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承租人应履行什么义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6 03:20:27 232 人看过

1、支付租金。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合同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租金为租赁物使用收益的代价,一般以金钱计,当事人约定以租赁物的孳息或者其他物充当租金的,也无不可,但不得以承租人的劳务代租金。约定以一方付出老吴为对物的使用收益的代价的,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不为租赁关系。

租赁的数额得有当事人自行约定,但法律对租金数额有特别规定者,则当事人应当依法律的规定约定;当事人约定的租金高于法律规定的最高限额的,其超过部分应为无效。承租人交付租金,应依当事人依法约定的数额交付。租金虽为租赁物使用收益的代价,但在因承租人自己的事由而致不能对租赁物的全部或者一部为使用收益时,承租人不能免除或者部分免除交付租金的义务,仍应按约定的数额交付租金。

在租赁物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原因而部分灭失时,因承租人对租赁物的部分不能为使用收益,承租人可就灭失部分请求减少租金;若租赁物剩余部分不能实现租赁目的,承租人可解除合同,从而免除交付租金的义务。

承租人交付租金,应当依数一次性交足,不能仅交租金的一部分,而拖欠一部分。承租人延迟交付租金的,自应负债务延迟履行的责任。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延迟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

承租人应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无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由当事人事后达成补充协议来确定;不能达成协议的,按合同的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应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按租赁物的性质使用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因属于正常损耗,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承租人不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按租赁物的性质使用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实为承租人违约,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3、妥善保管租赁物。

承租人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妥善保管租赁物,未尽妥善保管义务,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不得擅自改善和增设他物。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和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和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5、通知义务。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1)租赁物有修理、防止危害的必要;

