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承包人违约的情况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04 18:24:55 409 人看过

1、私自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其他人,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转移给其他人;

2、未经监理人批准,私自将已按合同约定进入施工场地的施工设备、临时设施或材料撤离施工场地;

3、使用不合格材料或工程设备,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又拒绝清除不合格工程;

4、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已造成或预期造成工期延误;

5、缺陷责任期内未对工程接收证书所列缺陷清单的内容或缺陷责任期内发生的缺陷进行修复,又拒绝按监理人指示再进行修复;

6、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

7、承包人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一、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的处理原则是什么?

1、返修处理当项目的某些部分的质量虽未达到规范、标准或设计规定的要求,存在一定的缺陷,但经过采取整修等措施后可以达到要求的质量标准,又不影响使用功能或外观的要求时,可采取返修处理的方法。

2、加固处理主要是针对危及承载力的质量缺陷的处理。通过对缺陷的加固处理,使建筑结构恢复或提高承载力,重新满足结构安全性与可靠性的要求,使结构能继续使用或改作其他用途。

3、返工处理当工程质量缺陷经过返修、加固处理后仍不能满足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或不具备补救可能性,则必须采取返工处理。

4、限制使用当工程质量缺陷按修补方法处理后无法保证达到规定的使用要求和安全要求,而又无法返工处理的情况下,不得已时可作出诸如结构卸荷或减荷以及限制使用的决定。

5、不作处理一般可不作专门处理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1)不影响结构安全、生产工艺和使用要求的。工业建筑物出现放线定位的偏差,且严重超过规范标准规定。又如,某些部位的混凝土表面养护不够的干缩微裂,不影响使用和外观,也可不作处理。

(2)后道工序可以弥补的质量缺陷。混凝土结构表面的轻微麻面,可通过后续的抹灰、刮涂、喷涂等弥补,也可不作处理。再比如,混凝土现浇楼面的平整度偏差达到1Omm,但由于后续垫层和面层的施工可以弥补,所以也可不作处理。

(3)法定检测单位鉴定合格的。

(4)出现的质量缺陷,经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仍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

