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时房屋如何确权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12-15 09:34:30 410 人看过

一、拆迁时房屋如何确权的

拆迁时房屋的确权方式是拆迁部门会对房屋进行调查,在调查阶段可以对房屋进行确权,向征收部门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材料。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二、征地拆迁补偿的方式有哪些

征地拆迁补偿的方式有如下:

1.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

2.产权置换。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

3.结合型补偿。这种补偿方式就是指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由于我国城市化进程与其他诸多客观因素,导致房价和地价的虚高,因此造成了诸多不能够单单用货币补偿或者产权置换解决的问题,所以就出现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三、租房被拆迁了也可以获得补偿吗

租房被拆迁了是否可以获得补偿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租赁私人房屋的,租户不可以获得拆迁补偿,但可以获得租金退还或相应的违约赔偿。如果租赁公房的,按照各地的拆迁政策,可能可以获得一定的搬迁和安置补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章 征收决定 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9日 08: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民法典房屋拆迁如何提起确权之诉
    一、民法典房屋拆迁如何提起确权之诉?房屋拆迁的过程中,就房屋权属产生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确权,起诉时提交起诉书和相关证据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适用范围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形式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二、没有房产证的房被拆迁可以要求补偿吗按规定,进行拆迁补偿时,被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要给予补偿。并且,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
    2023-06-19
    317人看过
  • 如何保障房屋拆迁的权利
    房屋拆迁通常是因为土地或房屋作为私有财产被征收或征用,土地使用权被提前收回。法律明确规定,公共利益必须是前提。第二,房屋拆迁必须以补偿为前提。征收是所有权消灭的原因之一,最终是以所有权人丧失所有权为代价的;征收是以使用权丧失为代价的。因此,征收与征用实质上是通过行政权力剥夺他人的财产权利,是一种不公平、不自由的财产转移行为。因此,法律必须对此提供纠正或救济途径,法律必须事先规定“补偿”作为救济方式。第三,房屋拆迁必须严格遵守法律的权威和程序。拆迁基于征收或征用,征收或征用基于公共利益需要和补偿。当存在公共利益需要和补偿两个条件时,就有征收权或征用权。针对目前的房屋拆迁问题,市民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认真学习相关法律。市民遇到拆迁时,要熟悉相关法律,对拆迁的合法性作出初步判断,知道自己应该得到多少补偿。很多人认为,只要他们不搬家,政府就控制不了自己。这是个错误的想法。在这里,我想明确
    2023-05-31
    218人看过
  • 公民的房屋拆迁诉讼时效起算时间如何确定?
    目前法律规定,补偿是由多个行政程序组成的,行政行为起诉的期限,有规定的一般是6个月,没有规定的,一般起诉时间是1年。在这里要注意,起诉期间不是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可以中止、中断、延长的,但是这里的起诉期间叫除斥期间,是不能中止、中断、延长的,没有任何理由中止、中断、延长。法律规定如果有正当理由才可以延长的,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来。借条的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是什么时候借条的诉讼时效期限是三年,从借条上注明的还款日期的当日起算。超过三年出借人未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将不再保护。对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后的二十年内没有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不在起算。《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
    2023-08-03
    175人看过
  • 被拆迁房屋的价值在拆迁过程中如何确定
    一、被拆迁房屋的价值在拆迁过程中如何确定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实地勘察后,根据市场价格作出整体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对评估报告无异议的,可按照评估报告的结果来确定房屋的价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二、房屋拆迁补偿要遵循什么原则1.决策民主的原则。作出重大决策前,要广泛听取、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意见采纳情况及其理由要以适当形式反馈或者公布。完善重大决策听证制度,扩大听证范围,规范听
    2023-09-15
    84人看过
  • 拆除产权不明确房屋时如何处理
