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领土管辖权的原则和普通领土管辖权原则的例外情况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09:40:46 464 人看过

普通属地管辖权的原则是什么

普通属地管辖权是指根据双方住所确定的主管法院的管辖权。我国的普遍做法是采取“原告对被告”的原则,即提起民事诉讼,应当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那么“被告所在地”是什么?被告所在地为公民的个人被告,其住所为注册住所所在地。惯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与户籍不一致的,以居住地为住所。作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被告,是指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或者主要营业场所。被告为公民合伙企业或者无住所的合伙企业的,由登记地法院管辖;如果没有注册地且多个被告不在同一司法管辖区,则多个被告住所所在地的法院具有管辖权

“原告对被告”不仅是中国普通地区管辖权的一般原则,也是世界各国民事诉讼中广泛运用的一项原则。这一原则适用于大多数民事案件。但是,在一些案件中,根据这一原则确定案件管辖时,可能不方便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也可能影响当事人充分行使诉权。因此,将“原告对被告”的例外确立为一种普通的区域管辖权是十分必要的。普通属地管辖权的例外情况主要体现在《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中。它们都规定,有些案件应由原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如果原告所在地与其惯常居住地不一致,则应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普通地域管辖原则的例外

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四种例外情况:

首先,针对非中国居民的身份关系诉讼。所谓身份关系,是指与人的身份有关的各种关系,如婚姻关系、亲子关系、收养关系等,这种诉讼是个人权益的问题。如果被告在国外,原告可以向其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次,对下落不明或被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与身份有关的诉讼。一般而言,如果双方在中国有住所,身份关系诉讼应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但是,如果被起诉人下落不明或依法被宣布失踪,则很难确定其所在地。对此,为了保护原告人身权益,依法确定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对被劳动教养人提起的诉讼。劳动教养期间,被劳动教养的人集中在劳动教养场所,劳动教养场所既不是被告的所在地,也不是被告的惯常居住地。因此,当地法院对涉及被告身份关系的诉讼没有管辖权。此外,由于被起诉人正在接受劳动教养,其人身自由受到一定的限制。如属原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则不便于应诉。因此,法律规定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在司法实践中,也有劳动教养双方当事人的诉讼。在本案中,一般由被告原居住地的法院管辖;被告人被劳动教养超过一年的,由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四,对被监禁人员的诉讼。被监禁者因在监禁期间失去自由而无权留在其居住地。因此,原告既不应向原居住地法院起诉,也不应向监禁法院起诉。因此,法律规定原告所在地的法院具有管辖权。司法实践中,如果双方都被监禁,由被告原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人被监禁一年以上的,由被告人监禁地人民法院管辖。

何时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答辩期间提出。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若不成立,则应裁定驳回。“根据上述规定,双方当事人对管辖权的异议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他们必须是本案的被告人

