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设定留置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31 23:07:31 216 人看过

当事人要设定留置权,债权人应当已经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留置该动产并优先受偿。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第四百五十四条

债务人可以请求留置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行使留置权;留置权人不行使的,债务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留置财产。

第四百五十五条

留置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留置权产生的积极条件如下:

1、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2、债权已届清偿期;

3、债权的发生与该动产有牵连关系。

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能够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第四百四十八条规定,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第四百四十八条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章 留置权  第四百四十七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n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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