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主体的责任范围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0 23:26:04 277 人看过

一、行政主体的责任范围有哪些

1.根据承担行政责任的主体不同,可以分为行政主体的责任和国家公务员的责任。

2.根据行政责任所涉及的范围的不同,可以分为内部行政责任和外部行政责任。

(1)内部行政责任,是指行政主体作为内部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时因行政违法而必须承担的行政责任。

(2)外部行政责任,是指行政主体作为外部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时因行政违法而必须承担的行政责任。

3.根据行政责任的承担方式不同,可以分为补救性行政责任、惩罚性行政责任。

(1)补救性行政责任,是指行政违法主体对因其行政违法而受到损害的行政相对人实施补救的责任方式。

(2)惩罚性行政责任,是指行政违法主体因其行政违法而必须接受惩罚的责任方式。

4.根据行政责任的具体内容不同,可以分为精神罚、财产罚、身份罚。

二、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特点是什么

1.行政主体是行政法律关系的一方。

2.行政法律关系具有不对等性。

3.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由有关法律规范事先加以规定。

4.行政主体实体上的权利(职权)义务(职责)经常具有重合性。

5.行政法律关系引起的争议,大多由行政机关或行政裁判机关依照行政程序或准司法程序解决。

三、行政责任年龄是多少

行政处罚的责任年龄是不满十四周岁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的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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