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劳动合同向将来消灭的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方式可分为协议解除、单方解除、法定解除。
劳动关系终止,是指劳动关系主体双方权利义务的消灭,它是劳动关系运行的终结。
解除劳动合同是包括在终止劳动关系里面的,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导致劳动关系终止的一个因素。终止劳动关系有很多类型,比如合同到期、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因某种因素导致一方不能履行义务而导致合同结束。
一、解除劳动关系的手续有哪些
劳动合同解除、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在3日内向劳动者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并将《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直接送达给劳动者本人,本人不在的,交其共同居住成年直系亲属签收,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以挂号查询回执上注明的收信日期为送达日期。劳动者下落不明,或者用上述方式无法送达的,可采取公告送达,通过市地级以上新闻媒介通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即视为送达。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怎样才算解除劳动关系
1、用工双方合意解除劳动关系。
2、过失性辞退和非过失辞退导致劳动关系的解除。
过失性辞退即劳动者的行为违反《劳动法》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用人单位予以辞退而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消灭。即《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情形;非过失性辞退是指非因职工原因由用人单位辞退职工而解除劳动合同。
3、经济性裁员和企业富余职工辞职导致劳动关系解除。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或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被裁员人员即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劳动法》第27条对此类劳动合同的解除作了明确规定。企业富余人员辞职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是允许的,同样也导致劳动关系的解除。
4、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导致劳动关系的解除。
5、劳动合同终止导致劳动关系的自然解除。
-
劳动关系终止和劳动合同关系终止分别是什么
357人看过
-
劳动关系的终止:员工请求解除劳动关系
395人看过
-
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是否自动终止
443人看过
-
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形:劳动合同的解除与劳动关系的关系
310人看过
-
解除劳动合同具体包含哪些含义
136人看过
-
具体要求: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358人看过
直系亲属一般指的是两者之间存在直接的血缘联系的亲属,其中包含有配偶、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等等,如果养父母因为收养、或者抚养关系也能成为直系亲属的关系,例如收养人与收养的... 更多>
-
什么是劳动关系终止,什么叫劳动关系终止?安徽在线咨询 2021-12-21劳动关系终止是指劳动关系主体权利义务的消除,是劳动关系运行的终结。劳动关系终止:劳动者死亡、人民法院死亡、失踪;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依法破产;劳动者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其他。
-
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单位应当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吗新疆在线咨询 2022-02-13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用人单位应当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劳动者的主张没有得到支持。但劳动关系解除(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这是法律强制性规定,与劳动者劳动争议仲裁主张未被支持无关。失业证明有失业保险机构出具,用人单位无权出具。《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
劳动关系终止是否包括劳动合同解除?山西在线咨询 2021-04-02劳动合同终止不包括劳动合同解除,因为劳动合同的终止与解除既存在相同又存在差异。 相同点是:劳动合同终止与解除的结果都是劳动关系的结束,双方当事人之间相对于该劳动合同而形成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应随之消灭。 不同的是:劳动合同的解除是劳动合同的提前终止;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条件不同;适用范围不同,合同终止只适用于继续性合同,即债务不能一次性履行完毕而必须持续履行方能完成的合同,如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
-
为什么单位的终止劳动关系不解除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09不合法,没解除劳动关系,单位必须为劳动者交纳社保。《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第一百条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
劳动关系终止是否影响劳动关系终止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1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与《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同时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但并非所有方面都是举证责任倒置。是劳动争议发生一年之内,不是劳动关系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