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合同和加工承揽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0 20:21:08 214 人看过

技术合同和加工承揽合同的区别主要在于合同内容不同,技术合同的标的与技术有密切关系;而承揽合同的合同标的具有特殊性,即为定作人特定要求的物品。为了满足定作人的特殊要求而订立的,因而定作人对工作质量、数量、规格、形状等的要求使承揽标的物特定化,使它同市场上的物品有所区别,以满足定作人的特殊需要。

《民法典》第八百四十三条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许可、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一、建筑工程承揽合同和建设工程合同的区别

建筑工程承揽合同和建设工程合同的区别:

1、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建筑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2、承揽合同是为了满足定作人的特殊要求而订立的,因而定作人对标的物质质量、数量、规格、形状等的要求使承揽标的物特定化,与其市场上其他的物品有所区别,以满足定作人的特殊需求。

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可以是多种多样的。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为满足发包人建设一项与其他建筑物不一样的建筑物订立的标的物是特定的建筑物。

二、承揽合同履行地能否起诉

承揽合同履行地能可以起诉。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其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承揽合同的特征分为以下几点:

1、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必须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但定作人的目的不是工作过程,而是工作成果,这是与单纯的提供劳务的合同的不同之处。按照承揽合同所要完成的工作成果可以是体力劳动成果,也可以是脑力劳动成果等于既可以是物,也可以是其他财产;

2、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具有特定性。承揽合同是为了满足定作人的特殊要求而订立的,因而定作人对工作质量、数量、规格、形状等的要求使承揽标的物特定化,使它同市场上的物品有所区别,以满足定作人的特殊需要;

3、承揽人工作具有独立性。承揽人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劳力等完成工作任务,不受定作人的指挥管理,独立承担完成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期限等责任,在交付工作成果之前,对标的物意外灭失或工作条件意外恶化风险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故承揽人对完成工作有独立性,这种独立性受到限制时,其承受意外风险的责任亦可相应减免;

4、承揽合同具有一定人身性质。承揽人一般必须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劳力等完成工作并对工作成果的完成承担风险。承揽人不得擅自将承揽的工作交给第三人完成,且对完成工作过程中遭受的意外风险负责。但是如果经过定做人的同意,承揽人可以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但注意的是工程成果承揽人还是要负责的人;

5、承揽合同是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

6、承揽合同强调履行的协作性;