    拆迁产权不明确的房屋,拆迁人应当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一、民法典权属有争议的房屋拆迁补偿产权纠纷的房屋是指房屋产权关系存在争议,产权人还未确定的房屋。房屋拆迁时,如果产权人尚处于不确定的状态就无法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但拆迁工作仍要进行,这就要求纠纷人应该在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公布的规定期限内尽快解决纠纷,以便拆迁工作顺利进行。要解决这一问题,应当注意以下两点:一、拆迁人提出的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拆迁主管部门批准,拆迁人方可实施房屋拆迁。由于产权未确定,拆迁人单独提出补偿安置方案,为保护房屋产权人的,补偿安置方案须经有关部门批准才能生效,拆迁人才能实施拆迁。二、房屋拆迁前,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拆迁人对被拆房屋作勘察记录,并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后,拆迁人方可拆迁。拆迁由房地产行政
    2023-03-08
    160人看过
  • 如何确定私房拆迁中的房屋使用人
    在通常情况下,判定住房使用者须遵守以下三项必要条件:首先是户籍条件,若户口未能登记于拆迁之房屋内,即便是确实占有该房屋,亦无法确认其为合法的住房使用者;其次是居住条件,此处所指实质上的占据乃实际居住之意,特别关注于拆迁事件发生之前该住户是否确在此处居住;当然,曾有过居于此屋的历史,即使因其困于拆迁房屋居住不便而选择他处租赁房屋居住,也同样满足成为房屋使用者的条件;最后便是他处无享有福利分房的资格。如果这三种条件都得到满足,则在私房拆迁案件进行审理时,司法机关极可能将其视为合法的住房使用者。《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2024-08-14
    282人看过
  • 如何确定拆迁房屋评估标准
    一、如何确定拆迁房屋评估标准房屋拆迁评估标准的确定:1.根据实际评估时间点计算重置价格;2.按所预估的预期收益确定;3.参照类似房屋的市场价值;4.按预估土地开发后扣除相应税费后确定;5.按照实际区位确定价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二、拆迁房屋评估的程序是什么1.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接受评估任务。专业评估机构的工作人员在接到上级主管部门或委托单位的委托后开展具体评估工作。2.房屋评估前的
    2023-06-23
    301人看过
  • 房屋拆迁纠纷案由如何确定?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我国的案由分为三级,征地拆迁纠的纷案由一般可以划分为三级案由,三级案由指的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国家按照规定征收土地,应该给予被征地农民一定的经济补偿,包括土地补偿、安置补偿等等,但是由于各种原因,这些征地补偿往往得不到很好的妥善处理,只能通过法院诉讼来解决征地补偿纠纷,到法院起诉前要确定好案由。按照最高法《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理解与适用》的规定,一级案由为物权纠纷和债权纠纷;二级案由相对应确定为用益物权组织和合同纠纷;三级案由相对应确定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1、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在其项下又分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纠纷和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四级案由,前述8种类型的矛盾纠纷的前7种即确定为此类案由。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为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对其承包的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荒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所享有
    2023-06-17
    284人看过
  • 拆迁农村房屋时如何确定宅基地面积
    一、拆迁农村房屋时如何确定宅基地面积拆迁宅基地房屋的,房屋面积一般是依据宅基地使用面积或者房产证载明面积确定,也可以依据产权调查结果确定房屋面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二、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款发给户主吗农村征地拆迁都是以户为单位,没有特别的情况,拆迁款都是给户主本人,由户主拿去再分配。首先,家庭内部对安置补偿有约定的,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般应予以遵从。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则应根据三项原则进行分配:1.一人一份,均等分割。这样做,一方面考虑到平等、公平合理是民法的基本原则,另一方面承租人和同住人对补偿款是共有的法律关系,原则上也应平均分割;2.适当照顾老年同住人及缺乏经济来源的同住人。这是因为多数老年人及
    2023-10-10
    97人看过
  • 拆迁如何处理房屋纠纷是正确的?
    一、拆迁如何处理房屋纠纷是正确的?1、行政裁决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2、民事仲裁或民事诉讼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协议的约定的搬迁期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3、行政诉讼当事人的房屋拆迁纠纷对行政裁决不满的,可以进行行政诉讼。但是行政诉讼有个前置的条件,行政裁决后对其裁决结果不满意的,可进行行政复议,对复议不满意的可依法进行行政诉讼。4、补偿协调裁决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这是国家为减少、解决征地纠纷而推行的制度。二、拆迁补偿如何计算?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
    2024-01-08
    481人看过
  • 如何确定房屋拆迁附加费的归属
    房屋拆迁补偿谁来负责?房屋拆迁补偿一般分为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两种方式。被拆迁房屋是在国有土地上建造的,按照规定,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应当持房屋拆迁许可证签发之日合法有效的房产证、租赁证和房屋租赁合同交代,房屋所有人负责按户(即房屋户口中的户籍人口)进行补偿安置。目前户籍有6户,按6人分配,老年人,残疾人和儿童应当得到妥善照顾)私房拆迁后获得的补偿,是对被拆迁私房所有人财产损失的一种补偿,应当归私房所有人所有。私房所有人在两人以上的,被拆迁私房的权利按所有人分割。居住在私人住宅内的其他共有人无权要求分割赔偿。私房被拆迁后,其他共住人(私房共住人)是指自拆迁许可证签发之日起,在本市有常住户口,居住满一年,在其他地方无住房的人。)一般情况下,私房业主与共有人应通过协商妥善解决。相关内容:拆迁补偿费是多少?拆迁补偿费是指拆迁建设单位按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拆迁建设
