任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是属于法人组织,公司所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应该由公司来出资承担,所以破产后债务由公司资产偿还。公司破产债务怎么办理(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公
    2023-07-03
    157人看过
  • 对分公司承担债务的法律认定
    分公司是总公司经营获利之工具和手段,总公司获利的同时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若总公司获取利益却不付出对应的成本,将不可避免地导致被侵害主体之损失无法得以弥补,总公司的这种行为久之将使分公司受到其它主体的排斥,最终危及总公司自身之发展。在实体上,应当判决总公司与分公司“共同清偿责任”。其一,考虑到直接判决总公司独立承担清偿责任可能导致的恶果,应当明确分公司也要承担清偿责任。其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和《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可以将分公司列为民事诉讼活动中的当事人。分公司作为合同主体和民事诉讼主体参与相应的民事活动,没有理由判决“合同相对方的分公司不承担责任,合同之外非直接当事人的总公司独立承担清偿责任”。其三,虽然《民事诉讼法》规定可以将分公司列为民事诉讼活动中的当事人,允许其参与诉讼可能是基于便于查清案件事实的考虑,诉讼资格不等于民事责任的承担资格,加之《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
    2023-06-26
    307人看过
  • 公司债权债务债务公司股东怎么做承担?
    公司债务,股东自己是否承担责任,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企业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出资的份额承担有限责任,如果股东已经按股东协议全部出资全部出资到位,那就不需要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公司经营亏损资不抵债股东也没有清偿的义务。如果股东之前没有实缴满出资比例,那就是必须按要求把未出资的金额补充到位,补充到位之后也是不需要承担债务责任的。一、后期入股到底要不要承担前期债务通常,公司的债务由公司的法人承担,新入股的资金将会作为公司资金的一部分,因此它将拿来承担债务。有限责任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有独立于股东的财产权。对公司所负债务,股东以公司的财产为限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股权,对公司债务,以其对公司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不论是公司的原股东,还是新股东,只要向公司全额缴清出资,都不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如没有缴清出资的,应当承担继续缴清出资的责任。二、公司破产怎么追究股
    2023-03-30
    43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公司分立债务怎么承担,分立债务的法律后果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14
      公司分立后债务如何承担, (一)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按所达成的协议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 1.分立后的企业分得的有效资产与其分担的债务基本相当,或分立后的企业资产足以保证其履行所分担的债务的,一般宜按分立协议的约定确定债务承担主体。 2.分立协议约定的事项不得对抗第三人。企业分立导致债务转移,根据“债务转移须经债权人同意”的基本法理,债权人应为协议的一方当事人。另外,企业分立行为一般为企业的单方行为,企
    • 分公司应该如何承担债权债务,分公司应怎么承担债权债务
      广东在线咨询 2023-11-10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那么分公司应该如何承担债权债务,分公司应怎么承担债权债务?
    • 分公司承担债权债务的方式是什么?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1-21
      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其债权债务的承担主体为总公司。 首先,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其次,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名义的,或者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名义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或者予以取缔,可以
    • 债权债务由原来公司承担还是新公司承担?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0
      公司法人变更,公司并没有变更,股东也没有变更,债权债务仍应由公司承担。如果股东也变更了,要看双方的股权转让协议怎么约定
    •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后债权债务承担是怎样的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16
      股权转让后原股东的权利义务由受让的股东承受,有约定的依约定。 1、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属于法人组织,有独立的财产权利,公司的债务由公司的财产承担,所以股东转让股权后,债权债务仍由公司财产承担。 2、股权受让的新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原股东有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情形,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