(2)必须在法定辩护期内(被告收到起诉书副本之日起15天内)提出逾期提交的,人民法院不予审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4日 20: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收养关系相关文章
  • 等级管辖权和领土管辖权重要吗
    级别管辖和区域管辖是否重要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级别管辖和区域管辖是更重要的管辖规定,区域管辖不得违反一级管辖的规定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除本法另有规定外,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管辖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的案件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中,有多个被告住所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惯常居住地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民法院管辖,每个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2023-05-07
    57人看过
  • 管辖权确定原则
    一、管辖权确定原则管辖权确定原则包括:1.便于当事人进行诉讼;2.便于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这是民事诉讼确定管辖的重要原则,是保证人民法院及时审理民事案件,提高办案效率的原则。3.保证案件的公正审判,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这是《民事诉讼法》保障案件审判质量的重要原则。4.兼顾各级人民法院的职能和工作均衡负担;5.确定性与灵活性相结合;6.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7.管辖恒定原则。管辖恒定,是指确定案件管辖权,以起诉时为标准,起诉时对案件享有管辖权的法院,不因确定管辖的事实在诉讼过程中发生变化而影响其管辖权。这一原则可以避免因管辖变动而造成的司法资源浪费,减少当事人的讼累,推动诉讼迅速、便捷进行,适应诉讼经济的要求。二、法院管辖权确定的时间限制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管辖权异议提出的期限是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所以法院管辖权确定的期限是在提交答辩状的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
    2023-04-23
    464人看过
  • 刑事管辖权原则
    刑事管辖权
    一、刑事管辖权的基本原则是什么我国刑法亦不例外。由于各国社会政治情况和历史传统习惯的差异,在解决刑事管辖权范围问题上所主张的原则不尽相同。一般而言,刑事管辖具有以下原则:1、属地原则属地原则以地域为标准,凡是在本国领域内犯罪,无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都适用本国刑法;反之,在本国领域外犯罪,都不适用本国刑法。2、属人原则属人原则以人的国籍为标准,凡是本国人犯罪,不论是在本国领域内还是在本国领域外,都适用本国刑法。3、保护原则保护原则以保护本国利益为标准,凡侵害本国国家或者公民利益的,不论犯罪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也不论犯罪地在本国领域内还是在本国领域外,都适用本国刑法。4、普遍原则普遍原则以保护各国的共同利益为标准,凡发生国际条约所规定的侵害各国共同利益的犯罪,不论犯罪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也不论犯罪地在本国领域内还是在本国领域外,都适用本国刑法。二、管辖权异议提出时间在什么时候根据中华人民
    2023-04-25
    228人看过
  • 刑事管辖权原则?
    刑事管辖权
    关于刑事管辖权这个问题是比较宽泛的。刑事案件的三个阶段都要涉及管辖权的问题,管辖分为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地域管辖总体原则由犯罪地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管辖。级别管辖总体原则为基层法院管辖。根据案件的情节轻重,可能由中级人民法院、或者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管辖。除此之外,还有移送管辖或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的相关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一、第一审公诉案件该如何确定管辖法院第一审公诉案件确定管辖法院的标准如下:1、基层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
    2023-03-16
    275人看过
  • 特别领土管辖权和专属管辖权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特别管辖权特别管辖权和专属管辖权之间的关系是什么特别管辖权,也称为特别管辖权,是指根据被告住所确定的管辖权,诉讼标的所在地和法律事实所在地的专属管辖权意味着法律强制规定某一类型的案件只能由特定法院管辖,其他法院无权管辖,双方不得通过协议变更管辖权。与其他法域相比,专属管辖权具有优先权、排他性和强制性。专属管辖权是一种独特的法院管辖制度,仲裁无专属管辖权相关法律知识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中,有多个被告住所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惯常居住地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民法院管辖,每个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阅读本文后,您会明白。一般来说,就效力而言,排他性管辖权优先,即相关法律规定。因此,我们也需要对此有详细的了解,以便在遇到相关问题时了解情况并找到相应的管辖权。阅读本文后,如
    2023-05-07
    271人看过
  • 涉外离婚的管辖原则
    涉外离婚的管辖原则是法定原则;如果是在国内办理的结婚登记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是在国外结婚并定居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在国外的中国公民的离婚应当如何办理1.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人民法院管辖。2.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时,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婚姻缔结
    2023-03-11
    123人看过
换一批
#收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收养关系是父母子女的关系除了基于血缘关系发生外,可以基于法律行为即收养而发生的关系。收养,是指通过一定法律程序,将他人的子女作为自己的子女加以抚养,使原来没有直系血亲关系的人们产生了法律拟制的父母和子女关系的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更多>

    #收养关系
    相关咨询
    • 普遍管辖的原则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02
      普遍管辖原则是指凡国际公约或者条约所规定的侵犯各国共同利益的犯罪,不管犯罪人的国籍与犯罪地的属性,缔约国或者参加国发现犯罪人在其领域之内便有权行使刑事管辖权。 根据国际公约及各国刑法的规定,适用普遍管辖原则受到一定的限制:适用该原则的犯罪必须是危害人类社会共同利益的犯罪;管辖国应是有关公约的缔约国或参加国;管辖国的国内刑法也规定该行为是犯罪;犯罪人出现在管辖国的领域内。
    • 的普遍管辖原则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01
      对于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我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1.行使普遍管辖原则的限制: (1)针对的应当是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 (2)我国是相关条约的缔约国或者参加国; (3)我国刑法将该行为规定为犯罪。 (4)原则上要求罪犯出现在我国领域内。2.处理方式:(1)或引渡;(2)或起诉——适用国内刑法3.常见的国际犯罪:海盗罪、恐怖主义犯罪、劫持民用航空器罪、战争罪、
    • 普遍管辖原则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12
      普遍管辖原则是指凡国际公约或者条约所规定的侵犯各国共同利益的犯罪,不管犯罪人的国籍与犯罪地的属性,缔约国或者参加国发现犯罪人在其领域之内便有权行使刑事管辖权。 根据国际公约及各国刑法的规定,适用普遍管辖原则受到一定的限制:适用该原则的犯罪必须是危害人类社会共同利益的犯罪;管辖国应是有关公约的缔约国或参加国;管辖国的国内刑法也规定该行为是犯罪;犯罪人出现在管辖国的领域内。
    • 刑法的普遍管辖原则是什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20
      普遍管辖权是现代国际社会有效惩治与防范国际犯罪的重要法律措施,我国刑法第九条对此也作了明确规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本法。 普遍管辖权或普遍性原则是国际法原则之一。 根据这一原则,无论被控犯罪之人的国籍、居住国或与起诉国关系如何,即使该罪行是在起诉国领土之外犯下的,该国也可以对该人行使刑事管辖权。由于所犯
    • 法院的普遍管辖原则是什么?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4-29
      普遍管辖权或普遍性原则是国际法“原则”之一。根据这一原则,无论被控犯罪之人的国籍、居住国或与起诉国关系如何,即使该罪行是在起诉国领土之外犯下的,该国也可以对该人行使刑事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