6、报废处理出现质量事故的工程,通过分析或实践,采取上述处理方法后仍不能满足规定的质量要求或标准,则必须予以报废处理。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七百九十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八百零四条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第八百零五条因发包人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设计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设计,发包人应当按照勘察人、设计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6日 13: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继续履行相关文章
  • 承包合同解除有哪些情况
    承包经营合同解除的情形分别有:当事人在制定承包经营合同时就约定了解除条件,解除条件成就时,合同解除;承包经营合同出现法定解除事由时,向法院请求解除合同;承包经营合同的行为人协议解除合同的情形。一、租赁合同怎么自动解除当合同当事人之间在合同中约定了合同解除条件的,合同解除的条件达成时租赁合同就会自动解除。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二、加盟合同可以解除吗?加盟合同可以单方面解除。若当事人之间对合同解除作出了约定或协议,当达到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可以
    2023-06-26
    337人看过
  • 有哪些情况下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下列情况下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发包人不按约定支付工程款的;2、发包人所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及设备不符合要求的;3、发包人不履行约定义务导致承包人无法施工的。一、发包人主张将工程款予以抵扣的怎么处理发包人主张将工程款予以抵扣的,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有所约定的,应该支持。一般情况下,承包人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发包人主张将其已向合法分包人、实际施工人支付的工程款予以抵扣的,不予支持。二、发包人的主要义务有哪些发包人的主要义务如下:1、不得违反合同义务,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签订总承包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几个承包人签订合同,但不得将一个承包人应完成的建设项目肢解为若干部分,并将其发包给几个承包人;2、提供必要条件的义务,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为承包人完成工作提供必要条件;3、及时验收的义务,建设工程竣工后,按照施工图纸和说明书及时验收。发包人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
    2023-03-13
    100人看过
  • 建设工程施工什么情况属发包人违约
    (1)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的;(2)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的;(3)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的;(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一、工程款结算的诉讼时效怎么起算工程款结算的诉讼时效起算点的情况如下:1、结算请求权的诉讼时效应自该权利被侵害时起算,具体表现为发包人怠于履行结算义务的违约行为成立之时。当事人约定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结算工程价款的,工程竣工验收之后;发包人怠于履行该结算义务时,承包人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履行,其诉讼请求的时效期间起算点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2、当事人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结算文件,发包人在接到结算文件的合约定期限内予以审核并作出答复的;发包人应当在该期限内确确表示同意或不同意该结算结果,表示不同意的,应及时配合承包人重新结算。3、发包人未在约定期限内答复,则答复期限届满可
    2023-04-11
    432人看过
  • 施工合同承包方(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第二,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按合同中违约责任条款的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一、施工合同发包方(甲方)的违约责任第一,超过合同规定日期验收,按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的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第二,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第三,工程未经验收,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第四,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人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第五,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人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的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二、允许施工合同解除的情形(一)发生不可抗力时合同的
    2023-03-30
    211人看过
  • 施工合同承包人应该承担什么违约责任
    施工合同承包人承担的违约责任有:承包人偷工减料、粗制滥造、擅自修改工程设计的,应承担瑕疵履行违约责任;承包人延误工期的,应承担迟延履行违约责任;承包人的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经过返工改建造成逾期交付的,应承担违约责任。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怎么办?承包人要求支付工程款,发包人主张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给其造成损害的,应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建设工程已经竣工验收合格,或虽未经竣工验收,但发包人已实际使用,工程存在的质量问题一般应属于工程质量保修的范围,发包人以此为由要求拒付或减付工程款的,对其质量抗辩不予支持,但确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的地基基础工程或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除外;发包人反诉或另行起诉要求承包人承担保修责任或者赔偿修复费用等实际损失的,按建设工程保修的相关规定处理。(2)工程尚未进行竣工验收且未交付使用,发包人以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为由要求拒付或减付工程款的,可以按抗辩处
    2023-04-03
    118人看过
  • 施工合同中,承包人违约的责任如何界定?
    施工合同承包人承担的违约责任有:承包人偷工减料、粗制滥造、擅自修改工程设计的,应承担瑕疵履行违约责任;承包人延误工期的,应承担迟延履行违约责任;承包人的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经过返工改建造成逾期交付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是否承担逾期竣工违约责任承包人是否承担逾期竣工违约责任依据实际情况来看。当合同约定的工期延误原因发生时,不应消极等待施工条件的恢复和放任损失的扩大,也不应口头报告或联系发包人,而应积极采取措施,及时向发包人提交书面报告,及时取得申请工期延误的签证,并及时收集固定工期延误的其他证据。发生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承担工期延误责任的,承包人可以证明工期延误不是承包人造成的,避免承包人对逾期竣工承担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八百零一条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
    2023-07-06
    67人看过
  • 双方共同违约包括哪些情况
    这里所说的共同违约,是指双方合同当事人都有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而不是指一方当事人单方面违约。这种行为不包括一方在另一方严重违约时根据法律或者合同规定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况在内,因为此种情况下单方解除合同的行为是合法行为。在双方当事人都违反合同的情况下,如何划分、确定双方的违约责任,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双方违约时,一般情况下根据各自过错大小按比例承担违约责任。从司法实践经验来看,按照下列方法划分双方违约的各自责任:双方共同违约责任怎么划分如果能确定双方各自过错的大小,则按各自的过错大小承担责任,即过错大的一方当事人承担主要的违约责任,过错小的另一方当事人则承担次要的违约责任。双方过错相当,或者不能确定双方过错大小的,双方平均分担违约责任。由上可见,在双方都有过错的情况下,要划分双方的违约责任关键在于确定各自的过错大小。法律对此并没有进行规定,这需要在具体实践中根据实际情况来区分。在确定各自的过
    2023-08-18
    68人看过
  • 保险合同违约金多少,保险合同违约的情况有哪些?
    一、保险合同违约金多少保险合同的违约金并没有明确标准,一般以实际损失为基础,综合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因素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二、保险合同违约的情况有哪些1、投保人、被保险人违约具体分为:(1)不按约定的期限交付保险费。(2)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隐瞒重要事实。(3)财产保险标的中的房屋、车辆发生所有权转让而不通知保险人。(4)不积极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生产、操作、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规定。(5)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被保险人未按合同规定及时通知保险人。2、保险人违