7、承揽合同的双方是相互独立的责任主体。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00: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内容相关文章
  • 承揽合同是什么?雇佣合同又是什么?承揽合同与雇佣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承揽合同是什么?雇佣合同又是什么?承揽合同与雇佣合同的区别是什么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雇佣合同,即“雇佣契约”,指的是当事人一方(受雇者)向对方(雇主)提供劳动力以从事某种工作、由对方提供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的协议(或契约)。一、承揽合同和雇佣合同的区别1、雇佣合同中雇员与雇主具有一定的人身依附性,即雇员在一定程度上要服从雇主的监管和安排,具有隶属性。而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在完成工作中具有独立性,如何完成工作,由承揽人自己决定,不受定作人的监控,承揽人主要是依靠自己的技术力量和能力来完成工作,双方之间不存在支配与服从关系。2、雇佣中所发生的危险、意外事故或损失,一般是由接受劳务的雇主承担。承揽合同履行中所产生风险则由完成工作成果的承揽人承担,除非损失是由于定作人的指示过失原因所造成的。3、雇佣合同以直接提供劳务为目的,合同的标的是提供劳务,
    2023-06-02
    83人看过
  • 承揽加工合同:承揽合同的订立
    【承揽合同纠纷】承揽加工合同:承揽合同的订立承揽合同的主体是双方当事人,即定作人和承揽人,定作人的主体资格原则上不受限制,公民、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均可成为定作人;承揽人作为主体要有合法资格。承揽人从事承揽业务,是从事经营行为,相应地应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法律对某些特殊行业如印刷、测绘、设计、鉴定、广告制作等有特殊要求条件,承揽人的资格应符合法律的规定。法律要求这些行业的行为人应依法登记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没有经营资格的组织不得从事该类业务的承揽业务。因此,定作人在与承揽人签订承揽合同时,应先了解承揽人的合法资格及劳动条件,基于对承揽人的资格、人力、技术、设备的信任才签订合同。承揽合同当事人既可以口头约定合同的内容,也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实践中,公民之间的小额承揽合同以口头合同居多。但法人之间的承揽合同,或者标的比较大,履行期限较长的承揽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
    2023-06-09
    248人看过
  • 区分加工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违约责任
    一、区分加工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正确区分加工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如下:1.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主要义务是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承揽合同中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只是承揽人完成工作后的一项附随义务。2.承揽合同中的标的物只能是承揽人严格按照定作人的要求而完成的工作成果;而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是双方约定的出卖人应交付的物。3.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可以是种类物,也可以是特定物;承揽合同的标的物是一种工作成果。4.买卖合同的买受人有权请求出卖人按约定的条件交付标的物;承揽合同的定作人有权在不影响承揽人工作的前提下,对承揽人的工作状况进行监督检查。5.买卖合同中当事人可以约定自合同成立起标的物意外灭失的风险。承揽合同中在工作完成前,只能由承揽人自己承担工作物意外灭失的风险。二、加工承揽合同违约责任关于加工承揽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主要有以下几点:1.标的质量的责任。2.标的数量的责任。3.包装定作物的责任。三、承揽合同与雇佣
    2023-05-03
    373人看过
  • 承揽与技术合同的生效条件是什么
    承揽合同和技术合同的生效条件是:(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一、关于承揽合同的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第七百七十一条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第七百七十二条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七十三条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
    2023-02-20
    274人看过
  • 区分定作合同和加工承揽合同的重要性
    二者的区别:定作合同是由承揽人根据定作人要求的品种、数量、质量及规格,使用自己的原材料、设备、劳动为定作人加工特定的产品,定作人给付相应报酬的协议;加工承揽合同,是指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的要求完成一定工作,并将工作成果交付定作方,定作方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约定报酬的协议。如何认定劳务合同和加工承揽合同1、概念不同。雇佣关系是指受雇用人在一定或不特定的期间内,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用人接受受雇用人提供的劳务并按约定给付报酬的权利义务关系。承揽关系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务关系是指劳动者提供劳动力,用人单位使用劳动力,双方形成劳动力的支配与被支配关系。2、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人身支配与服从管理关系不同。雇用关系中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地位是不平等的,双方之间具有支配与服从的关系,雇用人必须为受雇人提供合理的劳动条件和
    2023-07-08
    168人看过
  • 技术合同工和劳务派遣有什么区别?
    一、技术合同工和劳务派遣有什么区别?派遣工和正式员工区别是:(一)签署劳动合同的单位不同。正式员工是劳动者与工作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由工作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发生劳动争议,由劳动者和工作单位双方处理。派遣工是劳动者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被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用工单位去工作,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和劳务派遣公司双方处理。(二)建立劳动关系的单位不同。正式员工,劳动者与工作的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派遣工,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与用工单位没有劳动关系。《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三条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用工单位决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
    2023-06-18
    453人看过
  • 买卖和同与加工承揽合同
    同时履行抗辩权
    买卖合同的标的既可以是特定物,也可以是代替物。而且,在现代社会中,一般都是可替代物。但在承揽合同中,如果工作成果是有形的,其标的物则是特定物;如果工作成果是无形的,就根本不存在物的转移。而买卖合同则必须要转移物的所有权。在承揽合同中,如涉及到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如承揽人提供全部材料的情况下),这只是合同的从属义务;而在买卖合同中却是最基本的义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一、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效力范围是什么同时履行抗辩权主要适用双务合同,在双务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对等的;若一方未履行,另一方有权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然而双务合同总的概括,具体地讲包括以下几种:1
    2023-03-07
    351人看过
  • 合同与技术协议区别是什么
    一、合同与技术协议区别是什么(一)合同的特点是明确、详细、具体,并规定有违约责任;协议的特点是没有具体标的、简单、概括、原则,不涉及违约责任;(二)角度不同,协议是签订合同的基础,合同又是协议的具体化。合同的订立又称缔约,是合同双方动态行为和静态协议的统一,它既包括缔约各方在达成协议之前接触和洽谈的整个动态的过程,也包括双方达成合意、确定合同的主要条款或者合同的条款之后所形成的协议。二、合同与协议的定义(一)双方的意思都表示一致而达成的一种契约。简单地说,就是你情我愿,然后我们把大家都同意的事情固定下来,说明白,说清楚,那么我们达成一致的这个事项就是协议,在法律上就叫合同。(二)所谓协议是指有关国家、政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个人,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订立的一种具有政治、经济或其他关系的契约。协议,在其所表示的意义、作用、格式、形式等方面基本上与合同是相同的。经济合同和以经济为内容的
