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承包法的内容
土地承包法关于土地流转有很明确的规定,具体有:
第三十二条【承包权流转方式】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第三十三条【流转原则】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第三十四条【流转主体自主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
第三十五条【发包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不得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
第三十六条【流转费用及收益归属】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转包费、租金、转让费等,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
第三十七条【流转合同的签订、备案及内容】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第三十八条【流转合同登记】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互换、转让方式流转,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据以上条款,你是可以承包这10亩土地的,承包的主要程序是与土地承包人签订土地转包协议,并在村委会进行登记备案。这里要提到的是那7亩地,一定要有村委会出具的证明,证明这7亩地的权属确系与你签订转包协议的一方,以免日后出现纠纷。另外,如遇征收,你所能得到的补偿只有地上物,土地补偿与你是没有关系的,所以你要在签订协议时明确提出如遇征收,全部地上物补偿归你所有。关于土地使用问题,承包法中有明确要求,不得改变农业用途,不得对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所以你在选择养殖和种植方式的时候要加以注意,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最好事先征求村委会同意,取得有效的书面许可材料。
二、土地承包法的条款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
(二)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流转土地的用途;
(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六)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七)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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