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后离婚是否消灭收养关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3 14:10:19 427 人看过

夫妻离婚后收养关系不可以解除。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14条规定,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10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因此,他在孩子成年以前不得单方解除收养关系。

一、关于收养的最新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三条【被收养人的范围】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一千零九十四条【送养人的范围】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一千零九十五条【监护人送养未成年人的特殊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可能严重危害该未成年人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将其送养。

第一千零九十六条【监护人送养孤儿的特殊规定】监护人送养孤儿的,应当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的规定另行确定监护人。

第一千零九十七条【生父母送养】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二、《民法典》对于收养的规定

第一千零九十三条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一千零九十四条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一千零九十五条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可能严重危害该未成年人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将其送养。

第一千零九十六条监护人送养孤儿的,应当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的规定另行确定监护人。

第一千零九十七条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20: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收养关系相关文章
  • 解除收养关系是否包括事实收养?
    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能由一方提出解除收养关系的要求:一是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的收养关系;二是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事实收养的构成要件事实收养,是指双方当事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未办收养公证或登记手续,便公开以养父母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行为。一般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收养当事人双方均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公开承认其养父母子女关系,以父母子女相称并为群众及有关组织公认,双方相互有扶养的事实;(三)养子女与生父母在事实上已终止了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四)未办理收养公证或登记手续。中国承认事实收养的法律效力,并予以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
    2023-07-10
    214人看过
  • 可以解除收养关系吗,收养关系能否解除
    一、可以解除收养关系吗收养关系可以依法成立,当然也可以依法解除。具体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之一处理:一是依当事人的协议而解除,二是以当事人一方的要求而解除。二、解除收养的条件协议解除收养的条件是:1、须当事人同意。就收养方而言,须得养父母同意,就被收养方而言,养子女已成年时,经养子女同意即可;养子女尚未成年时,须得养子女的生父母或原送养的人同意,养子女已有识别能力的,还须征得其本人的同意。2、当事人须对财产生活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别无争议。协议解除收养可按公证或登记程序办理。公证机关办理解除收养的程序,亦可以分为申请、审查、办证三个环节。当事人达成解除收养的决议后,须到户口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提出解除收养的申请,并说明要求解除收养的理由。公证人员应对当事人要解除收养的原因及有关情况进行调查,以便查明解除收养是否出于当事人的真实意愿;要求解除收养的理由是否正当合理,有无其他意图;双方对财产和生活问题的
    2023-03-28
    328人看过
  • 收养后是否能够重建亲生关系?
    收养关系解除后,能和亲生父母恢复关系,但如果是成年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由于收养会将本无真实血缘联络之人间,拟制具有亲子关系,因此收养者与被收养者间又称为法定血亲或拟制血亲。解除收养关系时会自动与生父母恢复关系吗如果解除收养关系时,被收养人是未成年人,则他与生父母的关系行恢复,如果解除收养关系的被收养人已成年,其与生父母的关系是否恢复要看他与生父母双方的意愿。双方均愿意恢复,则可恢复;一方愿意或双方均不愿意,则其与生父母的关系不会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
    2023-07-06
    147人看过
  • 确认收养关系无效后,收养关系的处理方法是什么?
    收养被确认无效后,收养关系开始时就没有法律效力。被收养登记机关撤销收养登记从而无效的,也应如此。这就意味着,凡事被确认无效的收养行为,不产生收养关系成立的任何法律后果。无效收养的当事人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如收养人借收养名义拐卖儿童,父母借收养名义出卖亲生子女等,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违法责任和刑事责任。收养关系成立条件收养的成立是养父母养子女亲属关系发生的惟一途径,合法收养关系对收养和被收养人间以及被收养人与其生父母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发生一系列法律效力。收养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履行法定的手续,才能合法有效,才能受到法律的确认和保护。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具有:收养人的条件,被收养人的条件,送养人的条件都符合法律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三条有本法第一编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规定情形或者违反本编规定的收养行为无效。无效的收养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2023-07-23
    336人看过
  • 事实收养关系的认定2012年后收养
    事实收养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当事人之间以父母相待。具体可以表现为养子女改随养父母的姓氏,相互之间以父母子女相称;养父母对养子女履行抚养、教育义务;有户口簿档案等材料。(二)长期共同生活。共同生活是父母子女之间最基本的相处形式,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父母子女之间的主要权利义务。如果养父母由于工作、生活等特殊原因将养子女寄养至他人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也可能成立事实收养。(三)实际履行了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表现为父母对子女的抚养、照顾、保护、教育、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扶助;相互之间的继承等。(四)亲友、群众或有关单位的认可。以为收养属于私人事故,涉及家庭内部关系,外人一般不太知晓。但与当事人关系密切的亲戚朋友或收养人所在单位对此一般会比较的了解,可以起到见证作用。事实收养关系认定后亲生父母有赡养义务吗?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
    2023-07-31
    453人看过
  •  收养关系是否符合事实?
    根据法律规定, 只有经过合法收养手续形成的收养关系才能够被承认。要成立收养关系, 收养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没有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有抚养和教育的被收养人; 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且年满三十周岁; 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根据法律规定,只有经过合法收养手续形成的收养关系才能够被承认。要想成立收养关系,收养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没有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被收养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没有违法犯罪记录,且年满三十周岁;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 收 养 关 系 成 立 条 件 是 什 么 ?收养关系的成立需要满足一定的要件,包括收养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和被收养人的条件。其中,收养人应当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
    2023-09-21
    417人看过
换一批
#收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收养关系是父母子女的关系除了基于血缘关系发生外,可以基于法律行为即收养而发生的关系。收养,是指通过一定法律程序,将他人的子女作为自己的子女加以抚养,使原来没有直系血亲关系的人们产生了法律拟制的父母和子女关系的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更多>

    #收养关系
    相关咨询
    • 因养兄妹收养关系取消收养关系后能结婚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30
      不可以结婚。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者才能,虽然当事人之间无血缘关系,但是在法律意义上仍然是兄妹关系。必须先解除其法律上的兄妹关系,并证明确无血亲,才可以申请办理结婚登记。
    • 离婚后收养关系还存在吗, 离婚后收养关系的解除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02
      当事人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了收养登记手续的,即使被收养人的亲生父母离婚后,收养仍然有效的。根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四条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当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应当经过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证明或者经过公证。第五条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
    • 收养的收养关系是否属于事实收养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4-21
      、收养登记实行分级登记制涉及到内地公民与内地公民的收养登记,由孩子户口源头地的县级民政部门办理;涉及到港、澳、台、华侨与内地公民的收养登记由地级市(州)民政部门办理;涉外的收养登记,由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民政部门或经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级市(州)的民政部门办理。 五、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关系。同时,还需带收养人(男、女双方)和被收奿人
    • 收养人成年后收养关系可否撤销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24
      1、收养关系不会自动解除。 2、收养关系解除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收养关系: (1)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 (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 (3)送养人行使对养父母子女关系的解除权的; (4)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的。 养子女年满8周岁的应征得本人同意。被收养人仍未成年的,收养人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送养双方协议
    • 无收养关系如何取消?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17
      解除无收养手续的收养关系的程序有: 1、填表申请; 2、递交证件证明; 3、收回收养登记证; 4、审查审批; 5、颁发解除收养登记证明。所需申请资料包括户口薄、身份证、收养登记证、解除收养关系协议书以及婚姻状况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