    2023-05-03
    235人看过
  • 技术合同和技术开发合同是什么关系?
    技术合同包括以下类型: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以及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开发合同: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品种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在合作开发合同中:(1)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进行投资,包括以技术进行投资,分工参与研究开发工作,协作配合研究开发工作。(2)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3)当事人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其他各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4)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技术转让合同:合法拥有技术的权利人,将现有特定的专利、专利申请、技术秘密的相关权利让与他人所订立的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对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所订立的合同。在合作开发合同中:(1)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进行投资,包括以技术进行投资,分工参与研究开发工作,协
    2023-06-17
    449人看过
  • 技术合同与技术转让合同有哪些区别
    但是技术转让合同有一个大的前提是,在订立技术转让合同时,合同的转让方就应该拥有该项专利的专利权、或非专利技术的使用权和转让权,即技术转让合同应当以转让特定和现有的专利权、专利申请权、专利实施权、非专利技术使用权和转让权为内容,不包括转让尚待研究开发的技术成果。一、技术合同的特点1、技术合同的标的与技术有密切联系,不同类型的技术合同有不同的技术内容。技术转让合同的标的是特定的技术成果,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合同的标的是特定的技术行为,技术开发合同的标的兼具技术成果与技术行为的内容。2、技术合同履行环节多,履行期限长,价款、报酬或使用费的计算较为复杂,一些技术合同的风险性很强。3、技术合同的法律调整具有多样性。技术合同标的物是人类智力活动的成果,这些技术成果中许多是知识产权法调整的对象,涉及技术权益的归属、技术风险的承担、技术专利权的获得、技术产品的商业标记、技术的保密、技术的表现形式等,受专利法
    2023-06-27
    307人看过
  • 加工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的区别,及买卖合同的特征
    一、加工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的区别加工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的区别如下:1.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主要义务是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承揽合同中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只是承揽人完成工作后的一项附随义务。2.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可以是种类物,也可以是特定物;承揽合同的标的物是一种工作成果,这种工作成果是特定物。3.买卖合同的买受人有权请求出卖人按约定的条件交付标的物,无权过问出卖人生产经营或标的物取得情况;承揽合同的定作人有权在不影响承揽人工作的前提下,对承揽人的工作状况进行监督检查。4.买卖合同中当事人可以约定自合同成立起标的物意外灭失的风险,可由买受人承担,也可以由出卖人承担。二、买卖合同的特征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为:1.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2.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在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3.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买卖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不需要交付标的物。4.买
    2023-05-03
    348人看过
  • 加工承揽合同和委托合同的异同分析
    承揽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按他方的要求完成一定工作,并将工作成果交付他方,他方接受工作成果并给付酬金的合同。委托合同,是指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两种合同都包含了劳力付出的内容,而且都包含了遵照他人要求实施一定事务的内,但是二者的区别也是比较明显的。承揽合同中,仅存在承揽人与定作人之间的关系,一般不会涉及到第三人,即使承揽人将承揽合同的辅助工作交由其他人完成,这些辅助承揽人也同样是承揽人,而且辅助承揽人不必以承揽人名义而为承揽。在委托合同中,受托人一般要以委托人名义行事,即使不以委托人名义行事的,受托人对外签订合同的义务,最终也还要由委托人负担,受托人在实际上与合同的相对方并无权利义务关系。所以,在委托合同中,受托人依委托人要求行事,实际上是委托人、受托人和第三人三方之间的关系,受托人往往处于一种“中间人”的地位。居间合同和委托合同的区别有哪些《民法典》(2021年
    2023-07-05
    155人看过
  • 承揽合同和岗位外包的区别
    二者区别如下:1.合同主体不同。雇主包括自然人、法人或者其它组织,雇员是自然人;承揽人即具有合法经营能力可以承揽业务,包括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标的不同。雇佣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劳动为标的;承揽合同的标的是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成果,定作人按照承揽人完成的工作成果支付报酬。3.报酬的确定与给付不同。雇佣合同中,报酬的确定是根据市场劳动力的价格结合相应的行业标准确定的。承揽合同的劳动报酬是基于自身的技能或者生产规模,原材料的价格等确定的。一、承揽合同具有哪些法律特征?1、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必须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但定作人的目的不是工作过程,而是工作成果,这是与单纯的提供劳务的合同的不同之处。按照承揽合同所要完成的工作成果可以是体力劳动成果,也可以是脑力劳动成果;既可以是物,也可以是其他财产。2、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具有特定性。承揽
    2023-03-11
    256人看过
  • 买卖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关系,加工承揽合同的特征
    一、买卖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关系买卖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关系当中主要有以下方面的不同:1.合同目的不同。在买卖合同中,买受人要取得的是出卖物的所有权。而在承揽合同中,定作人要取得的主要是承揽人的工作。2.合同对标的物的特定性要求不同。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是双方当事人约定的特定的标的物;而承揽合同的标的物的特定性是承揽人只能以自己的设备、技术。3.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必须交付;而承揽合同中则并不一定必须要求承揽人将工作成果交付给定作人。4.承揽合同的定作人有权监督和检查承揽人的工作,而买卖合同的买受人则无此权利。5.对标的物的风险和责任负担不同。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在将工作成果交付给定作人之前,对于工作过程中标的物的意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要由自己负担。二、加工承揽合同的特征加工承揽合同的法律特征为:1.加工承揽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即加工承揽合同中承揽人负有完成并交付工作成果的义务,定
    2023-05-03
    149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内容是指合同中约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身份、地址、联系方式等; 2、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等; 3、履行期限、地点、方式等; 4、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除此之外,合同还可... 更多>