    2023-05-07
    152人看过
  • 如何准确评估被拆迁房屋的价值
    (1)评估人员进行现场勘查。就是指评估人员对被拆迁房屋的各项技术资料进行现场测定。(2)相关资料的综合分析。这一程序的主要目的是合理地确定被拆迁房屋作价补偿的基本数据,为补偿提供可靠的依据。(3)编写相关评估报告。评估人员综合被拆迁房屋资料,提出作价评估意见,具体确定被拆迁房屋价格的重要过程。(4)评估复核和审批。在评估工作人员完成评估工作后,由复核员到实在进行复核,复核后报审批人员进行审批。抵押贷款房屋怎么评估抵押贷款房屋评估应当选择有资质的房屋抵押评估机构,并且需要有“房屋评估委托书”。评估时需要提供估价房屋土地的相关资料,然后约定实地勘察的时间,并明确勘察时的具体要求,可以按程序进行评估。《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三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可以自愿委托评估机构评估。涉及国有资产或者公共利益等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评估的(以下称法定评估),应当依法
    2023-07-04
    293人看过
  • 房屋拆迁如何确保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一、房屋拆迁如何确保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法的拆迁维权途径:首先可以与征地工作部门进行协商,看能不能协商后达成一致,如若协商不成可以向上级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是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二、房屋拆迁需要有哪些条件拆迁房屋需以公共利益的需要为前提,公共利益是指能够满足一定范围内所有人需要的对象,即具有公共效用的对象,能够满足一定范围内所有人生存、享受和发展的、具有公共效用的资源和条件。法律并没有明确阐明何谓公共利益的需要,可参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公共利益的需要主要指:1.
    2023-09-14
    274人看过
  • 拆迁房屋继承权如何在民法典中确定
    有遗嘱按照遗嘱继承,无遗嘱按照法定继承。相关法律规定,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子女、父母)共同继承,平均分配。拆迁中涉及到的农村房产问题,被继承人应当是需要拆迁房屋所依附的宅基地已故的使用权人。,办理过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民法典中离婚债务怎么确定《民法典》中离婚债务这样来进行确定:(一)共同债务: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这是双方的债务;2.
    2023-07-06
    43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房屋拆迁确权政策的确权书如何写的呢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08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址:,联系电话: 被告一:,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址: 被告二:,女,汉族,住址: 被告三:,女,汉族,住址: 诉讼请求 1、请求依法确认座落在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335号2#楼单元(1层附属间)房屋八分之五份额归原告所有。 2、请求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座落在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335号2#楼单元(1层附属间)房屋[榕房权证R字第1024656号
    • 拆迁房屋和商用房屋的产权如何确定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5-02
      宅房屋与商用房的补偿的前提是对这房屋用途的认定,一般是按照房产登记证上登记的用途来进行划分的。但我国房屋产权产籍证书历来管理不规范,尤其是拆迁片区的一些列入旧城改造范围的一些房屋,多登记为住宅用途。拆迁实践中各地认定不一致,有的地方认定拆迁房为营业用房,要求提供营业执照,同期纳税证明,房产证上的坐落位置与上述位置相一致即能进行认定营业房屋。 按照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的不管是商用还是住
    • 国有土地房屋拆迁如何确权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19
      土地征收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未依法经过省级政府、国务院审批的征收,此征收为非法征收,现实中大量存在。对于此类征收,村民可以拒绝交地、拒绝配合,还可联名控告;当然如果认为征收部门制订的补偿标准高的话,也可以接受。另一类是:依法经过省级以上政府审批的征收。村民遇上这类征收,可以对省级政府的审批文件提起复议和诉讼;也可以就县级政府的组织实施征地行为提起复议和诉讼;对于补偿标准偏的,可以申请省级以上
    • 拆迁案件如何确认房屋产权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05
      可以向公证机关,请求公证,应该更方便,拿上身份证明,房屋产权证,具有其他材料你可以向当地公证机关打电话咨询。如果确实想起诉确认的话,那么也行,委托律师代理吧。
    • 民法典的房屋被拆迁后如何确权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7-26
      被拆迁房屋已经被拆迁,房屋不复存在的,不可以再进行确认产权。确认之诉通常是请求法院确认某种法律关系或权利的存在。法院对房屋确权之诉作出判决,确认某个民事主体享有房屋所有权,这种权利应是一种现实存在的权利,也即权利主体可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如果原先存在的权利在判决时已不复存在,那么,权利主体原来对房屋享有权利,从法律角度而言只是一个事实而已。法院就确权之诉判决确定的,应是权利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