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需要签质押合同吗,实现质权需要什么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2-07 03:32:50 427 人看过

一、贷款需要签质押合同吗

贷款要不要签质押合同,要看贷款人是否需要担保,如果要求提供,并且和出质人协商一致的,可以签订质押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质押合同】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二、实现质权需要什么条件

1、质权须有效存在。

2、出现实现质权的情形: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

如果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

3、债务人没有清偿债务,既包括没有清偿全部债务,也包括尚有部分债务没有清偿,因为依据质权的不可分原则,债务人虽然只有部分债务未履行,质权人仍然可以对全部质押财产主张实现质权。

4、对于债务未清偿,非因债权人方面的原因而造成。

若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是由债权人一方当事人的原因造成,则质权人不得实现其质权。

比如,债权人拒绝接受债务人的全面适当履行等。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贷款合同是否需要签订质押合同,要看贷款人是否要求设立质权,如果要求设立质权,并且与出质人协商一致的,贷款人和出质人可以签订质押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章 质权 第一节 动产质权  第四百二十七条 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n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n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n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n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n  (四)担保的范围;\n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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