    #合同内容
    相关咨询
    • 承揽合同和加工承揽区别有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5-15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并将工作成果交付给定作人,定作人接受该工作成果并按照约定向承揽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加工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根据定作人要求的品种、数量、质量及规格等内容,使用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利用自己的设备、劳动为其加工特定的产品,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协议。
    • 雇佣与承揽的区别, 雇佣合同与承揽合同与雇佣合同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1-08
      雇佣与承揽的区别 雇佣一般是指根据当事人的约定,一方于一定或不定的期限内为他方提供劳务,他方给付报酬的契约。雇佣关系是否成立主要应看:(1)双方是否有雇佣合同;(2)雇员是否获得报酬;(3)雇员是否以提供劳务为内容;(4)雇员是否受雇主的控制、指挥和监督。 雇佣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别:1、雇佣合同以直接提供劳务为目的,承揽合同则是以完成工作成果为目的,提供劳务仅仅是完成工作成果的手段。2、承揽合同履
    • 加工合同和承揽合同有何不同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7-12
      定作合同是由承揽人根据定作人要求的品种、数量、质量及规格,使用自己的原材料、设备、劳动为定作人加工特定的产品,定作人给付相应报酬的协议;加工承揽合同,是指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的要求完成一定工作,并将工作成果交付定作方,定作方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约定报酬的协议。
    • 如何区别劳动合同和承揽合同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13
      1、当事人签订承揽合同的目的是希望承揽人完成并交付工作成果,将工作成果得以利益实现化,劳务仅为一种实现其合同目的的手段或过程劳务合同只关注提供的劳务行为本身,合同相对方提供劳务的过程即是求合同利益实现的过程。 2、承揽人请求工作人支付劳务报酬的前提或基础是承揽人按照双方的合同约定完成工作成果,只有提供劳务的事实行还不能请求劳动报酬,如果完成的工作成果不符约定,承揽方还可追究定作人的违约责任与承揽合
    • 承揽合同中的加工合同
      辽宁在线咨询 2023-12-16
      加工承揽合同的合同履行地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确定。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