(2)其他依诚实信用原则应该通知的事由。承租人怠于通知,致出租人不能及时救济而受到损害的,承租人应负赔偿责任。

6、返还租赁物。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应将租赁物返还出租人。逾期不返还,即构成违约,须给付违约金或逾期租金,并须负担逾期中的风险。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和增设他物的,并且不是附合装饰装修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偿还租赁物增值部分的费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6日 06: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终止相关文章
  •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应承担的义务和权利
    1、按期交纳房租,如拖欠租金,应当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2、按照房屋的性能合理地使用承租的房屋,不能擅自拆、改房屋及其装修、设备、附属设施,如果确实需要变动的,应当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并就此签订书面合同。因承租人的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因负赔偿或修复的责任。3、应当遵守当地人民政府对于出租房屋的管理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享有的权利1、在租赁合同的约定期限内取得房屋使用权。在此期间,即使房屋所有权转让,承租人仍然享有这一权利。承租住宅用房的承租人,如果在租赁期限内死亡,其共同居住2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2、按租赁合同的规定,要求出租人及时修缮房屋。住宅用房的自然损坏,一般应当由出租人负责修复。非住宅用房的维修,按双方在租赁合同中的约定处理。3、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承租房屋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租给他人。转租时的租金可以高出原承租的租金,转租人可以从中获得经济利益。4、出租人如出卖房屋,应
    2023-03-24
    325人看过
  • 出租人应怎样履行交付租赁物的义务
    出租人应依照合同的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交付租赁物。如果双方当事人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确定,或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确定。仍然不能确定的,应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一、买卖合同未约定交付期限怎么办买卖合同未约定交付期限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五百一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二、租房合同未到期能
    2023-06-21
    210人看过
  • 租赁物的保管义务应当由谁承担,未履行保管义务的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在租赁期间,租赁物在承租人控制之下,承租人对租赁物享有占有和使用权,租赁物的保管义务也由承租人承担,这既有利于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充分使用,也是对出租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因为租赁期间届满,出租人要收回租赁物,继续行使对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的保管义务应包括以下几个内容:1.按照约定的方式或者租赁物的性质所要求的方式保管租赁物,如租赁机器设备,就应将其放置在厂房内,而不应露天摆放。2.按照租赁物的使用状况进行正常的维护,如机器设备应当定期检修,汽车应当经常加机油。3.通知和协助的义务,在租赁物出现质量问题需要维修时,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进行维修,如果情况紧急来不及通知出租人,承租人应尽其所能进行维修,维修费用可向出租人追偿。不能因为维修义务是出租人的,承租人就坐视不管。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023-06-14
    410人看过
  • 租房修缮:承租人应该承担哪些义务?
    房屋出租后修缮的义务一般由出租人承担。出租人应当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但损坏因承租人的过错造成或是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或双方约定由承租人负责检查和维修房屋的出租人可以免责,修缮的义务一般由承租人承担。房屋出租房东承担哪些责任房屋出租房东承担的责任如下:1.提供房屋给承租人使用并对出租房屋进行正常维修的责任;2.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定期收取租金的责任;3.对出租房屋的权利瑕疵担保责任;4.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产生的告知、协作、照顾和保护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七百一十三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
    2023-07-06
    279人看过
  • 应该如何履行租赁人的行使租赁物的义务
    出租人应依照合同的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交付租赁物。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第七百零九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第七百一十二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关于承租人的租赁物妥协保管义务的规定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占有租赁物,有保管和维护租赁物的义务,租赁物有收益能力的,承租人应保持其能力,保持租赁物有收益能力的费用是为了使承租人自己使用收益所必要的费用,此项必要费用应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在保管租赁物时,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为之,承租人未尽妥善保管义务,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一般应包括以下四点要素:1、
    2023-08-14
    182人看过
  • 房屋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应该履行哪些法律职责
    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1、有权查验承租人及其全部同住人的身份证明;租赁期间,有权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定期查看承租人使用房屋的情况。2、出租人发现承租人利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应当及时报告社区综合协管队伍或者有关管理部门。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1、承租人在订立租赁合同时,有权查验房屋状况是否符合房屋的安全状态。2、承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条件和用途,合理使用房屋;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应当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在房屋租赁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常见的欺诈类型有哪些合同欺诈在各种合同的履行过程中都可能出现。那么,在房屋租赁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常见的欺诈类型有哪些?相关的租赁者怎么避免出现房屋租赁的欺诈?预防房屋租赁欺诈的对策有哪些?在房屋租赁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常见的欺诈类型有哪些1、出租人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租赁房屋,或者交付的房屋有瑕疵。实践中往往表现为迟延履行,或者履行有瑕疵,损害承租人
    2023-07-24
    97人看过
  • 房屋转租后,原来的租房人是否还要履行原租房合同中的义务?
    1.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2.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不采取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业转租给第三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4.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5.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必须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办理备案需要提交的资料:(1)房地产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2)出租人、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法人、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3)房屋租赁合同。
    2023-05-05
    477人看过
  • 房屋拆迁请求房屋的租赁人什么义务
    承租人的权利主要包括:(一)拆迁租赁房屋时,有权要求出租人与拆迁人签订产权调换拆迁协议;(二)拆迁人与产权人签订的拆迁协议损害其合法权益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拆迁协议无效;(三)与出租人、拆迁人协商拆迁补偿,签订拆迁协议;(四)协商不能达成拆迁协议的,可以请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五)对拆迁裁决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六)对拆迁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七)拆迁人未能依法拆迁的,承租人有权要求拆迁主管部门依法处理;(八)强制拆迁的决定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行政复议;(九)其他承租人应当享有的权利。承租人、租赁人的义务有哪些1、《民法典》出租人交付租赁物义务和适租义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2、承租人按约定使用租赁物的义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
    2023-08-05
    143人看过
  • 怠于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应承担责任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在执行实践中,出现以下两种情况:一是对于人民法院作出的调解书,如果当事人未履行调解书中所确定的义务,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对于能否主张逾期双倍债务利息或者迟延履行金,居于对法律条文的不同理解,有的债权人未主张,即使债权人主张,有的执行法官可能也不会支持该请求。二是对于仲裁机关或者公证机关作出的法律文书,如果当事人未履行该类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同样,有的债权人未主张逾期双倍债务利息或者迟延履行金,即使债权人主张,有的执行法官可能也不会支持该债权人请求。上述两种现象产生的原因有:一是上述民事诉讼法条文仅仅提到判决和裁定,没有将调解列入其中,加上,最高人
    2023-06-08
    261人看过
  • 在房屋租赁期间,出租房屋的修缮义务应当由谁承担?
    在房屋租赁期间,出租房屋的修缮义务应当由谁承担?《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19条规定:修缮出租房屋是出租人的责任。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当及时、认真地检查、修缮,保障住房安全。房屋出租人对出租房屋确实无力修缮的,可以和承租人合修。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可以折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根据这一规定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政策,房屋修缮义务的承担可按以下方法处理。(1)如果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出租房屋修缮义务的,应按约定履行;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由出租人承担。(2)如果出租人确实无力修缮房屋,可以由出租人与承租人合修,或者由承租人单独修缮。承租人因此支出的必要费用可以折抵租金,或者由出租人分期偿还。(3)房屋确属危险房屋,可能危及承租人人身、财产安全,承租人可以催告出租人修缮,出租人拒不修缮或者无法告知出租人的,承租人可以自己代修或请人代修。因此支出的必要费用由出租人负担。(4)承
    2023-04-22
    65人看过
  • 房屋出租用于修缮租赁承租人承担哪些义务
    房屋出租后修缮的义务一般由出租人承担。出租人应当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但损坏因承租人的过错造成或是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或双方约定由承租人负责检查和维修房屋的出租人可以免责,修缮的义务一般由承租人承担。一、对租赁合同的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主要内容】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最长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第七百零六条【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对合同效力影响】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第七百零七条【租赁合同形式】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
    2023-06-27
    222人看过
  • 出租屋业主主要履行哪些义务
    在居住证的实施中出租屋业主有哪些义务?出租屋业主主要履行如下义务:一是为非深圳市户籍人员提供居住条件的,应当在3日内督促居住人员按规定办理居住登记;居住满7日仍未办理居住登记的,应当向受理机构报告居住人员的情况。二是不得将房屋出租、转租给未取得《深圳市居住证》的非深圳户籍人员长期承租,但60周岁以上在深圳市居住的人员除外。三是短期出租屋业主应当在每月的月底将租住人员信息报送流动人口与出租屋综合管理机构。四是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的人员,居住满30日仍未申办居住证的,为其提供居住条件的房屋所有人或承租人应当报告公安机关,并不得继续为其提供居住条件。承租人继续为其提供居住条件的。出租屋业主或者出租屋管理人,转租人不得继续将房屋出租、转租给承租人。
    2023-05-09
    300人看过
  • 什么是承租人以及承租人的义务
    承租人是指租赁合同中使用租赁财产并按约向对方支付租金的当事人。承租人的义务为:1.按约定数额和期限向出租人支付租金;2.妥善保护租赁财产并按约定用途正当使用;3.在租赁关系终止时及时返还租赁财产。其主要权利是按约占有和使用承租财产。在租赁合同的有效期间发生租赁财产所有权转移时,承租人的合同权利对新所有人仍然有效。一、租赁合同包含的内容1、租赁物的名称租赁物即租赁合同的标的物,它是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是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核心。没有租赁物,租赁合同就无法付诸实施,它是租赁合同的必要条款。2、租赁物的数量和质量数量和质量是交付财物的合同中的必备条款,只有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租赁物的数量和质量,出租人才能准确地履行交付租赁物的义务,承租人才能准确接受租赁物并妥善保管租赁物。3、租赁物的用途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赁物的用途,对于双方当事人正常履行合同、合理确认双方的法律责任有着重要作用。合同
    2023-03-07
    395人看过
  • 承租人、次承租人返还房屋租赁物的义务各有哪些
    (1)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2)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履行期限届满或者解除:A.出租人有权请求次承租人腾房;B.负有腾房义务的次承租人逾期腾房的,出租人有权请求次承租人支付逾期腾房占有使用费。一、租房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租房到期不续签并不会有补偿。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二、租房合同届满期间怎么继续履行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间届满继续履行租房合同,承租人可以与出租人续租,重新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的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2023-06-23
    136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终止是指合同当事人消除继续合同的未来效力。合同终止有以下几点: 1、债务已按约定履行; 2、解除合同;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提取标的物; 5、债权人免除债务; 6、债权债务属于一人; 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 更多>