    2023-06-25
    79人看过
  • 施工专业分包合同中分包人违约包含哪些内容
    答:分包人违约:(1)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2)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者再分包;(3)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4)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5)分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分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分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五十二条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的国家标准不能适应确保建筑安全的要求时,应当及时修订。第五十三条国家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推行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
    2023-06-15
    61人看过
  • 租赁合同中承租人违约情况
    1、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的,除补交租金外,还应偿付违约金。拖欠租金达到一定期限(私房租赁为6个月)的,出租人得解除合同。2、对出租房屋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合理损害的,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3、擅自转租、转借、换租房屋或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得请求支付违约金。租赁期间,乙方有上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月租金的两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0.5%支付甲方滞纳金。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月租金的两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一、租赁合同电子版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2023-03-07
    208人看过
  • 购房合同改名字承担违约金有哪些情况
    购房合同改名字承担违约金主要表现在:一是一方无正当理由不交或不收货;二是一方无正当理由不适当履行。(一)、卖方不履行。按照客观的计算方法,损失额的计算应以货物的市场价格与合同价格之间的差额作为标准,在以客观标准计算损失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是这一标准仅适用于合同标的物价格不断上涨的情况。如果合同标的物的价格是在不断下跌,那么买方就不存在损失赔偿的计算问题。当然,如果违约行为给买方造成了其他损失或合同订有违约金条款,买方仍可要求赔偿或要求支付违约金。二是作为计算损失额依据的市场价格一般应是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如果履行地没有市场,难以确定客观的市场价格,在此情况下,应当以买方最容易购买替代物的地点的市场价格加上合理的运输费用作为计算损失额的依据。三是在计算损失额时,还应考虑各种受害人应节省的费用和应减轻的损失。因为违约发生以后受害人负有减轻损失的义务,如果没有尽到这一义务,就应自行承担这一部
    2023-02-14
    83人看过
  • 房屋施工违约合同包含哪些内容?
    一般是包含以下四个内容:1、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违约责任条款约定违约责任可由合同各方在合同里面作详细约定,对于延迟交付货物或者交付货款的可以约定延迟履行违约金。还可以约定一条总的违约条款:“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违约方需赔偿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元,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所有实际损失。3、损害赔偿的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4、违约金当
    2023-04-18
    447人看过
  • 合同被撤销施工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责任的约定有效吗
    合同被撤销后,施工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责任的约定是无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一、施工合同被撤销后损害赔偿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
    2023-06-28
    481人看过
  • 借款人有哪些违约情况
    一、借款人有哪些违约情况(一)不按约定接受借款占多数借款人没有按约定接受借款,应赔偿贷款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于贷款人的损失实际上是利息损失,所以《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借款人未按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按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二)不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借款人不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是一种违约行为,会损害贷款人的利益。如金融贷款合同中,某些贷款是根据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国家的信贷政策、国家的产业政策发放的,如果借款人不按借款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将使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流于形式,最终影响经济安全和国家经济政策的贯彻落实,同时也可能造成部分产业投资过热,影响金融运作。因此,法律明确规定,借款人不按约定使用借款,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同时,贷款人还可以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贷款或解除合同,体现了不同于自然人借款合同的强制性。(三)没有按约定支付利息借款合同多为有偿合同,借款
    2023-05-03
    455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续履行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期限履行合同义务。 继续履行可以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和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在出现违约行为时,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并根据合同约定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 更多>

    #继续履行
    相关咨询
    • 施工合同应包括哪些内容,承包商施工索赔的情况有哪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15
      1、施工合同应包括哪些内容 (1)施工主要是指工程的建筑与安装。施工合同是指施工人完成工程的建筑安装工作; (2)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制定和推行“示范文本”合同。 2、承包商
    • 承包人发生哪些情况视为违约
      甘肃在线咨询 2021-07-13
      工程合同承包人发生以下情况视为违约: (1)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2)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 施工合同无效时,承包人在哪些情况下要承担责任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5-05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即施工方依法应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资质审查,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禁止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或个人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揽工程。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没有法定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以挂靠、联营
    • 抵押合同违约金从合同哪些情况违约人需要承担责任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12
      首先要看合同约定,如违约需要支付违约金的,按合同履行,协商不成,可法院起诉解决 违反合同,并不一定会引起民事责任的承担只有具备一定的条件,违约当事人才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法律的规定,构成违约责任应具备的要件有: 1、有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 2、当事人的违约行为造成了损害事实; 3、违约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
    • 施工总承包人要承担合同的违约责任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08
      施工合同承包人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施工人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工程建设,逾期交付或者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