    #合同终止
    相关咨询
    • 外来人员转租到本地居住的应履行哪些义务,转租房屋应履行哪些义务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2-15
      向外来流动人员转租的公有居住房屋除了应符合房屋条件外,还应具备基本生活设施,符合安全防范要求。转租人应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转租人不居住该地的,应指定委托管理人。同时,应履行下列义务: 1、在房屋转租前,应向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机构申领《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 2、转租房屋前,应当查验承租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填写由公安部门统一制作的登记簿; 3、向承租人进行必要的安全、卫生等知识的宣传,督促承租人及时
    • 租赁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履行哪些义务,承租人应履行的义务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1-26
      承租人的义务: 1.支付租金。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租金或延期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承租人应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无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由当事人事后达成补充协议来确定;不能达成协议的,按合同的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应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承
    • 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导致出租人拒绝付房屋租金的,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03
      在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如果迟迟不履行房屋维修义务,承租人可以拒付房屋租金。在房屋租赁合同关系中,支付租金和修缮房屋都是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因此,一方违反其中的一项义务,另一方可以援用同时履行抗辩权,即未约定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应同时履行,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他方未为对待给付之前,有权拒绝自己的履行义务。据此,在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不积极履行房屋的维修义务,承租人是可以拒付房屋租金的。但需
    • 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有什么义务,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有什么责任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4-12
      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的义务和责任: A、承租人负有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物的义务,如果对于租赁物的用途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租赁物使用的义务。违反约定或违反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将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B、承租人负有在租赁期间,妥善保管、维护租赁物的义务,因承租人保管、维护不善,造成租赁物损失的,应依法赔偿损失。 C、承租人负有意欲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情形下,需要通
    • 租赁房屋承租方先违反合同,出租方有义务履行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05
      看违约程度,如果已构成根本违约,则无需继续履行,如果是一般性违约,可要求承租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损失,到合同仍要履行。